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特点及推广_慈善一日捐论文

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特点及推广_慈善一日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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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59(2014)04-0115-06

       伴随着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及时推出关涉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工程,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自然工程迅速而剧烈地改变周围环境之不同,社会工程是人们以社会技术为中介,改造社会世界、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1]272通过对社会世界的主动介入、积极改造,社会工程创设出适应发展进步之需的新的制度、模式或运行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备受瞩目的慈善超市载体建设就是典型的社会工程。面对慈善超市工程这一现实议题,专家指出,研究与实践之间存在时间上的脱节,研究的进度要明显滞后于决策及其行动的进展,这严重制约了运用研究去解决所关注的许多问题的可能性,而仅为突击解决燃眉问题、急于开展工作的想法,并不利于进行周密细致的研究。[2]266为此,本文拟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来揭示其基本表征及其推进重点,期望能够回应、弥补现实实践的导引需要。

       一、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基本表征

       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实施推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秉持审慎态度的同时,要科学把握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若干表征。

       1.新生事物性。创造一个原本不曾存在的新生事物是工程活动的典型特性,社会工程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层面的工程模型上,而是要实际构建出一个承载多极主体意志的新生“物体”。慈善超市在我国就是一种崭新事物,它是借用商业超市自选物品的运营方式,依托经常性社会捐助点或者社区工作站,募集和发放社会捐赠款物,从而实现针对低保群体、低保边缘群体、临时性困难人群救助的实体组织。2003年5月18日,上海成立我国首家慈善超市——长寿社区慈善超市,该超市具有募捐、帮困、变现和教育的功能,面向辖区低保人士、大病重病特困人员、重残无业者、优抚对象等,实现由过去的阶段性“送温暖”活动向现在的经常性社会救助的转变,由“你捐我受”的被动救助方式向人性化的积极救助方式转变。对于扶贫新生事物,国家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2004年7月,国家民政部发出正式通知,要求两三年内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慈善超市,此后慈善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开展起来。当然,既然是新生事物,这就意味着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现成经验、路径可供依循,需要不断试点、摸索前行,逐步建章立制,形成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品牌项目。

       2.规模宏大性。社会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的建构活动,其设计与实施往往是从国家层面自上而下予以推进,囊括整个行政区域范围,对国计民生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家对大规模、大场面能产生一种特别的偏好,这种以大为美的喜好是建立在对科学技术的信赖和对征服自然的现代化思想意识基础之上。[3]就慈善超市社会工程来讲,国家要求地方政府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重点做好推广工作的同时,要求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完善制度建设。可见,起始之初的慈善超市工程实际走的是条粗放型建设管理之路,并没有过多考虑工程实施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而是优先考虑在全国大中城市范围广泛布点,工程实施具有较强的突击性和时间规定性。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慈善超市数量已由2004年的1842个增至2012年的9053家,覆盖救助对象达2亿多人,并继续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扩展,数目庞大的慈善超市成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和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的新生亮点。规模的宏大性要求慈善超市工程建设必须扎实迈好“每一步”,否则,极有可能带来不利后果或者面临失败风险。

       3.社会关系指向性。社会工程往往是以新的规范条例来取代旧的社会守则,以此解决社会关系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满足社会公众的内心诉求与愿景期盼,推动社会健康良性发展。在社会关系的指向进程中,由于事关各个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当中存在诸多的对话与博弈。国家民政部指出,慈善超市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捐助制度,通过慈善超市平台,让捐助者更直观地看到捐助效果,扩大了社会捐助参与面,激发了人们扶贫帮困的热情。同时,慈善超市为城乡贫困群众搭建了一个新的救助平台,通过人性化的超市运作模式,切实体现了民政部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起到积极的作用。[4]与“经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第一次分配)和“经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第二次分配)相比,慈善捐赠是属于第三次分配,它是社会成员基于自愿原则和互惠关系,在道德与惯习因素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献给受助对象。作为慈善事业的新型运作平台,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对于缩小贫富差距,调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价值,关键问题在于其操作细则以及实施过程能否得到公众认可,进而自觉接受利益的调整规制。

