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荫纸币思想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纸币论文,思想论文,王茂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王茂荫(1798-1865),字椿年,号子怀,安徽歙县人。咸丰三年(1853)十一月初二日,王茂荫擢升为户部右侍郎兼钱法堂事务,在咸丰年间进行的货币改革(1851-1861)中,他是第一个上奏请议行钞问题的人,其货币理论集中在他有关钞票和大钱(含很少铜的铜币)的奏折中。①然而,由于王茂荫对当时货币政策的激烈批判激怒了清廷,其有关行钞的奏议几乎都没有被清廷户部采纳,而他任户部右侍郎的时间甚至尚不足四个月。咸丰四年三月初八,王茂荫被户部严厉斥责。三月十二日,他就被迁调至兵部右侍郎。事实上,这一迁调意味着迁谪,王茂荫被调离了当时在朝廷中最有权力的户部。
咸丰货币改革中,清政府尝试发行两种形式的钞票:一是“户部官票”,又名“银票”,是以库平银两为单位的纸币;一是“大清宝钞”,又名“钱钞”,是以制钱钱文为单位的纸币,二者合称“官票宝钞”或“银票钱钞”,简称“钞票”。咸丰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户部开始在全国发行银票。同年十二月初二,户部印制成第一批钱钞。王茂荫认为,相对于银票,钱钞存在发行太多和不流通的问题,“今至上年(咸丰三年)议行以来,初用银票,虽未畅行,亦未滋累。至腊月(十二月)行钱钞,至今已发百数十万。于是兵丁之领钞者,难于易钱市物;商贾之用钞者,难于易钱置货”。②因银票发行不多,虽不流通,但未造成太大负面经济影响。可是,钱钞的发行量很大,虽然理论上钞票是可以兑换制钱银两,也可以支付税赋,但事实并非如此。问题源于老百姓对钞票缺乏信心和政府的处理不当,这造成了钱钞的实际购买力大为下降。如彭信威所言:“当时清朝政府的各种开支,都用纸币搭放,甚至只发出而不肯收进;人民拿纸币去买东西,商人或则故意加价,或则把货物藏起来;人民拿纸币去向官号兑现,即使能兑到,也是大钱(笔者按:含铜量极少的铜币);加以官吏作弊,滥发纸币,使其价值大跌。”③咸丰九年十一月,北京的实银每两换银票约20两,银票的购买力跌了95%。到咸丰十一年,纸币几乎变成废纸,丧失了97%的购买力。④从此,咸丰钱钞和咸丰时代都淹没在历史的遗迹里。
王茂荫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唯一提及的中国人,因此他也被很多中国学者所注意。马克思在讨论两种不同纸币(信用货币和不兑换货币)的发展历程时,在注解中提到:清朝户部右侍郎王茂荫向天子上了一个奏折,主张暗将官票宝钞改为可兑现的钞票。⑤在1854年4月的大臣审议报告中,他受到严厉申斥。他是否因此受到笞刑,不得而知。审议报告最后说:“臣等详阅所奏……所论专利商而不便于国。”王茂荫货币思想本身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马克思的提名,更在于它是未受到西方影响的中国传统货币思想积淀的成果。换言之,王茂荫的货币思想体现了纯粹的中国传统货币思想的精要,对王茂荫的货币思想进行研究,将揭示中国传统货币理论最有价值的内涵。
