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派留美”学者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_民主制度论文

“耿派留美”学者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_民主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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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不仅包括科技和工业等方面的变革,也包括政治上由专制向民主化的变革。而政治的民主化又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观念的传播分不开。20世纪初,“庚款留美”的知识分子在传播民主、法制等现代政治观念过程中所起的先导性作用,值得肯定。

自1909年美国决定退还部分“庚款”实行退款办学以后,留美的中国学生人数逐渐增多。这些学生都是经过较为严格的挑选和训练后直接进入美国的大学学习的。按中国与美国的商定,当时庚款留美的学生,80%的人要学习理工农医专业,20%学习社会科学。自西方侵入中国以后,随着中国人对西方了解的深入,许多知识分子也逐渐认识到,中国不但要学习西方的技术,更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庚款留美学生开始学习美国的政治理论和制度。

这些学生在美国学习期间,为寻求救国之术,有的人专攻政治学,直接学习和了解西方的政治理论及政治制度。如胡适在1910年通过了庚款考试,为不辜负家中的期望及节省钱赡养寡母,他进了不收取学费的康乃尔大学农科。然而他的兴趣不在这里,不久就弃农学文。当时国内辛亥革命的爆发、清政府的垮台以及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在美国的胡适十分兴奋。他多次作有关中国革命和共和政府的公开演讲,向美国听众介绍在中国发生的事情。他的哥哥胡绍之也给他来信,鼓励他“以文学发挥政治之真理,其功速而大”[1]。转修文学和哲学的胡适,实际上对美国政治也抱有浓厚的兴趣。他选修“美国政府和政党”的课程,旁听美国教授们代表民主党和进步党的辩论会,积极参与留美期间的两次美国总统大选及多次政治集会。他对社会政治团体和社会政治活动也十分热衷,参加了由留美中国学生成立的“政治研究会”,当选过康乃尔大学世界学生会会长,作过70多场政治性演说。通过参加各种政治性活动,胡适不仅广泛地了解了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也加强自我政治训练,熟悉了美国民主政治运作的程序。胡适自认为他已经“对美国的政治相当熟悉”[2]。

更多的庚款留美学生则是因他们较长时间在美国的生活,故能对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观念有比较深入的观察和理解。虽然大多数庚款留美学生以自然科学为主攻科目,但仍然要学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并对美国社会进行多方面的接触。除各门课程的学习外,他们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社团,如中英语演讲会、辩论会、音乐会以及到各地观光考察等,通过各种方式学习语言,观察美国社会,了解美国的政情、民情。如赵元任在繁重的学习之余,还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他是数学会社、哲学会社、中国学生会、世界学生会社的积极分子。1926年到美国去的任之恭,先后攻读电机工程和物理学,并于1931年在哈佛大学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他后来回忆在美国的学习生活时说:“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持续读了七年书,这使我第一次直接接触西方文化。来自一个有丰富文化遗产而社会和政治结构却极其脆弱的国家,我对西方的哲学和政治制度特别感兴趣。‘五四运动’之后,我在中国听到许多这方面的事情,来美国后,我被实际亲眼看到的关于社会与政治的观念深深地感动了。我钦佩大多数民主理想与制度、司法体制和美国政府的预算平衡结构——这个国家最好地体现了林肯著名的宣言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各个方面。”[3]对西方的民主制度抱有好感并认为这些制度可以在中国实行,这是当时留美学生的普遍看法。

庚款留美学生虽身在国外,但对国内的政治仍给予极大的关注。竺可桢是1910年利用庚款赴美留学的。他到美国后的第二年即1911年,中国国内就发生了武昌起义。竺可桢和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们虽然课程繁重,但仍注意来自祖国的消息,关心这场革命的前途。竺可桢认为,当时中国应尽快确定共和政体,实现统一,以免列强趁机分裂中国领土[4]。留居美国各地的学生们或联名或以学生会名义向国内发电,要求革命领袖人物尽快建立统一的共和政府。一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他们关心国内革命的心才算安定下来。1919年1月中国派出代表,以战胜国的身份出席巴黎和会,然而中国代表向会上提出的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取消日本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以及归还由日本强占去的原为战败国德国在山东的各种特权等合理要求竟遭到拒绝。消息传到美国,激起了留学生们极大的愤怒。当时正在专心致志撰写博士论文的庚款留美学生茅以升毅然扔下笔,组织留学生运动,声援国内人民的斗争。茅以升是匹兹堡中国留学生会副会长。在声援运动中,他亲自撰写文章和宣传小册子,编写京剧、话剧,起草“抗议声明”,积极配合国内的“五四”运动。

