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永久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的比较研究_流动人口论文

改革以来中国永久性迁移人口和流动性迁移人口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口论文,永久性论文,流动性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人口迁移规模的增强是中国经济改革以来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以是否有户口伴随为根据,迁移人口被分为两大类。有户口伴随的为永久性迁移,没有户口伴随的为流动性迁移。永久性迁移需要公安部门的批准,并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流动性迁移则是人走户口留,无需公安部门的批准。与永久性迁移相比,流动性迁移在决定是否迁移和迁移目的地方面有较高的自由度,但也正因如此,他们在迁入地的居住权和被雇用权均无保障,他们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国家和各地区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策制定者对流动人口的容忍程度。这部分迁移者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但他们被称为流动人口的主要原因并不在此,而是与中国的户口制度有很大关系,流动人口这个名称反映了在户口制度下城市对没有当地户口的人,特别是农村人的歧视和不接受。

在以往对中国人口迁移的研究中,着眼点主要是放在农村向城市的转移,这当然不奇怪。一方面,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对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有很大影响,它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个问题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点。另一方面,中国的户口制度把城乡人为地隔离开来,在生活形态和管理机制方面,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社会”,城乡差别之大是世界上少有的。因此研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有其特殊的意义。与之相对照,对于永久性迁移和流动性迁移中非农村人口的迁移状况研究很少,这可能是因为有户口伴随的迁移不是一个新现象,改革以前就存在。至于对非农村户口迁移的忽略可能与对流动性迁移人口构成的误解有关,在一些研究中,农民工和流动性迁移人口常被当作同义词。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事实上,改革以来对人口迁移的放松不仅给农村劳动力提供了离开土地的可能性,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选择居住地的机会。不少人由于各种原因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城市。与来自农村的人相比,来自城市的流动性迁移人口在生活形态、衣着和工作类型上和迁入的居民差别不那么明显,因而不易引起注意。

改革以前,人口的迁移是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并纳入国家计划。它也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60年代和70年代“三线建设”时期,很多工厂、机关和科研单位由沿海迁入内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大量的国有企业工人、干部和科技人员随之迁到那里。改革以来,中央对人口迁移的直接控制有所减弱,但这是否也意味着对永久性迁移控制的放松似乎还不很清楚。流动性迁移人口的大量涌现,反映了中国改革期间经济的“计划外增长”特点,流动性迁移是市场作用驱动下的一个自发现象。由于永久性和流动性迁移是在两个不同的系统中进行,迁移者在迁移动机、迁出地和迁入地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研究中国人口迁移中这两个不同类别很有必要。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中国改革以来人口迁移的特点,分析永久性迁移和流动性迁移人口的迁移规模的空间分布。另外,本文还对永久性和流动性人口迁移对中国城市化的影响作一些探讨。研究这些问题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人口迁移的特点和机制。

本文所用的资料主要来自中国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以及公安部户籍迁移记录。80年代以来,全国进行过两次人口普查,分别于1982和1990年。另外在1987和1995年还做了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 这些统计数字已部分发表。公安部的户籍迁移记录提供了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情况,部分资料也已发表。

二、永久性和流动性迁移人口的规模

1.永久性迁移人口规模

自50年代后期户口制度建立以来,户口的迁移一直受到严格控制。虽然改革以来对人口迁移的控制有所放松,但户口制度依然存在,永久性迁移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改变户口所在地。

图1所示的是1978—1996年间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情况。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口迁移率和总量的变化都很小。1986年以来,人口迁移率还有下降的趋势。这表明,政府对永久性迁移的控制并没有因改革而有所放松。这一点似乎有些出乎意料,但仔细考虑不难发现它有其必然性。众所周知,户口制度是与城市的福利制度相联系的。虽然90年代以来的改革已逐步减少了对城市居民的补贴,与农村人口相比,城市居民在很多方面仍享有特权。对于一个迁入城市的人来说,是否有资格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决定于他(她)的户口是否迁入了本地,政府控制永久性迁移可以减轻因提供补贴而增加的财政负担。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0;公安部:《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1993—1997。

