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舍与铜锣_考古论文

夏舍与铜锣_考古论文

夏社与桐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考古学是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实物资料为主研究历史,历史学则是以文献资料为主研究历史,二者又要相辅相成研究历史。在没有文献资料之前,研究历史基本要靠考古资料。就是有了文献资料,也还要利用考古资料,充实研究内容,开拓学术领域,相互印证,力争获得丰硕成果。就考古学而言,一些课题往往来自历史科学,当考古发掘之后就要联系历史,说明历史事件或历史问题,求得重要收获。例如发掘二里头遗址,就要探讨遗址的性质问题,说明它是否为夏代晚期都邑或为夏都斟鄩,开展夏代历史的研究工作。又如发掘偃师商城就要研究它是否为汤都西亳,利用考古资料研究商代早期历史。著名的考古学家夏鼐先生在《〈殷周金文集成〉前言》中说,考古学与历史学“同是以恢复人类历史本来面目为目标,二者对于历史科学的研究,犹如车子的两轮,不可偏废”,极为恰当。笔者自1954年开始田野考古就遵循这条原则,例如1977年发掘二里头遗址第二号宫殿基址时,也就考虑到夏社的问题。又如1983年开始发掘偃师商城时,除去推断此城为商汤亳都以外,也在考虑太甲桐宫的问题,直到1985年发掘57号宫殿基址以后,才算有了着落。此后十余年来,笔者不断思考夏社与桐宫的问题,现在把个人所思公开出来,请考古界的朋友批评指正。

夏社

夏社,是夏人敬神或供奉祖先的宗庙或祭坛,古人常把它当作国家或国都看待,神圣不可侵犯。

发掘二里头遗址初期,考古队曾把二里头一、二期文化推断为夏代文化,三、四期文化推断为早商文化(注: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自下而上分为四期,年代为公元前19世纪—前15世纪,每期约占100年。其前三期为夏代晚期,第四期是商朝初年的夏文化。)。1977年登封会议邹衡教授首倡二里头一至四期文化为夏代文化,郑州商城为商汤亳都。1980年笔者开始编写二里头遗址发掘报告,又把二里头一至三期文化推断为夏代文化,二里头遗址为夏代晚期都邑,二里头第四期文化为商王朝初年的夏文化。1983年发现偃师商城,特别是1996年《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之后,考古学界普遍认为偃师商城为商代最早的都邑,其始建年代为商王朝建国之始,二里头遗址则为夏代晚期都邑。

二里头遗址四周为手工业和一般居住区,中部为宫殿区。一号宫殿位居宫殿区的中心部位,平面略呈方形,每面长约100米,面积为1万平方米,为宫殿建筑群之首。其中部偏北处是高大的中心殿堂,四周有150余间廊庑相围,中为广庭,南大门有三条通道,通道间有四座守卫室。这座宫殿巍峨壮观,气势宏伟,是奴隶制社会的建筑,夏王颁发政令的场所,也是夏王朝的一种象征。一号宫殿始建于二里头文化三期之初,使用于三期,基址上面覆盖着四期的文化层,包括小型墓葬、散乱人骨和兽骨、灰土坑和烧制陶器的小窑址等(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4期。)。一期之隔,竟有天渊之别,表明夏王朝至此终结,二里头第四期文化已进入商代纪年。

一号宫殿四周有数十座夯土建筑基础,其中第二号是最大的一座。它位于一号宫殿的东北南,相距约150米,形制与一号宫殿略有不同。而在功用方面大不相同。此宫殿包括中心殿堂、北墙、东西墙及内廊、南面复廊及墙,南大门和广庭等部分,特别是还埋葬一座大型墓葬。

中心殿包括台基、柱洞、木骨墙基和踏步等部分。台基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32.7、南北宽12.7、高0.2米,距北墙和东、西廊均6米余。在台基上部四边各有一排廊柱的柱洞,南北排各10个,东西排各4个,面阔9间,进深3间。在廊柱内侧有三间宫室。保留有木骨墙基,东西全长26.5、南北宽7.1、中堂宽8.1、左右室各宽7.7米。台基由夯土筑成,连同地基厚达3米。宫室东起第1间西侧、第2间东侧、第3间中部各设一座踏步,1、2室之间的隔墙正对南面大门。