庚款留美学生正是通过以上不同途径直接和间接地感触到了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并对此有着程度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由于他们始终关心着国内的政治形势,希望祖国能够实现民主制度,从此强大起来,所以当他们回国后,面对当时中国北洋军阀、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政治现实时,他们在美国所接受的西方政治理论和观念,就成为批判当时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专制独裁、要求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理论和行动依据。

归国的庚款留美学者在反对专制独裁统治、传播民主政治观念以及从事民主运动的活动,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是从“五四”时期到1927年。

首先,在这一时期中,庚款留美学者在批判封建思想、提倡民主和科学的新文化运动中起了重要作用。辛亥革命前,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也曾介绍和宣传过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但这一启蒙运动进行得并不彻底,这成为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复辟帝制和封建主义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1915年以陈独秀为首的民主主义知识分子打起民主与科学的大旗,对两千多年来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和观念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吸引了大量进步青年包括许多留学生投入这场斗争。当时正在美国留学的胡适成为这场斗争的先锋。

胡适留美期间,关心国内的政治形势,积极响应国内兴起的新文化运动。他著文支持共和,反对封建专制,揭露和抨击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活动[5]。1916年,他写信给陈独秀,首次提出文学革命问题,向中国传统的封建文化以及束缚人们思想、阻碍新文化传播的文言文发起攻击。1917年1月,他将文学革命的主张以《文学改良刍议》为题发表在《新青年》杂志第2卷5号上。文中提出了对文学改革的八项主张:须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烂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6]。此论一出,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等人纷纷著文响应,由此形成了对中国旧文学、旧文化的一场伟大的革命。以后,胡适为实践他的文学革命的主张,在《新青年》杂志上不断发表白话短篇小说和独幕剧等。他的作品被视为新思潮及白话文的范本,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1917年夏季,胡适回国到北京大学任教。北大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这里的学术空气及各种新思潮都极为活跃,这种环境对于胡适来说,如鱼得水。在北大,他积极投身于新文化运动,并成为这场运动的重要干将和实际领导者之一。胡适通过授课、演讲、著述、翻译、办刊物、文艺创作及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全面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斗争中。例如,他在北大开设的“杜威著作选读”课程,介绍和宣传新思潮,吸引了一批进步的青年学生。胡适发挥他的擅长演讲的才能,在新文化运动中所作的一系列演讲,诸如“武力解决与政治解决”、“实验主义介绍”、“少年中国之精神”等,对于传播民主、自由新思想,扩大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起了积极的作用。胡适先是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的主要撰稿人,从1919年1月起,胡适担任了该杂志的责任编辑,并在1919年6月主编《每周评论》。以上两种刊物,在新文化运动中,高举“科学”和“民主”的大旗,以批判封建旧道德、封建专制,宣传人的尊严、个性解放等为目标,起到了无以替代的思想启蒙的作用。胡适和陈独秀一样,被当时进步青年奉为“楷模”[7]。当时的毛泽东,主笔《湘江评论》,并领导湖南驱逐张敬尧的学生运动。毛泽东亲自登门拜访过胡适,想取得他的指导和支持。胡适在1919年8月24日的《每周评论》第36号上撰文《新刊评介——介绍〈湘江评论〉、〈星期日〉》中称:“《湘江评论》第2、3、4期的《民众大联合》(毛泽东所写——作者注)一篇大文章,眼光远大,议论也很痛快,确是现今的一篇重要文字。还有‘湘江大事述评’一栏,记载湖南的运动,使我们发生无限乐观。武人统治之,能产生出我们这样的一个好兄弟,真是我意外的喜欢”。胡适高度评价了《湘江评论》,并对湖南学生运动给予了热情支持。当时这个体现了思想空前解放的新文化运动,影响了整整一代青年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揭露和抨击北洋军阀政府的专制独裁统治。辛亥革命以后,封建势力依然猖獗,北洋军阀政府仍然实行专制独裁的统治。面对这一形势,全国各个阶层和党派都作出不同的反应。庚款留美学者则根据他们的见解对北洋军阀政府的统治进行了批判。1920年8月1日,胡适和李大钊、张祖训、蒋梦麟等7名教授联名发表《争自由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认为自由是人民和社会生存的命脉,而这几年“军阀政客胆敢这样横行,便是国民缺乏自由思想自由评判的真精神的表现”。《宣言》指出:“我们相信人类自由的历史,没有一国不是人民费去一滴一滴的血汗换来的。没有为自由而战的人民,绝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出现。”《宣言》号召全国同胞行动起来,力争废止军阀政府种种限制人民自由的法律、条例,要求言论、结社、集会等人身自由,还人民自由平等的社会权利[8]。这个《宣言》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22年5月,胡适与一些支持他的留学朋友认为应该有一个发表他们自己政治言论的阵地,于是创办了《努力周报》,以一种政府之外的社会力量出现,在该刊上发表了许多抨击北洋军阀推行专制独裁统治的文章。如曹锟收买国会议员贿选总统的事件,胡适等撰文予以揭露,并要求国会彻底清查,严厉指责这样的国会根本不配制宪。这表达了民众有权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民主精神。在这方面,《努力周刊》的第2期发表由胡适与蔡元培、王宠惠、丁文江等16人共同署名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一文最具代表性。该文集中体现了胡适等人要求改造北洋政府、建立一个“好政府”的主张。文中对“好政府”的含义进行了阐释。所谓“好政府”是一个“宪政的政府”、“公开的政府”、“有计划的政府”。“好政府”起码要有一个机构以监督和防止不法官吏的营私舞弊行为。同时政府要为社会全体谋取充分的福利,要爱护和容纳个人的自由、爱护个性的发展。这些主张体现了胡适等进步知识分子要求现代民主政治的强烈愿望。