       二、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顶层设计

       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后,原有“摸着石头过河”的行动策略已难以应用和奏效,它迫切需要和呼唤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代表着高端层面的思维操作活动,它是对社会工程发展的整体规划,对制约社会工程建设的全局性、关键性议题进行决断,提出解决的整体思路和框架蓝图,力图最大限度地化解推进阻力、降低风险,确保社会工程实践的顺利推进。当然,面向新生事物对象的顶层设计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时间的累积和作用过程,其成果的展现通常是正式的政策文件。对于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建设而言,需要国家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出台指引基层实践的纲领性政策文件。

       1.政策文件的空间形态。政策文件的空间形态是指政策文件潜在内容发展的空间大小状况。在初始阶段,由于缺乏所需的确凿可靠的知识,政策文件只有粗线条式的原则性“勾勒”,缺少实施内容、具体路径以及注意事项等细则性规定,政策文件预留的空间形态会很大,反映出其与社会工程尚未完全匹配。伴随着政策文件的实施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对政策文件的评价反馈和文本内容的修正补充,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始的新一轮的政策分析循环过程,政策文件获取了更多具有实质性内涵的内容,潜在的空间形态得到填补和压缩,政策文件进入相对成熟完善阶段,对实践的指导性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在慈善超市工程上,笔者遗憾地发现政策文件的空间形态仍旧停留在初始阶段,政策文件的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慈善超市工程推出至今已有九年多时间,国家民政部仅在2004年7月和9月下发过《关于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广“慈善超市”和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辽宁省扶贫超市管理办法》这三个政策文件,旨在从全国层面推动慈善超市工程。[5]三个政策文件内容着重强调慈善超市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推广普及的紧迫性,而对于慈善超市的实施规范、运作主体、管理流程、考核评估等缺少明确规划。显然,现有政策文件对“要不要做”——慈善超市早期的布点推广具有督促作用,而对“具体如何做”——慈善超市的内涵质量建设没有太多的指导意义,这也引致一些慈善超市在开业之初“红红火火”,而在运营一段时间之后,便出现难以为继甚至关门停业的尴尬境地,由此在制度层面出台建立慈善超市社会工程长效机制的政策文件迫在眉睫。笔者认为,政策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顶层设计的政策文件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见》、《通知》、《决定》等原则性方针政策层面,还需设计可操作性的方案充实制度内容,形成核心主旨内容上的成型完备,以便有效规范地方基层实践。

       2.政策文件的时间特征。政策文件在时间维度上具有“浴盆效应”①,社会客观形势变化以及由于认识局限性等因素会使政策文件的效力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在政策文件出台的早期阶段,遇到的问题或阻碍较多,政策文件失效现象明显;当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问题产生或出现的频率大为降低,政策文件会偶尔失效;而进入政策文件实施的后期,问题矛盾等产生的机会又趋于增多,政策文件进入耗损失效阶段。通常认为,对政策文件的早期失效现象,要予以及时分析,制定和实施对应的配套政策;当政策文件进入耗损失效阶段,则表明政策老化,需要制定新的替换政策。[6]101-102如前所述,在国家政策文件的指引和助推下,慈善超市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落地开花”,紧接下来,工作重心便转到慈善超市的内涵质量建设上来。如何从制度上推动慈善超市工程健康良性发展?将慈善超市建设成为定位科学、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品牌项目,除了上面提及的在政策文件空间形态上注重核心主旨内容的充实完善之外,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予以支持保障,形成一个有关慈善超市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丛。这里的配套政策主要是从对口的局部领域对慈善超市工程主体政策起辅助支撑的规范条例,如《慈善事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志愿者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等。令人忧虑的是,在慈善超市工程的国家顶层设计上,明显缺乏配套政策的推出或跟进,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统一的慈善事业法,无法对慈善领域社会团体或公益组织的规范发展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原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志愿者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等内容规定尚需进一步修订补充,以符合社会形势发展变化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笔者认为,在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建设过程中,基于政策文件的时间特征,不能忽视配套政策文件的滞后和缺失问题,要尽可能减少早期阶段政策文件体系的明显不足与失效。