北墙全长57、宽1.9、保存高度0.5米,东端为榫卯嵌入东墙,西端加宽达2.4米。东墙全长72.8、北部宽1.4、向南逐渐加宽达1.8米,上面有4个缺口,北起第1与第4个缺口地下有排水管道;第2个缺口以南置1小屋室,其北、西、南三面设木骨墙,东面依附大墙,室内南北长6.1、东西宽3.5米。西墙中部有一道缺口,可能为西门。自东墙以西地面筑有廊基,宽4.4-4.9、长59.5米,小屋室在其上,以北有8个柱洞,以南有9个柱洞(内毁1个)共有17个廊柱。西墙、西廊与东墙、廊相同,只是清理部分没有发现缺口。二号宫殿的北、东、西三面为夯土墙,东西墙设内廊,屋顶为一面坡;南墙为木骨墙相仿。南墙中部偏东处设南大门,距东墙约15米,距西墙约25.5米,门道东、西两侧各设1间半守卫室,两个半间的小屋,室左右相对。对面处设有隔墙,形似守卫哨所。其间为宽约2.9米的通道,屋室位置与《考古记》中的“塾”相仿。小屋室下面有长方形台基,东西长12、南北宽10.7米,南、北两侧各有4个柱洞。南墙东、西段也设有台基,高10-20厘米,东段内侧有4个柱洞,外侧有3个柱洞,外侧东端有一道南北向的短墙,短墙东、西两侧可能有小屋室。南墙西段内侧7个柱洞,外侧有5个柱洞,外侧西端有两道平行的南北向的短墙,可能与小屋室有关。

二号宫殿与一号宫殿同建于二里头文化三期之初,一号宫殿毁弃于三期之末,表明夏王朝至此已宣告终结,偃师商城相继突起,表明商已代夏。就在夏王朝终结之时,在二号宫殿中心殿堂后面埋葬一座夏的大墓,南距中心殿堂台基1.5、北距北墙0.9、东距东墙15.2米,其中线正好通过南大门道的正中间,与之南北相应。此墓为长方形竖穴式,东西向,墓口东西长5.2-5.35、南北宽4.25米,东北与西南为钝角,其余为锐角,与宫殿四角的度数相同。墓底有西高东低的生土二层台,中为墓室,墓室东西长1.85、南北宽1.3、深1.7-0.95米。墓坑通深6.1米。墓内填土全经夯筑,中部有一早期大盗坑,自上直入墓室,墓内随葬器物荡然无存,仅在盗洞内发现少量硃砂、漆皮和蚌饰片等。另在墓口以下2.7米深处葬有一红漆木匣,木匣南北长约42厘米,内殉一完整的狗骨架,头北尾东背朝东,身作蜷曲状,长约35厘米。墓中殉狗本为商人习俗,在夏人墓中殉狗可能是一份特殊的葬品,值得人们深思。此墓修建在二号宫殿基址上面,位居其中,墓口上面又建造一段短廊。短廊位于北墙内侧中部偏西处,东南角压住墓口的西北角,短廊东西长13、南北宽2.4-2.6米,高约20厘米,南面有一排6个柱洞,显然为大墓所建。此墓的形制规模与安阳殷墟“妇好”墓相仿,是迄今所发现最早的一座大墓。这座大墓位于二号宫殿中心殿堂的后面,葬于夏王朝终止时刻,内殉一狗,有可能是夏王朝最高统治者的陵墓。发掘简报说:“二号宫殿遗址是否属于宗庙之类的建筑,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考古》1983年3期。)。二里头一号宫殿延用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冈商文化下层期,直到二里冈商文化上层期末与偃师商城先后荒弃。

