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业集群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诱因及其突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诱因论文,低端论文,价值链论文,产业集群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82(2013)02-0023-05
一、我国产业集群深深嵌入,日益锁定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的不断深入,产品的价值链环节越来越具有空间上的可分布性。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出于优化资源配置考虑,将产品价值链的各环节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布点,把一些自己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加工、组装、制造环节的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些环节往往是价值链“非战略性环节”),而自己专注具有比较优势的设计、研发、营销、品牌运营、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活动(这些环节往往是价值链“战略性环节”)。这样使原本在企业内部一体化的价值链各环节,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出现垂直分离并重新整合(Arndt和Kierzkowski把价值链的垂直分离过程称为“片断化”(Fragmentation))。这种价值链各环节被分割开来,在空间上离散性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并在全球空间上重新整合所形成的价值链条称为全球价值链(GVC,Global Value Chain)。
虽然全球价值链的片断化导致各个价值环节在全球空间上出现离散分布格局,但是分离出去的各个价值片段一般都具有高度的地理集聚特征,而不是天女散花似地散落一地,毫无头绪而言。换句话说,全球价值链地理分布特征就是“大区域离散、小地域集聚”。正是各个价值环节地理集聚特性使得很多地方产业集群就成了全球价值链条中的一个从属部分。我国各地的地方产业集群是“片断”化的结果。
全球价值链在全球范围内垂直分离和重构,一方面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重新定位自身发展战略和强化竞争优势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也为发展中国家地方集群嵌入全球价值链,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闽南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相继产生了大量的产业集群。这些地方产业集群作为全球价值链条“片断化”一个从属部分,正以不同方式快速嵌入全球价值链中。特别是处于沿海地区的外向出口加工型地方产业集群,与全球价值链的融合程度最高,成为了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国产业集群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获取外部资源、知识、信息与市场,并与全球价值链其它主体互动,谋求自身的发展。
但根据我国比较优势及现实条件,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只能走“低端嵌入”道路的方式嵌入到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当中,即只能凭借低廉的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优势从事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加工、组装、制造等环节的活动。这些环节是属全球价值链的“非战略环节”,是位于U型的“微笑曲线”底部,相对于研发、设计、品牌运营、营销渠道等战略环节,它属于低价值环节。在跨国公司和国际大买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的利益分配格局当中,我国地方产业集群的企业只能分得很少的利益。例如,在美国罗技公司无线鼠标价值链中的利益分配中,一只在国际市场上售价40美元的无线鼠标,有15美元归分销商和零售商,13美元给零部件供应商,3美元给在中国苏州装配厂,剩下的留给了罗技公司。又如世界名牌Hugo Boss的精品衬衣在美国纽约的售价高达120美元,而中国的制造商只拿到了其中的10%,渠道商拿走了总价值的60%,剩下的30%给了品牌商。中国企业生产一个芭比娃娃平均获利30美分,但芭比娃娃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均价为30美元,百倍于中国的OEM企业。在中国生产的200美元耐克鞋的价值构成中,发现市场目标并将鞋子设计出来的企业,可得到100美元,贴上耐克标签并把它卖出去的销售者,可得到90美元,剩下的10美元才是贴牌生产商的收入。另据报道,在出口市场中,中国产的袜子平均每双0.21美元,领带平均每条1.6美元。2010年中国服装的出口额为1057.524亿美元,完成259.4744亿件,平均每件仅为3.58美元。中国成为名副其实“世界的血汗工厂”。
二、我国产业集群锁定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环节的诱因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产业集群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并被陷入“贫困性”增长和“逐底式”发展的困境当中呢?本文以为是以下原因所致。
1.由我国产业集群的比较优势所决定
各个国家要素禀赋丰裕程度不一样,使得国与国之间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存在差异,因而也就形成了参与国际分工中各自的比较优势。全球价值链领导企业所处的国家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因而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发达国家的企业依据这些优势资源参与全球价值链中的技术、研发、设计、营销、品牌运营等环节的活动。这些环节因进入壁垒高、替代性小、竞争程度不高,而却有较高的附加值(即可获得垄断租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丰富,因而劳动力、土地、原料等要素成本低是我国的优势所在。我国产业集群凭借这些优势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只能从事全球价值链中的加工、制造、组装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环节的活动。由于这些环节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替代性强、竞争激烈,因此附加值也就低,由此从事这些环节的我国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利益分配体系中也只能获得较少的利益。
2.全球价值链治理者封锁与控制所迫使
