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认识论:认识论之现代形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识论论文,形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1)2-0012-05
一
近代认识论的根本缺陷不是主客二分,其最不成功之处也不是未将主客体统一起来,或未能对自然科学和工业实践已经证明且一直在证明着的主客体的统一给出哲学论证,而是未对认识作人的或人的生活的理解。具体言之,近代人把日常生活,尤其是日常物质生活作为生活的全部内容,认识只是人生活的工具,即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占有更多物质财富,实现更幸福生活的工具,它与物质生产、实践、历史一样均是生活之外或生活之上的某种东西。这样一种关于认识的观念是处于近代认识论的深层观念,它根本制约着近代认识论的面貌。
首先,它使认识论成为科学认识论。在物质产品较为匮乏的情况下,宗教禁欲主义对人性的压抑主要是对人的“物欲”的压抑,所以,刚刚从宗教神学的禁锢中挣脱出来的近代人必然强烈的追求感官欲望的满足,这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认识正是为此种追求服务的。这样,认识自然或自然科学的认识便成为认识的主要内容,认识论当然也就只能围绕此种认识而展开,为其提供哲学的论证和说明,认识论由此科学化了。这样一种倾向又由于自然科学本身的成就而加强。卡西尔下面的这段话完全可以用来说明近代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功:“科学的成就看来是圆满的无可非议的了。在我们现代世界中,再没有第二种力量可以与科学思想的力量相匹敌,它被看成是我们全部人类活动的顶点和极致,被看成是人类历史的最后篇章和人的哲学的最重要主题”。(注: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63页。)也就是说,在近代,自然科学在理论上是最完备的、在实践上是最成功的,如此使近代人很自然地就把它作为知识的典范,其方法因之也提升为一般的认识论方法,而文化的其它领域,如宗教、神话、历史、文学艺术、哲学等等,要么被纳入科学认识论,要么被逐出认识和认识论的视野。如罗蒂所言:“自从启蒙时代以来,特别是自从康德以来,自然科学一直被看作知识的一个范型,文化的其它领域必须依照这个范型加以衡量”。(注: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三联书店,1987年,第283页。)
其次,它使认识成为一种纯理论活动。在一定意义上,认识作为一种工具也可算是一种“实践态度”,因为它多少把认识与人联结了起来。既如此,我们何以说它未从人的生活来理解认识呢?这是由于在近代哲学家的眼里,认识虽然是人追求生活的工具,但作为工具的认识却被排除于生活之外,不被看作生活的内容。于人或生活而言,它只是某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既然是工具、楼梯,人若直接可达目的,自然也就可以不要工具,或在达目的后“登楼撤梯”。诚然,在现实中,作为工具的认识对人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为人提供知识,凭借此种知识,人才可以占有自然、改造世界。可以说,认识的目的就是为获取关于对象的客观知识,因为这样的知识才是人可以依赖的工具。而认识之所以能够获取客观知识恰恰是由于它在生活之外,可以排除生活的干扰。在生活之外,人心才能作为一面洁净的镜子,不走样地映照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即是说,工具性认识才能把纯客观知识作为追求,才以一种理论态度看待认识活动,也才走向主客二分。因为工具性认识首先不是把主客体关系视为生活关系,而是看作认识关系。这样,主客体之间必然是一种彼此外在的关系。而主客体间既然是一种外在关系,那么,客观知识如何可能、主客体如何统一呢?对知识客观性的怀疑由此而生。但自然科学的发展却是以对主客体统一的信念为前提的,所以,哲学家必须反击怀疑主义,对统一进行哲学说明。于是,近代哲学,不论是唯理论、经验论,还是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均试图对此问题给出问答。然而,一旦先在设定主客二分,进言之,一旦对认识采取一种纯理论态度,则主客体便无法再统一起来:原本“二分”的东西如何能统一呢?所以,近代哲学要么求助于上帝或某种绝对抽象物(如绝对理念),要么消融认识的客观性,把认识归于主观的习惯性联想,主客体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统一。这就是近代认识论的困境。
二
