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新思维——超市兴起与POS银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思维论文,农村金融论文,超市论文,我国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而农村金融发展的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不仅被视为解决三农问题、繁荣农村经济的关键,而且成为下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症结何在?出路何在?本文针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建议发展POS银行,以探索农村金融发展的新途径,并为小额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提供求解方案。
1.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及旧思维
长久以来,无论在学界还是在政界,农村金融发展的热点、焦点都集中在小额信贷上,即如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主要的问题是,农村地区资金缺乏,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农业投资的高风险、信息不对称性和低收益与农村银行的逐利性之间的矛盾,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无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相反,农村金融机构逐渐成为从农村吸收存款并将资金投放到城市的“抽水机”。据测算,1997~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通过邮政储蓄机构流出1,612亿元,通过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这就导致本已匮乏的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地区,加剧了农村的资金紧缺局面。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国有或者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经营模式上比较单一,对政府的优惠政策有一定的依赖性,创新激励机制不足。为配合解决农村资金支持方面的政策,这些机构大多都背负了一定的历史包袱。非市场化的政策性放贷、扶贫性放贷使得这些金融机构积累部分坏账,部分地区的金融机构甚至严重亏损。而且政策包袱所伴随的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同时也降低了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农村金融的另一个现实是机构网点少。1998年到2001年商业银行撤并县以下的分支机构4.4万家,导致了农村金融的空缺。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农发行仅起到了有限的作用;农行撤出后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并没有完成其被赋予的沟通农村经济和信贷的主要任务。
要解决农民在金融上的问题,不仅需要当前的农村银行,更需要现代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市场。诚然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的“饼”比较薄,但是农村的广大和农民的众多,意味着这张薄饼很大,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发展空间很大。而农村现有的银行要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也需要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虽然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是,目前对于农村金融的探讨,莫不都是专注于小额信贷问题,从而忽视了农村对其他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忽视了各种金融服务之间的有机联系。政府力量主导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是以公有制的农村信用社为主,政府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作为破解农村金融的创新之举,银监会2006年底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引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三类新型组织,并在近年取得了一定的试点经验,但是始终没有鼓励商业银行进入农村。本文建议以国内主要的商业银行(比如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为主导,在不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农民自发的金融意识相结合,探讨基于农村超市的POS银行及其对于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意义。
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及新思维
对一个项目的监督成本一般可以分解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小额信贷项目,顾名思义,就是说贷款规模小,其贷款项目对于银行通常的工业贷款而言,往往微乎其微,但是对这个项目的监督或者立项考察的固定成本往往太高。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向贷款人征收的利息高达30%。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银行不得征收高息,因此,面对高额的监督成本,银行不愿意参与小额信贷。所以,小额信贷的解决不能简单地依赖于商业银行自发的慈善动机。
为了支持农村发展,解决农村小型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往往在乡镇一级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并由农业银行协调管理。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乡镇逐渐出现了一些工业项目,农信社资金可以贷给这些乡镇企业。由于固定监督成本的存在,农信社的资金也不愿意贷给农民,所以小额信贷市场几乎还不存在。
除了固定成本的因素外,金融机构往往不甚了解农村和农民,对于小额贷款项目,既缺乏认真研究的热情,也缺乏项目可行性评估的能力,所以,在他们看来,农村地区信贷属于高风险、低收益的品种。部分地区在政府主导下促成的扶贫性质贷款,也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入不敷出、负债累累,逐利导向的改革使得这些机构,尤其是农业银行,不愿意开办农村网点,并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高端客户的城市,由此导致了民间借款的大规模发生。所以我们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上海,都能看到农村信用社的影子。除此之外,农户信用问题、基层人员贷款约束和激励机制问题、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真实性问题等,使得小额贷款的推广举步维艰。
我国银行的绝大部分收入都是来自于存贷款利息差而产生的净利息收入,而诸如取现、汇兑、结算、代理等业务处于从属性、非主营业务,在农村地区尤其如此。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全面紧缩和银行营业网点的锐减,不仅无助于解决小额信贷问题,而且使得取现、汇兑、结算、代理等业务的提供供不应求。需求上来看,外出务工者不定期的收入回流汇兑以及农民不定期支出使得农村地区的取款需求巨大,而农民子女在外求学也使得农民频繁汇兑以及异地支取的需求巨大。供需之间的矛盾使得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出现排队现象,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福利的下降。
新问题由旧问题而导致,而旧问题却可能因为新问题的解决而得到化解。
诚然,追溯银行的发展历史,其以存贷款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功能正是在转账结算、货币收付等支付中介功能开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近代意义上的银行起源于16世纪威尼斯。中世纪的威尼斯由于地理位置,处于欧洲各国贸易的交通要道,而成为著名的世界贸易中心,各国商人云集于此,需要将各国本币兑换成威尼斯地方货币,从而出现了专营货币兑换业务的货币兑换商。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货币收付的规模日益扩大,各地商人为了避免长途携带金属货币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和被抢被盗风险,便将每次交易的剩余货币交予货币兑换商保管,后来又发展到委托货币兑换商办理支付和汇兑。货币兑换商意识到积累起来的稳定货币存量可以用来开展高利贷业务,于是开始不仅不征收货币管理费用,而且付息揽存,扩大贷款业务,由此集存贷款、汇兑支付、结算业务于一体的近代银行才开始诞生。在我国农村地区,同样的逻辑是否也存在呢?小额信贷问题是否会随着取现、汇兑、支付、转账等金融服务业务的展开而得到解决呢?
