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档案事业发展概述(1949.5~1999.9),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论文,事业发展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 在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上海全方位的档案事业管理开始形成,并逐步建立完善,经历了初创时期、全面建设时期、遭受挫折时期、恢复整顿提高时期和依法治档时期。
1949年5月~1954年10月, 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创建新上海档案事业。这一时期的档案工作,主要是接管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组建机关文书档案室,建立归档制度,培训专业干部,为建成集中统一管理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做准备。从1950年起,新政权机关的档案资料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华东局暨上海市委秘书处资料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档案股管理。全市党、政机关的档案机构开始建立起来。1954年9月,大区撤销后, 华东行政委员会及所属华东一级行政机关及中央派出机关撤销单位的档案全部留在上海,成立华东区临时档案保管处,作为政务院秘书厅的派出机构,行政上由上海市政府管理。
1954年11月~1966年5月, 上海档案事业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全面建设。这一时期,主要是建立市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组建企事业单位科技档案室,筹建市、区、县国家档案馆,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服务。1954年12月,贯彻中共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集中统一地管理机关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利机关工作,反对分散保存”的基本原则,全市开始整理解放以来的机关积存档案,实行文件和电报合一管理。1955年1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机构撤销调整后档案材料移交管理问题的规定》。1956年1月,华东区临时档案保管处改名为国家档案局上海管理处。 同年8月1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向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各区人民委员会发出《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的指示》,规定:“本会决定在办公厅下设立档案管理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会所属市、区各机关的档案工作;各机关亦应迅速成立档案室,直属办公室领导,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工作;机关较大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可设档案科,除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外,并负责指导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分支派出机关的档案工作;各机关所属单位也要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别设立档案室或配备专职干部管理档案”。1957年2月,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档案处成立,对所属党委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同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档案局上海管理处划归上海市。斯时,上海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由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档案处,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档案管理处和国家档案局上海管理处分别履行。到1957年底,上海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都建立档案机构,全市初步形成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网络, 整理好解放后的积存档案370万余卷、历史档案230万余卷。 各机关普遍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1958年,市人民委员会召开纺织系统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现场会,推动全市技术档案工作在全国率先展开。同时,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办公厅《关于加强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利用工作的报告》,确定全市档案工作“强调以利用为中心”,树立服务思想,改变服务态度和服务方法,主动提供档案资料为上海的中心工作服务。1959年12月31日,中共上海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上海市档案管理局和上海市档案馆。“档案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负责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工厂、企业、大专学校、科研单位等部门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保管市级机关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市级党政领导机关服务,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各项生产建设事业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从此,全市各行各业的档案工作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1961年开始,上海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实行统一管理。1964年初,全市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科技档案工作机构。
1966年6月~1976年10月,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上海档案事业遭受灾难性的破坏。1966年“文化大革命”刚开始,改组后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即向全国发出了《关于揭发档案工作中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的通知》,全盘否定新中国成立十七年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由此,上海档案部门开始揪“黑线”人物,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被破坏,全市档案机构陷于瘫痪。许多档案馆、档案室遭受造反派冲击,抢劫、烧毁档案事件时有发生,致使国家档案损失严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于1967年借口清查敌伪档案,千方百计地控制档案的使用权。6月, 张春桥在上海以“抓叛徒、 查黑线”为名, 调集6000多人,组成213个清档小组,收集所谓“对敌斗争”的材料, 歪曲档案内容,制造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人的黑材料,造成了严重恶果。同时,不择手段地窃取历史材料,掩盖自己的劣迹。1968 年4月12日,上海人民公开揭发张春桥丑恶历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惊恐万状,立即炮制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对敌斗争中严禁扩散恶毒攻击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内容的规定》。从此,有关林彪、江青一伙的罪恶历史材料都以“防扩散”名义被他们窃取、隐藏或销证灭迹。这一“清档”事件,历时5年之久,被抽走档案100多万张,贴盖档案字迹有2万多处,大量历史档案的原貌遭受严重破坏。
1976年10月~1987年7月,上海档案事业进入恢复、整顿、 提高时期。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上海档案事业获得新生,抢救了一部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散失和损坏的档案。1979年5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档案战线上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的全国性大错案进行了彻底平反。1979年9月, 中共上海市委决定恢复市档案局;市委办公厅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的“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方针。1980年10月,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全市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完成科技档案工作恢复、整顿任务。同时,市委原则同意市档案局《关于开放历史档案问题的请示报告》,凡1949年以前形成的历史档案除部分需限制利用外,均可向历史科学研究部门和有关单位开放利用。 1981 年9 月~1982年4月,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普遍检查, 各级各类档案机构都恢复了建制,恢复整顿工作结束。1983~1985年,全市档案工作重点抓档案馆建设和科技档案工作。新建了若干专业档案馆。保管档案的种类,扩大到重大科技成果档案、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许多企业事业单位,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纳入生产管理、科研管理、技术管理之中,科技档案的完整率、准确率、系统率,已成为各类科技项目检查验收的必备条件。198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明确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档案部门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根据中央这一指示精神,7月3日,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和调整领导体制的请示》,同意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列入政府序列,档案馆归口档案局管理,并由一位副市长直接分管全市档案工作。到1986年底,全市12个区和9 个县都建立档案局,加强了区、县地方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档案工作初步形成市和区、县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格局,档案管理和利用的水平得到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开始起步,部分档案机构开始研究和采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
1987年8月~1999年9月,上海档案事业进入依法治档时期。1987年8月27日,市长江泽民视察市档案局馆工作,明确指出, 我们国家已经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草案)》,正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档案法公布后,将使我们的档案工作有一个依据和准绳;并指示要把上海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要加强档案立法工作;希望全体档案工作者甘当无名英雄。他还为之题词“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改造振兴上海服务!”。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后,市档案馆首次向社会开放10万卷历史档案,接着区、县档案馆陆续向社会开放档案。《档案法》的实施,保障了新时期档案工作依法行政。从此,上海档案工作开始纳入市、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市档案工作通过升级、考评、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档案创效益活动,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档案馆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1995年10月1日《上海市档案条例》正式实施后,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工业骨干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登记、验收和监控。11月8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1996年向市档案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各级各类档案馆共有48家。1996年,市档案局制定上海档案事业“九五”发展计划,明确提出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重点做好依法治档、科教兴档、规范管档、方便用档、新领域建档五方面工作,“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迎接21世纪”,使上海档案事业的发展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地位和功能相适应。
截止1998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档案馆50家,专业人员1166人,馆藏档案总量4458个全宗,5570257卷,音像带213445盘,照片342317 张,底图2691989张,资料724626册。另据市级机关、大型企业、 市级文化事业单位和地级科技事业单位共573家档案室统计,专业人员2015 人,室藏档案总量1875 个全宗, 8808573 卷, 音像带51833 盘, 照片3694760张,底图25632594张,资料1495021册。上述档案部门1998年度提供档案利用543726人次,1575931卷又189494件次; 提供资料利用共136909人次,273745册。档案工作为改造和振兴上海,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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