永久性迁移人口数量没有增加的另一个原因可能跟户口在人口迁移中的重要性下降有关。市场的开放使得食物和其他必需品不再受户口限制,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有可能在户口登记地以外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户口在人口迁移中的重要性也有所下降。

表1所示的是90 年代省际永久性迁移人口和总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数量和比例。可以看到,二者历年的变化都很小。省际迁移占总迁移人口的比例在12.65%到14.83%之间,也就是说有85%以上的永久性迁移人口是在省内迁移,迁移距离相对较短。

表1 省际永久性迁移人口在总永久性迁移人口中的比例

年份总迁移人口(百万)省际迁移人口(百万)比例(%)

1992 18.702.37 12.65

1993 18.182.51 13.78

1994 19.492.76 14.14

1995 18.462.73 14.76

1996 17.512.60 14.83

资料来源:同图1。

2.流动性人口迁移

改革以前,没有户口主管部门的批准,人口移动一般是不允许的。因此,居住在户口登记地以外的人数很少,官方的统计中也不包括这些人。改革以来,随着计划外迁移渠道的出现,流动性迁移人口的数量大大增加。80年代以来的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开始统计这部分人的数字。

在用这些数字进行分析之前需要对它们的统计范围和定义做一些说明,表2给出详细的情况。

表2 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中迁移人口的定义和统计范围

1982年人口普查 1987年1%抽样调查

调查时间 1981.1.1-12.31 1982.7.1-1987.6.30

×离开户口登记×离开户口登记地6个月以上

迁移者定义

地1年以上 个月以上

×户籍发生迁移×户籍发生迁移

迁移者年龄

全部迁移者全部迁移者

迁移范围县、市、省际迁移 乡、县、市、省际迁移

1990年人口普查 1995年%1抽样调查

调查时间 1985.7.1-1990.10.7-

1990.6.301995.9.30

迁移者定义

同1982同1987

迁移者年龄

5岁以上

同1987

迁移范围同1982同1987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年鉴编辑部:《中国人口年鉴》,1985, 134—140页。严善平,1998,4页。

可以看到,在不同的统计中存在一些不一致。1987年和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中,离开原住地时间六个月以上既为迁移,而在1982年和1990年人口普查中,离开原住地的时间要求在一年以上,那些离开住地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人口没有包括在统计中,因此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较小。另一个不一致是所用最低行政区边界不同。在人口普查中,县为最低行政单位。而在人口抽样调查中,最低行政单位是镇。因为镇是县以下的行政单位,用镇的边界来定义迁移会包括更多的人口。再者,人口抽样调查和1982年人口普查包括所有年龄的迁移者,而在1990年人口普查中只包括了五岁以上的迁移者。由于统计口径上的不一致,在运用这些数据时需要加以注意。

应当指出,目前国际上在定义人口迁移的时间和距离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要求离开原居住地有相当的距离和时间。就中国的具体情况而言,跨镇(区)移动往往导致居住地的变化,因此用镇的边界来定义迁移是比较合适的。以往人口迁移研究中也多以镇做为边界(Li andSiu,1997)。至于在外居住时间, 由于流动性迁移人口工作的不稳定性,他们在外连续居住的时间往往不长,对农民工来说,这一点更加明显。根据一项调查表明,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的时间平均为259 天(杨宜勇,1997)。可以推测,那些没有工作或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在城市逗留的时间会低于这个数字,因此,用六个月来定义迁移时间较为合适。

表3给出1982—1987、1985—1990和1990—1995 年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得出的迁移人口数据。需要一提的是这些数据包括了永久性迁移和流动性迁移两部分。在一些人的研究中,这些数据被误认为是仅包括永久性迁移人口(注:如于蜀、张茂林,1998。),其研究结论的正确性受到质疑。目前已发表的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统计没有提供两类迁移人口分别的数据,我们不能单独观察流动人口的变化情况。不过从前面对永久性人口迁移的分析可知,这部分人数的变化很小,因此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中显示出的变化反映流动性迁移人口的变化趋势。(注:由于公安部门掌握的人口迁移数据没有迁移时间和年龄的规定,流动性迁移人口的数据不能从表3 总迁移人口中减去公安部门记录的永久性迁移人口得出。)