第二时期是自1927年至抗战时期。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蒋介石取代了北洋军阀政府。但是,其专制独裁统治,比起北洋军阀政府的统治时期,却有过之而无不及。1928年10月,国民党通过《训政纲领》。这个纲领以“训政”为名,由国民党的代表大会取代原来的由选举的议员组成的国民代表大会;将资产阶级历来主张分立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统统“付托于”国民政府;而国民政府又在国民党的“指导监督”下[9]。这等于将国家的一切权力集中在国民党也就是集中于蒋介石之手。于是,国民党通过了一系列的迫害人民的专制法案,如《制止共产党阴谋法》、《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等等。只要是对国民党不满,就可以“共产党”、“反革命”、“危害民国”等罪名“依法”进行逮捕和审判。更有甚者,在1929年3月的国民党代表大会上,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代表陈得征向大会提出议案,认为法院在审理共产党等反革命案时,常因取证不足而宽纵“反革命”,他建议只要经过省市党部出具证明为反革命分子的,法院就要定罪处刑。这几乎是要将民国以来在法制上的些微进步都要剥夺殆尽。对于陈得征的主张,胡适曾忍不住写信给当时的国民政府的司法部长王宠惠,指出“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的做法,“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那一世纪那一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一办法?”他讽刺说:“国民党有这样的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世界了。”[10]

