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对策之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议指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会议同时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就业压力大,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我国目前失业的现状和就业形势
失业,指在劳动年龄内(我国目前法定劳动年龄为16-60岁)有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原有工作,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或根本就未曾找到就业岗位。今年5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重新给失业下了一个定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但未能就业的,虽就业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为失业。失业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据《半月谈》2003年第1期的文章:《2003年百姓关注的十大焦点》,该文认为:目前,中国的失业问题进入建国以来的第五次高峰,各类失业人员大约有2000万。那么,造成我国失业现状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结构性失业。我国正在对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尤其是老工业基地和重工业领域的调整,力度比较大,与之相适应,劳动力结构必然要进行相应调整,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指由于科技进步引起经济结构的改变,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在职业、技能、产业、地区分布等方面的不协调而引起的失业。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结构性失业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或者对商品和劳务的最终需求的构成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旧工作岗位的减少和新工作岗位的增加。由于被辞退的人员因个人技能不能到新岗位就业,就形成了结构性失业。经济结构总是处于不停地变动之中,因而结构性失业在我国必将长期存在。
(二)体制转轨型失业。我国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在退的过程中,有的被关、停、并、转,有的收缩战线和规模,这就不可避免地减少了工作岗位,增加了失业人员。例如:中石化等巨型企业裁员规模将达到120万人。1998年-2000年3年间,中国商业银行机构总数减少2284家,下降15%,毫无疑问,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员将被裁撤。公有制经济内部隐性失业显性化正是这种体制转轨的表现。
(三)劳动力总量大。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近13亿人口,劳动力总数为7.5亿。我国劳动力总量特别大,这就意味着有相当多劳动力是难以就业的。因为目前全社会的工作岗位的总数量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我国失业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对此,我们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四)磨擦性失业。磨擦性失业是指由于人们处于不同的地区,从事不同的职业或者处于不同的年龄阶段因而工作不停地变动所引起的失业。例如,人们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后,原来的工作失去了,而新的工作一时又没有寻找到;人们对自己现在从事的工作不满意,想寻找新的岗位而暂时地失业,这种现象现在较为普遍,有人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跳槽”;某些人刚从学校毕业,一时半时也难以找到工作,我国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某些大学生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就业;某些孕妇生完孩子后可能需要重新寻找新的工作,这类失业主要是劳动力的流动造成的。
(五)季节性失业。由于行业自身的特点,它的生产和消费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从事该行业生产的劳动力就业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季节的影响,而且,现在看来,这些行业受季节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这种因季节的影响而导致的失业就叫季节性失业。最典型的莫过于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流通、加工企业等。大家知道,新疆以产棉著称,尤其是生产建设兵团,棉花种植量非常大。到了采摘季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时,许多人可以实现就业,但季节一过,很多劳动力重新回到失业队伍中。这种失业现象,有些经济学家把它叫做隐性失业显性化,目前,季节性失业成为失业现象中的一个突出特点。
二、我国的就业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已成为全党的共识。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同时,报告还强调,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就业问题当然也不例外。这些为我们解决就业问题指明了方向。根据失业原因及我国目前的就业现状,来探讨我国目前的就业对策,就能得出如下结论:
(一)将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优先目标。就业,是指在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以上的人,从事有合法收入的社会劳动。无业意味着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生活自然没有保障,这是造成贫困人口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然,我们这里讲的就业并不是追求全部适龄劳动力全部就业,而是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是指在现有工作条件和工资水平之下,凡是达到法定最代劳动年龄且愿意就业的人都能获得工作。自愿失业、主动失业都排除在充分就业之外。
一般说来,国家在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上,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经济增长优先战略;二是充分就业优先战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把经济增长作为优先发展战略目标。但是,经济增长本身并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也不是发展的终极目的,而只能是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就业和共同富裕才是经济政策的目的,经济增长要能够促进就业增长。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长的能力越来越弱,据专家估算,1998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7.8%,由此带来的就业增长率仅为0.5%,这是建国以来最低的就业增长率。因此,专家们建议,政府应当把保证充分就业作为自己的优先选择目标。国家从今年开始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决定采取“十项政策”重点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这是一个令人兴奋和鼓舞的信号。
(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根据调查,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分流人员,进入再就业渠道后,很难再回流到原来的企业里,甚至也很难再进入别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大部分流向了民营、私营、个体中小企业里去了,这是一个值得很好研究的现象。不仅国企下岗分流人员如此,其他失业人员的主要流向也是民营、私营、个体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吸纳劳动力,解决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和其他失业人员就业方面,有着很大的潜力,有着非常广阔的空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鼓励各种“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通过组织、中介机构等参与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市容环境建设中的公益性劳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劳务,以及以家庭和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开展生产自救,但一时尚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目前,非正规就业形式多样、方式灵活,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也比较容易开发出适合下岗失业特点的就业岗位。有些地方政府,利用闲置资产,把下岗失业人员集中起来,建立起一个松散的再就业团体,然后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四)加大劳务输出。劳务输出就是将国内劳务人员通过政府组织派出或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到国外从事劳动服务。目前,中国的劳务输出已经分布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比较集中的是新加坡、俄罗斯、韩国等,外出人员主要从事建筑、轻纺、渔业、制衣等行业,其中以建筑业为多。劳务输出,既为中国部分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寻找到了一条出路,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同时,又为国家创了大笔外汇。
(五)增强自主择业意识。下岗失业人员一定要转变就业观念,“等、靠、要”是没有出路的,靠政府、靠企业,只能保证最低生活水平,很难以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只有面向市场,才能最终就业。经济学家们通过研究发现,任何人都可以向两个方面寻找就业机会,一个是向政府要,一个是向市场要。当能够从政府手中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向市场要了,因为向市场要就业机会,是要付出更大艰辛和成本的。但是,当人们向市场寻找就业机会的时候,必然会推动经济的真正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引导人们向市场要就业机会,市场化程度越高,就业的形势就越好。同时,就业问题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成熟之后,才能逐步解决。
(六)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在下岗失业群体中,有些人员又是其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人群(即人们常说的“4050”人员),他们由于自身的原因,在就业的角逐中被“挤出”。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采取直接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性岗位来安置就业。这些公益性、社区性岗位主要是社区保安员、环卫保洁工、交通协管员等。政府购买这些公益性、社区性岗位,显然会增加一些政府财政方面的负担,但相应地政府也减少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的支出,两者相抵,政府实际上多负担的资金并不太多。相反,政府增加了就业,促进了经济增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增强了社会的安定。目前,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做法,许多国家都在采用,为促进就业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大力发挥第三产业的主渠道作用。可以这样说,今后解决失业问题主要靠第三产业。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同发达国家相比很低,即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比重也偏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约为70%左右。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约为40%左右,而我国目前不足30%。差距较大,很显然,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很大。
第三产业,可分为传统服务行业和新兴服务行业。传统服务行业包括商业、饮食、托幼、修理、搬运、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金融、保险、邮政、医疗、保健、运输等。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收集、咨询、广告、技术服务等,现在又把文化教育、卫生、科研及新闻工作等归入此类。特别是旅游产业,被称为“无烟工业”,它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非常强,并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解决失业问题上大有潜力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