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幼儿园检测鉴定与加固建议论文_唐怀忠

综合幼儿园检测鉴定与加固建议论文_唐怀忠

摘要:某综合幼儿园项目未经过合理设计与施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对综合幼儿园区教学以及生活用房进行实地调查,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指出其在结构布置、抗震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标准及规范,对房屋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加固建议。

关键词:幼儿园;老旧房屋;结构布置;抗震措施;加固方案

前言:根据 GB 5023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幼儿园的教室、宿舍及食堂等,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乙类,其抗震措施应按照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后设防。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部分县城及乡镇地区的幼儿园房屋未经过正规设计院合理设计,施工水平参差不齐,且部分幼儿园房屋原用途为普通民房,导致幼儿园房屋的抗震措施普遍不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受业主方委托,笔者对某综合幼儿园的教学及生活用房进行调查,通过实地调查指出该幼儿园房屋在结构布置、抗震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固建议。

1 幼儿园房屋现状调查

1.1 调查概况

根据 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0.05 g),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本次调查的幼儿园共56所,各类教学及生活用房共125栋。此次调查情况表明,约89% 的幼儿园房屋为砌体、砖混或局部内框及底框结构,砌筑主材以烧结普通粘土砖或多孔砖为主。

本次调查房屋的屋面分为木屋架屋面、现浇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屋面、轻钢檩条或混凝土檩条屋面。此次调查情况表明,约 70 % 的幼儿园房屋屋面采用现浇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屋面。

1.2 结构布置及抗震措施检查概况

历次地震震害经验总结及理论研究表明,按照规范要求对砌体房屋设置圈梁、构造柱,能够形成约束砌体,使之有较高的变形能力,提高砌体的受剪承载力,有助于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

本次调查的125栋幼儿园房屋的最大开间为6~15 m,根据GB50011-2010第7.1.2条规定,大部分房屋属于横墙较少或横墙很少房屋;根据7.3.1条规定,7度4层以下时,构造柱设置要求为“楼、电梯间四角,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7度5层时增设位置为“隔开间横墙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根据第7.3.3条规定,装配式楼、屋盖或木屋盖房屋的圈梁设置要求为“外墙、内纵墙和内横墙于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设置,且内横墙在屋盖处间距不应大于4.5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7.2m”;现浇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时,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抗震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

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49栋房屋未设置圈梁及构造柱,另有17栋房屋仅设置圈梁未设置构造柱,房屋数量占所调查砌体、砖混或局部内框及底框房屋总数的70.7%。历次地震震害经验表明,此类房屋整体性较差,在地震作用下墙体极易出现裂缝、承载力降低进而导致房屋破坏。

GB50011-2010第7.3.9条规定,坡屋顶房屋的屋架应与顶层圈梁可靠连接,檩条应与墙体、屋架可靠连接。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21栋单层砌体及11栋二层/三层砌体房屋的屋面采用木屋架+木檩条+瓦的做法。调查结果表明此类房屋未设置圈梁及构造柱或圈梁、构造柱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屋架端部、檩条端部大部分无可靠连接,屋架间未设置水平或竖向支撑,房屋整体性极差,地震作用下有倒塌伤人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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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地震调查表明,楼梯间布置于砌体房屋端部时,由于各层楼板在此处开设较大洞口,未对墙体形成有效的侧向支承,导致楼梯间墙体普遍出现震害。GB50011-2010 第7.1.7条规定,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或转角处。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23 栋房屋的楼梯间位于端部,地震作用下容易造成楼梯间破坏,从而造成人员无法及时疏散撤离。

GB50011-2010 第7.1.7条规定,纵横向砌体抗震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竖向应上下连续。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9栋二层/三层砌体房屋于底层设置纵横向抗震墙,但二层、三层为取得大空间使用要求均取消部分或全部纵向抗震墙,于挑梁端部的封口梁上砌筑纵墙,且纵墙开设大洞口。此类房屋由于二层、三层纵向墙体数量很少,导致纵向抗震承载力严重不足,且地震来临时上、下层地震剪力不能有效连续传递,形成薄弱层进而导致房屋破坏。

GB50011-2010第3.4.2条规定,平、立面布置宜选用规则的形体,抗侧力构件的侧向刚度沿竖向宜均匀变化,避免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2 栋砌体房屋原为单层,为扩大办学规模加建二层,二层的主体承重结构为钢结构,由于一层砖砌体的刚度大,二层钢构件截面的刚度小,在地震作用下由于上、下层刚度差异较大容易导致结构破坏。

底框结构由于底层及上部各层的抗侧力结构体系不同,在历次地震中倒塌破坏较多,因此GB50011-2010对其在材料强度、结构布置、抗震措施、作用效应、抗震计算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且明确规定其不应用于乙类房屋。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2 栋房屋采用局部底框结构,且圈梁、构造柱设置及托墙梁的截面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其中 1 栋房屋的底层抗震横墙最大间距达到规范限值15m(现浇楼板),因此建议这2栋房屋改变使用用途。由于内框架及空斗墙结构体系的抗震性能较差,现行设计规范已不采用这二种结构体系。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6栋房屋采用局部内框结构,8栋房屋采用空斗墙结构,且未设置圈梁及构造柱或圈梁、构造柱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建议其停止使用或加固处理后改变使用用途。

历次地震震害表明,单跨框架结构由于缺少必要的冗余度,没有多道抗震防线,在地震作用下极易发生严重破坏,因此GB 50011-2010第6.1.5条明确规定其不应用于乙类房屋。本次调查的幼儿园房屋中,有2栋房屋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因此建议其加固处理或改变使用用途。

2 加固改造方案建议

当砌体结构校舍层数和总高度不超过规范限值,但墙体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以实测平面布置、抽测建筑材料强度等对房屋进行抗震承载力分析;根据墙体所需抗震承载力与现有综合抗震能力的差值,分别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或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当砌体结构校舍的实际圈梁和构造柱不符合规范,可采用外加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的加固方案,外加柱从房屋底层设起并沿房屋全高贯通,且应与圈梁形成闭合系统。当砌体校舍的木屋架屋面整体性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可采用外加圈梁-构造柱、同时完善屋面构造措施的加固方案,增设屋架间水平系杆及垂直支撑,窗间墙承载力不足时应设置组合柱。对于单跨框架结构校舍,可在不大于抗震规范规定的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最大间距且不大于24m的间距内增设抗震墙、翼墙等抗侧力构件;当综合抗震承载力与地震作用相差较小时,可只在单跨的主轴方向增设抗震墙,另一个主轴方向不设抗震墙;另一个方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直接加固梁柱,但应保持两个方向的刚度宜接近。

3 结 语

通过对某幼儿园教学、生活用房的实地调查,指出其在结构布置、抗震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针对抗震承载力不足、圈梁构造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木屋架整体性差、单跨框架等共性问题,然后结合常用的加固方法,从加固效果考虑,选取最优加固方案。

参考文献:

[1]张光明,黄瑾.结构加固技术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应用[J].居舍,2018(30):64.

[2]杜新建,曾江,赵天超,陈博,郭晓品.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裂缝检测及加固方案[J].玻璃,2018,45(09):31-34.

[3]周凯强.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与加固的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9(01):40-41.

论文作者:唐怀忠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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