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矛盾_自由主义论文

中国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矛盾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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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0)03-0005-08

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是在世界历史上发生并发展的思想体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它们先后传入中国,成为观察中国社会、考虑中华民族命运、影响中国人民实践的两种矛盾着的哲学社会学说。这个矛盾经历沧桑,一直发展到今天。自从李慎之宣布“世纪初从辛亥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仁人志士真正追求的主流思想,始终是自由主义……,世界经过工业化以来两三百年的比较和选择,中国尤其经过了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试验,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自由主义是最好的、最具普遍性的价值观”[1]以来,马克思主义及其价值观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被贬斥,而另一些人则急于向自由主义靠拢,说“马克思主义也是自由主义”。在这样的思想混乱的情况下,弄清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各自的规定,划分二者的界限,把握中国的自由主义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在价值观上的矛盾,就是一项必须做的工作了。

一、两个立足点:个人、市民社会与社会的人类、人类社会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告诉我们:自由主义价值观和基本价值立场是“把个人自由放在最优先的地位”。[2]自由主义的立足点是他们所言说和指谓的“个人”。问题的实质正在这里:您自己是什么人;您所指的“个人”究竟是谁?可能的解释有两个。一个解释是,“我”所言所指的“个人”就是“我自己”和如我似的“自己”。这种解释的关键在于:“我”是什么样的人?在旧中国,做一个自由主义者很不容易,那是要有条件的:第一,要有一个自由职业者的社会地位,深感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超越一切,对一切妨碍、束缚以至破坏个人自由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第二,要有较高的收入,较好的生活保障,这才不致过分重视经济、民生和感知阶级剥削的沉重,才能为个人自由而呼号;第三,要有深厚的西方文化修养,懂得自由主义的学理,了解英美式自由民主的先进性,这才可做一个自由主义者。在具有这样的社会地位、经济生活和文化教养的自由主义者那里,“我自己”和“我似的自己”的自由指谓什么,那是很清楚的。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中,有一句名言:“人民”、“群众”是什么?它们只是空洞的词句。也就是说,在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头脑里,只有他似的“个人”,而根本无所谓“人民”、也无所谓“群众”。由此推论,“人民民主专政”、“群众路线”等等,都是同个人自由对立的。

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我”所言指的“个人”,是世上的一切“个人”。“个人”是特指的“这一个”,而自由主义则言指所有的“这一个”。按照此种理解,论者提出了“个人”和“阶级”、“国家”、“民族”的关系问题。在这里,自由主义认为:“个人构成人群,构成社会,在发生学和本体论的意义上,个人是优先的。”“自由首先是个人的,……当我们说一个国家、一个阶级不自由时,这一定指其中的大多数个人不自由。”[2]我想,有一个关联是必须搞清的:是每一个人不自由构成国家和阶级的不自由;抑或国家和阶级的不自由才造成个人的不自由?在人类经历的漫长阶级社会中,不自由是因为存在着阶级划分,发生了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关系,这使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不自由,从而才使阶级成员不自由。这是很清楚的社会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可能一个成员、一个成员分散地去争得自己的自由,而只有组织成为阶级,进行社会革命,实现阶级解放,才有个人的解放。否则,分散的努力只能遭致共同的失败。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区别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在宣布他所实现的哲学革命时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3](P57)从资产阶级革命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立,再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西方主流派学问,哲学也好,经济学也罢,政治学也算,均如马克思所说,是立足于“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它们以“市民社会”具有天然合理性和永恒性为前提,讨论实质上是这一范围之内的而又以超然面目出现的一切问题,包括自由问题。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不能混淆了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自由主义强调的是社会自由,即整体上保证个人自由。”[4]这里所谓的“社会自由”实质上仍是“市民社会”的自由。而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则突破了这种局限性,揭示了“市民社会”由产生、发展到灭亡的历史暂时性,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人类的历史命运,这才建立起了阶级由产生到灭亡,价值本位由个人到人类,自由由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含着异化性质的状态经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关系的改造、社会关系的变革达到“自由个性”的未来。由个人自由走向人类自由,必经人民自由的中介阶段。所谓“人民自由”就是人类中绝大多数人获得主人翁的自由民主权利。

