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_就业论文

“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_就业论文

“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两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中国的城市家庭,大多是2+1制的人口结构,即, 夫妻二人带一个孩子。这样的三口之家,要想生活得既宽裕富足又轻松自在,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夫妻一方在财政拨款单位或国营企业工作,另一方在非国有甚或外商的公司中谋职。前者的工作单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后者的单位带有非社会主义的属性。这就是所谓“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它是当今城市家庭中比较理想的就业模式。

这种就业模式之所以是比较理想的,最笼统的理由就是,这样的家庭既享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又得到非社会主义的实惠。除此之外,这种就业模式之所以优越,还是可以得到经济学上的科学解释的。

判断一个家庭中什么样的就业模式更佳,依据是家庭的总福利是否达到了最大化,或者说变换一下就业模式,还会不会带来家庭福利的改善。除了“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以外,还可选择的就业模式包括“社会主义单制式”(即夫妻双方都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位工作)两种。比较一下这三种就业模式,对一个正常情况的家庭来说,“一家两制”是家庭福利最优的模式。首先,这样一种就业模式可以获得较多的家庭货币收入。在非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中工作的一方,通常收入较高,目前多在月薪3000元以上,是另一方货币收入的三到四倍。这一方的货币收入就基本满足了全家日常开支所需。其次,这种就业模式还可以得到较高的体制性福利和实物化收入。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大多仍端着铁饭碗,而且比较容易解决住房问题,能享受公费医疗,不愁生老病死;除此之外,这类单位的收入实物化程度也比较高。这样,这一方的实物化收入就可以和另一方的货币收入效用互补。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方面,“一家两制”实现了家庭劳动力的合理分工。“一家两制”的家庭,一方可以有较多的非工作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尤其是照料和教育孩子),为可以获得较多的货币收入的另一方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工作中去。这种最佳的分工效果,或许是“一家两制”的家庭感受最深的一项福利。

相比之下,其它两种可选择的就业模式都不能达到“一家两制”的福利程度。在“社会主义单制式”的就业模式下,虽然夫妻双方都有较充裕的休暇时间,大多也不愁解决住房等方面的问题,但家庭收入难免不捉襟见肘,除非接受公款礼请,就凭他们自己的那点俸禄,肯定与出入高级饭店、以车代步等高消费项目无缘,更谈不上家庭财产的积累了。这样的穷日子不可能达到“一家两制”的福利程度。即使夫妻双方都有较多的实物化收入,同类东西发得多了,对家庭的效用程度也必然递减,而且这些物品折合成现金,价值也并不高。在“非社会主义单制式”的就业模式下,夫妻双方虽可以拿到较丰厚的货币收入,这自然是人们羡慕的事情,但住房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一般解决不了,尤其是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顾及不上,这不能不是他们的一大遗憾,他们的实际福利程度因此而大打折扣。

“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既是千千万万个家庭摸索尝试所得,更是我国改革开放给家庭生活带来的一大变化,是家庭受益于改革开放的一大体现。

在改革开放之前,甚至在80年代初期,劳动就业体制僵化,工作由国家统一安排;个人没有择业自由,千百万个家庭都是一个就业模式。即使允许个人做出就业选择,也无可挑选,私营经济还没有发展起来,除了国有、集体企业和国家事业单位之外,几乎没有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位,外商也尚未光顾。在经过了17年的改革以后,我国的私营企业已经发展到了60多万户,非公有制经济的兴起为人们扔掉“铁饭碗”、舍身下海提供了广阔的“海域”。非此就不可能有家庭就业模式更迭和升级的外部空间。对外开放,从而外商对“一家两制”就业模式的形成同样功不可没。其实,要说“一家两制”的家庭中收入高的还数那些在外企中谋个一职半衔的人,尤其是那些直接为外商做代理人的高级雇员。他们当初大胆地放下社会主义的铁饭碗,端起了资本主义的泥饭碗。结果是,这些年来泥饭碗真正被打破的并不多,而且泥饭碗里舀回来的东西要比铁饭碗里的肥厚得多。相形之下,近些年甚至也有不少人的铁饭碗要端不下去了。据统计,外企中的中方雇员人数就达1600多万人,这意味着接近有1600万个家庭走上了“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

其实,改革开放不仅仅是为“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提供了非社会主义的制式,为家庭成员提供了选择再就业的机会,而且改革开放也改变了人们对待就业问题的观念和对待生活的态度,改变了人们的主观世界。改革开放让人们了解了外面的世界,人们发现了与外面的差距,不再“夜郎自大”,由此引发的对生活现状的不满足感就成了改善家庭就业模式的内在动力。同时,人们对那种安逸舒坦、没有风险的工作岗位失去了兴趣,与其窝在机关,窝在国有大企业,还不如迎接挑战,实现自身的价值。这是“一家两制”就业模式得以形成的主观因素。

时至今日,人们对“一家两制”的就业模式已经如此的熟悉,以致于笔者在这里再建议人们去选择这一模式,已是多余的。

不过,我觉得更具体一些的建议或者说提醒还是必要的。第一,到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公司企业中就职,应有风险意识,应尽量避免到失业风险很高的企业中去。当然,雇员为了规避失业风险,还需要考虑其它许多因素,如公司员工间的竞争程度、非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同行业的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等等。第二,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的员工,应掌握基本的劳动保护法律知识,这是自己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的“护身符”。这类公司企业在运营中确实也有一些侵犯雇员劳动保护权利的问题(如,每周双休日的法律规定在许多企业中得不到执行),媒体也时有这方面的报道。所以,对于已经和即将到这类公司企业中就职的人来说,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是极为必要的。第三,家庭内部应有一个合理的分工,即:夫妻双方谁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位中工作,要能发挥各自的优势。对此,虽然很难提供出一个具体的经济学标准,来衡量家庭内部的分工是否合理,但在一般情况下,男方到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位中就职,女方留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位中工作,可以获得更高的家庭分工效益。因为女方更适宜做家务劳动,社会工作之外的时间应该留给女方,而男方具备承担更繁重、更紧张的社会工作的生理条件。用经济学的话说,这就是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当然,各个家庭还有自己的情况,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怎样的分工更好,以及“两制”中哪一制给家庭带来的福利更大,从而更为优越,那些“一家两制”的家庭成员最有发言权。他们自然会找到一种对他们的家庭来说最佳的分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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