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写作应纳入作文训练的范畴--兼论文体分类_诗歌论文

诗歌写作应纳入作文训练的范畴--兼论文体分类_诗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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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语文教学的大反思中,一些有识之士对中学语文教学中诗歌教学的冷落局面表示痛心,呼吁应加强诗歌教学。因为,泱泱诗国几千年,诗歌的传统不能中断。现在是到了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诗歌教学被冷落的原因是,高考作文不考诗歌,教材少选诗歌,平时训练不写诗歌,这与中学语文教学目的有关。请看《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

初中阶段:能阅读一般政治、科技读物和文艺读物,能写记叙、说明、议论的文章和做到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楚,语句通顺,书写清晰,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高中阶段:能比较熟练地阅读一般政治、科技读物和文艺读物,初步具有鉴别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能写比较复杂的记叙、说明、议论的文章,做到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句通畅。(注: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2)

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学生可以阅读一般文章和文学作品,作文却只要求写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而不写文学作品,诗歌属于文学作品,所以中学的写作训练当然就不写诗歌了。

《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这一规定来自当代文体分类理论的误导。当代文体分类理论首先将书面言语作品分为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即文章)两类,文学作品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四类,非文学作品即文章分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四类,这样就堂而皇之地把诗歌从文章的阵营中清理了出去。

诗歌真的是文学而不是文章么?这就要弄清文章与文学的区别。文章与文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反映客观事物的方式不同。“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叫文章,艺术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叫文学”。(注:张会恩.文章学初论.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2) 所谓“真实”地反映就是“质直”的反映,写真实事物、真实感情;所谓“艺术地”反映,就是借助“虚构”和典型化手段。“文章的真实具有双重品格:不仅要求体现历史的必然性,而且要求具有客观真实性。而文学的真实只要求体现历史的必然性,不要求具有客观真实性”。“文章质料的客观实在性强调‘六真’:即真人、真事、真物、真景、真情、真理”,“非虚构性”是它的本质特征;“文学作品处理的是虚构的世界”,“虚构性是文学的突出特征”。(注:曾祥芹,张会恩.文章与文学的分野.见:殷都学刊,1988,(2))可见, 文学与文章的根本区别最终表现在质料的虚构与客观真实上。如果用这一标准看待我国的古代诗歌,我们就会发现,有的诗歌写实,有的诗歌虚构,有的诗歌具有写实和虚构的二重性。例如苏轼《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前两句描写所见的庐山的状貌,后两句思索所以如此的原因,先描写后议论。描写的,是作者亲眼所见的“真物”“真景”,议论的,是作者发现的“真理”。所以它是写实的。再如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它是在民间长期流传的基础上由文人加工而成的。虽然小序中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但也不足以说明其客观真实性。而看诗中的描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等,都有明显的虚构的痕迹。所以这首诗是典型的文学作品。然而同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杜甫的诗作就具有写实、虚构的二重性。杜甫是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是时代的镜子,被称为“诗史”。例如《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首叙事诗,可称得上一篇诗的“报告文学”。天宝十四年,杜甫在受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前,回到奉先县探望家属,回家后写了这首诗。诗中写了自己的抱负、途中见闻和家中不幸,谴责了统治阶级的荒淫,反映了人民的苦难,表达了自己忧国忧民的思想。司马迁用散文书写了历史,杜甫用诗歌记录了现实。它们都具有写实、虚构的二重性。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说,它们首先是文章,其次才是文学。因为,反映客观的真实是它们的生命。

诗歌属于韵文,而韵文与“散文”相对。但韵文与“散文”只是语言形式上的区分,不是文学与文章的分界。刘勰的《文心雕龙》就是按有韵与无韵来区分文体的。《文心雕龙·总术》说:“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无韵的文章叫作“笔”即“散文”,有韵的文章叫作“文”即“韵文”。韵文和散文两种文体,词句的结构、语言的声律,要求各不相同;运思写作与阅读鉴赏又各有自己的规律,所以这种分法是符合文章的客观实际的。叶圣陶先生指出:“文章的体裁,有种种分法。”可以“按性质分”,也可以“按所用的语言来分”,也可以“按所用语言的押韵与不押韵来分”。从押韵与否来分,“可以分成韵文和散文两大类”,“我国从前的诗都是韵文,现在一些押韵的儿歌也是韵文。”(注:叶圣陶.关于文章体裁的几个问题.见:中学语文教学,1980,(3))

