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与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阶级论文,中国论文,工会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领导工人运动的光辉实践
毛泽东同志是我们党早期杰出的工人运动领袖之一。他的革命实践活动主要是从工人运动开始的。
建党初期,他就全力投入工人运动。他在长沙第一师范办过工人夜校。他曾争取和改组湖南劳工会,帮助该会克服无政府工团主义的影响,使之走上革命工会的道路。他先后7次到安源路矿,发动和组织工人为争取自身利益而斗争。先后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建立了我们党的第一个产业工人支部——安源路矿支部和安源党的地方委员会。曾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主任,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干事局总干事。从1922年8月到1923年初,他发动和领导了一系列大罢工,掀起了连绵不断的工人斗争高潮。尤其是在安源,1.7万路矿工人投入了声势浩大的罢工行列,历时7天,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1923年“二·七惨案”后,全国多数地区的工人运动遭到镇压,毛泽东又一次亲赴安源,指示工人要“弯弓待发”,以守为攻,讲究斗争策略,灵活机动地开展经济斗争。这不仅保存了工人俱乐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而且为工人争得了不少现实利益。在全国工运处于低潮之际,安源工会一枝独秀,给全国工会组织和工人群众以巨大的鼓舞。
后来,毛泽东对建党初期自己的经历作过这样的记述:教过两年书,做过两年工人运动,半年农民运动。他在做工人运动的这两年期间,领导湖南地区工人罢工10次,只失败过一次,大部分取得了胜利。这些成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同时也在党内得到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当时党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在党的“三大”总结工作时曾说:就地区而言,只有湖南的同志可以说工作得很好。正是在“三大”上,毛泽东同志以领导湖南工人运动的优异成绩和卓越的才能被选为政治局委员,第一次进入党中央领导核心。
党的“三大”以后,毛泽东革命实践活动的重心虽然逐步走向农民运动,但他仍然关注着工人运动,特别是每到革命的转折关头,他总是提醒全党,要看到工人运动的重要性。1945年5月31日,他在党的“七大”所作的结论中指出:注意工人运动,在这个问题上如果犯错误就不得了。他深刻地分析了我们党的历史特点,指出党内有些同志对工人运动不大熟悉,也容易忽视。“农民运动,我们比较会搞,工人运动就比较生疏了。我们党走过的路是这样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再到工人运动。过去我们是从工人运动起家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比如内战时期,抗战时期都是搞农民运动,将来我们要再转到搞工人运动,搞大工业,搞正规军队等。[1](P396)
建国前后,毛泽东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格外重视。1949年3月他提出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同年7月《工人日报》创刊,他为该报题写了版头。8月,他出席了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发表了纲领性的讲话。1950年6月,毛泽东发布中央人民政府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这是建国后颁布的第一个国家大法,在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其后,毛泽东在党内作了多次指示和批示。他在对西北局关于工会工作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各地工会工作存在着严重的缺点,而各级党委一般地说来注意得很不够,或者完全没有注意,这是不对的,必须改变这种情况。”[2](P753)在他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关于“城市工作”部分共有8条,其中讲工会的就有6条,可见他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他原计划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专门讨论工会工作问题,并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为此准备材料和意见。后来由于党内在工会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并引起争论,以及出现高饶反党集团,四中全会未能讨论工会工作问题。此后,他对工会问题的论述就比较少了。
纵观毛泽东同志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建党初期的两年,是他全力投入工人运动实践的时期。建国前后的两年,则是他对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和极为关注的另一个时期。他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理论的许多重要观点、见解,不少是在这两个时期提出来的。这种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轨迹。
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包括从事工人运动的实践中,深刻认识了中国工人阶级,积累了丰富的工人运动经验。他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了许多重要论述和指示,其中比较集中的论述有40余篇。这些论述,是对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理论概括和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毛泽东思想理论宝库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论述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对于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工人阶级在民主革命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领导权的确立
毛泽东同志首先科学地分析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出优点。他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的状况出发,指出我国工人阶级除了一般工人阶级共同的基本优点,即与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不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是新的社会生产力的代表,大公无私,富于组织纪律性之外,它还具有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出优点。这就是:人数少,特别能战斗;分布集中;从开始走上革命舞台起就接受本阶级的革命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广大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毛泽东对中国工人阶级特点的科学分析,是他确立中国工人阶级历史地位、作用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
他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指出:中国工人阶级人数虽然不多,却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做了革命运动的领导力量。离开了工人阶级的领导,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工人阶级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取得胜利,他们就必须和两个阶级结成联盟,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第一个联盟是工农联盟。这是我们的基础。农民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是最根本的革命力量。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主要的革命斗争形式是武装斗争,实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战争。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教育和领导农民,建立农村根据地,开展长期的革命战争,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第二个联盟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