全球价值链的领导企业为了组织和协调分散于全球各地的价值创造活动,同时也是为了协调价值链利益分配,需要对价值链进行治理(Humphrey,Schmitz,2000)。全球价值链的治理存在5种模式(Gereffi,Humphrey,2005):市场式、模块式、关系式、领导式和科层式。目前我国产业集群被处于领导式(又称“俘获型”)的价值链治理当中,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全球领导公司在价值链中掌握权力,扮演治理者的身份,处于支配地位;而我国产业集群扮演被治理者的身份,处于被支配地位。全球价值链中的领导公司会利用掌握的权力制定和监督规则、标准的实施,来组织、协调价值链各环节的价值创造活动,并控制价值在不同经济行为主体中的分配(Gereffi,2001;文娉、曾刚,2004)。在此过程中,全球价值链领导企业会凭借权力和地位,按照有利于自身的方式进行价值链利益的分配,结果必然是领导企业获得较多的利益,而处于被治理地位的我国产业集群只能获取较小的利益。与此同时,全球价值链的治理者——领导企业还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阻碍和控制我国产业集群中代工企业的升级进程,从而迫使我国产业集群“锁定”于低附加值、低创新能力的微利化价值链低端加工、制造环节。这些手段包括:①通过严格的产品进口质量、安全、环保进入壁垒及快速变化的产品升级换代来迫使我国集群内的代工企业持续地进行设备“淘汰”,向发达国家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从而使我国产业集群代工企业陷入“代工—微利化—自主创新能力缺失”的循环当中。②要求集群内代工企业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从而形成一种“质押”关系,致使代工企业不敢贸然进行品牌创建和市场网络建设,进而把集群内代工企业锁定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③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隔绝、默会化等策略来防止代工过程中的技术溢出、技术模仿,抑制我国产业集群代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
3.我国产业集群自身缺乏开拓能力
我国集群企业现实条件是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资金缺乏、人才匮乏,不具备产品研发和设计、市场开拓,以及品牌运营所需的客观条件,同时也无力承担产品设计、研发、营销渠道、品牌建设所产生的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相反,我国集群中企业只要把自己定位于加工制造环节,利用跨国企业提供设计好的产品的图纸、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就可以安享其中的一定利润。在这种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下,集群中的企业主动放弃向全球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攀升的主动权,宁愿为国际跨国公司和国际大买家进行“代工”,并心甘情愿自我锁定在价值链的制造、加工等低端环节。
4.我国产业集群缺失创新动力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领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邻近、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和相关法人机构所组成的集合(波特,1998)。由于地理空间临近,企业间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多,人员在集群企业间频繁流动,促进了集群内知识与信息的快速流动与扩散,即产生知识溢出效应。这种知识溢出效应,在当下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不完善、商业秘密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仿冒就会泛滥,“搭便车”的思想就会盛行,“柠檬市场”就会产生,集群陷入无休止的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当中。这种结果是创新企业的创新投入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甚至连创新成本都无法收回,而模仿企业却坐享其成,获取丰厚利益。其结果是从事创新活动的企业被无情打击,不愿意再投入资金进行创新,所有企业都“等着天上掉馅饼”,集群创新陷入“囚徒困境”的僵局,于是整个集群就在价值链低端环节中徘徊。
5.我国企业家的心智模式普遍不适
所谓“心智模式”是指因工作经验、知识素养、价值观念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主体较为固定的假设、理念、成见和思维方式等(李美娟,2010)。目前,我国企业家心智模式普遍不适,他们不愿意做那些需要花长时间、高成本、高代价,但效益缓慢的“慢工出细活”技术创新、品牌运营、渠道开拓等之类的经营活动,而是认为“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热衷于“多快好省”——利用跨国公司现成的技术、品牌、市场,按照委托企业合同进行加工、生产和装配,这样虽然赚取的是微薄的加工费,但省心、省力,无需承担产品研发、设计、销售、渠道开拓、品牌建设的大量投入而引发的投资风险,于是无意从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挑战的意愿,也无由OEM—ODM—OBM攀升的胆识和勇气。他们畏惧风险、害怕失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这种心智模式必然使我国产业集群被牢牢地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并陷入“趋底式”发展的困境当中。
6.又是我国地方政府不理性的政绩追求所促使
地方政府不理性的政绩观也促使了我国产业集群对“代工”这种低端生产方式的路径依赖。长期以来,GDP增长是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追求GDP增长,地方政府往往急功近利,热衷于做“短、平、快”的事。由于代工生产方式在增加GDP和出口、增加税收、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直接的效果,因此政府、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通常没有足够动力去推动集群内代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品牌创建、渠道建设等之类的“慢工”“细活”。反而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竞争等方面的考虑,争相出台类似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口退税等简单而又效果明显的鼓励政策来促进集群内企业从事代工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集群内代工企业在原有路径上的依赖,使这种建立在低级要素禀赋之上的代工生产模式得以进一步强化,致使产业集群长期难于升级,进而被锁定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
三、我国产业集群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突围措施
由上可知,我国产业集群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既有要素禀赋的客观原因,又有我同企业家心智不适的主观原因;既是外部的全球价值链治理者的封锁与控制所致,又是内部的集群能力不足造成;既是我国制度缺失所引发,又是我国政府不理性的政绩追求所促使。因此,我国产业集群要突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摆脱“贫困性”增长和“逐底式”发展的命运,必须从多方位、多视角采取有效措施。
1.培育高级生产要素,用高级要素驱动我国产业集群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