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对王茂荫的货币思想就已经展开研究,但研究中普遍存有偏颇。如大多数学者将王茂荫简单归类为“金属论者”(metallist);⑥而中国钱币学的现代鼻祖、金融货币史、货币思想史和物价史大师彭信威则认为王茂荫反对名目论。⑦其实王茂荫的货币思想是杂糅了多种思想的综合体,他并不完全反对名目论,更不是理论金属论者,认清王茂荫货币思想的关键是要正确解读其“以实运虚”的货币原理。这一原理的核心是认为纸币发行需要商品支持。本文即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这一原理,并进而重新检讨王茂荫的货币思想。
商品货币、不兑换货币和管理货币
基于凯恩斯对于三种形式的货币的定义,笔者借助“铸币税”或“硬币铸造利差”(Seigniorage)的概念来重新准确地理解咸丰时期各类型币种的性质:
根据凯恩斯的定义:“商品货币是由某种可自由取得的特定非垄断商品的实际单位构成的。这种商品碰巧被选来用于国币的某些众所熟知的用途,但其供应却正像其他商品一样,是由稀少性和生产成本决定的。”即:若N()=I(),即=0,则为“商品货币”(commodity money),它的券面价值完全来源于商品货币质料。
不兑换货币是一种表征货币(即物质材料的内在价值与其货币面值分离),现在除了零币以外,一般都用纸币印成。这种货币由国家制定发行,但依法不得兑换成本身以外的任何东西,也不具有以客观标准表示的固定价值。即:若I()=0,或=N(),则为“不兑换制货币”或“法币”(fiat money)。的内在价值为零,它的券面价值完全来源于货币权力机构的法令。
管理货币介于以上两种货币形式之间。“管理货币与不兑换货币相似,只是由国家保证以一种方式管理其发行条件,以致通过可兑现性或其他性质,使之具有一种以客观标准表示的确定价值”。通过货币的可转换性,管理货币流通环境,否则货币将具有客观标准的决定价值。即:若[N()-I(C)]>0,则是管理货币(managed money)。换言之,具有内在价值,但是它的票面价值高于内在价值。它的券面价值同时来源于货币权力机构的法令和商品质料。
20世纪晚期以前的大多数流通货币为管理货币,这也是凯恩斯视其为最广泛的货币形式的原因。他认为,“这种货币在管理当局为之提供百分之百的充分准备的客观本位,使之实际上成为仓库证券时,可以认为已蜕化成了商品货币;从另一方面说来,当它失去客观标准时,就可以认为已蜕化成了不兑换纸币”。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张纸或者“仓库证券”代表商品货币,那么根据凯恩斯的理论,这张纸可以被看作商品货币。换言之,当纸币完全可能被转换为商品货币时,那么人们可以把它看作商品货币。马克思的解释是:“纸币是金的符号或货币符号。纸币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只不过是:商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出来。纸币只有代表金量(金量同其他一切商品量一样,也是价值量),才成为价值符号。”⑨
基于凯恩斯对货币形式的分类,在咸丰时期,银两在很大程度上是商品货币,大钱是含内在价值极少的管理货币,铜币是含内在价值很多的管理货币,咸丰年代发行的银票钱钞为不兑换货币。然而,怎样对王茂荫提出的基于钞票的商品货币进行归类?因为王茂荫提议兑换纸币(即银锭兑换证券),所以历史学家认为他是金属论者。果真如此吗?
