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中国:“市场社会主义”的阶级矛盾(一)_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边缘中国:“市场社会主义”的阶级矛盾(一)_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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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文 译)

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

今天的中国就象是一个围棋大棋盘,强有力的选手,主要是政府和外国投资者,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新的私营企业家,在棋盘上走出开局的一步棋,在全国各地布下棋子。由于周围地区的发展不足以支持这些投资,他们几乎不具有直接的经济基础。由于每一个地区和城市都希望,自己将成为经济急速发展中的下一个“热点”,巨额风险资本被随意投入各地,预期获得迅速的收益。有时候,只是在以后需要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房屋就被拆除,土地就被平整。与此同时,谁也不知道这种特定的游戏将持续多久,接着将向何处发展。

然而,个别投资者的个人动机不是孤立地产生的。至少在理论上,这类动机是一种社会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已15年之久的重新面向市场和营利、“向世界开放”、尤其是向外国资本开放的尝试的组成部分。整个中国目前都在看能否通过政府所称的“改革”实现“市场社会主义”或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而实现长期的更高发展水平,与此同时维持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保留某种程度的社会所有制和计划编制,避免通常与第三世界资本化有关的最糟糕的错位。

在这种新的和基本上未经试验的混合经济中,老的国有企业和较新的私营部分的企业应该竞争,彼此激励,从而达到更高的生产、效率和赢利水平。但实际上,政府或“社会主义”单位被告知,他们能在何处以及如何赚钱,这就是寻求他们自己的营利项目,一般是通过与在中国本地投资的、或者甚至与国外的外国资本家联合。在这类企业中,中方保留大半控制权,全部投资通常在不超过50年内的时间内归属中国。因此,这类“合资企业”是新制度的典型表现,这种混合形式被认为代表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通过这种方式,新制度的两种组成部分紧密地结合了起来,造成国有资产和私营资产的混合物,在这种混合物内,在理论上区分社会主义形式和资本主义形式的分界线正日益变得模糊。

然而,尽管通过国有的或“社会主义的”所有权名义上保留着多半控制权,目前这种等式的“市场”一侧显然占支配地位,得到大量流入的外国资本的支持。由于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在彼此竞争,看看它们能多么迅速地开设工业园区和吸引将带来外国资金的合资企业,全国处在发展的狂热之中。这种活动的规模是惊人的,而且仍在加速发展。在1993年头8个月内,4.4万家外资企业获准在中国开办。到1994年4月,18.6万家外资企业获得批准。其中合资企业10.8万家,合作企业2.55万家,外国独资企业3.4万余家。每项投资的平均规模也迅速增加,尤其在1991年之后。在这些外资投资中,制造业占据首位,但资金流入一切地方,流入零售和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基础设施项目,甚至教育和文化。

然而,真正“繁荣”的是房地产和建筑业,正是在这方面,大规模经济注入的全部影响是最明显的。中国的面貌,尤其是其都市中心的面貌,正持续不断地发生变化,有时实际上是一夜巨变。到处耸立起办公大厦、旅馆和住宅群。即使这些建筑只有20层高,与其周围中国城市历来的低轮廓相比,它们中有许多实际上已是“摩天大楼”。这些高楼不再仅仅位于南方和东部的较老的“市场化”地区,也不是偶尔出现在象上海和北京这样的最大的都市中心,而是同样出现在北方和内地的中等规模的、甚至较小的城市中。

在观察整个这种庞大的活动时,必须记住,推动它们的引擎越来越是从国外注入的巨额资金。如果询问新大楼用作什么,回答或许是综合办公大楼、银行、百货公司、住宅项目或医院。但是,如果询问业主是谁,答案几乎总是“合资企业”。1993年,上海有3752家外资企业获得批准,接近前14年的总和,37亿美元、或者说68亿外国投资的半数以上进入了房地产业。这些公司已经占这个中国最大的城市的工业产值的近20%,据估计,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工业企业都将用国外输入的资本加以改造。

可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如果没有外国资本的不断流入,很多或者甚至大多数这种建筑物就会急刹车,或者可能决不会开工。结果,为了每天不间断地力争保持外资的流入,实际上已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出售。例如,在北京,市政府已决定尝试向跨国公司出售最繁忙的桥梁和天桥,这些公司接着又获准“买下桥名并把它们自己的名称放在大型标牌上”。