       三、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基层实践

       社会工程的核心是探索变动社会结构背景下的模式创造,这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的规划和观念形态的抽象设想,不能仅仅停留在制造和维持发起社会工程的舆论氛围以及政治宣讲上,更要从具体的现实实践出发,寻求来自于实践的智慧与启示。在我国,慈善超市工程往往是与城市的街道社区紧密结合,形成贴近民众生活的社区慈善超市,故它具有浓厚的扎根基层地域、嵌入非正式情境的显著特点。基层实践要求在既定的时空地域范围内放开“手脚”、勇于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建设之路。

       1.试点探索。社会工程规模宏大,其实施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为降低工程风险和减少盲动现象,在工程方案设计和全面实施之前,通常都要酝酿选点、进行探索实验。试点探索的目的之一在于投石问路,寻求发展路径。慈善超市工程并不是人们头脑中想象的政府“面子工程”或者“形象工程”[7],经历上海、武汉、广州、济南等地的前期试点,目前学界已经总结出三种运作模式:(1)直接救助型模式。该模式是把捐助物资放到慈善超市中,通过发给贫困者具有一定数额的救助凭证,使贫困者到超市中自由选购所需物品。(2)市场化运作模式。该模式注重在运作中将物品卖掉变成现金,再将变现资金用于对贫困对象的救助上。(3)混合型模式是指在慈善超市中坚持直接救助贫困者与市场化超市运作同时进行的模式。一方面,通过向贫困者发放免费的救助凭证,让贫困者免费到超市中选取所需物品,同时超市走市场化运作模式,把捐献者物资变现或通过向市民提供便民超市服务实现一定程度的赢利来补贴超市的持续运作。[8]三种运作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且对现实环境条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如市场化运作模式经营复杂,带有一定的市场风险,适用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多种运作模式为拥有不同资源禀赋的城乡实施慈善超市工程提供了模板和示范。

       试点探索的目的之二在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为社会工程的全面铺开打下基础。基层试点表明,政府扶持与推动是慈善超市工程发展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慈善超市工程建设的初始阶段体现尤为明显②。值得反思的问题包括:一是慈善超市的定位模糊。慈善超市既不是社团组织,也不是商业企业,多数挂靠在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之下接受管理监督,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慈善超市很难走向市场化,“造血”机能严重不足,货源物品和救助资金缺乏长期保障,超市自身独立性面临考验。显然,在社会化管理运营大方向下,有必要对慈善超市给予准确定位,激活超市固有属性。二是慈善超市的孤立运营。当前,慈善超市的运营格局是“各行其是、条块分割”,运行成本很高,经营能力偏低,必须要建立一种能在横向产生有效整合和协同能力的机制形态,如在慈善超市与外部组织机构关系理顺、条件成熟时,至少在区域范围内把孤立、分散的慈善超市网点整合起来进行连锁经营,做到统一规范、统一形象、统一理念,在一个共有的信息化电子商务平台上调节配置资源、互通有无,切实提高救助的效能和服务的水准。通过试点探索过程中经验教训的总结与汲取,有助于慈善超市工程克服缺陷和“短板”,提升发展内涵质量。

       2.精细化的社会技术。社会工程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细节,不断寻找和应用实现工程目标的精细化的社会技术,具体表现为实践技巧或者规则体系等。慈善超市工程的推广建设较为复杂,如何将慈善的宗旨目标与超市的商业运作属性有效衔接起来,仅仅依靠满腔热情和媒体鼓动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细腻技术。例如,在慈善超市开业运营方面建立严格的准入技术认证,包含规模、选址、物资调剂、人员配备等各方面的规定要求,强化对新建慈善超市门槛的把关。英国学者布赖德·肖(Brad Shaw)指出规范性需求是社区需求的类型之一,它是专业人员、行政人员或专家学者,依据专业知识和现有的规定或规范,指出在特定情况下所需的标准。[9]248本着“临街就近便利”的原则,慈善超市选址要求所在位置交通便捷,设有宽敞的人行通道和无障碍通道,超市位置指示标牌醒目,鼓励制作标注慈善超市公益机构位置的地图。超市内部按照自选商场的样式布局,功能分区清晰;物品标识之后统一上架,分类摆放有序,价格标签规范;超市配有电脑设备可供市民自由查询相关救助信息,管理制度和捐赠信息实时上墙公布;从业者须是接受过正规培训的专职人员,能适应大型慈善募捐和超市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在运营管理技术上,超市载体摈弃了传统的传递式经营方式,具有商业流通领域第二次革命的意义,故慈善超市不是简单的物品汇集点和发放点,应拥有专业化的操作和科学合理的程序,讲求成本核算与控制。目前常规的做法之一是设立专业小组:物资接收组负责打理捐赠物资的日常接收、整理分类、清洗消毒、打包装箱等工作;财务管理组借助软件系统处理捐款的接收和超市财务账目的核算;价格评估组引入评估师对需要变现的捐赠物品进行科学评估、合理标价,既避免因标价太高而不利于困难人群购买消费,也避免因标价过低而让投机倒把的人士“钻空子”;宣传小组负责慈善捐赠的宣传工作,倡导社会互助和慷慨奉献精神,宣扬慈善捐赠义举。精细化社会技术的积累和综合应用,使得慈善超市内部运行更为顺畅,结构设置更为清晰、合理,专业化运营意味愈加浓厚。