名目论、理论金属论和实用金属论
名目论认为,货币的价值是来自货币权力机构(通常是政府)的法令(decree),不是货币的质料(如铜或银)。货币的起源是政府的制定。金属论则认为,货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货币的内在质料。⑩货币的起源来自商贾交易。同时代的王鎏(1786-1843)和许楣(1797-1870)基于上述两种理论,就纸币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11)这很可能加深了王茂荫对这两种理论的了解,并奠定了其远远超过前人、富于创见的货币思想的理论基础。(12)笔者借用这场争论来解释金属论和名目论。
王鎏是一位典型的激进名目论者。他提倡不兑现纸币。王鎏认为,商品货币和纸币的本身材质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因为对于这两者来说,“言乎其饥不可吃,寒不可衣,则银钞皆同”。这一论断是有问题的,因为王鎏故意混淆了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尽管这一论断存在缺陷,但是王鎏提出货币的价值并不是基于货币质料本身而是建立在政府的权势之上,这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他提出:“行钞之利取之天地者也,故利无穷而君操其权。且国家之行钞,与富家之出钱票亦异。国家有权势以行之,而富家无权势,故钱票有亏空而行钞无亏空也。百姓信国家之行钞必万倍于信富家之钱票矣。”(13)换句话说,王鎏使国家的权势而并非货币本身质料的经济价值构成了货币的最终基础。普通老百姓除了相信国家别无选择。相比私营钱店,(14)政府处于发行货币的更有利地位。如王业键所言,自18世纪晚期以来,私人银票和钱票事实上成为了货币的一种。(15)王鎏认为,拥有较少权势的票号和钱庄可以成功地发行私人货币达50年之久,那么政府占据发行货币的更有利地位则是理所当然的。
许楣则是一名典型的激进金属论者。他将货币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并认为金银是价格最稳定的货币。“凡以他物为币,皆有轻重变易,惟金银独否”。“时代有变迁,而此二物之重,亘古不变”。因货币是一种商品,所以货币也受制于适用于商品的经济规律。也就是说,像其他的商品一样,货币的价值基于货币的供需,而不是他者的权势。最终,市场而不是政府决定了哪种商品被视为货币。“矣余考之,银之为币久矣,特未若今日之盛耳……如欲尽废天下之银,是惟无银。有则虽废于上,必不能废于下也”。(16)也就是说,相较于纸币,银是普通人对于货币的自然选择,而正是普通人并非政府最终决定选择什么作为货币。纸币只是由具有很少价值的纸张制成,只有商品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正如许楣所言:“纸之于银,其贵贱之相去也远矣,人之爱银与其爱纸,其相去也又远矣。”(17)这一规则被称为“纸虚银实”。
王鎏和许楣有关纸币的争论,清楚地解释了“名目论”和“金属论”的区别。王茂荫没有直接参与这场争论。在表面上,王茂荫站在许楣一边。至少,他肯定反对王鎏所提议的不兑换纸币。但反对不兑换纸币并不一定就变成金属论者。王茂荫的“以实运虚”理论表面上很像许楣式的“纸虚银实”理论。要分辨两者的不同,需要先了解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对于理论金属论和实用金属论所做的关键性区分:
所谓理论金属论指的是这样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货币在逻辑上必须由某种商品构成或由某种商品“予以担保”,因而货币的交换价值或购买力的逻辑根源就是这种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购买力,而不必考虑其货币作用。固然,从原则上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商品充当货币……所谓实用金属论指的是这样一种货币政策原则,即货币单位“应该”牢牢地与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联系在一起,并能与这种商品自由兑换。我们所指的实用金属论是以下货币政策原则的倡议,即是说,货币单位“应该”和一固定数量的商品有紧密的联系,并且可以自由交换。(18)
这个区分对于恰当地理解货币和货币理论非常重要。但是,很多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混淆了这个区分。这是一个范畴的错误。理论货币论是一个有关本体的理论,它指出货币本质和它的逻辑上的必须条件。实用金属论是一个有关货币政策的理论。它是在某一历史条件下,发行货币公众机构(通常是政府)发行货币的最有效方法。前者是相对货币的本质,后者是相对发行货币的实际需要。简单来说,当发行货币的机构没有足够信用支持它的货币,这机构需要一定比例的商品(如金或银)用作商品货币储备支持这货币的价值。但这不是说纸币的价值是完全基于这保证金。重点还是在于发行机构的信用。