现代哲学是根本反对近代的科学世界观的。立于现代哲学起始处的马克思认为,世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与人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对人有价值和意义的世界。他说:“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8页。)马克思之后,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虽相互对峙,它们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着原则区别,但它们与马克思哲学一样,均是作为科学世界观的对立物粉墨登场的,都要求摒弃抽象的科学世界,回归现实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观或回归生活世界正是现代哲学的基本精神。
从生活世界观来看,近代认识论与现代认识论的根本差异既不在于前者是认识心理学,而后者是语言哲学;也不在于前者研究主客体间的关系,而后者关注主体间的关系,而是表现为是否对认识做了生活的理解:近代认识论把认识看作“为了”生活(当然在认识论范围内这点只是隐含的前提,且由于采取“理论态度”而被遗忘了)、但却存在于生活之外的工具;而现代哲学则从生活世界观出发把认识本身视为生活,即把认识看作人生活的一种形式,当作认识者生活或存在的方式,当作认识者自我生成、自我实现或自我完善的方式(生活就是人的自我生成、自我完善的过程)。在这里,认识不再是工具、楼梯,而成为目的,成为生活的内容或人的存在本身。
认识即是生活或人的生成过程的观念是一个为现代哲学家普遍持有的观念。现代之初的马克思就已有这种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指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7页。)在这里,所谓不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正是指不能以理论态度度来看待认识,而应将其视为人的生活。马克思之后,分析哲学和人本主义也都走到了此种观念。早期的分析哲学虽然坚持知识论,视认识为准确再现的工具:把语言命题的意义归于对原子事实的准确再现。但是,由于经验证实原则的内在困难,从维特根斯坦和库恩开始,分析哲学内部发生转向:语言分析哲学转向日常语言研究,科学分析哲学演变为后实证主义或后经验主义。前者主张语义即用法,后者认为“科学范式”是科学家的信念或信仰,科学范式的转换并非是根据确定的、客观的标准的选择,不是认识的深化,而是心理信念的变化。既然人是语言性存在,而语义是在语言游戏、生活过程中显示出来的,那么,认识(即语义的“获得”,当然不是什么普遍的语义,因为没有普遍,不同的用法或生活情景便有不同的意义)当然就是生活;既然范式的转换是科学共同体的社会实践造成的,“这表明了我们对于科学研究的理解……与一般理性主义者、经验主义者和逻辑经验主义者和科学观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一般理性主义者认识和思考世界时,不仅从世界中抽象掉了作为过着人的生活的主体,而且忘掉了作为认识者的自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是时时处处受自然和他人制约的、有感情和欲望的人,而把自己当作了可以摆脱受动性和感情、欲望制约的上帝,以为自己可以客观地再现对象的本来面目,而后经验主义则抛弃了此种人的作为“上帝的仿效者”的形象,重新把认识者嵌入现实生活中,视认识为科学共同体的生活。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费耶阿本德才大胆断言,举出生活中任何一种你认为与科学研究无关的东西,不管它是社会环境、抽象信仰或是非个人的特性,他均能举出它们与科学研究有关的例证。(注:参见伯恩斯坦的《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66、73、76-77页。)
与分析哲学不同,人本主义或欧陆哲学从一开始就对认识作了生活的理解。尼采这样说到:“实证主义老是停留在‘只有事实存在’现象里。我要对它说,不!没有事实,只有解释!”而“解释……是权力意志的一种形式”,解释源出于生命冲动。“我们需要的是解释这个世界,我们的冲击以及它们的赞同或反对。每一种冲动是一种统治的欲望,每一个都有它的视角,它作为规范强制一切其他的冲击接受它”。(注:转引自赵修义和童世俊的《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代的哲学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22-224页。)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传统认识论的问题当然不再有任何位置,但在各种各样的阐述中,仍然包含有对真理和认识问题的重要观察。