中国工人阶级要实现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关键是要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共产党。工人阶级的领导权,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的领导是革命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的“三个法宝”,也就是工人阶级实现其领导权的三个基本条件。毛泽东的这些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的思想。并以此为基石,以“三个法宝”为主要内容,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进一步指出,搞新民主主义革命,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民主革命胜利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仍然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的领导。他强调“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3](P1479)“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和在它领导下的人民。”[4](P366)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根本国体,必须坚持,否则,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权,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规定。离开了这种领导权,也就没有人民民主专政。
三、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的建党学说
毛泽东同志深刻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阶级密不可分的内在的特殊联系和关系。工人阶级理论成为他的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基石。
他指出,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我们党不是任何别的阶级的政党,更不是什么超阶级的党,而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工人阶级是党的社会阶级载体和力量的基本源泉。由于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走上历史舞台,工人运动兴起,这是中国共产党赖以诞生的根本社会原因。中国共产党正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没有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及其同马克思主义的结合,也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我们坚持党性,坚持党的先进性,就是要坚持党的工人阶级性,坚持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总之,我们党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离开自己的阶级基础,否则就会模糊甚至改变党的性质。把党建设成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这个根本性质不变,这是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
在我国,由于无产阶级人数少而战斗力强,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建设一个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呢?毛泽东同志认为,首要的是从思想上建设党,要以无产阶级解放最科学的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他曾经说过,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他提出,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坚持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
坚持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它的先进性,毛泽东同志认为,在组织建设上,共产党应由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成为这些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工人或工人出身的人才能入党。实际上,由于我国农民人多而工人人少,加之过去党的工作重点长期在农村,大批党员来自农民。这并没有改变我们党的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因为判断一个党的性质,主要是看它的纲领和指导思想。我们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都是代表无产阶级的,党是坚持以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工人成分对党的组织是无关紧要的。相反,毛泽东认为应当注意扩大党的工人成分。1939年他曾指出,当时我们党“工人运动在群众运动中是比较薄弱的,党的成分中工人亦太少,今后应该在这两方面有进步。”[5](P225)建国初期他又指出:“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6](P395)他认为,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还应当重视从优秀工人中间培养、教育、选拔出大批干部。
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思想的首次提出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执政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和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国家学说的创造性贡献,对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
建国前夕,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党的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中国也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在这历史的转折关头,党内一些人对于应该依靠什么力量去管理和建设城市,去恢复和发展生产,出现了模糊认识,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看不起工人的思想。认为工人对革命没有贡献,说工人落后,意见多,不好管。在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和吸收工人入党问题上存在关门主义的倾向。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在城市斗争中,我们依靠谁呢?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毛泽东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批判这种糊涂思想。他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7](P1427-1428)
1950年底,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的邓小平同志主持召开了西南局城市工作会议,他在向中央的报告中写道:这次会议着重地批判了党内较为普遍的看不起工人的思想,明确依靠工人阶级应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应把它贯彻到各项工作每个部门中去。毛泽东对此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方针正确,成绩很大。他要求各地也要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着重地研究和解决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问题”。[8](P133)
1951年,他又反复强调要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作用。“向干部做教育,明确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9](P145)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理论的总概括,是它的实质和核心,是我们党建国以来一直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方针。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及其历史地位、作用,是依靠工人阶级的客观依据,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执政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当然必须十分注意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不依靠这个国家的领导阶级又去依靠谁呢?