二、两种自由论:抽象的、非历史的“自由论”与具体、历史的马克思主义自由论

中国自由主义的自由论的基本思想曾由胡适作了明确的表白。胡适写道:“自由主义最浅显的意思是强调尊重自由。”[5]“自由主义就是人类历史上那个提倡自由,崇拜自由,争取自由,充实并推广自由的大运动。”[6]照此看来,“自由”是自我依存的,它不需要社会实践、社会经济条件、社会文化发展等等作为基础;“自由”是人类历史中始终存在的,它本身的确定含义是没有什么变化的。这就是说,自由是抽象的,非历史的。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同胡适一脉相承地理解“自由”。因为他们在这几年发表的大量文章中,几乎一致认为,胡适是中国自由主义的首要代表人物,呼吁现在的人们重新认识胡适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功绩”。例如,欧阳哲生说:胡适是“中国自由民主运动的精神脊梁”,“是时代的狮子和猛虎,是自由、科学、理性的象征”。[7]谢泳指出:胡适是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代表”,“自由主义思想是中国整个知识界的主要倾向,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以来,今天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思想,不是来自陈独秀、李大钊,甚至不是鲁迅,而是胡适”,即不是来自马克思主义,而是来自自由主义。[8](P256,P383)

中国自由主义的自由论在形式上是抽象的,但其实他们心目中有一个实现了自由的范型,它就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体制——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自由市场经济、宪政政治和代议制民主、个人本位的或“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抽象的自由变成了具体的制度和体制;而本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上的资本主义自由,借助于自由概念的抽象性,又获得了普遍的价值。胡适正是按照这个逻辑,为中国社会作了简明扼要、坚定彻底的规划,这就是“全盘西化”。胡适对此作了独特的解释:“我是主张全盘西化的。但我同时指出,文化自有一种‘惰性’,全盘西化的结果自然会有一种折衷的倾向。”(《独立评论》)这里所说的“折衷”当然不是对英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取其半而扬其半的折衷,而是使之具有中国文化的特点。中国当代自由主义提出了自己的纲领:“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政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持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1]这里,中国的自由主义回避对邓小平理论所确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表示明确态度,但其所坚决反对的所谓“计划”、所谓“群众专政”、所谓“抽象目的的工具”,涵义是十分确定的。也就是说:时至今日,当中国经过胜利了的新民主主义而转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候,自由主义纲领仍然是胡适式的“全盘西化”。

马克思主义对“自由”问题有着与自由主义根本不同的理解。“自由”不是一种抽象观念,而是人的存在方式。作为存在方式的“自由”,受制于人类实践的状态及其发展,受制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受制于历史地产生并改变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生产关系。立足于人类社会的马克思主义,早已分析了人类“自由”的历史状态。马克思把全部人类史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第一个形态是人对人依赖的形态。由于人类实践处在早期状态,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社会产品没有剩余或虽有剩余却并不丰裕,这就先后产生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奴隶无自由可言,农奴仍然将人身依附于农奴主,那是人类无论对于自然界、还是对于社会关系,都是没有自由或至多获得部分自由的社会历史时期。第二个形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形态。这就是商品市场经济的形态,其发达阶段则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时期。这个时期的“自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自由。所有的人,都在人的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所形成的物的规律的支配下生活;他们的自由无非是占有属于自己的商品的自由,进入交换过程与他人进行等价交换的自由,而工人则只占有劳动力商品,只出卖劳动力商品,只是这样的自由而已。比较过去的社会,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人类自由的巨大进步,但它毕竟是对物的依赖条件下的商品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就对物的依赖而言,这仍然是一种不自由。第三个形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PP102-104)这才是人类最高形态的“自由”,那是摆脱了剥削、压迫、分工、三大差别、按劳分配等等对人的束缚的自由,是自觉地认识和改造自然界和社会自身的自由。

三、两类社会评价:全面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道路与实事求是地肯定这条道路并推进民族复兴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所倡导和坚持的“自由”,是个人主义的自由,是抽象的、永恒的人之本性,而在实质上,他们所指、所颂的是英美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政治体制中的“自由”,并且把这种“自由”看作是天经地义的永恒原则。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所说的“自由主义是最普遍、最好的价值观”就是说实现英美式的自由是最普遍、最好的价值观。他们就以这样的价值观,从过去到现在,一以贯之地批判中国共产党人所主张的革命和建设道路。