与传统的观念不同,“海德格尔力图把真理概念从判断的领域移回到实存的领域。……同样,理解的方法也应该被固定在人的可以先验确认的现存的本质结构之中”。(注: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7页。)他认为,此在就是理解,理解具有“在先”的结构,正是对此在可能性的理解使此在成为能在和超越的存在。理解的过程就是此在的筹划与被筹划、形成与被形成的过程。这样的理解当然即是此在的存在或生活过程。当伽达默尔把理解看作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的基本状态时,他就承认这一思想是从海德格尔那里继承下来的。这样,在关于认识的观念上,“在‘分析的’哲学和其它各种哲学之间的区别,相对来说不甚重要了”,或干脆已无分别,因为它们一致同意,“必须放弃作为准确再现结果的知识观”,(注:见罗蒂的《哲学和自然之镜》,第3-5页。)转向视认识为生活的“解释学”。分析哲学转向科学解释学,而欧陆哲学转向人文解释学,现代哲学的两大思潮由此走向合流。而合流后的哲学家再也难分彼此,一个哲学家可能以分析哲学的词汇写出分析哲学文献中讨论的问题,另外一个哲学家也许用浪漫或思辨的语调阐述自己的思想,但这纯属哲学家“个人经历”的问题,只是哲学的形式问题。在内容或思想上,我们再也无法用分析哲学或人文哲学这样的称谓将其分开,因为他们表述的其实是同样的思想。不论是德里达的“文字学”,还是福柯的知识谱系说和哈贝马斯关于认识的旨趣的思想,他们只是风格或角度的不同:德里达更接近维特根斯坦,福柯类似于尼采,而哈贝马斯继承的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在本质上,他们均力图把认识与人(尤其是认识者)的生活联结起来,均力图揭示认识即生活的思想。
三
“认识观”的转变对认识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使现代认识论“面目全非”了。
首先,它使认识论领域的绝对主义、权威主义再也难以存身。既然认识是生活,即由在现实生活中的科学家所从事的、作为科学家的生活的一种活动,那么,对物的纯客观再现便再无可能,绝对真理由此不复存在。这样,人们再也不会对着某个认识结果宣称:人类可以休息了,科学已然终结,以后所需要做的只是修修补补;人们也不会再以崇拜的目光看待学术权威。因为,生活中的人是能动与受动的统一,生活世界也是一个关系世界,每一种生活形式都无法脱开其它生活形式而独立存在,认识作为一种生活形式自然也无法脱开其他生活形式,人心也就不是一面镜子,即使是科学家的心也不是,他并非上帝,在他的镜子里也有七情六欲,从其理论中我们甚至可以读出权力话语。同时,既然认识是生活,那么,所有的认识形式都不过是生活的不同样式,因此,不仅任何一种认识形式均不应独霸认识,居高临下地对其它认识形式发号施令,强硬规范其它认识形式,而且,认识这种生活形式也不应使主要以此种方式生活的人比以其它方式生活的人具有更优越的地位,譬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平等的,它们之间并无等级贵贱之分。
其次,它使认识论走出科学认识论的狭隘视界。把认识当作占有对象的工具,以准确再现对象本质的知识为追求目标,必然使近代认识论堕入科学认识论,因为近代唯有自然科学“准确再现”了对象的本质。但现在,既然认识是人的生活,那么,科学认识便不应独霸认识的内容,因为,从生活来看,不仅科学认识是生活,而且文学艺术、宗教神话、语言、哲学等所有的文化或精神活动都是人的生活,都统一于生活,它们只是人生活的不同形式。卡西尔就曾指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语言、艺术、宗教、科学,是这一历程中的不同阶段。”(注:卡西尔:《人论》,第288页。)这样,认识论的性质、范围和宗旨就完全改观了:传统认识论是知识论,它只关注科学认识,试图为它提供一个基础;而生活认识论则关心人的生活,或是从生活来看“认识”。由此出发,不仅科学隶属于“认识”,而且宗教、艺术、语言也被纳入认识论的视野,因为它们都是一种认识性的生活或“表达”生活的生活形式。这样的认识论本质上是一种“人学”或“文化学”,它并不满足于注视人类各种文化活动的结果——若是那样,它就无法为它们找到一个“公分母”。哲学认识论或生活认识论寻求的不是结果的统一性,而是活动、过程、意义或功能的统一性,它要在生活或人的生成基础上将所有这些表达活动统一起来,它的宗旨或目的就是要揭示所有这些活动的生活性或作为人的生成样式的特质,使它们被看成是同一主旋律的众多变奏,使这种主旋律成为听得出的和听得懂的,并进而分析这些不同生活形式在人的生成过程中的作用。看来,生活认识论并不只是对传统认识论范围的扩大,而是性质的改变,是从知识论向人学的跃迁,它真正体现出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特质。