国民党的这种倒行逆施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反对,也引起了深受西方民主政治熏陶的庚款留美学者的愤慨。胡适、梁实秋、罗隆基、王造时等庚款留美的学者对国民党以“训政”为名实行专制独裁、以保障人权为名行侵犯人权、以党治代法治、以统一思想党化教育为名压制思想自由等反民主的种种行径进行了尖锐的抨击,并比较深入地阐释了人权与法治、民主与自由、民主制度下民众与政府的关系等西方现代政治观念,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这些主张集中发表在梁实秋等人创办的《新月》杂志上。1929年4月20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一条《保障人权命令》。该令规定:“无论何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严惩不贷。”就在该令发布前后,发生了多起国民党政府官员和军队侵犯人权的事件。其中以安徽刘文典事件最为出名。1928年,安徽大学发生学生罢课事件,蒋介石亲自到安庆召见担任安徽大学校长的刘文典,令他交出共产党员的名单,严办罢课学生。刘声称他不知谁是共产党员,并当面顶撞蒋介石几句。蒋竟然命令将刘文典捆绑起来,并要枪毙他,后经其家人朋友奔走、蔡元培等人出面力保,才将他释放。对于国民党官员任意侵害人权,而民众却不能去法院控告的情况,胡适认为,《保障人权命令》根本没有提及如何防止这类侵害人权行为的发生,这就无从谈人权保证。就在这一年5月出版的《新月》杂志上胡适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对国民党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抨击。胡适在文中指出:《保障人权命令》中没有对“身体、自由、财产”各项人权作出如何保障的明确规定,没有提及政府及政党侵犯人权后应如何处理,当时国民党既无制定宪法,也无任何约法,请问对侵犯人权行为将依什么法惩办?胡适在该文中要求国民党政府应尽快建立法治,依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并依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人权的,不管是什么官员,“或是国民政府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11]。对于当时气焰嚣张的国民党,胡适将批评的矛头直接指向蒋介石,这不能不说明他的勇气。但更为重要的是,胡适明确地阐明人权的保护是以法治的建立为基础。一个没有法治的政府,是不能期望它能够保护人权的。这对于国民党政府的所谓保护人权的揭露,无疑是非常深刻的。胡适的《人权和约法》发表之后,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蔡元培写信给他称此文有“振聩发聋”的作用[12]。清末实业家张謇的儿子张孝若当时在病中不能执笔,仍口授学生给胡适写信,信中说:“从前是官国、兵国、匪国,到了现在又加上党国,不知中华几时才有民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现在政府对老百姓,不仅仅防口,简直是封口了,都是敢怒不敢言”。他认为胡适的文章“说的义正词严”,“有见识有胆量”,让他“一辈子佩服”[13]。

胡适认识到要建立民主,必须改变国民党的独裁专制的训政,建立宪法或约法。他在《新月》上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一文指出,民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民众完全可以从参政中学会参政,并非非有“训政”不可。文中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宪法或约法”的训政,“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14]。胡适对国民党的批评一出,罗隆基、王造时等人也纷纷著文表示支持。罗隆基对人权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将人权概括为生命权、个性自由、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言论自由、劳动权等等。他根据法国著名的《人权宣言》,提出在中国改善和提高人权的35条要求[15]。他还指出,国家的功用是保障人权,而保障人权就必须实行法治。他认为“法治的真正意义是执政者的守法,是缩小执政者特权,提高法律的地位”。执政者、官吏不侵权、专横、独裁,与人民立于“平等守法的地位”,才能称为法治[16]。罗隆基还指出,纸上的法律有时并不能约束独裁者,如民国初的《临时约法》就未能阻止袁世凯称帝。他认为,当统治者破坏和践踏法律时,人民应当“夺取少数人垄断的政治自由,而还之大多数”,这是人民应有的革命权[17]。罗隆基还认为民主政治就是主权在民,“把政权放到人民中去的政治”。他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能委托给他人的,也不能委托给某机关或团体。所以国民党以“训政”为名将人民的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这是“主权在党”,是“民主的真义根本丧失”。国民党所谓主权在民,是“骗人的空话”[18]。除了胡适、罗隆基外,还有梁实秋等人也陆续在《新月》上发表文章对国民党专制政体予以抨击,为此终于导致《新月》杂志被国民党政府所查封。

比起胡适和罗隆基来,留美学者王造时对国民党的专制独裁批判的态度更为激烈和坚决。“九·一八”事变后,王造时猛烈抨击国民党的不抵抗主义,坚决主张停止内战,准备对日作战。为实现对日作战,改造社会,他提出“取消一党专政,集中全国人才,组织国防政府”的主张。他指出,当时国民士气消沉,完全是国民党一党专政造成的。因此,他要求国民党尽快结束“训政”,指斥国民党训政已经“训到丧权辱国,内乱不已,土匪到处如麻,贪官遍地都是,国家濒亡,民不聊生,试问再要这样训下去,如何得了?”[19]他还指出:“像国民党近几年来的干法,对外丧权辱国,对内压迫人民,党高于国,有党无国,即使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推翻国民党的政权,也未始不是拥护中华民国之一办法”[20]。王造时为要求实行宪政,实行法治和民主的主张而不断与国民党专制统治作斗争,体现了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为实现抗日而争取民主的积极精神,故遭到国民党的打击和迫害。国民党特务组织蓝衣社把王造时列入暗杀名单,并寄匿名信附上子弹相威胁。国民党当局不许他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使他不得已当律师谋生。但这并不能使王造时屈服,他更积极地投身到当时的民主运动中去。