韵文和散文是书面言语作品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散文不是文章独有的形式,韵文也不是文学的独有形式。例如鲁迅的《一件小事》,冰心认为是“极好的散文”,林非同志把它收到《现代六十家散文札记》(注:这里的“散文”与上文中“散文”内涵不同,但不影响我们对问题性质的探讨)里。实际上《一件小事》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当属小说无疑。可见,从语言形式上无法断定一个文本是“散文”还是小说。小说与“散文”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虚构的可能世界,后者是传真的现实世界。《修辞学习》1994年第3 期发表了刘大为的文章《语体是言语行为的类型》。文章指出:“小说的写作阅读是言语行为的一个特殊类型,它语言的使用方式上最突出的要求是虚构性”;“除了这样的虚构,要把一段文本鉴定为小说,我们找不到任何其它的必要条件。然而虚构这种语言运用方式完全没有在语言形式上表现出来。离开一定语境的参照,我们就完全无法把叙实与虚构作出区分”,“事实上小说在语言形式上并没有对于日常语言的系统变异。相反,二者之间总是保持着一致的关系,语言学家一般都通过小说语言来研究日常语言,并把前者作为后者的规范形式。”韵文之于文章也是如此。韵文可以表达虚构的质料,也可以表达写实的质料。从表达方式上看,韵文同散文一样可以记叙、可以描写、可以议论、可以抒情、可以说明。描写、抒情的自不必说。说明的如《百家姓》、 《三字经》等; 《语文月刊》 1997年第7期刊登了袁宝玉写的《作文教学歌》,也是说明性的。记叙的如董必武1972年2月31日写的《绍新孙两岁生日, 时在广州》一诗:

绍新小孙子,随予来广州。今春两周岁,记得父母否?孙学咿呀语,答问清音吐。问良翮为谁?答曰墩的父。问芸芸是谁?答曰墩的母。屡试不一爽,喜见天性厚。父母在晋县,农忙事田亩。望尔速长大,协作左右手。吾意亦云然,世为农人好。孙身颇茁壮,无逸符大造。(注:董必武诗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263)这里,董老用诗的形式记载了自己在孙儿两岁生日时与孙儿交谈的事情。全诗共20句。1、2句交代地点,3、4句交代事件,5~10 句写与孙子的对话,11、12句写自己的喜悦心情,13~16句是插叙,17~20句是议论抒情,表明自己的人生态度及对孙儿的厚望。这首诗语言质朴,叙事完整,“咿呀语”、“清音吐”等诗句以特写的手法描写了孙儿的形象。难道这是董老的杜撰吗?这是记实。这是诗的日记!韵文与散文相比,前者比后者的语言更简练、情节更含蓄、形象更集中,更富音乐美。但我们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虚构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诗歌的主要特征是抒情。抒情诗是这样,叙事诗也是这样。”“叙事诗虽以写人、叙事为主,但抒情仍起主导作用,写事乃是为了抒情。”所以“人们也决不会把它们当成文章学中所说的文章。”(注:李伟.余欣鸣.文章·文学分野之浅见.见:文章学通讯,1986,(3))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且不说这里混淆了记叙与抒情的界限——即使饱含感情的记叙(凡记叙都饱含感情)也仍然是记叙,不是抒情。单说抒情一事,难道就不是文章的范畴么?抒情同记叙、描写、说明、议论一样都是文章的表达方式,文学作品中的记叙、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的文字,首先是文章学的,其次才是文学的。曾祥芹指出:“文章是语言和文学的中介物,就是说,文章以语言为基础,文学又以文章为基础。”(注:曾祥芹主编.文章学与语文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11)可见,一切文学作品的语言表达, 都离不开文章的表达方式。即使诗歌全都是抒情的,它们的性质首先也是文章的,其次才是文学的。正如小说可以当作记叙文教一样,一切记叙体的诗歌也都可作记叙体的文章看待。我们主张把言语作品分为韵文和散文两类,主要目的不在说明韵文、散文是文章文学共有的语言的形式,而在说明这种分类是文章学的分类,不是文学的分类。《孔雀东南飞》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一个是虚构的,一个是写实的,但它们都是叙事的。鲁迅的《一件小事》,刘秀新的《一件珍贵的衬衫》,一个是虚构的,一个是写实的,但它们也都是叙事的。从严格的文章学体系说,不存在与“散文”相对的“小说”,这里只有记叙文;也不存在与写实相对的虚构的诗歌,这里只有叙事诗、抒情诗等。所以无论散文或韵文,都可按文章学的体系进行下位分类;散文可分成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抒情文等,韵文可分为叙事体、说明体、议论体、抒情体等。同样一件事,可以写成散文,也可写成韵文;同样一种情感,可以用散文抒发,也可用韵文抒发。用散文发议论,可以周密详尽地穷其理;用韵文发议论,可以鲜明警策地“点其睛”。用散文介绍知识,可以具体细致地缓缓陈述;用韵文介绍知识,可以清晰连绵节节扣合。而且,韵文与散文相比,它是文章的轻骑兵。任何片断的见闻,闪光的思想,感情的浪花都可用韵文的形式加以记录。毛泽东、陈毅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紧张的战斗生活中写出了许多优秀诗篇,正得益于他们驾驭韵文的高超技巧。