先来看他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评价。中国的自由主义一贯主张中国走“西化”或“英美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在这种立场之上,他们一方面批判封建专制政治,一方面批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被称为中国自由主义之第一代领导人的胡适,他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批评是一贯的,众所周知的。1945年8月,胡适致电毛泽东,要求“中共领袖诸公”“放弃武力”,否则就“自致毁灭”。[10]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时,胡适在离开大陆的船上写了《“自由中国”的宗旨》一文,提出了四点主张:“第一,我们要向全国国民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并要督促政府(按:指败亡的国民党政府)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设自由民主的社会。第二,我们要支持并督促政府用种种力量抵抗共产党铁幕之下剥夺一切自由的极权政治,不让他扩张他的势力范围。第三,我们要尽我们的努力,援助沦陷区的同胞,帮助他们早日恢复自由。第四,我们的最后目标是要使中华民国成为自由的中国。”[11](P47)不需作者做什么分析,就能看出以胡适为代表的中国自由主义所称的“自由”究竟是什么,他们对国民党政权和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政治态度又是什么。

被称为中国自由主义第二代的代表人物的储安平等人也在做对国共两党的评价和批判的工作。1947年,储安平在他所主编的《观察》杂志上写了《中国的政局》一文。文章批评了国民党,指出“今日的国民党成了维护既得利益阶级的机构,要希望他能顾到一般阶层人民的生活,不啻缘木求鱼”,国民党“以武力争得政权”,它“即使在最无办法的时候,还要挣扎维持其政权”。文章也批评了共产党,说“坦白言之,今日共产党大唱其民主,要知共产党在基本精神上是反民主的政党。就统治精神上说,共产党和法西斯本无任何区别,两者都企图通过严厉的组织以强制人民的意志”。[12]储安平此论,一方面表现了自由主义者世界观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对立,他们有英美式民主的概念,而没有“人民民主”的概念,于是就认为共产党“反民主”;另一方面表现了自由主义者的高傲,他们从未认真研究过写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自由”、“个性解放”的基本观念,这里表现了他们的无知。

再来看中国自由主义者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工作的评价。在这个新时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地思考了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实践的教训,严肃地研究了作为新时期工作出发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正确地把握住全体中国人共同的价值要求即实现社会的现代化、民族的复兴和人民的共同富裕,由此而选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模式,并且在实践创造与实践检验的双重作用中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路。这条新路由两个基本点构成,一个是改革开放,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既成历史方向,二者促成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改革和稳定的统一,从而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切实地发展人民的民主、自由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但是,这样一条既切合中国实际,又足以实现中国的民主、文明、富强要求的可行可取的道路,并不使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感到满足,他们提出了一系列论点来表示自己对现实的批判。

首先,他们要求“告别革命”。论者以“改良比革命好”的自由主义传统主张为依据,得出了“中国当时如果选择康梁的改良主义会好得多,这就是说,辛亥革命其实是不必要的”结论,当然,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那就更不必要了。[13](PP66-129)

其次,他们要求“重估历史”。现在的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正回到1946、1947年举起你的左手批判国民党、举起你的右手批判共产党的时候。只是当时是自由主义者们不太了解共产党的政策主张而严厉斥责共产党,今天则在中国革命胜利了50年之后,来对胜利者进行自由主义的裁判。

第三,他们宣告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没落和为人遗弃”。论者说:“在20世纪末叶”,“曾经在中国社会变动中夺取了政权的某种思想力量”“日益没落和为人遗弃”,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理想的追求和价值取向,成为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的思想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思想力量的最后胜利者,因为他们代表的是人类文明共同追求的目标”[8](P257)。这种对别的思想的“宣判”和自己思想的“吹嘘”,至少是脱离中国的实际的,表现了自由主义者固有的“自大”和藐视实际的品性。被宣布为“没落”的毛泽东思想正展示着强劲的生命力,从未“为人遗弃”,有60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其党章中宣布毛泽东思想、作为它的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它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自己的指导思想,而这一指导思想又正在实际地引领着12亿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这还能说是“为人遗弃”吗?对于中国的自由主义来说,他们从来就没有赞同过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就根本无所谓“遗弃”。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具体地了解人类自由的发展进程,具体地把握中国社会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具体地提出和实行争取自由的任务和原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自由:“首先地和主要地是向着日本侵略者”,打败日本侵略者,以实现民族的独立和自由;然后是向专制的国民党政权争自由,要求“废除一党专政”,“承认各民主党派的合法地位”,“承认解放区”;然后是争取发展资本主义个性的自由,“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必须解除这种束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争取中国人民的自由,如孙中山所说,使政治、经济、文化“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14](PP1055-1070)中国共产党实行了自己的纲领,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毋庸讳言,在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在传统社会主义僵化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犯过“左”的错误,没有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这样的经济格局中,鼓励自由个性的发展;也没有认识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发展这样的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强化人的自主性、自由性。但是,我们党总结了这个教训,从1978年起,提出并执行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有的基本纲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使人民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权利和民主权利,向着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不断前进!在这样做的时候,中国共产党虚心学习包括英美在内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经验和具有中性的机制、模式;但我们党不可能照搬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和议会制民主的模式,不可能抛弃为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这后一方面,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自由主义发生尖锐的矛盾。