1982—1987年期有大约3053万人离开了他们的原住地半年以上。其中有80%左右是在省内迁移。跨省迁移只占20%左右。虽然如此,我们注意到这一比例大于永久性跨省迁移在90年代的比例。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与两次人口抽样调查口径不同,但我们仍可从中观察变化趋势。1985—1990年期间,人口迁移总数为3413万,注意到这一时期和1982—1987年期间的重合部分,并考虑到1990年人口普查的小口径,我们可以推出1987-1990年期间,人口迁移数量很大。在1985—1990年期间,跨省迁移占总迁移人口的32.42 %, 大大高于1982 —1987年间的比例。从迁移人口数量来看,省内迁移人数变化不大,而增加主要是来自跨省迁移人口部分,说明80年代后期人口跨省流动加强。这一现象与80年代后期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差异迅速拉大相吻合(胡鞍钢等,1995;蔡昉,1998)。流动性迁移的省际迁移比例提高,说明流动性迁移人口的迁移距离加长,反映出区域差异对流动性迁移的影响。

表3 总迁移人口的变化:1982—1987、1985—1990和1990 —1995年

省内迁移(万人) 省际迁移(万人)

1982/83284.2 78.5

1983/84410.7 104.7

1984/85560.6 135.2

1985/86622.1 165.1

1986/87544.4 144.8

1982-87合计 2422.1 628.2

1985-90合计 2302.61106.5

1990/91

1991/92

1992/93

1993/94

1994/95

1990-95合计 2406.91228.9

总迁移人口(万人) 省际迁移/总迁移(%)

1982/83 362.7 21.63

1983/84 515.5 20.32

1984/85 695.8 19.43

1985/86 787.2 20.97

1986/87 689.1 21.01

1982-87合计 3053.3 20.57

1985-90合计 3412.8 32.42

1990/91 457.7

1991/92 577.3

1992/93 772.9

1993/94 995.4

1994/95 832.5

1990-95合计 3635.8 33.80

资料来源:1982—1987年的资料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1 %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1985—1990年资料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3;1990—1995年资料来自中国1 %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7。

1990—1995年间迁移人口总数为3636万,比上个五年增加223万, 但考虑到1985—1990年的统计口径较小,90年代迁移人口总量可能增加不多。这一时期,跨省迁移人口的比例为33.8%,仅比前五年增加 1.4个百分点。说明90年代人口迁移规模和跨省迁移的规模与80年代后期没有明显差别。

由于一部分流动人口在外居住一段时间后会回到他们的原住地,因此在某一给定时间上流动人口总数小于每年迁移人口的总和。根据官方发表的统计数字,1982年流动人口总数为1133万,1990年为2952 万, 1995年达到5360万(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0、 1993 和1996年)。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发表的流动性迁移人口的统计数据小于很多研究中的估计,也小于我们所感觉到的流动人口规模。如Croll 和Huang (1997)估计的90年代中期流动人口总数为12000万, 比官方数字大一倍以上。他们估计其中有80—90%来自农村。在Kojima(1995)的研究中,流动人口在1992年已达到7000万。造成统计数字差异很大原因之一是对流动人口的不同定义。官方的定义是那些离开原居住地至少半年的那部分流动人口,而在很多人的研究中,在外居住时间的定义往往短得多,从3天(Li and Siu,1997)到半年不等。很明显, 用不同的在外居住时间做标准,其统计的流动人口数字会有很大差别。要求的居住时间越短,估计的流动人口越多。中国农村有大量的季节性劳动力,他们农忙时在地里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根据一项调查,外出3到6个月的劳动力占总外出人数的一半左右(蔡昉,1998),官方的统计中不包括这部分人,但他们在所有城市几乎随处可见,因而人们感觉到的流动人口数量比官方统计数字大。