再次,它使历史观或“存在论”与认识论得以统一。传统历史观与认识论是二分的:一方面,它们是对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的研究:前者的对象是历史、生活,而后者的对象是生活之外的认识;另一方面,两种研究结论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是个别性的描述,后者则是普遍的、本质性认识。但是一旦对认识作生活的理解,则历史观与认识论便走向统一。因为,既然认识是生活,而历史无非也是人的生活过程,这样,历史观与认识论不仅在对象上统一起来,即均是对人的生活的研究,而且其结论的性质也不再截然二分。所有这些不只是由于对象的一致而导致的知识性质的趋同,它同时是因为对历史的认识和对认识的认识同作为人的生活,才得以统一起来。从生活言,历史观理应包括认识论,这一方面是因为认识只是人生活过程的一个“部分”或生活的一种形式,另一方面是由于生活离不开认识,任何生活都蕴含着认识这种形式,并以它为前提。海德格尔之所以认为理解具有在先的结构,之所以把此在的生存视为一个理解的过程,之所以没有独立的认识论而是在本体论或存在论中探讨真理和认识问题,正是由于他认为生活本身即是认识过程、理解过程。而从历史观和认识论作为不同的认识形式言,则历史观又作为一种认识形式包容于认识论之中。即是说,一旦对知识作生活的理解,那么,不论在何种意义上,历史观与认识论都能统一起来。当然,历史观与认识论的统一也不是无差别的。人的生活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实在的感性生活和符号化的精神性生活。这两种生活是有差异的,前者人们只是过着,后者则不仅是人的生活,而且是生活的表达。有了这种表达,人才由突然世界突入可能性之域,人才能有理想和追求,因为只有符号才能为人展示可能性空间。所谓认识论其实只是对人之符号化生活的分析和把握,而历史观则是对人之生活总体的概括和探讨。尽管它们在生活的基础上——即同研究生活且同作为生活——而统一,但我们还是不能把它们混淆或等同起来。
最后,它使得认识或意识均带有了自我认识或自我意识的特性。总体而言,近代哲学严格区分了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虽然黑格尔把它们统一了起来,但他是用绝对理念的自我意识统一了两者,若剔除抽象的绝对理念,则有限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仍然是分离的。现代哲学视世界为人的生活世界,对象为人的他在,认识为人的生活,那么,作为生活之表达的认识所表达的当然只能是生活世界的内容,它们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人的自我认识(前面我们所说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表达的也是这层意思)。具体言之,认识之所以脱不开人类生活总体,之所以不能被排除于生活之外,不仅在于它本身是一种生活,而且因为它是生活的表达。一方面,任何认识都是关于生活的。人不可能认识生活之外的东西,即使是那些不实在的或根本不可能变为实在的东西,它们也源自于生活,如此使对象意识、自然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对人的意识,因为对象、自然不是自在存在,而是人之力量的显示。另一方面,任何认识都是为了生活的,任何意识最终指向的都是“实践意识”。人们虽然可以把人和自然分别作为客观对象来把握,但人把握它们的过程不仅直接就是人的生成过程,而且是为了人的生成。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人认识对象决然不是为了纯客观的把握对象,不是像镜子一样被动地将对象的形象丝毫不差地映现出来。作为有限的存在物,人既无精力也无兴趣那样做。人的一切活动不仅本身就是生成,而且都指向生成,认识、意识活动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认识的某一阶段或某些活动追求客观地映现对象,但这决非独立或完整的认识过程,它们只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环节,迟早会被融入对人的未来形象或未来的生活境界的设计、追求中。正是由于有了此种设计,人之实践活动才成为自觉的,尽管实践本身的创造性使活动的结果往往超越人的设计,但是,没有此种设计,实践就不再是实践,其创造性当然更无法展现。在一切意识指向生成的意义上,自我意识是意识的本质。
看来,现代认识论已根本不同于近代认识论。如果说近代认识论是一种知识论,它追求准确再现对象的本质,那么,现代认识论则可称之为“生活认识论”,因为,它不仅把认识看作人的生活,而且使认识指向生活,即以更幸福的生活、以人的发展、完善或生成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