建国初期,我们党认真贯彻了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广大职工大大提高了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性空前高涨,为巩固和建设新生的人民政权,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了巨大的历史功绩,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建国以来的半个世纪,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总的说来,这个指导思想和方针得到了坚持。但在实践中有过曲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采用“工人阶级占领上层建筑”、“全面专政”的错误做法,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全面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他们着重回答了搞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不要依靠工人阶级?如何依靠?他们强调指出,我们搞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职工状况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但我们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没有变,党和国家的性质没有变,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和国家的领导阶级没有变,因此,我们仍然必须旗帜鲜明地毫不动摇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
五、中国工会理论的奠基者之一
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党初期,就对工会的某些基本问题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见解,以后他又不断丰富这方面的内容。他和刘少奇等党内一批杰出的工运领袖一道奠定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基础。
他在1921年发表的《所希望于劳工会的》一文,阐明了工会的性质、目的、组织、经费等问题。关于工会的性质,他认为“劳工会是劳工的团结体”,“工会是工人组织的”,[10](P6)是为工人群众谋福利的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他指明了工会的目的和宗旨:“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这是宗旨所在,希望劳工会诸君特别注意的。”[11](P7)他认为,工会应把争取和维护工人眼前的切身利益,同谋求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这个根本利益结合起来。
在工会的组织制度上,他主张应抛弃行会式的组织,采用现代工会的组织,实行委员会制度。机构要精简,不宜职员太多,分部太繁,权力太分。他主张工会会员应按照工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毛泽东关于工会的职能也有过一些论述和指示,涉及到工会四项基本职能的一些重要内容。他的基本点是:“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职能观。他多次强调,在工厂内必须以生产为中心。搞好生产经营,是党、政、工三位一体的共同任务、共同目的。在他看来,工会同党、政一样,也必须一切服从、服务于生产这个中心。工会工作有不适合于提高劳动纪律与劳动积极性的,必须加以改进。很显然,他特别突出工会的生产建设职能,把它作为首要职能,放在中心的地位。对工会维护、教育和参与职能,他也作过若干论述。1934年1月他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苏区工人是组织了坚强的阶级工会。这种工会是苏维埃政权的柱石,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同时它又成了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12](P165)他常常把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同关心职工生活福利结合起来,而且把“维护”的重心放在“生活”上。他对工会作为“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的教育职能一直很重视。他强调工人是企业的主人,要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3](P135)“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会长期实行的方针,它从总体上体现了工会职能的要求,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但这个方针未能充分反映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在实践上对维护职工利益这个工会的基本职能强调和突出不够,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
毛泽东对企业工会如何处理同党、政的关系,有过一些原则性的论述,其要点是:(1)在一个企业内,党、政、工的工作必须统一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就是搞好生产经营,实行党、政、工的统一领导,各顾各地把三方面分裂起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2)工会要主动取得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和支持,这是搞好工会工作的先决条件。(3)工会要主动和行政搞好关系,行政方面也要主动支持工会工作,帮助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毛泽东提出了工会应把大多数工人组织起来的重要原则。建国前夕,面对全国工业城市相继解放,而工会组织又存在着关门主义倾向,他在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天我国有将近二千万的职工大军,但组织起来的太少。老解放区工会发展很少,新解放区刚才开始。”[14](P326)必须尽快建立工会,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一切职工,即使政治上落后的人,都应包括在工会组织之内。否则,我们在工厂中便会是少数,便会孤立。这条重要原则,对于我们今天加快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的步伐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制定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正确的工运方针。他指出,在国营工厂中,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工资也需要适当调整。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他十分关注工人的就业问题,作过多次指示和批语。他要求各地认真调查失业工人究竟有多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一定要帮助他们就业,即使暂时不能就业,也要给予失业救济,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以待逐步设法就业。
毛泽东在《论政策》、《关于工业与工运问题的方针》、《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关于工商业政策》等著作中,对“劳资两利”方针作了深刻的阐述。他针对抗日战争,特别是解放战争时期出现的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过“左”的错误政策,以及片面强调工人眼前福利,提出过高劳动条件的倾向指出:“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一切离开这个总目标的方针、政策、办法,都是错误的。”[15](P1256)按照这个方针,工会应调节劳资间的利害关系,实行劳资合作。一方面,必须坚决保护工人利益,保障工会的权利,才能发动工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保证私人企业在合理经营下的正当赢利。工会还应主动做私营企业家的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个方针对于我们今天扩大开放、引进外资、发展私营经济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