       在科学知识的霸权范围内,地方性实践知识常被贬低,主要是由于它的发现是应用的、处于具体时间和背景之下的,不能被综合进科学交流的一般惯例中,而只有把握其潜在的成就和范围才能真正欣赏它的价值。[10]444笔者认为,基层实践具有接“地气”的功能,应该鼓励基层试点探索,及时提炼精细化的技术安排,并将处于具体经验层面的创新加以升华和抽象,形成共同的行业标准和机制,为慈善超市工程建设寻求经验之塔。

       四、慈善超市社会工程的公众参与

       社会工程是一个开放系统,为维持系统的动态平衡,它需要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基于政府主推的由上而下的创新方式容易产生内耗、重复、缓进等不良问题,而公众对社会工程的运行有着切身体会,能够做出来自基层实践探索的判断,从而能提出改造、改进社会状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社会工程的创新。[1]135“社会工程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它的效率依赖于真正的人类主体的反应和合作。如果人们发现新的安排,不管安排如何有效率,只要与他们的尊严、计划、趣味相背离,他们就会将它们变成低效率的安排。”[10]299显然,公众是社会工程建设不可忽略的主体之一。

       1.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公众通过一定的渠道对慈善超市工程表达观点意见,并对慈善超市工程的决策和项目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公众参与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慈善超市工程的认知度,激发公众在参与过程中的责任感,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参与的核心就是塑造积极的公民精神,培养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工程、分担治理责任的社会意识。应该说,公众参与能为慈善超市工程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助力。“慈善”一词的本义是慈爱、善良,富有同情心,慈善超市的另种说法就是“爱心超市”、“阳光超市”或者“扶贫超市”。慈善的真正根基是在民间,它展示的是成员个体道德品质与人文情怀,标志着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程度。当成员个体积极参与慈善,献出彼此爱心,爱心细流汇成“大河”,便铸就了慈善事业“细水长流”的坚固基石。[11]笔者认为,公众参与及其慈善意识培育必将提升慈善超市工程的救助力度。当前,由于慈善超市是一新生事物,加之社会传播媒介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公众对慈善超市的认知度不高,部分公众甚至没有听说过慈善超市的名字,有些公众可能知道慈善超市说法,但并不清楚其具体功能、运作方式及其社会意义,公众的参与度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慈善超市工程的深入发展。因此,慈善超市工程要想摆脱货源物品短缺、超市人气不旺等困境,须想方设法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同解决上述面临问题。