庚款留美学者和其他人士以民主和人权的观念对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独裁的批判不仅仅起到一种启蒙的作用。自西方民主观念传入中国特别是清王朝被推翻后,这一思潮一时成为潮流。在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都以民主、共和为名而行专制独裁之实的情况下,胡适等人对专制独裁的揭露,对于民众在一定程度上认清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反动本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再有,积极参加民主运动,不惜为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而献身。“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对外实行不抵抗政策,对内实行专制独裁统治,引起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不满。在抗日民主的潮流中,到处都可以看到庚款留美归来的学者在活动。1932年宋庆龄、蔡元培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王造时、杨杏佛等人均是该盟的积极骨干分子,杨杏佛则为总干事。杨杏佛1912年利用庚款赴美留学,1919年归国,曾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等职。他为实施同盟的争取民主、保障民权、营救政治犯的宗旨而积极奔走,因此为国民党特务所忌恨,以种种手段相恫吓,但他都置之不理。1933年6月18日,这位爱国者和进步的政治活动家终被国民党特务在上海暗杀,遇害时年仅41岁。王造时也是该盟的执行委员。他与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人一起,为营救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的共产党人及其他爱国人士作了不懈的努力。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侵略的加深,民族危亡迫在眉睫。1936年5月31日,由宋庆龄、沈钧儒等发起组织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王造时、李公朴等庚款留美学者亦是其中骨干分子。他们建议各党各派立即停止军事冲突;立即释放政治犯;立即举行谈判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他们的抗日民主主张,得到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广泛拥护。然而国民党当局却勾结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于11月22日深夜将王造时、李公朴等七位救国会领导人非法逮捕,拘押在江苏高等法院看守分所,是为轰动中外的“七君子”事件。“七君子”在狱中的正义斗争得到全国各方面以及国际上一些知名人士的广泛声援。“西安事变”后,蒋介石被迫接受了联共抗日及释放一切政治犯包括“七君子”等条件。至此,“七君子”等爱国人士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的主张开始得到实现。

第三时期则是解放战争时期。

在这一时期,许多庚款留美学者目睹国民党统治日益专制腐败,内战危机加深,人民生活水深火热,积极投身到反内战、争民主的运动中去。杨杏佛是为抗日民主运动捐躯,而李公朴和闻一多则是为反对蒋介石打内战,为争取和平、民主而献身的。李、闻早年都是庚款留美学生。抗日战争时期,他们积极投入抗日民主运动。日本投降后,李公朴、闻一多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云南支部的领导人。他们领导民盟云南支部积极开展反对蒋介石打内战、独裁政策的民主运动。闻一多大声疾呼“要民主,就必须打倒专制独裁!”[21]“我们今天,第一要民主,第二要民主,第三还是要民主!没有民主不能救中国!没有民主不能救人民!”[22]李公朴也强烈呼吁:“内战万万打不得。大家反内战的声音应该喊得更大些,打得机会也可少些。”[23]李、闻为民主和平奔走,获得各界人士的支持,却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仇恨。1946年7月11日,国民党特务暗杀了李公朴。[24]。闻一多知道他就是特务暗杀的下一个目标,但他仍置生死于度外,积极奔走组织李公朴治丧委员会。7月15日,在云南大学举行的李公朴追悼会上,闻一多发表演说,痛斥国民党特务卑劣无耻的暗杀,大义凛然地宣布:“争取民主和平是要代价的,我们绝不怕牺牲,我们每个人都要像李公朴先生一样,跨出了门,就不准备再跨回来!”[25]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就在当天回家的途中,闻一多竟遭特务暗杀而死。李、闻这种为民主事业而献身的大无畏的精神,激起许许多多的人为民主而斗争。昆明、重庆、成都、上海等各地隆重集会悼念李、闻两位烈士。国民党当局杀死了李公朴和闻一多,却有千千万万个李公朴和闻一多站起来。正如当时著名学者、民盟中央委员邓初民老先生在重庆的追悼会上所愤然疾呼的:“人民的力量是不可抵抗的,为民主奋斗的人是无数的,是杀不完、杀不绝的!”[26]当时西南联大有教员200多人,其中170多人在国外留过学。这170多人中又有100多人曾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27]。在昆明要民主、反内战的学生运动中,许多教授都站在学生一边。解放战争时期,在国民党统治区声势浩大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要民主的浪潮中,大多数庚款留美学者坚持正义、进步立场,为爱国民主运动作出贡献。