然而,这种吸引外国资本家的不断努力所产生的最大压力是,他们要求自己的投资能有“正常”利润。在“不受控制的南方”,利润实际上是很高的。对外国资本家来说,情况尤其如此,他们受到的经济、劳动和环境的控制往往比在他们本国少。就这种外国投资者来说,没有作什么努力来使他们限制其利润率,或者让他们以更“社会主义”的精神行事。恰恰相反,由外国资本提供资金的项目通常能得到特殊鼓励,诸如税收剧减,以便确保这些项目在未来几年内能够赢利。最珍贵的是,外国资本家往往被赋予随意雇用和解雇员工、以及确定它们自己的工资和薪全的比率的权利。

因此,对外国资本家来说,迅速赢利的机会特别具有诱惑力。据估计,通过在大陆雇用300万工人,香港的合资企业投资者每年在工资上节省的费用近120亿美元,而该殖民地的房地产业主报告说,边境对面的物业是他们最获利的物业。或者,正如北海某个市政府官员在解释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时所说的:“外国人确信,他们很快就能赚大钱。”受迅速回报的许诺的吸引,当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外国投资接受者。根据一项估计,已吸引近15年来投入发展中国家的资金的40%。

然而,转向利润最大化、尤其是赋予外国投资者和合资企业的特权的后果对工人阶级来说越来越是灾难性的。广泛报道的1993年11月19日深圳一家玩具工厂的火灾使81名工人死亡、另外42名工人受伤。这家玩具厂失失暴露了数量越来越多的中国血汗工厂的真相,暴露了整个残酷剥削和危害性工作条件的体系。即使在火灾之前,调查就已发现,在类似这家玩具厂的企业中,61%的雇员每周工作超过6天,1/3以上的工人经常报告每天被迫加班数小时,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任何额外的报酬,从来不考虑超时薪金。一半以上的女工得不到怀孕保险,1/3的雇员没有合同,同样数目的雇员不知道自己的合同条件。总的说来,在90%外资公司中发现了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有代表性的是,虽然这家玩具厂以前已因违反工厂法律被传讯过,却没有做什么事情来强制执行条例,这是业主与地方官员串通的结果。不过,在深圳发现的情形只是事情的露头。仅在广东省,1992年在工业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就上升至836人,仅在一年中就突升36%,而在整个中国,共有1.5万名工人死亡,比1991年上升3.3%。随之发生的是在1993年头几个月中的一系列灾难,造成“可怕的增长”,仅在1月至10月间就有6万余人死亡。虽然“事故的数量在外资公司和合作经营矿山中特别明显”,但这种情况同样扩展到了国有企业。典型的是在1994年1月的一周内,在6起单独事故中,有175名矿工死亡。煤炭工业部长说:“根本原因是一些官员把利润置于安全之上。”

显然,在今天,不管制度的名称是什么,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正在为那些有资本可投的人、尤其是国外投资者生产“大钱”而工作和死亡。不仅仅在工厂,而且在整个社会,中国人正日益因为境外经济力量而被雇佣、征税和抵押。然而,这种对外国私有资本的大量依赖和优先对待正越来越与官方仍宣布的制度的社会主义基础发生冲突。

“市场社会主义”的阶级基础

这或许可以说是一条普遍原则,即只要一个政权为了利润而剥削工人阶级,他自称是红的或白的就无关紧要。因此,尽管中国继续坚持认为他是“社会主义的”,可以认为,他已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制度,在这种制度中,虽然存在高度的公有制,工人和农民因为官员和经理的利益而受到剥削。除了公开的国内资本主义企业家和国外投资者,与他们往往密切相关的一个中央集权论的中国中产阶级无疑已经产生。不过,合法和非法地利用国家作为私人牟取暴利的基础已扩展到社会的各个层次。

然而,虽然对中国目前的领导阶层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分析或许是诱惑人的,但对掌握目前在中国竞争的对立力量的复杂性来说或许过于简单。虽然目前正在出现具有其应有特征的资本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发展的途径正在继续形成对立的力量和意识形态。这些对立的力量和意识形态仍然如此明显,而且可能从根本上影响未来。当毛泽东攻击他的对手走“资本主义道路”时,他完全抓住了表明他们的政策的特征和矛盾的混合体,这些特征是在维持公有制和国家控制的同时,以导致完全的资本结构调整的方式解放“市场”。然而,与他早期对农业中国的阶级的分析不同,毛泽东使用猛烈的措辞论述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者”,认为他们没有能列出表明他们的体制的特征的特殊阶级利益以及他们自己的队伍中的矛盾。由于缺乏这种研究,对手和“改革者”的分析家们在基本方面即在意识形态上以及在理论上都被解除了武装。