《史记·殷本纪》:“汤既胜夏,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国传:“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夏社,是夏人祭神或祖先的宗庙祭坛之类的设置,古人常把客观存在当作国家或国都的象征,神圣不可侵犯。汤既灭夏,曾想去掉夏社,但由于夏之先人功绩盖世,后人不能相比,故保留之,以收拢人心,结果正如《竹书纪年》所说“商汤始屋于夏社”。商王朝一方面保留夏社,另一方面则在夏人的统治中心地区建立自己的社稷,其所建立的新城必设“亳社”,后世称其为“西亳”,即偃师商城。这些古代文记献记载与现代考古发现完全符合,因此笔者把二里头遗址的二叼宫殿推断为夏社,包括商汤灭夏之后所保留的夏社。

桐宫

桐宫,为囚禁商汤嫡长孙太甲的狱宫。

偃师商城位于洛阳平原东侧,北依邙山,南临洛河,背靠黑石关,东行直抵商人原有的活动要地,面对二里头遗址,相距仅6公里。便于监视夏社顽民,位置十分险要。城址包括大、小两座城墙,(注:笔者把偃师商城文化分为三期,每期分早晚两段。一期早于商代二里冈期,二期相当于商代二里冈期下层,三期相当于商代二里冈期上层。)小城南临洛河,为偃师商城文化一期阶段所建(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偃师商城小城发掘简报》,《考古》1999年2期。),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100、东西宽740、城墙厚6-7米,地下基座高仅0.2-0.3米,最高处为0.5米,保存最高处为1.5、一般为0.5-0.7、最低处仅为0.2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察和发展》,《考古》1984年6期。)。大城是依附小城的西墙、南墙、东墙南段北延向东北扩展而成,北依邙山,建于偃师商城文化二期之初,平面似“菜刀”形。南北长1700、东西宽1215米,面积为190平方米,较小城大1100平方米。北城墙发现一道城门,东、西城墙各发现两道城门,位置是两两相对,其间有大道相通。城墙处侧有一周“顺城”的通道,通道外侧是护城壕沟。城址南部有三座方形小城,居中者为1号,面积较大,为宫城;西南隅者为2号,东北面者为3号,这两座方形小城内布满排房式的建筑,完整者为5排,每排有长方形排房基址16或15座,为府库。宫城四周尚有数十座大、中型夯土建筑基址,这一带为宫殿区。城址北部发现有冶铸青铜器和制陶作坊遗址、中、小型房址、水井、窖穴、灰坑和道路等,为手工业和一般居住区,与《考工记》所载的“面朝后市”相符。偃师商城先后经过大规模三次建造,但始终保持着中轴线,大型建筑均左右对称。它的主要建筑座北朝南,朝向为南偏西,与郑州商城、山西垣曲商城、湖北盘龙城的大型建筑,乃至安阳殷墟的建筑等完全相同,而与二里头遗址的大型建筑相反,二里头建筑的朝向偏东。它的城址建筑规范、各种工程设施齐全,防御设施完备,它有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宫城、府库、王室池苑和地下注、排水系,是商代早期最完整的城址,一代典型王都。《试论偃师商城东北隅考古新收获》一文(注:杜金鹏、王学荣、张良仁、谷飞:《试论偃师商城东北隅考古新收获》,《考古》1998年6期。)云:“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说,商汤受命为王,‘作宫邑于下洛之阳’。”宫即宫殿,邑即城邑。班固《汉书·地理志》偃师县条下自注:“尸乡,殷汤所都。”所谓“下洛之阳”,即偃师一带。洛水在偃师以东、巩县西部注入黄河,偃师正处于洛水下游之阳。关于尸乡的地望,《汉书》说在偃师;《后汉书·郡国志》也说:“偃师有尸乡”;《史记·殷本纪》正义曰:“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综上可知,商汤灭夏之后,曾建宫邑于偃师一带。至于汤亳的具体地望,文献中也有明确记载。《括地志》曰:“亳邑古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帝喾之墟,商汤之都也。”出土于偃师商城外西北几百米的唐代墓志,也说“亳”即今偃师商城一带。《唐故处士陇西李君墓志铭并序》曰:“访旧茔于北邙,附新茔于西亳,……葬于偃师县西十三里武陵原之大茔。”《唐故荥阳郑夫人墓志铭》:“……葬于偃师亳邑乡。”《偃师商城若干问题的再探讨》(注:安金鹏、杨育彬:《偃师商城若干问题的再探讨》,《考古》1998年6期。)一文云:“关于偃师尸乡沟商城的性质,从其始建年代、规模和形制来看,它是商代早期的一座都城。结合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我们认为这里应该是商汤灭夏后所建的新都西亳。”上述二文的论述十分精确,笔者非常赞同。

