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新思路——以上海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人才培养论文,上海论文,新思路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8.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840(2014)06-0053-05 1 现行体教结合方式的弊端 长期以来,以举国体制、专业化发展为核心特征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对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广种薄收的培养方式淘汰率、浪费率始终居高不下,虽有一时之功,但长期弊端日益凸显。退役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就业、安置问题成为难解痼疾,由此导致的后备人才匮乏则成为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桎梏。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5年,原国家体委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1],尝试在传统体育系统培养运动员渠道外建立一个体育人才培养新体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教结合”。由于体制方面的不完善,“体教结合”推行20余年来,效果差强人意,距离解决我国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还有相当大的差距[2],也难以承担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可持续化培养的重任,其具体弊端如下: 1.1 内在凝聚动力不足 从组织形式来解析,我国目前采取的高等教育体系与高水平竞技运动结合的措施是通过体育系统办教育(如体育系统办大学)或者教育系统办体育(如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显然,这种体教的结合是迫于外力促成的组织形式上的结合,借助于政府管理迫力的结合,缺乏内在的凝聚力,一旦政令改变,外力解除,结合也就自然解体[2]。 内在凝聚力不足源于体、教两系统在目标定位上的差异以及责、权、利等多个敏感点,导致现行体教结合工作在资源配置、衔接机制等方面未能实现有机结合、优势互补。 1.2 中学阶段困难重重 在中学阶段,体教结合工作困难重重。在升学的压力下,很多中学在办运动队和招收体育特长生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能否在升学率上为学校加分。然而,当前的高考、中考招生政策改革方向日益趋向严格和平等,通过体育特长获得升学便利的可能性越来越少,而且学训矛盾也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在中学阶段,运动训练对于校方、家长和学生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小。 1.3 高校阶段自欺欺人 在大学阶段,当前的状态依然是“冠军走入校园”,而不是“冠军从校园内走出”。高校学生运动员的录取方法是在入口端给予一定的宽松条件。考虑到运动员学生的文化基础,适当的“宽进”似在情理之中,但是,能否做到“严出”呢。要金牌,还是要学习?高校往往选择前者。学习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当前追求毕业率、就业率的形势下,高校对于普通学生尚且做不到“严出”,遑论本来成绩就差的“体育生”?高校虽然也涌现出过优秀运动员,但数量很小,如对其成长过程追根溯源,真正源自校园的更属凤毛麟角。无论是刘翔的硕博连读还是孙杨的大运征途,都难逃自欺欺人之嫌。林丹在伦敦奥运会后获得硕士学位更引起了广泛质疑。一时间,文凭似乎成了奖品,学术的纯粹性和尊严、教育的价值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德国科隆体育学院在2004年拒绝了足球明星巴拉克攻读体育管理学研究生的入学申请,因为校方认为依照职业球员的训练量和比赛任务,他不可能同时完成研究生课程的学业[3]。鲜明的对比令人深思,当前所进行的“体教结合”,到底是“结合”还是形成了某种默契的“交易”? 1.4 原有平衡遭到破坏 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对于教育体系原本的竞赛平衡也造成了破坏,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和普通高校同一项目实力相差悬殊,比赛经常呈现一边倒的局面,使得一些本来广泛开展的项目(如篮球、足球等)成为了几个试点建设学校的小范围游戏,破坏了普通高校的积极性,也影响了这些项目在校园中的生命力,后来所实行的分甲乙组等措施成效甚微。此外,部分学生运动员由于长期缺乏文化教育养成了自由散漫、骄纵蛮横的不良习气,不但未能活跃学校体育氛围,反而对校园秩序造成了危害。 2 深化体教结合,构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为了突破当前体教结合工作故步自封的局面,达到优秀运动员从校园中产生的目标,需要教育系统突破传统思路,研究制定全新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2.1 指导思想 新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构建时应当目光长远,眼里不应只有大运会、中运会的任务。如果仅仅是为了竞赛成绩,那学校办运动队和现有体制又有什么区别?无非是把运动队从体育部门搬到了大学或者中学的校园里,还白白占用、浪费了本应当供全体学生享用的体育资源。教育部门在办运动队的时候应当给予更多的思考,体现学校办体育的特点,并不是不要运动成绩,而是应当放弃当前备受诟病的、短视的锦标主义成绩论思想,对学生运动员的成长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时刻牢记育人的基本职能。“教育”的含义是训练心智和品格,而传授技能和专业知识只能被视为“培训”。要培养身心和谐、健康发展的人,而不是塑造只在某一方面能力超群,而其他方面得不到充分发展的“单向度”的人[4]。 2.2 基本原则 2.2.1 全面发展原则 为了保证学生运动员在思想品德、学术水准、竞技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应确保学生运动员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体育只是一个人教育经历的一个组成部分,“学生运动员”的名称意味着“学生”的职责是第一位的,应该把学业放在首位。任何体教结合的建设单位都不允许把运动员视为获胜的工具,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学业优先和身心健康[5]。 