四、两种历史哲学:抽象人本主义与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

从前面的分析中,人们也许已经看到,中国自由主义的抽象自由论是有它的哲学基础的。他们的基本社会观点都有以抽象的具有永恒本性的原子式“个人”为立足点的。一曰“个人自由的优先性”。这里的“个人”既不在社会关系中,也不在历史过程中,因为“每个人具有一套完整的神经和感受系统,快乐和痛苦首先是,最终也是个人的。因此,从认识论和价值论上说,个人是基本单位”[2]。感受着快乐和痛苦的个人是主体,这个主体既不在主客体关系中,又不在主体际关系中,他是纯粹抽象的。这里的“自由”既无人对自然的关系的内容,也无人对人的关系的内容。只有处在“关系”中的,才是处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既然“自由”不在“关系”中,那也就没有社会的历史和历史的社会。二曰“经验主义”的哲学观。经验主义包括它的一种形态实用主义,都是以抽象个人为本位的。谁的经验?对谁有用?这“谁”就是原子式个人,或者是言说者“我”。三曰反对历史决定论的“试错渐进理论”。[1]也就是一点一滴地试验,一事一议地改良,“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不要企图对社会问题作根本的解决。这里,同样没有社会关系的范畴,因而,否认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阻碍历史前进的阶级和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的矛盾,否认这些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推翻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的革命,而革命正是“根本解决”,正是质的突变。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自由主义的哲学是抽象的人本主义的哲学。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历史观时指出: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一种抽象者——孤立的——人的个体”;“因此,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P60)这个“批判”完全适用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论是以它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作为哲学基础的。首先,人的真正本质在于他的实践性和在实践中的既超越外部世界又超越自我的创造性。人的自由的存在、失落、复归、发展,通通是以人的社会实践作为基础的。离开实践的发展,人既不能在外部自然力面前获得自由,也不能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中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实现社会关系上的自由。其次,人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结成一定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被人和自然的关系的进展程度决定的,因而是不断地改造和发展的。社会关系的历史性造成人的自由的历史性。其三,社会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自由”意识也是一样。当民族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时候,全民族起来向压迫者抗争,这时,自由的呼喊是挣脱外来枷锁。当资本主义在封建社会内部萌芽成长,而封建制席阻碍着资本主义发展的时候,这时,自由的呼喊是反对封建、主张个性解放的抗议。当工人阶级处在被剥削地位、生活无比沉重的时候,这时,自由的呼喊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号角。当社会旧模式压抑人的积极性的时候,这时,自由的呼喊是体制改革的宣言。如此等等。其四,既然实践是人的绝对本质,那么,社会实践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规律,特别是作为人的实践能力之尺度的生产力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以及全部社会关系必然相应地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规律,就是实践的绝对规律。这个绝对规律的展开,集中地表现为人的自由的历史性扩展和深化。黑格尔说:“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这一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15](P57)这个观点是思辨的,但也蕴含着真实。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观点看,实践中人的进步就是人的自由的进步。在其进步的每一个阶段上,“自由”都是具有确定的具体的历史含义的。第五,实践是人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实存的实践均是具体的实践;具体实践是有条件、有前提地展开的,是经过主体选择、实践检验、再选择、再检验的过程前行的,在其间扬弃不成功的实践,转入成功的实践,由成功的实践的轨迹而显示出具体实践中的规律。这个规律中含着具体自由的争取和展开的客观内容。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从来不研究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生产力结构及其演变,中国的生产关系及其演变,中国的民族关系、阶级关系及其演变,因此他们不承认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及这个革命所争取的自由)转向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及这个革命所争取的自由)的历史必然性,相反,至今仍在严厉地批判胜利者,呼喊“告别* 革命”;他们也就不承认作为新民主主义之合乎逻辑的发展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合理性,相反,通过不提“社会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代议制民主”和“个人本位价值观”来反对继续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他们的主张是以欧美几个世纪以来的发展道路为绝对规律,要求中国亦步亦趋,而完全不问中国自近代以来已经走上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老实说,他们的主张只合欧美各国的具体规律,而不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规律,准确地说,以前者代替后者,因而,他们的政治要求是反规律的。

收稿日期:199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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