西方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企业管理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心问题。既要按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又要实现由企业国有化所要求的相应特点与功能,必须寻求国家与企业关系的某种特定形式。国际比较研究证明,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化改制,国家以控股方式实行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适合中国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决定了控股调节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下企业制度,因而也是与一定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相联系的企业制度。各国市场经济模式多种多样,但历史的比较研究表明,主要可分为“稳定调节型”和“发展导向型”两类。在一个后进国家中搞市场经济,靠市场机制推进和加速经济发展,往往只能采取发展导向型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对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引导和干预。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显然,中国应当采用这种发展导向型体制,以实现结构进步和发展速度等目标。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从机构安排和政策工具上致力于经济发展,而控股调节就是其中的重要工具之一。
控股调节,即政府通过专门机构,以控股方式控制国有企业及国家参股企业。这种调节方式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有利于政府实行产业政策,体现国家的发展意图。由于中国是在国有企业为主的条件下搞市场经济,会形成与西方市场经济的几个重大区别:1.整个经济中国有比重较大,而不是象西方那样只是一个较小的部分;2.国有企业广泛存在于各个产业部门而不只是仅仅在基础部门;3.国有企业会有多种形式,而不是只有唯一的形式。空股调节不仅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调节机制,也是一种基本的企业制度。
控股调节是一种有利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
可以理解,如果政府的识责被定位在加速经济发展,那么对企业的指导和发展的引导是不可避免的。国家参股的股份制形式为政府执行产业政策和产业合理化政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政府不但可以通过无法律约束力的政策、声明和指示引导企业,而且可以通过国家股的地位更有效地执行产业政策股权体系运作得好,可以使整个企业系统提高效益,增强内部集团化合作,减少内部不必要竞争,同时增强对外竞争能力。日本企业间相互持股形成的较强的对外竞争力可以提供启示。战后由财阀解散而分散出来的企业相互持股,形成横向的环形持股关系。为了与国外资本抗衡,企业间实行集团化,通过法人购买成员企业的股票来防止外资的控制。其结果是减少了企业间的不必要竞争,增强了相互依赖,并形成了稳定持久的商业关系和较强的对外竞争力。
控股调节模式的国际借鉴
通过控股方式管理国有企业,是西方国有企业制度中的一大特点,其控制管理方式可为我国建立控股调节机制和体制所借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解决的是政府的发展意图有一种特殊的渠道得以体现。因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是政府中参与综合决策的跨行业的部门,通过控股公司来产生广泛的影响。国外经验启示了以下几点:
1.赋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较宽的管理权,使“控股调节”成为中观经济调控的工具之一。在中观领域,税收调节和信贷调节是两个主要调节工具,而广泛的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也使“控股调节”可以成为又一个有利于引导发展的中观经济政策工具,即通过少量国有资产的控股关系达到控制比本身大得多的资产的经营方向。为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是各级政府直属的与其它政府部门相并列的部门。在意大利,政府设有“国家参与部”,其权力是指导和监督控股公司以保证其经营活动与政府的经济政策目标相一致。在德国,国有企业以财政部为中心进行管理,政府中设有主管本部门国有企业的部长,财政部负责审批国有企业的重大资产经营决策。另一个问题是,在中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应包括所有含国有资本的公司企业,即包括完全由国家投资经营管理的企业、国家参与的企业以及通过法人控股参与的企业。也就是说产权管理职能的范围要宽。这是有效发展控股调节工具的作用所要求的。在意大利,虽然国家参与部只管理国家参与制企业,不包括其它国有企业,但它通过各国有控股公司对国家在各个经济部门的股份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控股公司提出指导方针。
2.以多种形式的控股公司作为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中介。在国有资管理部门与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之间应建立多种控股公司,以管理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适应不同目的的中观调控。第一、行业管理型控股公司。把原来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行政性管理变为控股化管理,减少政府工业部门直接承担的资产经营任务。这类公司既负责对本部门国有资产存量进行管理,减少政府工业部门直接承担的资产经营任务。这类公司既负责对本部门国有资产存量进行管理,引导企业投资流向,也负责接受国家投资增量,以使这些增量有效服务于产业政策。第二、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型控股公司。这类公司以国有大型企业为骨干,形成生产、经营和研究开发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对于本地区有优势的产业尤其应当采用这种形式。企业集团还可以通过购买或新建方式发展子公司。第三、投资于资产管理型控股公司。这类公司的目的是以公司经营方式解决市场竞争中产生的问题如通过购买股票挽救衰落企业,进行企业或产业重组,减少企业破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比利时国家投资公司的作用是参与私营企业资本来促进工商业发展,维持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出口企业和地区发展。意大利工业管理和控股公司的职能是,买下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改造,恢复活力再转让出去,在企业股份化发展的一定基础上,增强国有资产的股票经营方式,以较快实现国有资产在行业间的转移。从国外情况看,这类控股公司尤其应注意效益问题。
3.以资产经营和行业发展为宗旨,发挥股权作用,避免行政性控制。以控股公司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应防止重复政府行政性控制的老路。为此,不应建立跨行业综合性的控股公司,因其不适应行业管理,反而形成行政性干预。控股公司只通过股权控制实现其目的,只以行业发展目标为主要目标,不干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控股公司的控制方式应仅以董事会股权表决方式体现政府意图,以不违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自主经营原则为准。在法国,直接控股情况下是由财政经济和预算部代表国家持股,间接控股情况下则由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持投。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是财政经济和预算部管理国有资产,而工业部、运输部等负责企业的发展方向与战略;董事会通过三方代表制保证国家的领导权;国有资产经营的监督由向企业派驻国家稽查员和主管部门代表执行,企业审计检查由国家审计法院负责。
4.建立与控股公司间的规划协调制度,使地区发展规划与发展战略能为各公司理解和接受,并以政府新增投资分配作为调节手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各控股公司间的协调者。在德国,联邦政府召开每年一次的国有企业管理部门会议,通报国内经济形势、问题和财政政策,但不向国有企业发布指令,在意大利,有各种形式的部际委员会来协调部门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参考的。
总之,控股关系是解决国家与国有企业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