在逻辑关系上,理论金属论逻辑蕴含(entail或logically imply)实用金属论,但反之不然。这点对本论文尤为重要。在某一历史情况下,一个货币学家可以在本体论上是名目论者;在货币发行政策上,却同时是实用金属论者。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王鎏是个名目论者,许楣是个理论金属论者,而王茂荫则是个名目论和实用金属论者。所以,王茂荫不同于王鎏和许楣。
以实运虚:王茂荫货币思想的具体分析
通过对纸币进行历史性纵览,王茂荫推论出两条成功发行纸币的规则:“伏维自来钞法无传,然由唐、宋之飞钱、交子、会子,循名而思其义,则似皆有实以运之。独元废银钱不用,而专用钞。上下通以此行,为能以虚运,然闻后亦少变。至明专以虚责民而以实归上,则遂不行。历代之明效如此,故臣元年所上,皆以实运虚之法。”他观察到从唐朝到宋朝,能否成功地发行不同形式的纸币主要取决于两条规则:“实以运之”和“上下流通”。继而王茂荫提出了重要的历史观察论断:“至明,专以虚责民而以实归上,则遂不行。”(19)纸币在明朝或以前的衰落主要归结于其不能转换。(20)在本研究中,笔者将主要关注于王茂荫的纸币“以实运虚”的两层意义。因篇幅所限,本文不会讨论“上下流通”这条规则。(21)
张成权对王茂荫“以实运虚”的货币思想有以下论述:“什么是‘以实运虚’?这里所说的‘虚’、‘实’,是用于表达货币价值的概念。它的出发点和依据是‘纸虚银实’。‘纸虚’是指纸币本身没有价值;‘银实’是指银两自身是有价值的。‘以实运虚’也就是用有价值的金属货币来保证纸币的流通。”(22)大部分历史学家对“以实运虚”的标准解释是,纸币本身不具有内在价值,而只是凯恩斯提出的“派生媒介”或者马克思论述的“价值符号”。因而可转换纸币的商品货币储备内在价值被视为等同于它的票面价值,而纸张本身不具有或者具有很少价值。以符号表示,设为王茂荫所提议的可兑现纸币,设为可和转换的商品货币(即银锭),再设函数W赋予相对的商品货币。即,W()=。表示纸币是商品货币的凭证纸,那么,N()=I()(参考前面的定义),即为的价值被所代表的商品货币的本身质料单独决定。所以,王茂荫是个理论金属论者。
如果成为一个真实的价值符号,那么必须有100%的商品货币储备作为支撑。然而,事实更加复杂。商品货币和它的符号(比如,一张纸币)之间存在有可转换性的潜在社会机理。并不是可转换性本身决定了一张纸是可否变成商品货币的符号,起决定作用的是纸币的持有者和发行者之间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即使纸币发行者有100%商品货币储备,持纸币者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可以验证这储备的存在。就是说,持纸币者需要信任发行者没有骗他。如果纸币的持有者不相信发行者会履行职责(按需求将纸币转换成商品货币),那么,即使发行者有100%商品储备,持有者也不会接受纸币作为商品货币的符号。反之,如果持有者相信发行者会履行职责,发行者就是没有充足的商品储备,发行纸币也没问题。整体而言,货币是一种发行者和持有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商品贮备只是支持纸币持有者的信心的一种工具。(23)也就是说,并不仅仅是表示C[,i]的符号。王茂荫在《钞法折二》中关于储备物如何与相关联的解释充分体现了对此的理解:“拟令钱钞可取钱也。查市行钱票,与钞无异,而商民使用者,以可以取钱也。”(24)
王茂荫对18世纪晚期开始在中国很多地方流行的私票进行了分析。这里很必要提及王茂荫来自安徽茶商家庭的背景,在32岁乡试高中举人之前,王茂荫在家族森盛茶庄(1780-1900)从商一年。作为显赫徽商的后代,王茂荫具有更多商业金融运行的实践经验,这一点远远胜于那些从没有在商场上或民间工作的同僚们。(25)王茂荫观察到,私票得以成功的原因是私票“可以取钱也”。建立信任关系之后,私票通常并不需要100%的商品储备,因为所有私票持有者想同时要求私营钱店兑现私票的情形几乎不可能出现。18世纪晚期以来,私票广泛流行,被看作是等同于它所代表的商品货币,并因而形成了这样的共识:私票在18世纪晚期长达80年以上的成功,不是因为有100%的商品储备,而是由于它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被私营钱店兑现。这些没有100%的商品储备的私票被称为“虚票”。