全球价值链分工本质上是按各国要素禀赋的优势进行分工的。我国所拥有的比较优势是丰富的自然资源、低廉劳动力资源,这些要素都是低级生产要素。我国产业集群按这要素禀赋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只能走“低端道路”的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即利用自身劳动力和资源丰富的优势从事全球价值链的加工、组装、制造等技术水平低、附加值少的劳动密集型等低端环节的活动。因此,要改变我国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不利地位,摆脱低端锁定和“贫困式”增长的命运,就必须改变我国产业集群仅凭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低级要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现状,用高级生产要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走“高端”嵌入全球价值链的道路。为此就需要培育高级生产要素。这些高级要素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渠道开拓、品牌运营等所需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专利技术、标准、市场势力、管理等经济要素。
2.构筑龙头企业,增强我国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治理中的抗衡力
我国产业集群之所以被锁定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是因为目前我国产业集群被处于“俘获”型的价值链治理当中,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价值链中的领先公司利用掌握的权力制定和监督规则、标准的实施,阻碍我国产业集群的升级。要改变我国产业集群在价值链中被“俘获”的命运,就需要构筑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在资本、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强大实力,以及其在市场上强大的影响力来平衡全球价值链上的各种势力,从而改变我国产业集群目前在全球价值链治理中的被动和被俘获地位,实现从“被领导型”(被俘获型)治理模式向“关系型”(合作型)治理模式转变,达到全球价值链的共同治理。集群中龙头企业的选择主要应把握三条标准:一是在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等方面拥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二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能对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强大的引领和整合能力;三是在核心技术、专利产品、管理技能、市场网络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优势,能对上下游产业产生强大的拉动和集聚作用。
3.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共享机制,实现集群内创新效益最大化
在集群中,适度的知识外溢有利于降低集群创新成本,提高集群创新能力,进而有利于提高集群整体竞争力,这也是集群这个产业组织方式的优势所在。但过度的外溢又会导致“搭便车”和“柠檬市场”的出现,进而严重挫伤创新企业的创新热情,结果使集群创新陷入“囚徒困境”的僵局,从而使集群创新动力集体缺失。因此,在产业集群中,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保障创新企业获得创新收益的同时,也要使创新知识适度外溢,从而实现集群收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一般认为,“专利分享联盟”是一种实现知识适度外溢,进而实现集群整体收益最大的有效机制。它是集群内企业之间成立一个知识分享联盟,联盟内成员定期交换各自所知且对方需要知道的知识。按照惯例,那些提供给他人的知识远少于预期并且从他人获得的知识不少于预期的法人,需要向知识的“顺差”企业支付预先规定的货币补偿。
4.改变企业家心智模式,激发集群自主创新的活力
一个优秀企业家应不甘愿于自己在全球价值链中“打工者”的身份,以及自己在全球价值链治理体系中处于被跨国公司支配和控制的地位。企业家应该深刻意识到“国际代工”这种经营模式所固有的缺陷和不足,以及它给我国产业和企业所造成的各种潜在和现实的危害,同时也应充分意识到在当今国际经济环境下,“国际代工”这种生产经营模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企业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改变目前经营方式,由低端的“代工”(又称OEM)经营模式向价值链高端的ODM和OBM经营模式转换。优秀的企业家要勇于创新、敢于冒险,要居安思危、不断追求发展和变化,要有从“代工”(OEM)向OBM转化的冲动和勇气,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和壮大。
5.构建国内价值链,以国内价值链的功能升级带动全球价值链的功能升级
Kaplinsky和Morris(2001)把发展中国家集群产业升级路线概括为: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的序贯过程。众多研究表明,全球价值链的治理者(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允许并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地方产业集群进行工艺升级和产品升级。但是,一旦发展中国家的地方产业集群试图进行研发设计、品牌运营和渠道建设(即功能升级),给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既得利益构成挑战时,就会遭到发达国家大购买商和跨国公司的严重阻击与控制(Humphrey,Schmitz,2002;刘志彪、张杰,2007)。由此可见,在“俘获”型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中,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群升级主要是受阻于功能升级阶段,其原因是功能升级直接威胁到了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的既得利益,从而招致了发达国家大购买商和跨国公司的阻止和控制。为了避免与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发生正面冲突,减少地方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和自建营销渠道(即功能升级)给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的既得利益构成威胁,继而规避国际大买家和跨国公司的阻止甚至惩罚,有必要充分利用庞大的国内市场来建立一条与全球价值链平行的国内价值链(NVC),通过国内价值链的攀升和升级带动全球价值链的攀升和升级。其基本逻辑是:在国内形成一条研发、设计、制造、品牌、营销的国内价值链,在国内价值链内部,东、中、西部企业之间的企业按比较优势进行国内价值链分工,国内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的领先企业专注于研发设计、品牌运营和产品营销等环节的活动,并依靠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培养和建立起自身在技术研发、品牌运营和市场营销方面的能力和优势,以此实现国内价值链上的功能升级,待时机成熟后,再利用在国内市场所形成的强大技术、市场和品牌等优势向全球价值链延伸,进而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功能升级,最终完成全球价值链的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的整个升级过程,实现了我国产业集群突破低端锁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