最初的“市场社会主义”可以被最适当地理解成是“中产阶级”的或中国革命小资产阶级一方的表现。在一个基本上是农业的和经济上欠发达的国家内,小资产阶级无疑是一种具有强大基础的成分。因此,“走资本主义道路者”通常代表农民的上层阶层、较有技能的工人和专业精英,与之对立的是毛泽东及其支持者偏爱的穷苦农民、普通劳工、以及较少特权的学生和知识分子。因此,“市场社会主义”政策反映的是小资产阶级的双重本质。小资产阶级是一个劳动者兼财产主的阶级,赞成发展“商业”,但害怕其更大的竞争者的力量以及无产阶级的独立力量。这个阶级通常能将私人拨款的利益与对资本和劳动的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约束结合起来。

因此,并不意外的是,初期的“改革”努力集中于解散农业公社以及在农民——潜在的杰出小资产阶级——中推广单独的家庭生产合同。这些新政策开发了许多农民对个人所有制和个人生产以及对在私营市场上销售的阶级热情,在农业中国的家道殷实的人们中间,这种历史倾向特别强烈。因此,“改革者们”首先求助于中国人口中最易受他们的呼吁影响的那个部分,但他们通过强制解散那些甚至是成功的、具有广泛群众支持的公社强制推行全面的变化。在此过程中,他们破坏了最能独立生存的集体农场,并使全体农民受市场的支配,尽管许多人在意识形态上是对立的,或者实际上对力争在市场中生存没有准备。

这些政策可以被看作是解放向上流动的农民的阶级利益及其“迅速致富”的愿望。这些新“改革”确实引起以自由交换和贷款为基础的生产和收入的激增、农产品价格的上升、非农业性副业职业的发展、以及剩余农民劳动力的释放。许多农民企业家不再受需要为其较穷或较弱的邻居的境遇担忧的束缚,设法在短短几年内使他们自己成了小资产阶级的小农场主和商人,通过资本投入提高了他们的生产效率。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使他们自己摆脱了中国农民古老的贫困,建造起新的“现代”住宅,并获得都市中心的人们能得到的同类消费品。

但与此同时,在其初期的岁月里,“市场社会主义”被期望在严格的范围内实行,尤其就雇用劳动力而言,以便防止农村“大”资本家发展,并转而制服必然产生的农业“中产阶级”。许多镇区企业直到最近同样受法律限制的约束,这些法律限制用于限定他们的私有化程度和他们的规模。“改革者们”通过这种方式企图把私营“市场”积极性的动力与“社会主义的”限度结合起来,提供一种独特而平衡的制度。

当“改革”转而在都市地区被采用时,他们再次从推行小规模的工商企业开始,尤其在零售商中间,零售部门甚至在今天仍是在私有化方面走得最远的。然而,在这方面同样对私人剥削实行限制,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要求职工招聘限于家庭成员和数名雇工,一般限于不超过7。这种通过个体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率、但不释放私人资本化的全部影响力的目的在合作公司的形式中仍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合作公司一般都规模较小,其所有权局限于那些在该企业中活动的人。这些合作社的主要作用是证明他们在改革计划中的中心地位。到1991年,240万家这样的合作公司拥有3600余万名员工,相当于国有企业员工的1/3,而他们的产量正以后者的几乎两倍的速度增长。

因此,虽然“市场化”的最大报偿集中于高层,居民中对这些政策的支持却是建立在通过各种经济形式在众多阶层中扩展经济财富的基础之上。在上海四周的郊区农业地带,农民的人均收入已上升至2620元或305美元,几乎是全国所有农业地区平均数的3倍。这些以前的乡下人中的大多数用他们新发现的财富建造往往是多层的住宅,生活空间已升至人均40平方米。在城市同样如此,对“旧”家和“新”家的拜访表明,为什么那些今天能够享受房间充足的现代公寓、能够为其子女购买电子琴并在录像机前休息的专业人员完全可能支持“改革”。农民以及城市的企业家和雇员中间的基础广泛的“中产阶级”的发展已为“市场社会主义”提供了普遍的基础。因此,“改革”不仅提高了整个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也不仅仅有利于富裕的精英分子,而县改进了大部分人口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并且包含收益分配的基础广泛的因素。

