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与经济体制转型_所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与经济体制转型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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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第一个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宣布:“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5、26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这就是说,无产阶级的使命就是推翻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即“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所有的公共财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5、26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可以“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注:《资本论》第一卷,第95页。)。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提出了未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使命和理论内涵,但却没有提及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参与生产资料公有制建设与发展这一伟大变革的社会实践。所以,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及生产资料公有制问题,不可能逐一作出回答。再者,马克思曾有一个著名的思想,认为未来社会设想的越具体,就越容易陷入空想。恩格斯在他晚年答《弗加罗报》记者提问时,曾阐明过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一个基本观点:“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手里时,我们就心满意足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2卷第628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所有制问题,最终要靠社会主义实践自身来解决,这反映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严谨的科学态度。

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是一个时期以来在理论上存在困惑、在实践中又不可回避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行创新。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也特别强调:“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的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十几年来,之所以步履维艰,进展缓慢,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所有制问题上缺乏理论的科学性和彻底性。尽管我们已经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依然是组织社会生产的最有效的手段,因而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但如果我们不能打破传统的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制的垄断地位,也就不可能找到有效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国有经济的改革以及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就不可能实现!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所有制理论问题的论断,是对邓小平公有制主体理论的新发展。报告中关于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概括地说,有以下诸点:

一是“基本经济制度论”。传统的理论认为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则宣布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这就是说,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过去只是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补充,而今,则明确升华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之一,这是我党在所有制理论问题上的新的定格、新的发展。这种新定格、新发展,不仅对于完善我国经济制度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的经济管理制度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既然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内容,那么,我们就应该打破所有制界限,对各种所有制实行一视同仁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混合所有制经济论”。传统的观念中“混合经济模式”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改革观,是排斥社会主义主体经济的,是企图将社会主义经济导入资本主义的发展轨道,并在实践中大批而特批。十五大报告中则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是说,我们不仅承认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经济形式存在和发展的现实,而且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各种所有制成分在混合经济中存在的份量和作用。这种承认,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和壮大,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三是“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论”。过去,我们长期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国有制为主体,把国有制等同于公有制,认为“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为唯一主导形式,从而在实践上片面追求国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就是只强调量上的优势。现在,十五大明确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不只“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就为我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所有制结构提供了指南。

四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地位论”。过去,我们一直认为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集体要向全民过渡。现在,则明确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劳动群众非常愿意接受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组织形式,应当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同时集体所有制经济更能体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增加公共积累和税收,更好地贯彻劳动者民主管理的要求,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等特点。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都是独立的、优越的公有制的经济形式,不存在谁高级谁低级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大力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于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论”。长期以来,特别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制成为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最主要、甚至被视为唯一的实现形式。实践中就表现为国有制要占领一切经济领域,取代一切所有制。十五大报告则明确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就是,我们要打破由原来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全民所有制只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而且只是一种适应某一领域、某一特定经济目的的实现形式。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其它的能够适应各种混合领域、特别是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领域的、不同实现范围、不同实现层次、不同社会功能的公有制的多元实现形式,如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等。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宜股则股(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宜卖则卖(山东诸城先售后股的模式),宜租则租(租赁经营)。哪种形式有利于经济最大限度地增长,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殖为目的,就采取哪种形式。

六是“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论”。过去,传统的观点一直不赞成甚至责难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说其“能使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现在,则明确表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这说明了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健康发展,既是改革的需要,也是发展的依托。

七是“股份合作制经济形式论”。股份合作制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民在农村改革中的一大创造。由于它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管理民主等特点,自然而然地成为国有中小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模式而迅速发展。然而,在认识上有些人却没有看到这种积极作用,长期将股份合作制排斥在公有制之外,列为“非公有制经济”范畴。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对这一改革中的新生事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是提倡和鼓励”。这就是说,这一种形式的性质没有改变,仍然姓“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企业”。那么,以往对股份合作制之种种忧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关键是正确引导,规范发展,使其健康推进。

十五大报告在上述七个方面的新论断,是对邓小平公有制经济主体论的新发展,为深化经济的市场化改革特别是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二、以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为指导,推进经济体制的转轨

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深化改革,解决体制转变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关键问题。十五大报告在所有制理论上的新发展已经为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关键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指明了方向,在实践中予以突破已具备了可能性,从而可以推动经济体制转轨加速实现。

(一)在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指导下,加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力度,保证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

“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论”从理论上澄清了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姓“公”与姓“私”的性质问题,“混合所有制经济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论”又为以股份制和其他形式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提供了量的依据,“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这些理论创新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消除了隐忧,也拓展了改革空间。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量与质的统一,而其中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除了支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应收缩战线,以加强重点,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通过质量的提高来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好地发挥。

2.在国有经济部分或完全退出的领域中,可以大胆充分地利用其他经济成分发展经济。(1)采用股份制形式吸收其他经济成分加入,由国家和集体控股的,可以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2)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发挥其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的作用,也有利于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3)利用其他经济成分来弥补国有经济退出的空间,其中利用外商投资具有特别的意义。对外开放十几年的实践经验表明,与国内其他经济成分相比,外商投资具有较好的体制转换示范效应和资金优势。而且根据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外商投资中的合资和合作形式也可以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因而充分利用外商投资来发展经济就具有特别的意义。与“抓大放小”的国有企业改革相配合,“抓大”则可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在国有经济控股的前提下利用外资改造国有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和引进技术;“放小”则可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外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其中的一部分仍属于公有制经济,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二)与塑造独立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相结合,努力寻找公有制多样化的实现形式。

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要看其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因而经济转轨中发展生产力是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在一起的,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原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调整、重构和创新。

(三)完善市场规则建设,对各种所有制形式一视同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奠定了理论基础,而这种调整和完善能否起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还有赖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实现公平竞争,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得以发挥。

非公有制经济既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那么在政策上就要进一步落实,政治上消除歧视,一视同仁,构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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