近代意义的民主没有在中国产生,而是随着西方思想文化传入的。在西方,民主是专制的对立物;在中国,民主同样是推翻专制统治无可替代的思想武器。当近代启蒙思想家将民主介绍到中国后,曾引起无数先进青年的向往和追求。辛亥革命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压迫并未被推翻。因此,爱国和民主同样成为这一时期广大青年和广大留学生们不懈的追求。又由于以庚款留美学者为代表的新型知识分子所受教育的特殊背景,他们在推动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了他们的前辈知识分子所不可比拟的作用。

中国走向政治现代化,是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的。而现代化发展又是与西方的科学技术和思想的传入分不开的。这种传入是与作为文化知识的载体——知识分子的作用密不可分的。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庚款留美的知识分子将西方的民主观念介绍到中国来,这本身就是对中国原有的封建政治传统的批判和对政治现代化的推动,从而说明庚款留美学者不但是推动中国科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推动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的一支力量。具体分析起来,它的作用有如下几点:

首先,他们对民主政治观念的阐释及其对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实行专制独裁的揭露,具有政治启蒙和唤起民众认清其反动本质的作用。民主这一概念自清末传入中国后,政治民主的真正含义,很多人是不清楚的。留美知识分子针对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所作所为,对民主与保护人权、民主与法治、民主与言论自由包括民众批评政府的权力等等原则进行阐释,同时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传播政治民主观念,其政治启蒙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其次,庚款留美学者不惧强权,对北洋政府及国民党专制独裁进行批判,反映了这些留学生继承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优秀传统。他们不但在政治黑暗时能够挺身而出,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议政”时使用的是旧式知识分子所不具备的新的知识和理论。这些知识和理论在批判专制独裁、传播民主政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历史作用。

最后,中国共产党是民主革命时期推动政治民主的一支重要力量。留美的知识分子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主动或自觉投身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运动中去。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庚款留美学者积极参加和献身于民主运动,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说,庚款留美学者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方面的历史作用,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

注释:

[1] 朱文华《胡适评传》,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45页。

[2] 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三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页。

[3] 任之恭《一位华裔物理学家的回忆录》,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版,第160—161页。

[4] 谢世俊《竺可桢传》,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48页。

[5] 《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台〕远流出版公司1986年版,卷7,第211—213页。

[6] 魏宏运《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第三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页。

[7] 斯诺著、董乐山译《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25页。

[8] 胡适、李大钊等7名教授《争自由的宣言》,载《东方杂志》17卷16号。

[9] 魏宏运《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第三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28页。

[10] 《胡适致王宠惠信》(1929年3月26日),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09页。

[11] 胡适《人权与约法》,载《新月》2卷2号。

[12] 《蔡元培致胡适信》(1929年6月10日),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第515页。

[13] 《张孝若致胡适信》(1929年7月31日),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第523页。

[14] 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约法?》,载《新月》2卷4号。

[15] 罗隆基《论人权》,载《新月》2卷5号。

[16] 罗隆基《什么是法治》,载《新月》3卷11号。

[17] 罗隆基《汪精卫论思想统一》,载《新月》2卷12号。

[18] 罗隆基《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评》,载《新月》3卷8号。

[19] 王造时《对于训政和宪政的意见》,载《荒谬集》,自由言论社1935年版。

[20] 《荒谬集》,第38页。

[21] 《闻一多全集》第三卷,开明书店1947年版,第248页。

[22] 闻黎明《闻一多传》,人民出版社第229页。

[23] 《中国民主同盟四十年》(1941—1981)(征求意见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第29页。

[24] 余嘉华《闻一多在昆明的故事》,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1页。

[25] 王康《闻一多传》,湖北人民出版社,第437页。

[26] 赵锡骅《民盟史话》(1941—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4页。

[27] 费正清著、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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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派留美”学者在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_民主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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