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的重点是高中级干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内监督论文,干部论文,重点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中,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到,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高中级干部的监督,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能否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在我们党内,权力监督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一般地说,自上而下即领导对被领导、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比较容易解决。因为它在领导过程中就体现出来了,领导本身就具有监督职能。最有决定意义的是自下而上的监督,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这是因为,高中级干部在党的领导机关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拥有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果权力运用得当,就能作出突出的成就和贡献;反之,如果权力运用不当,甚至以权谋私,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的损失。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或其他错误。即使是毛泽东这样的伟人,一旦离开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也会发生象“文革”这样长时间、大范围的决策失误。今天,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变型时期,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尚未完全通过法制形式严格规范,如果不建立全面而有重点的监督的机制,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几个大的方面把高中级干部管住,就难免出现权力腐败。因此,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党内监督时,总是强调必须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这是邓小平党建理论的一大特色。江泽民同志也多次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在开展整体监督的同时,把高中级干部作为监督重点,这是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的关键所在。牢牢抓住这个重点,就抓住了权力监督的实质,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方面的监督就迎刃而解了。
依据邓小平党建理论和中央有关规定,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近年来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应着眼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政治纪律监督。看其是否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模范执行党委的决定,防止各行其是的自由主义。2、廉洁自律监督。看其是否自觉执行党章、《准则》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有无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贪脏枉法、弄权勒索、挪用公款以及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等腐败行为。3、组织原则监督。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问题上,比如重要干部的推荐与任用,重要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基建项目的工程发包,税金费用的征免,财政贷款的调拨等方面是否有独断专权行为。4、组织人事监督。看其是否正确执行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在选用干部时是否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掌握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变通;有无徇私舞弊、投机钻营、封官许愿、卖官鬻爵、拉帮结伙、压制人才等腐败行为。把这几个主要方面的监督搞好了,党要管党的工作就落到了实处。
加强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是保证其政治生命旺盛不衰的有效措施。通过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从而保证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容易纠正。相反,忽视或放弃监督,有了缺点和错误就得不到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就容易迷途难返,小错酿成大错。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是个别的。很显然,这种监督既不是不信任干部,也不是为难干部,更不是束缚干部手脚,而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和帮助,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对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往往起不到约束作用,导致某些环节和部位的权力失控,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是一个明显的薄弱环节。如果不及时地、有效地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将严重影响党的形象,贻误四个现代化建设。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十五大精神,围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这两大主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工作。
第一,要增强监督意识。由于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影响和长期实行的党委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一些干部群众中的监督意识还很淡薄。一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恃位高权重,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看成特殊党员,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他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老虎屁股摸不得;还有一些干部本来就心术不正,行为不端,千方百计抵制监督。另一方面,有些群众则存在对权力的盲目崇拜,或顾虑重重,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针对这种情况,要经常不断地在党内开展党章、《准则》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使他们认识到党员无论职位高低,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置身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接受党纪的约束,决不允许出现超越于党组织和党纪之上、超脱于党内监督之外的特殊人物。从而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手中权力,确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同时使党员群众消除患得患失心理,积极参与监督,学会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把有没有强烈的监督意识作为衡量党员党性强不强的重要尺度。党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党员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及时揭露和处置打击报复行为。此外,还要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功能,大力宣传坚持真理、敢于监督的先进典型,追踪监督重大案例的查处情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监督风气,弘扬正气,遏制和打击歪风邪气。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党内监督制度是维护党内正常秩序、实行党内民主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地强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规范和制约高中级干部的活动,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体系,使权力监督建立在经常化、程序化、法制化的基础上。几年来,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若干制度,例如《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的规定》、《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干部家庭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考评制度等。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这些制度,大大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今年,还要试行和推广诫勉制度、谈话制度、向党组织回复反映本人有关问题的制度和在任、离任审计制度,继续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各地各部门都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各项制度的内容,制订可操作的实施细则,防止和克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的清谈现象和形式主义,真正抓好落实工作。
第三,要充分发挥专职机关的作用。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是专事监督职责的党内监督的重要部门,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和重要作用。组织部门要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融入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交流等各个管理环节。纪检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者,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该执行纪律的执行纪律,该行政处理的行政处理,同时,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还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把监督工作做好。
加强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意义非常重大,任务也很艰巨。只要我们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好,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撰稿人:刘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