放眼农村,超市日渐兴起,借鉴POS机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应用经验,笔者认为应该在农村地区推广POS银行。据此不仅能够解决现金的存取、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方面供不应求的问题,而且能够以此为切入点,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对小额信贷问题给予启发。这正是笔者所谓的新思维,也将是本文的着力点所在。总体上来说,笔者所倡导的POS银行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一,在农村地区超市以及各种杂货店、便利店推广银联POS机,实现交易电子化。其二,充分利用POS技术拓展其功能和业务,并在法律上放行,允许商户利用POS机开展取现、汇兑、支付转账等金融创新业务。
3.POS机及其原理简介
本质上,POS系统操作原理是通过网络或电话线与银行主机系统相连接,实现将商家、消费者和银行三者账户之间的划转结算。安装在商店里的POS终端,可同多个银行的计算机系统通信。顾客到商店购物时,将其银行卡插入POS终端,从键盘输入交易额和个人密码,POS机将这些数据以封闭数据包的形式传送给相关的银行计算机系统,经银行计算机系统核实认可后发出交易指令。商品成交后,POS终端为顾客打印账单收据,同时自动修改商店的存货清单和相关的数据库文件。与此同时,有关银行计算机系统就更新顾客和商店的账目,即自动地从顾客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货款,并将其转入商家账户内。POS机作为连通商户、消费者和银行三者之间的桥梁,实现三者账户资金的转移,通过POS机实现小额现金存取业务、缴付水电费用、甚至买卖基金业务等与刷卡购物消费并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我们将通过POS机可以为顾客提供小额现金存取业务的超市定义为超市POS银行。
要实现超市POS银行功能,还需要店主和农民各拥有一个银行账户,并且可以通过POS机进行转账。假定农民需要小额存款,他只需要到超市里,将现金交给店主,店主则从自己的账号等额转账到农民的账户。相反,如果农民需要小额取款,比如,农民在购买了几元钱的商品后,店主允许农民小额提取现金,比如100元现金,则从农民的账号上转账100元到店主的账号上,然后店主给农民100元的现金。
通过这种转账过程,可以方便农民少量现金的需求,同时,店主每天的现金头寸可以不必送到银行就可以存入自己的账户,达到现金头寸管理的目的。地处广大农村的农民朋友也可以方便、安全地存取现金。
4.我国POS机发展现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超级市场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由于超级市场往往拥有舒适的购物环境、产品质量有保障和相对友好的服务态度,越来越被老百姓接受。最初,超级市场只是都市白领购物的地方,如今,逐渐取代传统的零售商店和果蔬批发市场,成为普通人日常生活必须访问的地方。国内的超级市场也从最初的几家国际知名连锁店开始,逐渐发展出了一系列本土化的超级市场,并从城市向广大农村辐射。政府也为农村超市化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河南省政府2005年3月14日宣布,要在广大乡村组建25万家农村超市,实现村村有超市。伴随着这些超市的发展,POS机也逐渐从城市走向农村,对广大农村的覆盖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目前,即便在城市,POS机提供的业务种类也相当有限。超市POS机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划卡购物消费,而在欧美发达国家,超市POS机还可以提取现金、交水电煤气费、电话费、交通违规罚款等。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考虑我们的特殊国情以及农村金融覆盖不足问题,笔者认为应在农村地区超市大力推广POS机银行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充分利用POS技术拓展其功能和业务,实现通过POS机的小额现金存取,发展POS银行。
虽然POS银行在中国还处于概念产品阶段,尚未在广大城市推广,有人或许会担心它能否为广大农民所接受。笔者认为,首先,依靠我国先进的网络,POS银行的安全性能甚至高于ATM机;其次,POS银行解决了农村部分客户不会使用ATM机的问题,有一个经过培训的店员替客户完成操作的过程,客户只需要按照店员的提示,输入密码即可;最后,POS银行,由于和商业银行结盟,可以看做是商业银行的一部分派生机构,具有比村镇银行和信用社更高的信誉,不仅能被城市居民所接受,也能被广大农民所认可。
5.农村地区开展POS银行的商业环境
就POS机应用的商业环境而言,农村地区超市的日渐兴起为大规模推广POS机,拓展其功能业务,逐渐演变成POS银行提供了商业环境上的可行性。首先,超市在使用POS机上,具有经济利益上的内在驱动性。具体来说,超市使用POS机至少可以带来以下六个方面的好处:
①发卡银行对于超市的资信认可可以提升超市形象,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
②POS机给消费带来便利,可以提高超市销售额(国际惯例是客户需要少量购物方可少量提现);
③POS机的功能拓展可以扩大超市的业务运营范围(比如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等),扩大收入来源;
④POS机的使用可以降低超市的销售管理成本,便与掌握商户当日和以往的交易明细;
⑤方便超市的现金管理,避免大量现金的收付、运送和保管,避免收银员收取假币,无需准备大量零钱和找付,减低了现金收付和保管的成本与风险;
⑥银行提供的结算服务可以降低超市的财务工作强度,提高超市的财务工作效率。
6.POS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假定某一家超市的POS机与某银行的系统相连,那么这家商店可以代理该银行的账户。农民开立账户时,首先到超市填写开立账户的表格,提供本人的身份证资料等。超市每周和距离这家超市最近的该银行中心城区分行结算一次,可以在结算日将这些资料一并交给该家银行。该家银行开立账户后,在下一个结算日将银行卡交给超市进而返还到开户农民手中。农民在拿到卡以后,马上通过超市存入第一笔现金,并通过POS机修改密码。