王茂荫观察了票号钱庄的运营情况后,发现:“一则有钱可取,人即不争取。彼钱店开票,何尝尽见取钱?……一则有钱许取,人亦安心候取……经过一次发钱,人知钞不终虚,自不急取。此法每年虽似多费数十万之钱,而实可多行百余万之钞。如得准行,臣知不待发钱之日人心始安,即当出示之日而人心已安矣。此等安人心之最要也。”(26)在以上论述中,王茂荫在未受西方影响的中国货币传统中洞察到了货币的本质,特别是信用货币。发行纸币成功的关键在于“持之以信、守而不改”。(27)因此,很明显,王茂荫所提议的纸币是一种信用货币。
鉴于私营钱店发行私票的有益经验,王茂荫提出清廷政府应该采取私营钱店发行私票的方式。政府不需要具有发行可转换纸币的100%的储备。的价值是来自信任,而并非是100%的商品储备本身。这即为“以实运虚”规则如何得以运行。张成权指出:“这种设想,与近、现代商业银行发行可兑现银行券的准备金已经很接近。”(28)
王茂荫上奏的目的是为了说服清廷和户部纸币可以转换,因此他很可能在奏折中夸大自己的观点,如他说:“经过一次发钱,人知钞不终虚,自不急取。”事实上,老百姓建立对纸币的信任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和纸币的多次转换。王茂荫在他的第一个奏折《钞法折》中提到,发行纸币应该以“行之以渐,限之以制”的方式。(29)也就是说,起初清廷应该发行较小量纸币,当人们对纸币的信任建立起来之后逐渐加大发行纸币的数量。一言概之,王茂荫深谙纸币基于信任关系,商品储备被用来帮助建立信任。因此,可以说王茂荫是实用金属论。然而,政府的可信度是纸币价值的最终基础。因而,王茂荫又是“名目论者”。王茂荫曾提出“信为国之宝”。(30)王茂荫的货币思想已经显出现代货币信用理论的雏形。这和西方的现代信用货币理论者Geoffrey Ingham的观点很接近。Ingham提出:“货币是社会和政治建构的,也就是说,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31)
王茂荫论断的前提是简单的货币量化理论,追本溯源,这一传统从管子的“物多则贱、寡则贵”,到宋代李觏的“钱多则轻”、“钱少则重”,再到许楣的“多出数百千万之钞于天下,则天下轻之”。(32)王茂荫在《钞法折》中如是说,“钞无定数,则出之不穷,似为大利,不知出愈多,值愈贱”。(33)尽管王茂荫也是名目论者,但很明显他不同意王鎏的“名目论”。虽然纸币的发行不会受限于质料,但是过分的发行纸币将会影响持钞票者的信心,而导致通货膨胀。在《大钱折》中王茂荫提出:“论者又谓:‘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价百,民不难以为千。”(34)王茂荫在这里把货币的票面价值和购买力区分得很清楚。(35)简而言之,王鎏忽略了国家需要时间去建立老百姓和商人对货币的信心,过量发行纸币会破坏信心的建立。
通过以上对王茂荫的货币量化理论的讨论,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发行货币必须慎之又慎。其中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发行纸币必须“行之以渐,限之以制”;二是纸币的发行应该伴之以银两和铜钱,这样银两(实)和纸币(虚)将会同时流通。银两的流通将会帮助人们对纸币产生良好印象,也即为“以实运虚”的另一种方式。
依据乾隆、嘉庆、道光三朝财政开支的情况,每年财政支出大约是4000万两或略少。基于财政支出数据,王茂荫在《钞法折》中提出了具体的“货币法则”,“宋孝宗曰:‘会子少则重,多则轻’,此钞法之扼要也。请仿国初之法,每岁先造钞十万两,计十两者五千张,五十两者一千张。试行一二年,即可流通,则每岁倍之,又得流通,则岁又倍之。极妙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盖国家岁出岁入不过数千万两,以数实补一虚,行之以渐,限之以制,用钞以补银,而非舍银而从钞,庶无壅滞之弊”。(36)
这一关于控制纸币发行数量的运算法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基于严格计算的货币法则。如果忽略刚开始的一两年试行期不计,政府会花费7年时间发行1270万两纸币。(37)货币法则是否发挥了作用值得商榷,但是这确是一个富有革命性的观点。王茂荫明确提出政府应该将货币的发行数量控制在政府总体支出的一定比例内。从文献中可以发现,王茂荫大致将货币供应数量控制在政府总体支出的1/4。然而,王茂荫的货币法则的目标完全不同于20世纪后期的货币学派所提出的货币法则,其目标在于建立持有者对纸币的信任度。
结论