另一个造成官方数字较小的原因可能与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遗漏本身有关。中国的户口制度把它的公民分成农村和城市两部分,虽然改革以来对人口迁移的控制有所减弱,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居住和打工的限制仍然很强。各地都有限制农民进城的种种规定,而那些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在城里甚至没有合法居住权。一些地方每隔一段时间就对流动人口做一次清查。在这种情况下,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人口普查时估计不会主动登记自己,因为这样做只会增加他们被有关部门检查的机会和清理出城市的危险。加之这些人有很强的流动性,居住地点也不定,给人口登记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官方统计数据中对流动人口的低估是很有可能的。尽管如此,在研究全国范围人口迁移时,官方的统计几乎是唯一可得的参考数据,因为任何个人或研究单位都不可能单独承担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另外,官方数据的低估是系统性的,对于时间序列的研究结论影响较小。

三、人口迁移的空间分析

1.永久性迁移人口的空间分布

中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传统和自然条件都有很大差异。加之各地政策的差异,都对人口迁移的空间分布产生影响。为了观察区域之间和不同省份之间的差异,以下对省份的分析加入三大区域的概念,既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图2给出1982 年和1995年各省永久性迁入人口的数量与其总人口的比例。

图2 永久性迁移人口的迁入率,1982年和1995年

资料来源:同图1。

比较1982年和1995年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口迁入率有下降的趋势,省际之间的差异也趋于减小。1982年,迁入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浙江、湖北、内蒙古,以及西部的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有趣的是,这些省份多在边远地区。1995年迁入率的空间分布较为均衡,但仍可看出省际差异。迁入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也多在边远地区,如吉林、青海、宁夏和新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改革以来发展速度也较慢。永久性人口迁移的这种空间分布似乎表示它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小。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的结果,国有企业人员的工作调动是永久性迁移的一个主要原因。边远省份迁入率较高可能与很多人随工厂或单独迁入边远省份有关。另外,较高的人口迁入率与那里人口规模较小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比较小的人口移入量会引起迁入率较大的变化。

图3给出各省省际迁入人口与省际迁出人口的比例, 表示各省净迁移人口的情况,这里所用的是倍数。1表示迁入和迁出相等,大于1表示有净迁入,小于1表示有净迁出。

资料来源:同图1。

可以看到,北京、上海和新疆迁入人口的比例大大高于迁出人口的比例,说明这些地区是净迁入区。其他沿海省份的迁入人口也多大于迁出人口。只有广西和海南的净迁出率较高。中部省份情况差异比较大。安徽、江西、黑龙江和内蒙古为净迁出省,而河南、湖北、吉林和山西有净迁入。西部地区,除新疆有大量的净迁入,其余省份均为净迁出,其中四川、贵州、云南和青海比例相当高。

比较图2和图3可以发现,永久性迁移人口的迁移规模和净迁入地在空间分布上不完全一致。在边远省份(除新疆)虽然人口迁入率较高,但迁出率也高,平衡之后为净迁出。这可能是因为进入不发达省份的永久性迁移人口多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很多人是由于上级安排的工作调动,并不是自愿到那里去的,他们有机会就会调回原省份或到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省份。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有较多的人口调入,另一方面又有更多的人离开。东部省份正相反,总迁入率相对较低,说明迁入受到限制较大,但这些省份的人口省际迁出率也小,平衡之后有净迁入,说明这些省份对永久性人口有较强的吸引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的净迁入比例很低,有些出乎意料。这可能是因为广东的经济高速发展主要由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带动,永久性迁移人口的主体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乡镇企业的发展对这些人的吸引力不大。中部靠近沿海的省份多为净迁出地,这似乎可以解释为很多人迁入到周边沿海经济发达省份。