董仲舒说商汤受命为王“作宫邑于下洛之阳”。以上所述是商汤的都邑问题,下面讨论“下洛之阳”的宫殿问题。

偃师商城宫城北部有一条东西向的灰土沟,以北为王室池苑,东、西各有一条地下沟道,直通东—和西—城门,西面者为注水沟道,东面者为排水沟道,左右对称。灰土沟南侧有一条与之相平行的城墙,城墙以南为宫殿区,已发掘5座宫殿,分北、南两排,北排居中者为1号,西、东者为2、4号。南排西者为3号,东者为5号,共为5座宫殿,其中2、3、5号为两次建筑,各保留有两层基址,共为8座基址,可以分为两种形制。一种是基址平面呈长方形,北有正殿,南有门道,周边有廊庑相围,中为庭院,特点是堂堂正正,雄伟壮观,与后世的宫殿相仿。7座宫殿中,1号面积较小,似不为住室;4号建筑最早,一直延用到三期之末;5上号为三期所建,最为宏伟壮观。另一种基址呈方形,仅5下号一座,四周皆为庑室,座西朝东,门在东面,面积较小,形制极为特殊,为二期所建,三期已毁。

第4号宫殿位于宫城东部中间部位,东距宫城墙2.5米。基址东西长51、南北宽32米。正殿居北,其台基东西长36.5、南北宽11.8、高约0.4米。上面四边有一周廊柱基,南北排各15个,东西排各5个,面阔14间,进深4间。在台基南侧有4道台阶,供上下出入,表明廊柱以内有4室。基址东、西、南三面有廊庑相围,东西廊庑长25米,南廊庑长51米,自身宽5.4米。基址外侧有木骨墙基,内侧有柱洞,东、西庑各设5室,南庑中部偏东处有一门道,以东为4室,以西为5室。两庑北起第二室设一侧门,直通两部宫殿。基址中部为广庭。东西长约40米,南北宽14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1984年春偃师尸乡沟商城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5年4期。)。正北面有后院,内有夯土基址。在东、西庑址北面,即后院东南角、西南角各有一井,供4号宫殿使用。在南门外侧有一条地下排水沟道,自西向东排水。此宫殿建于偃师商城文化一期之初,延用到三期之末,结构简明,布局紧凑,是偃师商城唯一没有再建的宫殿,表明高大尊严,至高无上,为各宫殿之首。4号宫殿有可能为商王朝的宗庙,即“亳社”之所在。

偃师商城伴随商王朝的日趋昌盛,先后又有两次增扩建。5上号宫殿位于宫城的东南隅,北距4号宫殿约10米,二者共用一条地下排水沟道,西距3上号宫殿仅6米。其间是南北向的通道,东部和南部超出宫城城墙范围,东墙、南墙和5下号宫殿基址被压在5上号宫殿下面。5上号宫殿建于三期之初,基址东西长107米,南北宽约80米。正殿台基居北,东西长54米、南北宽14.6米,高10-30厘米。上面四边有一周柱洞或柱础石,北排20个,南排22个,东、西排各5个。面阔南部21间,北部19间,进深为4间。台基南侧的4座台阶全部毁掉,仅在每个台阶的东西两侧各有一个长方形小坑,每坑内各有一只完整狗骨架。其中有的侧卧,有的踡曲,头皆向南,取“守王”之意。正殿东、西两侧各增加一段北部廊庑,东、西两端与东西部廊庑相连(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第五号宫殿基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2期。)。东西廊庑全长各约70米,南部廊庑全长107米,中部有一长方形台基,东西长约22米,南北宽约14米,上面有柱洞,为前堂基址,两侧各设一门道,各宽2米余。此宫殿建于偃师商城文化三期之初,废弃于三期之末,是商代早期有代表性的大型宫殿,基址保存相当完整。