然而,只要旧的社会主义制度仍然保持大型国有企业和机构的保垒,企业家的发展道路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实现,而正在形成的“中产阶级”的利益或许得不到保障。小规模商品生产充当现代经济的基础是不适当的。现代经济的基础只能建立在大规模工业企业之上,而直到现在,在中国,这些工业企业仍是国有的。

“改革者们”通过求助于外国资本和鼓励经济特区的孤立发展暂时回避了这个问题。但是,如何处理那些组成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的大型公有公司的问题不可能永远被推迟。然而,在这方面,“市场社会主义”面对的一系列困难却不同于小规模生产中存在的困难。

现代工业企业或大型专业机构的规模不易适合于“自由”市场与以前被强加于小型企业主的那种社会主义约束的结合。将一个主要工厂“承包”给半私有的业主会立即形成一个能支持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可剥削的工人阶级,而大型工业企业所需的融资和贸易的数量,对那些控制这些过程的人来说创造了小资产阶级无法想象的“迅速致富”的巨大机会。由于这些企业与国家本身的职能有联系,大开放会导致巨大规模的“即刻”发财。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也不能单靠内部的“企业家”积极性得到纠正,因为他们需要大规模的外部投资和技术援助。

因此,从一开始起,现代大规模生产的规模本身和资金需求,就预示将打破最初由小资产阶级的“市场社会主义者”加在可剥削的阶级关系上的限制。但是,正是阶级结构中的这些变化在国有企业中受到抵制。首先,“改革者们”面对的是大量工人,由于丧失相对的平等主义,又没有通过私人参与小资产阶级能利用的“市场”而“迅速致富”的补偿性机会,他们的阶级利益受到威胁。这些企业的“旧”的管理阶层,往往也对其在更私有化的制度下的潜在损失抱有类似的恐惧。为了排除这些障碍,国有企业必须逐渐地首先被农村地区的“市场化”、其次被对城市企业家的提倡、最后被大量流入外国资本的南方所“包围”。

然而,这种方法的犹豫已使“市场社会主义”处于某种被忘却的境地,处于其两种固有的极端的中途,但又缺乏明确的“中间”战略。因此产生的政策混乱在目前对国有企业产权的辩论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大多数公司中,已经向所有权的半私有形式迈了一步,通过这种所有权,每个企业实际上都能控制其自己的资金,并保留其大部分利润,不过他继续接受政府的管理控制,并且必须与国家分享其利润的至少一部分。可是,在政府报纸的文章和社论中却公开承认,谁实际拥有这些机构的问题不再是明确的。由于日益将管理权交给每一家企业,国家发现,其自已继续拥有的所有权和控制妨碍了他们的独立发展。然而,放弃政府拥有的最后遗迹等于放弃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切托词。

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正在提出和试验范围广泛的解决办法。中国政府目前正在试验许多新的合作形式,包括比资本主义国家中典型的股份制更有限制的股份制。无论在官方层面,还是在报刊、大学和企业本身中,对在这些企司的私有化方面应该走多远正在展开激烈的重要辩论。整个制度的未来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包含在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之中。

只是在“改革”开始15年后的现在,谁拥有国营企业的问题才面临“最后”解决,这表明“市场社会主义”所涉及的矛盾的深化。由于大型企业转向“改革”政策,而且,由于外国商品正日益获准充斥市场,他们的竞争正渐渐破坏以前在形成中的“中产阶级”中创立的基础。与此同时,对劳动力雇佣的限制已降至允许小生产者与较大的生产者竞争。因此,从小资产阶级本身正在产生新的大资本家,加入在外国投资者以及国内大企业家中间已经存在的大资本家队伍。因此,在阶级动力以及大工业和全球市场的生产需要的压力下,一开始十分有利于“改革者”的私营企业主成分和社会主义成分的“混合”开始解体。这些矛盾使他们越来越不可能在意识形态上为“市场社会主义”辩护。

(摘自美国《每月评论》杂志1994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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