王茂荫是中国自管子以来最富于创新的货币思想者,也是纯粹的中国货币思想传统的最后集大成者。他提出了信用货币理论的雏形。货币是一种社会信任关系。他所提出的所有货币规则旨在建立纸币发行者(政府)和纸币持有者(老百姓和商贾)之间高度的信任关系。他的观点与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控制纸币发行量的货币法则不谋而合,而后者比前者早了一个世纪。他的货币思想非常富于革命性,以致经常受到经济历史学家们的误解。王茂荫并不是金属论者,他同时是名目论者和实用金属论者。王茂荫也并不仅仅是一位理论家,他同时是管理中国货币政策和咸丰货币改革的政府高级理财要员。不幸的是,他的大多建议被清廷户部拒绝。王茂荫的货币思想具有其他很多创新点,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进行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王茂荫提出通过钱庄、票号和当铺作为中介机构发行纸币,而不是直接向百姓和商贾发行。这点引起远在德国的马克思的注意。如杨端六所说:“从王茂荫的奏折中,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发钞政策,正如马克思所说,是一种兑现的银行券,利用商店、钱铺、典当业等为推行机关。”(38)
王茂荫来自于徽商家庭,因此他深谙商人的思考方式。在奏折中,他提出让私营钱店用银两购买政府发行的纸币,并得到一定的回报。商人取库平银票,缴市平银两,商人可获利差价。(39)根据笔者计算,获利差价是4.1%。(40)这是一个合理的利润,可以使商人乐于接受可兑现纸币的风险,促进纸币发行的成功。吴晗清楚地指出商人在王茂荫行钞的重要性;王茂荫“主张票钞都应兑现。兑现的方法特别提出应给商人以相当利益。因为照规定的法制(即蒙古都统花沙讷所提议的钞法),(41)票钞只能按成数交官项,在京师这个则放多而收少,在军营则简直有放无收,在直省州县又有收而无放。这原因是政府和民间直接发生收放关系,缺少一个中间交互流通的枢纽。这枢纽应该是商人”。(42)王茂荫运用商人的方法非常巧妙:第一,如上所说,私人纸币有50年以上的流通。第二,政府从商人取得银两。就是说,商人发行私人银票的储备银两会放在政府处。第三,一张有政府和商人同时保证的纸票会比只有商人保证的纸票更有信誉。第四,这些纸票会主要在商业买卖中流通,不会直接影响老百姓。因王茂荫主张只发银票,不发基于铜钱的钱票,老百姓的用钱习惯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可是,王茂荫也因此被户部在审议报告中批评为:“尽属有利于商而无益于饷。且该侍郎原议行钞之人,所论专利商而不便于国,殊属不知大体。所奏均不可行。”(43)几天后王茂荫就被调去兵部做右侍郎,失去他对纸币发行的发言权。王茂荫深谙发钞成功之道,注意平衡政府、商贾、老百姓的三方面利益关系,一面倒的政策只有注定失败。这种思想蕴含着现代的“权力平衡”观念(balance of power)。虽然,明清商人的地位已经大大提高,但朝廷里的大官还是保持重农轻商的意识形态(ideology)。王茂荫的提议被误解为过分维护商人利益的做法。
王茂荫主张通过私营钱店发行纸币,这就具有了自身和来自政府的双重支持。由此,私票变成了公共货币。一个像17世纪英国的雏形的中央银行系统开始建立起来。这种私票和公共货币的合一类似于英国私人货币和公共货币交换的融合,这种综合是西方现代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条件。“历史上资本主义的货币大多时候产生于公共金属铸币和私人信贷被整合和转换的双重或者杂合的体系中”。(44)吴晗对王茂荫的钞法做了一个很精要的总结和评价:“他的主要是发行一种仿明洪武宝钞以银为本位的丝织宝钞,交银号流通,商人方面可得些少利益,持钞人可用以交纳国税。各地方均设收钞处,持钞人可以随时兑换银钱。钞本身用丝织,并设暗号,行使人并可在背面记钞之由来,以防伪造。虽然没有钞本,但因发行有定额,总数不过每年收入四分之一,切可兑现,流通自然不成问题。”(45)尽管咸丰时期清廷面临重重经济困难和政治危机,但是如果王茂荫的建议被采纳和认真执行,纸币的发行将会在更大程度上获得成功,从而改写历史的进程。
注释:
①笔者对于王茂荫货币思想的研究主要基于他的三个奏折。以时间排序,分别是《条议钞法折》(咸丰元年九月初二日)、《论行大钱折》(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和《再议钞法折》(咸丰四年三月初五)。为了方便起见,在下文的注释中简写为《钞法折》、《大钱折》和《钞法折二》。笔者用的版本以王茂荫《王侍郎奏议》[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上海:上海图书馆藏刻本影印,1887年(光绪十三年)]为主。也参考新版的《王侍郎奏议》(张新旭、张成权、殷君伯编,合肥:黄山书社,1991年)。因后者比较方便找到,引用页数是用1991年版本。但如两者有异,笔者会指出不同之处,以1887年的刻本复印为准。
②王茂荫:《钞法折二》,第101页。
③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34页。