第4号和5上号宫殿布局严谨,形体壮观,完全是王朝宫殿的气象,5下号宫殿与之相反,是另外一种形象。第一,5下号宫殿位于宫城的东南面,基址为5上号宫殿所叠压,平面略呈方形,四边以庑室相围,北庑室基址外长38、内长25.5、宽8.5米,上面保留有柱洞和埋有狗骨架的土坑。东庑室基址外长34、内长约20米,宽约7米余,厚约1米,中部有一门道。宽约2米。西部庑室基址与东部基本相同。惟其内侧中部有一长方形台阶,与东门相对。南部庑址较为特殊,外长39、内长25、宽仅4.5米。其南部是利用一段宫城南墙,宽约3米,与北部基址相合共为7.5米,与其它三面庑基宽度相当。第二,中部庭院东西长约2.5、南北宽约20米,较为狭小,中部又置有两口水井,十分突出,与4号宫殿水井设在辟静地点完全不同。第三,其它宫殿北有正殿,南有门道,周边有廊庑相围,座北朝南,堂堂正正,气势宏伟;5下号宫殿则偏居宫城一隅,南靠部分宫墙,四周庑室相围,座西朝东,阴暗潮湿,给人以压抑拘束之感,很象是禁区,有可能是王室的一座狱宫,它建于偃师商城文化二期之初,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即被平毁,在其上建造5上号大型宫殿。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伊尹放太甲而相之。”杜注:“太甲汤孙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相宫,三年改悔而复之。”(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第五号宫殿基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2期。)

《孟子·万章》:“汤崩,大丁未立,外丙三年,仲壬四年,大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复归于亳。”

《史记·殷本纪》正义“桐宫”条引:《晋太康地记》:“尸乡南有亳坂,东有城,太甲放处也。”

古代文献多处记载,汤崩,其长子太丁先卒未立,立其弟外丙,外丙卒立其弟仲壬,仲壬卒立汤之长孙、太丁之子太甲。太甲逐渐不理朝政,贪图享乐,暴虐乱德,不遵汤法,伊尹则软禁太甲于都城内的桐宫。三年,太甲悔过自责,伊尹则迎回太甲执政。太甲一改前非,遵守汤法,国泰民安。偃师商城的5下号宫殿的位置、形制,年代等均与桐宫相吻合,并非偶然。

小结

上述夏社与桐宫事是商朝初年的两件史实。夏王朝料理朝政的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毁弃于二里头文化三期之末,偃师商城相继兴起,表明商已代夏。此时在二里头遗址二号宫殿上面埋葬一座夏的大墓,二号宫殿与偃师商城共存很长时间。商王朝一方面允许夏人保留夏社,敬奉其先人,另一方面又在夏王朝的中心地点建立偃师商城,监视夏之顽民,用以占据中原巩固政权,并开拓西部领域。结果正如《诗·商颂·殷武》所云:“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叔夷钟铭所载,成汤“翦伐夏祀,……咸有九洲,处禹之堵”,收到众多成果。而商朝初年对夏顽民实施软硬兼施的两手,又一直为后世新王朝灭旧王朝时所效仿。

商汤嫡长孙太甲立,不务朝政,暴虐失德,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太甲悔过自善,伊尹迎太甲复政,太甲行汤法,国泰民安。桐宫是商都内的一座宫室,并非都邑。这是三千多年前的历史事件,三千多年以后,清王朝光绪帝也曾被软禁于中南海的瀛台(注:瀛台是北京中南海中的一小岛。1898年清光绪帝戊戌变法,被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保守派所镇压,斩谭嗣同等六人,幽禁光绪于瀛台,1908年11月14日光绪卒,第二天慈禧亦死。)。无独有偶,桐宫与瀛台竟如此之相似,这是宫庭内部斗争的一种手法。

古代文献多处记载的夏社与桐宫,现在所获得的考古资料与之如此相吻合,促使笔者对此作一简单探讨,希望得到学人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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