在存取款的过程中,店主提供了流动性,店主与银行之间必然需要一个利益分配的协议。由于该项存取业务以店主为中介,每周结算一次,因此对于存款,笔者建议在结算日之前,资金虽然从店主划拨给农民,但是利息仍然归店主所有,农民在结算日之前只能得到0利息;相反,对于取款,资金从农民账户上划拨给店主,利息也转给店主。通过这样一个不对等的协议,店主在利息上总是受惠,而农民虽然放弃了存款后数天的利息,但是由于利息本身很低,如果存入资金较少,比如少于1000元,损失的利息也只有几角钱,远远小于农民到最近的城镇所需要的交通费。从这个意义上,这一协议能够提高社会总福利,也能为农民所接受。
7.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模式
这里提出的基于商业银行和超市合作的小额贷款模式是笔者的一个设想,是小额信贷孟加拉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的结合。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专为贫困者服务的金融机构,它由“穷人银行之父”尤努斯于1976创建,主要特点为:瞄准最贫困的农户,并以贫困家庭中的妇女作为主要目标客户;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按周期还款,整贷零还,这是孟加拉模式的关键;无须抵押和担保人,以五人小组联保代替担保,相互监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按照一定比例的贷款额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执行小组会议和中心会议制度,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办理放、还、存款手续,同时还交流致富信息,传播科技知识,提高贷款人的经营和发展能力。
笔者提出的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模式,除了吸收孟加拉模式外,最大的特点是以银行为主导,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数据通讯技术,通过贷款份额外包的形式,由熟悉农民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资质的农村超市店主来实现。由于店主往往熟悉本村农民的基本状况,可以帮助银行选取优质的潜在贷款客户,并能实时监督贷款农民的资金使用情况,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银行本身并不参与监督管理,为了避免店主滥用银行资金,可以将贷款设计为合资贷款的形式,比如银行每年给店主一个贷款配额,银行提供10万元人民币,店主提供另外10万元作为配额。每笔贷款的规模控制在5000元以内,由银行和店主分别承担一半。在出现风险的时候,优先保证银行的本金,但是在利息的分配上,小店店主得到的利息需要比银行的多一点,比如60%。通过这个过程,可以降低店主的道德风险,降低银行的风险。
8.政府在POS银行中应扮演的角色
目前,POS银行靠市场主体自发兴起的时机已经成熟,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期待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律上放行。一方面,政府必须对POS银行业务的拓展在法律上放行,允许超市商户与金融机构自愿达成协议,通过POS机向消费者提供取现、支付水电费、转账和汇兑等服务。另一方面,为规范这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相关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序稳健进行。
②技术及设备方面的支持。由于农村地区的超市大多是小商户,经营规模和销售额都相当有限,偏爱大商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身可能并没有充分激励与其合作而免费提供POS机,而超市商户自身也没有充分激励去购买一台比较昂贵的POS设备。所以,政府在其间应扮演牵线搭桥的角色,给予提供POS设备的参与银行适当财政补贴,将POS机的推广作为一项支农措施,并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提供日常维护、管理保养、上门维修、上门更换、耗材上门配送、软件升级等服务。
③教育培训方面的支持。一方面,政府应免费向超市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各自相关的POS机使用培训及银行卡业务知识培训,并加大宣传倡导力度。另一方面,政府本身应对POS业务扩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充分预警,并向消费者和商家宣传防范信息科技风险、保障信息科技安全的基本常识,防止失款、失密等现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④在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模式上,由政府为参与该项目的农民进行贴息或者减免店主地赋税,从而鼓励这一新生事物的初期发展。联系到国家提出的农村金融的重点是支农、惠农,多给少取,笔者希望在POS银行成熟的时候,政府能通过给出较大的贷款额度和贴息,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当然,政府的惠农计划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主要解决的是部分地区没有银行或者网点稀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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