④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834、888页。
⑤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6页,注83。
⑥近年来研究王茂荫货币思想的著作大多数坚信王茂荫是“金属论者”。如张家骧:《中国货币思想史》,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93-805页;叶世昌、李宝金、钟祥财:《中国货币理论史》,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54-259页;孙树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续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4-83页。目前尚未看到关于王茂荫货币思想的英文研究专著。在Frank H.H.King关于1845-1895年间中国货币经济的著名研究中(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 1845-1895,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pp.144-163),对于王茂荫有简要提及,但未进行详细论述。
⑦其实王茂荫只是反对王鎏的名目论,而不是所有的名目论。
⑧以上所引凯恩斯理论,皆参见所著《货币论》,何瑞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48页。
⑩“名目论”英文是cartalism或chartalism,字源于拉丁文的charta。参见Lau,J.Y.F.and Smithin,J.The Role of Money in Capitalism,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4,32,3,Fall,p.6.
(11)参见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简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437页。这场争论通过他们的各自著述专著进行。这种围绕一个具体经济问题以专著的方式进行的学术论辩在中国十分罕见。
(12)如叶坦所言:“王茂萌货币思想的突出特征,是综合了金属论与名目论的合理性,同时注意防止出现两者的弊病……却能够将两者有机结合而不是相互对立。”参见叶坦:《徽州经济文化的世界走向》,《学术界》2004年第5期,第55页。然而,叶坦没有揭示这两种相冲突的思想如何得以有机结合。笔者希望这篇论文能补其不足。
(13)欣士敏:《金泉沙龙》,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84页。
(14)“私营钱店”这里是指钱庄、票号、当铺或一切可以发行私票的商店的通称。这是银行的雏形(proto-banks)。
(15)参见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台北:中研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第15-16页。大约在鸦片战争前一个世纪内,在中国有四种信用工具为(1)银票或钱票,(2)庄票,(3)会票,(4)过账票……在19世纪中叶以前,这四种信用工具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是银票和钱票。
(16)欣士敏:《金泉沙龙》,第192页。
(17)张成权:《王茂荫与咸丰币制改革》,合肥:黄山书社,2005年,第143页。
(18)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44页。
(19)王茂荫:《钞法折二》,第102页。请读者注意,在1991年新版的“独无废银钱不用”是错误的,应该是“独元废银钱不用”。
(20)本文不论及此点,简单注释如下:纸币的发展在明代被抑制不前,主要原因是:(1)在不成熟的情况下,明代政府尝试发行不可兑现的法制货币;(2)货币政策直到一条鞭法改革才固定下来,银两被广泛接受作为赋税的方式,这一事实使得银两成为事实上的货币和计算单位。银两的重要性得到了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认可,明朝前中期的混乱和不稳定货币政策得到改观。然而,这引来了一个巨大的代价,也就是说,自那以来,中国失去了对于货币供应数量的控制。而不在政府的控制之下的银的输入,成为明末和清代货币供应的重要决定因素。
(21)从政策上看,“上下流通”最重要的是政府要接受纸币作为税赋。政府发行纸币的成功是基于政府愿意收回纸币。如此,纸币才能上下流通。
