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_刘新荣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_刘新荣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广东东莞 52366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建筑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诸多显著成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然而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质量隐患问题,究其根本,工程各类质量问题的出现所受施工技术、施工材料等因素影响系数较低,其问题根源主要在工程管理层面上。因此笔者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并针对性提出优化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所存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问题,主要根源在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在工程质量管理层面上缺乏经验的积累,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优化空间,因此只要从管理层面上进行优化,就可以实现在短期内大幅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监管水平,从而使得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程度日趋白热化的建筑行业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一、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层面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三方面,分别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欠缺、建筑工程施工方责任体系混乱,具体阐述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因素

首先,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范围缺乏明确认知,从而导致各类管理问题的出现。例如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中,对于缺乏合理性的工程施工计划,部分不明确自身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往往对于其施工计划方案缺乏管理意识,只注重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结果,而忽略了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需要扮演的角色与应开展的工作范围。此外,部分管理人员也存在着过于宽泛管理问题,不仅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开展管理工作,还要涉及职责范围外的管理工作,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体系的混乱。

其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缺乏规范化。在我国建筑行业现阶段发展中,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往往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差异。例如管理层次的划分、管理职责的不明确,特别是管理经验不足以及不同施工企业的人员配置参差不齐,从而导致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都普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

(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欠缺因素

虽然国家针对建筑行业中所存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低下问题,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图在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在政策的实际落实开展过程中,却存在着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缺乏足够执行力的问题。例如,受限于财政收入压力与人员编制限制,在我国东北、西北与西南区域中,大部分县市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较低,建筑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不足以开展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其次,虽然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制度,但是这一政策制度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调控,而在微观层面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中所存在的各类施工质量问题、不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中的管理问题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统一的标准。而这也明显增加了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开展难度。

(三)建筑工程施工方责任体系混乱因素

首先,虽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但是在部分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阶段中,施工企业将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而实际施工单位往往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没有相关资质,从而使得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频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次,这一类问题的出现,不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层面上缺乏保障,严重降低了施工质量,并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层面上也存在极为严重的问题,例如不同承包企业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实际管理成效大幅缩水等。

其次,部分施工企业为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在政府相关部门未批准的时间段内便自行开展施工作业,以及为缩短建筑工程施工周期、加快施工进度、私自更换低质、劣质施工材料等问题。而部分行为不端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此可能视而不见,或是掩饰这一类问题。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针对性优化对策建议

(一)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策

第一,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与管理范围应规定明确、指引具体。首先,在政府层面上,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深入分析不同类型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适用管理范围,以及其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针对性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管理规定。其次,在施工企业层面上,施工企业应在政府出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对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适当的补充与深化,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再次,施工企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分。

第二,相较于建筑工程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工作人员而言,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团队的配置应是多元化的,涉及到施工材料质量检测、施工计划制定、不同专业的施工技术等多专业方向。然而出于财政、编制等原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数量往往有限,要求一个管理人员具有多方向的专业素养也不现实。因此,应明确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团队配置体系,明确各个方向的专业管理人员配置所占比重等,尽量做到合理配置和体系多元化。

(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注重于提升监管力度,规范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笔者认为上文所提及的问题二、三具有较强的内在联系,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执行力与监管力度缺失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无序发展,因此笔者将上述问题二三合并为一,并针对性提出以下优化对策建议:

第一,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企业的资质要求等,不但从宏观层面上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开展方向,还需要实现在微观层面上明确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对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需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以及政策落实力度。例如,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开展监管工作时,如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问题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勒令整改,而施工方却持消极态度应付,或更改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仍存在严重问题时,地方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制度措施对施工方以停工整改、记录不良诚信手册或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中,建设单位不但需要对投标方企业的企业资质进行核查,还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施工方将建筑工程进行分包,或在允许分包情况下对承包企业的企业资质明确具体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用,从而在根源上避免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混乱问题的出现,并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三、总结

本文对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并针对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上述优化对策建议。希望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分享一些经验和建议。

参考文献:

[1]陈向华.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5(11):179-182.

[2]周胜,王瑜.简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问题处理过程的监督[J].中国建设信息,2015(01):77-78.

论文作者:刘新荣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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