以上的分析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与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整体规模关系不很明显,但观查省际净迁移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口向东部省份移动的趋势。说明即使是在政府的计划控制下,经济因素对永久性迁移人口的空间分布也有一定影响。

2.流动性人口迁移的空间分布

图4所示的流动性迁移人口在各省总人口中的比例。改革以来, 除了西藏和青海外,其他省份流动人口在当地总人口中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在三个直辖市,比例的增加很快。1995年,流动人口比例均超过10%。在北京,比例超过15%,既每 6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这说明三个直辖市是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地方。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1、1997。

在东南沿海其他省份,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辽宁,流动人口的比例也高于全国平均,在广东,这一比例达到百分之10左右,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这和前面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情况不同。广东非国有经济的高速发展创造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到那里去打工。

在西北和东北的一些边远省份,如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宁夏和新疆,流动人口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这一现象与这些省份人口相对较稀疏,对流动人口的控制不象东部沿海省份那么严有关,历史上便有不少人从中部各省农村自发地移向这些地区。

图5所示的是省际流动性迁入人口与流动性迁出人口的比例。 北京的迁入人口为迁出人口的12倍以上,广东的迁入人口是迁出人口的22倍。其他比例较大的还有上海、天津、西藏和新疆,说明这些省份是主要的净迁入区。这与我们在实际当中观察到的情况相一致。在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很少有来自这些省份的人口。相反,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这些省份。辽宁、江苏、福建、海南、山西、内蒙古的迁入人口比例也都大于迁出人口的50%以上,说明这些省份为净迁入区。中部多数省份迁入人口都小于迁出人口,既为净迁出区。西部四川、贵州和甘肃为净迁出区。

资料来源:人口普查办公室:《1995年中国1 %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7。

以上的分析表明,流动性迁移人口的规模和迁入地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有很大的关系,迁入地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份和人口稀少的省份,流动性迁移人口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有更高的跨省迁移比例。相比之下,永久性迁移人口的迁入和迁出空间分布比较均匀,跨省迁移的比例也较小。

四、人口迁移与城市化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人口的移动都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但是,在户口制度存在的情况下,中国的人口迁移与城市化有其自身的特点。长期以来,政府的城市化战略一直是控制大城市增长,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促进小城镇的发展。那么改革以来的人口迁移是否按照这一既定目标发展呢?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分析中得出结论。

表4 永久性迁移人口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构成,1992—1996 年平均%

总迁移人口 城市迁移人口 镇迁移人口 县迁移人口

迁出 100.0 41.830.927.5

迁入 100.0 49.333.317.5

资料来源、公安部,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1993年—1997年。

1.永久性迁移和城市化

1992年到1995年期间,在总永久性迁出人口中,来自城市的占41.8%,在总迁入人口中,进入城市的占49.3%,表明迁入城市的人口大于迁出城市的人口。

在总迁出人口中,来自镇的占30.9%。在总迁入人口中,进入镇的占33.3%,只略微比迁出高一点。这说明,在镇这一级上,净迁入人口很少。

迁出和迁入县的人口比例分别是27.5%和17.5%,迁出人口大于迁入人口。

以上的资料表明,尽管有户口制度的限制,永久性迁移人口仍有城市化的趋势,而且主要表现为大城市膨胀,而小城镇发展较慢。这一趋势显然与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不一致。

2.总人口迁移与城市化

由于没有只包括流动性迁移人口构成的数据,我们用总迁移人口,既包括流动性迁移人口和永久性迁移人口,来分析人口迁移对城市的影响。

1982年—1987年期间,有18%的迁出人口来自城市,而有36.6%的迁入人口进入城市。说明迁入城市的人口大于迁出人口。同一期间,迁出镇的人口占总迁出的14.1%,而迁入镇的占39.8%。说明在80年代中期,人口迁移促进了小城镇的迅速发展。从表中可以看到,迁出县的人口占总迁出人口的68%,而迁入县的人口仅占总迁入人口的23.6%,既农村有大量净迁出人口。这一时期,农村迁移人口是人口迁移的主力。