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诗教传统。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即启发鼓舞的感染作用;“观”即考察社会现实的认识作用;“群”即互相感化、互相提高的教育作用;“怨”即批评不良政治的教化作用。诗歌以其鲜明的节奏与和谐的韵律便于吟诵和记忆。写诗比写散文更能起到锤炼语言的作用,贾岛的“推敲”、王安石的“又绿江南岸”历来被传为选炼语言的佳话。但是,建国以后,诗教中落。古典诗词只读不写,结果读的数量也必然大为减少;另外,古典诗歌的被冷落也带来了现代新诗的被冷落。可以想见,如此发展下去,几十年后,我国还是否会有反映21世纪生活的《沁园春》和《满江红》!是否会有新时代的《王贵与李香香》!无论古典诗歌还是现代新诗,它们都是我们民族的文化形式,应该继承、发展和创新。毛泽东曾说过,古典诗词的形式束缚思想,在青年中不宜提倡。但我们看到,他的诗词字字含英,句句闪光,篇篇充溢着丰富的感情、深邃的思想和杰出的智慧,思想和艺术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而且,我国古代灿如群星的诗歌圣手,在不同的时代创作出了各自的名篇佳句,至今为人们传诵不衰。可见,写诗可以调动思维、凝聚智慧、升华思想。近些年来,中学生的写作水平不高,与不让写诗不无关系。因为如上所述,写诗的过程不仅是训练思维的过程,而且是锤炼语言的过程。虽然通过诗歌的写作训练未必能写出时代的诗人来,但它能提高驾驭语言的能力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且日常生活中也离不开诗。亲人远行,以诗相送;同志有成,以诗相勉;朋友相聚,以诗相酬。在人际的交往中,适当地吟出几句诗;在自我静处时,“拈断数茎须”,等等,都不失为一种文明高雅的举措。也许有人会说,中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各种实用写作人才,不是培养诗人作家。首先,写诗不是诗人作家的专利,诗歌首先是文章,其次才是文学。其次,作家与实用人才之间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看到这样的事实:实用人才可能不就是作家,但作家未必就不是实用人才。因此我们希望,新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能够写上这样一句话:培养诗歌的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

收稿日期:199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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