       2.参与平台。公众参与需要慈善超市工程提供便捷、有效的介入平台。(1)“慈善一日捐”活动。该品牌活动弘扬热忱行善、扶危济困的人道主义情怀,提倡公众捐出一天的工资作为善款,为包括慈善超市工程在内的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对于公众而言,“慈善一日捐”的重要之处不在于捐赠数量的多少,而在于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帮助他人,个体进而获得成就感。“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提倡及普及,便于公众了解慈善、关心慈善,积极投身于慈善,感受慈善助人的真谛。当诸多成员个体融入到慈善事业中时,这一进程所蕴含的精神力量无疑是巨大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精神力量也将改变整个社会的行为风尚,慈善募捐便由全民动员、行政指令式走向全民自觉、“我要慈善”类的形态。(2)义工岗位。义工是公众以个体拥有的时间、技能、精力等资源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义务从事社会公益性活动的人员。民政部提出,各地要组建相对稳定并有一定规模的义工队伍,从事捐助款物的收集、装卸、整理、服务、包装、发运以及慈善超市的服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慈善超市积极吸纳义工从事辅助性的劳务工作,建立义工个人信息和服务档案;与义工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工作内容;认真记录义工志愿服务的基本情况,年度对义工服务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和奖励,提出改善服务技能的建议。义工的招纳有效补充了人力资源,降低了慈善超市工程的运作成本。(3)监督平台。公信力决定着慈善超市工程建设的成败,为此需要近乎“玻璃化”的透明运作。秉着“开门办慈善、透明对公众”的基本原则,慈善超市可把捐赠单位、捐助人、受助者和市民代表请进门,让他们现场观摩慈善超市内部运作,给予他们充分表达观点意见的机会;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制度,定期公布慈善超市社会募捐、资金使用、物品发放等信息数据,自觉、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此赢得公众的信任支持。通过“慈善一日捐”、义工岗位和监督平台的设立,不断夯实慈善超市工程的群众基础,获取来自社会的广泛支持。

       五、简短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在指出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基本表征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推进的三个核心要素: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基层地方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公众的参与。从内在逻辑关系讲,三个核心要素之间并不是彼此矛盾、相互孤立的。顶层设计并不排斥基层实践,相反它要求努力发现生动活泼的基层实践发明,顺应来自基层的发展冲劲,将基层实践以及公众的参与互动纳入到顶层设计环节,形成一套自上而下和由下往上相互呼应的衔接机制,确保社会工程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在现实操作层面,不可否认的是,顶层设计的整体理念在具体制度安排和资源利益整合等议题上面临艰难抉择,政策文件的推出往往不够及时、果断,甚至产生为基层社会实践“倒逼”的尴尬现象。嵌入于特定地域的基层实践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经验总结提炼和向外围推广普及上做得不尽如人意,未能及时总结试点地区创造的经验、涌现的亮点;未能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引领作用,使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降低了基层实践成果的应用价值。最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的状况下,公众的形式参与较多,参与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社会参与不应该停留在被告知或交流一下的层次上。因为即使公众被告知或联系上,但是如果他们的意见对决策没有产生影响,公众就将会把自身参与的努力视为一个程序上的操作、一件‘橱窗里的时装’;公众会遭遇心理上的‘挫败感’,对参与的意义和政府的诚意产生怀疑,甚至放弃与政府合作的机会和可能性,拒绝将来进一步的参与行动。”[12]因此,在慈善超市社会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顶层设计、基层实践、公众参与三者有效衔接,努力形成良性互促效应甚为关键,通过创设完整的社会规制体系,实行“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民众受益”的救助运作模式,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形神兼备的慈善超市品牌。

       当然,在现代性理念的弘扬与引领之下,社会工程有可能成为人类社会“人造风险”的重要源泉之一。对此,卡尔·波普曾用“渐进”、“零星”等词语来描述应对,即主张渐进性地修补各项制度,采取不断改进的小规模的调整和再调整[13]52-53,仔细地把预想的结果同已取得的结果相比较,以消除社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错误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可逆转的巨大破坏效应。詹姆斯·C.斯科特基于20世纪全球改善人类状况的大型工程项目的失败教训,提出合理的社会工程需要“小步走”、“鼓励可逆性”、“为意外情况做准备”、“为人类创造力做计划”等若干法则[10]475-476。为此,国家必须对慈善超市工程前进道路上的坎坷与艰辛保持清醒认知,并做好充分的应变准备,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各项建设。

       收稿日期:2013-12-20

       注释:

       ①浴盆效应是指政策文件从出台到失效的整个周期内,其可靠性的变化呈现一定的规律,即以时间为横坐标,以失效率为纵坐标的一条曲线,曲线两头高,中间低,有些像浴盆,故称为浴盆效应。

       ②当然,随着慈善超市自身的发展完善,政府的角色和作用逐步趋于弱化,由全包全揽转为着力推动,由直接管理变为行政监督,慈善超市非营利机构的特性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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