1990年—1995年期间,城市迁出人口占总迁出人口的30.9%,而迁入城市的人口占总迁入人口的61.4%。城市人口的迁移率明显增加,说明城市非永久性迁移人口在总迁移人口中的比例增加。镇迁出人口占总迁出人口的9.3%,占总迁入人口的10%, 两个比例几乎相等而且都小于1982年—1987年期间的比例,说明90年代,小城镇对迁移人口的吸引力很小,基本上没有发展。县迁出人口占总迁出人口的59.8%,迁入人口占28.6%,与1982年—1987年间相比,迁出占的比例减小,而迁入占的比例增加,因而农村净迁出人口比例减小。

表5的第4、第5和第6列提供了迁出人口的迁入地构成。 1982 年—1987年间,从城市迁出的人口中,有59.8%迁入其他城市,26.1%迁入镇,14%迁入县。从镇迁出的人口中,有23.6%迁入城市,49.8%迁入其他镇,26.6%迁入农村。在从县迁出的总人口中,有33.2%迁入城市,41.3%迁入镇,25.6%迁入其他县。以上的数据表明,城市是城市迁移人口的主要目的地,镇是镇迁移人口的主要目的地,而从县迁出的人口则主要进入镇,其次是市,只有小部分人迁入其他县。这与80年代中期以前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较多,且劳动力转移‘离土不离乡’的特点有很大关系。

表5 迁移人口的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构成和变化

总迁移人口

城市迁移人口

迁出比例100.0 18.0

迁入比例

1987年1%人

城市36.6 59.8

口抽样抽查镇 39.8 26.1

(1982-1987)

县 23.6 14.0

总迁入 100.0 100.0

迁出比例100.0 30.9

迁入比例

1995年1%人

城市61.4 80.6

口抽样调查镇 10.4

8.7

(1990-1995)

县 28.6 10.7

总迁入 100.0 100.0

镇迁移人口 县迁移人口

迁出比例14.1

68.0

迁入比例

1987年1%人

城市

23.6

33.2

口抽样抽查镇49.8

41.3

(1982-1987)

县26.6

25.6

总迁入 100.0 100.0

迁出比例 9.3

59.8

迁入比例

1995年1%人

城市

65.6

50.8

口抽样调查镇18.89.3

(1990-1995)

县15.6

39.8

总迁入 100.0 100.0

资料来源:同表2。

1990年—1995年期间的情况与前一时期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从城市迁出的人口有80.6%迁入其他城市,只有8.7%和10.7%迁入镇和县。 从镇迁出的人口中有65.6%迁入城市,18.8%和15.6%分别迁入镇和县。镇不再是镇迁出人口的主要去处,而城市对他们的吸引力大得多。从县迁出的人口中,有50.8%迁入城市,40%留在农村,只有9.3 %的人口迁入了镇。很明显,90年代,城市成为迁移人口的最主要目的地,而镇几乎没有人口的净迁入。这与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放慢,乡镇企业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随之减弱有一定的关系。与此同时,政府对流动性人口迁移控制的逐步放松,也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更大的转移空间,很多人离开了他们的原居住地向经济发达,就业机会多的沿海地区转移。

五、小结

改革期间,永久性迁移人口的数量变化不大,说明对户口迁移的控制仍然很严。在户口制度之外,流动性迁移人口的数量增加很快,城市居民在流动性迁移人口中的比例有增加的趋势,户口在控制人口迁移中的作用有所减弱。

永久性迁移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较为均匀,迁移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的联系较弱。但人口的净迁移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趋势比较明显。流动人口的迁出地主要是中部省份,迁入地高度集中在沿海少数几个省份以及西部的新疆,其迁移规模和方向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有很大关系。

城市是迁移人口的主要目的地。永久性迁移人口倾向于移入大城市,对小城镇的发展作用很小。流动性迁移人口在80年代对小城镇的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90年代以来,随着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的减慢和转移空间的扩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迁入小城镇的人口比例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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