2.2.2 学术水平同等性原则 学生运动员是全体学生的一部分,学生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学习考核标准、毕业要求都应与其他所有学生一致。无论多么优秀的运动员,为学校争得过多少荣誉,都不能享受特殊待遇,必须维持学术的公正性和纯洁性[6]。学生运动员因为训练和比赛耽误的课业须由自己负责弥补,当然校方、教师可以提供相应帮助,使其尽快达到合格标准,但是衡量标准绝不能降低。这需要校方、运动员的观念都要做出调整,并非一蹴而就之事。 由于历史原因,虽然当前要实现绝对的学术水平同等性非常困难,但是这一点不解决,体教结合工作就永远落不到实处。因此,保障学术水平的同等性,应当是新体系构建最核心的内容。对于已经进入高校的学生运动员,似乎只能采取亡羊补牢的方法提高其文化素质,尚可言“犹未为晚”,目标是保证其成为合格的毕业生。而对于中学阶段的学生运动员,则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文化教育和全面发展,不要再重蹈其前辈运动员轻视文化学习的覆辙。 2.2.3 业余训练原则 业余训练原则也是对“学生运动员”的“学生”身份的充分尊重,学生运动员是业余运动员,他们参加校际体育运动仅仅是一种业余爱好,是为了充分利用体育的教育功能。因此,运动员参加训练和比赛应尽可能不影响其接受正常的教育,也唯有保证学生运动员的学习时间,才能够施行学术水平同等性原则。在训练时间、训练次数等一些具体问题上做出明确而又严格的规定。如把训练安排在下午,上午时间全部让位于文化课学习,比较符合人体运动规律和学习规律。另外,对于每年参加比赛的最多竞赛场次也应当做出规定[7]。 3 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构想 基于上述分析,以上海市为例,为了统筹体教结合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这一体系具有如下特征: 3.1 政社结合,形成科学高效的体育管理体制 当前世界各国对体育的管理逐渐趋向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体制[8],其最大特点是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政府部门负责政策法规与体育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对体育的进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在不同的体育组织之间进行沟通与联络等等;而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则完全由体育社团承担,形成一个统分结合、分工合理、各尽所能的高效率的管理体制。 3.2 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 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基础问题是组织建设,包括决策机构、办事机构、专业机构和实体单位,另外需要进行良好的制度建设来确定各组织的职能、作用、衔接机制以及行为规范准则,在此基础上做好这一体系的业务建设,设定好在竞赛、训练、文化学习等方面的具体业务内容和建设目标[9]。当然,建设内容和目标的达成都需要充足的经费保证,因此,这一体系还应当有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市场开发机构。 3.3 参与面广,形成雄厚的群众基础 理想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应当是金字塔形的稳固结构,所以该体系的参与学生数量和学校数量一定要足够大,项目覆盖面也要广,才会形成涌现优秀人才的沃土。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构建比例科学的运动项目建设学校布局。为了保证足够的参与面,在项目布局的时候所应采取的方式应当是尽量鼓励学校多建设项目,不设置任何准入阻碍,对于群众基础雄厚,锻炼价值高的项目更需大力扶持。 3.4 全面发展,保障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健康成长 这是“体教结合”工作一直要解决但尚未成功的目标,如何让参与运动训练的学生文化学习不掉队,退出运动训练时依然可以参加正常的学习和升学,是体系建设需要着重考虑的方面,更是关乎体系构建能否成功的关键。 3.5 全面监控,构建完善的后备人才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保证后备人才的文化学习、训练和竞赛的质量,需要构建一个高效、公开、全面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这一管理平台所实现的功能包括:学生运动员的信息登录与实时更新、体系下的竞赛管理、运动员学生文化学习监控与管理、运动员学生训练情况、健康情况、竞技水平的监控,管理人员、教师、教练员、家长以及学生运动员之间的信息互动等。 4 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构建 与其他省市相比,上海市具有经济条件、国际视野等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面临人口基数少这一先天不足因素[10]。作为引领全国改革方向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应当正视现有模式的弊端,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做出前瞻性的探索,开拓稳固、富饶的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土壤。 4.1 组织建设:组织结构及关系 新的上海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将采用政府和社会团体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成立“上海市教委体育后备人才管理办公室”,作为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业务主管,负责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上海市体教结合联盟是新体系的具体操作机构,接受上海市教委体育后备人才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这一体系将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既能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发挥联盟的主体作用。联盟的组织构架如图1所示。标签:体育管理论文; 上海体育论文; 高校联盟论文; 人才培养机制论文; 体育训练论文; 体育功能论文; 联盟标准论文; 组织职能论文; 新思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