(22)张成权没有很清楚说出商品货币储备和纸币的应有数量比例。但不应该是百分之百。所以,他对“以实运虚”的解释和以下陈述的标准解释有所不同。张成权:《王茂荫与咸丰币制改革》,第142-143页。
(23)货币是一种信任的社会关系这一观点,英国剑桥大学学者Geoffrey Ingham给出了最好的解释,参见Ingham,G.The Nature of Money,Cambridge:Polity Press,2004,pp.77-80.
(24)王茂荫:《钞法折二》,第102页。
(25)参见张成权:《王茂荫与咸丰币制改革》,第23-24、29页。
(26)王茂荫:《钞法折二》,第102-103页。
(27)王茂荫:《大钱折》,第93页。
(28)张成权:《王茂荫与咸丰币制改革》,第160页。王茂荫在奏折中提到“数十万之钱”和“百余万之钞”,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数量关系,重点是储备率是100%以下。笔者猜想王茂荫所想的储备率是30%-50%。
(29)王茂荫:《钞法折》,第3页。
(30)王茂荫:《王侍郎奏议》,第92-93页。
(31)Ingham,G.The Nature of Money,Cambridge:Polity Press,2004,p.58.
(32)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908页。
(33)王茂荫:《钞法折》,第3页。
(34)王茂荫:《大钱折》,第92页。
(35)货币量化理论的标准公式是MV=PY.其中,M代表名义货币供给(nominal money supply),V代表“收入流通速度”(income velocity of circulation),P代表物价总指数(price index),Y代表真实国民收入(real national income)。参见Smithin,J.Controversies in Monetary Economics,revised ed.,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3,pp.42-49,其中关于货币理论的批判性回顾。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不同的货币数量论并没有涉及收入流动速度。沈括(1031-1095)是一个例外,参见欣士敏:《金泉沙龙》,第166页,关于沈括对收入流动速度的论述。
(36)王茂荫:《钞法折》,第3页。
(37)即为:10+(2·10)+(2[2]·10)+…+(2[n-1]·10)=1270(n=7)。加入试行发行10万两的两年,那么将用9年时间达到发行1270万两+10万两×2=1290万两。
(38)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4页。
(39)王茂荫:《钞法折二》,第103页。
(40)根据魏建猷,北京市平银一两重35.77公克。北京库平银一两重37.24公克。两者的成色皆是0.987。于是,(37.24-35.77)/35.77=0.041。即是,差价是4.1%。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台北:文海出版社,1955年,第36页。
(41)吴晗对花沙讷提议的钞法有很扼要的陈述。吴晗:《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货币改革》,见《吴晗实学论著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6-198页。
(42)吴晗:《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货币改革》,见《吴晗实学论著集》第2卷,第203页。
(4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1840-1911》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395页。
(44)Ingham,G.The Nature of Money,p.132。原文是:For most of its history,money in capitalism was produced in a dual or hybrid system in which public metal coinage and private credit were integrated and transformed.
(45)吴晗:《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货币改革》,见《吴晗实学论著集》第2卷,第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