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中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邓小平理论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邓小平理论论文,资本主义论文,改革开放论文,准确论文,关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04)03-0004-07
列宁曾经说过,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未来的问题“所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1]提出社会主义的问题的根据也是一样,因为它是共产主义的第一个阶段。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显示:这里所说的是一个研究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说:当代的人们要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就必须首先弄明白“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制度是不断演变的,相应地,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会一成不变。正是根据这样的思路,邓小平在解决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问题时,着重提出了“要弄清什么是资本主义”[2]的理论研究任务,并着力把握社会主义同现代资本主义的关系。在纪念这位世纪伟人诞辰100周年的时候,学习和理解邓小平理论的这一关键问题,对于我们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和中国历史上的关系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出现的两个社会形态,又是当代世界范围内并存的两种社会制度。这两个关系——相继与并存的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特别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有其独特的表现。为了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正确了解和处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必须在世界历史的广阔背景上加以分析。邓小平正是这样做的。
(一)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继和并存的关系。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相继”在一般意义上是说,资本主义是取代封建主义而产生的,它“要比封建主义优越”,[3]当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展到它的顶点,不能解决自身的根本矛盾时,一个能够解决这些根本矛盾的新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即取而代之。但是,历史的运动不是单线的。当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方发生时,东方广大地区却仍在前资本主义状态。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出现并日趋发展的年代,“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4]在这样一个“世界历史”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打进了原来处于封闭状态的落后民族,造就了俄国、中国这样的二元结构的国家。这些国家的人民在20世纪初的国际条件下把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发展成为同时反对帝国主义和本国大资产阶级的革命,进而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因此而造成俄国、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就产生生产力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与尚待发展生产力以赶上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国家并存的局面。这样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要抵抗资本主义国家企图改变其制度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必须学习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管理方式、一般文明程度高于自己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先进事物。又抵抗又学习,这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战略决策上遇到的一个必须处理好的矛盾。
(二)中国历史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继和并存的关系。
如上所述: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之后,由外国带进来的。中国封建社会有其特别顽强的持存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在它腹中萌生,但没有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时,由外来入侵把这种生产关系带了进来,造成我们称之为“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中介性社会形态。这是一个阶段上的资本主义和非资本主义的相继和并存的情形。20世纪初中国发生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场革命的结果:一方面为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创造了社会前提,另一方面又把中国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这是又一个阶段上的资本主义和非资本主义的相继和并存的状态。毛泽东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领导了实现工业化和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发生了过快、过急、过于整齐划一的问题。为了校正这一段历史,毛泽东在1956年底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5]这证明,在很长历史阶段内,中国仍必须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在一定政治经济条件的约束下发挥它的历史积极价值。
(三)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和原则。
邓小平在科学地认识世界范围内和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待国际资本主义和国内资本主义的一系列正确原则。对于国际资本主义,邓小平的总态度就是“开放”。他克服了过去流行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绝对对立的观点,实际上提出了二者之间存在着中性范畴的论断。他不仅认为个别中有一般,要求吸收“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东西,[6]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并不是一切范畴、一切事物都专属于资本主义。首先,科学技术、生产管理、“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这些东西“并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7]进一步说,市场经济整个的机制,也是中性的,“市场经济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8]既然它存在于三个相互对立的社会形态中,它不专属于某一社会形态,那么它就不是“极性”的,而是“中性”的。再进一步,所有制关系的形式,也是中性的。股份制就是这样的,它既可以是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可以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他克服了片面了解“自力更生”原则的封闭的思想,不仅一般地强调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而且实际上提出了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一个部分的论断。用他的语言说,“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9]“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不但要引进来,而且要主动介入世界经济,“对国际的经济也会做出较多的贡献”。[10]邓小平还克服了那种“自大”态度,非常客观地承认中国虽然搞了社会主义,但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同发达国家相比较,经济上的差距不止十年了,可能是二十年、三十年,有的方面甚至可能落后五十年。”[11]只有承认落后,才能发愤图强、迎头赶上。
对于国内资本主义问题,邓小平克服过去那种“赶尽杀绝”的“左”的做法,坚决主张对公有制一统天下和无所不在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改革。他反复强调改革在经济制度上的“底线”:一条公有制为主体;一条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资本主义可用,社会主义也可用;一条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底线”之上,我们可以而且应当鼓励、引导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992年以来,中国在这方面的步伐迈得很大。在非公有制经济中,那些由家族出资、由私人控股、由雇佣劳动者进行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实质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一直存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经济成分。半封建社会中有,那另一半就是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那五种经济成分中的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也是另一半的资本主义;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上要求各种经济成分的组合,其中除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混合制的经济成分以外,起最重要作用的非公有制经济也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经济,外国独资企业更是资本主义经济。邓小平对这两种形式的资本主义有一个很重要的判断:第一,它们处在社会主义总体经济结构之中,受到这种“经济条件的制约”,“国家还要拿到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归根到底有利于社会主义”;[12]第二,它们还处在社会主义总体政治结构之中,受到这种“政治条件”的制约。比经济条件更重要的,是“政治在我们手中”,[13]因此它们不是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类似于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并且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提法上不叫它们是“资本主义企业”而称之为“私营企业”。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规律是通过以上三个“半资本主义”的中介过渡型社会,替换欧美那种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我在自己写的一部著作中,称之为“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到达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过渡的规律”,或者说:“中国近代以来社会的发展并未超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而只是超越了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14]我的这个体会,是学习毛泽东、邓小平著作并从中引伸出来的。
二、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前提
邓小平对世界范围内和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相继与并存关系的分析,其政治结论首先是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个“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而是吸收过去的教训,搞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有走这条道路,才发生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的问题,也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放弃社会主义信念,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全盘西化”,让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覆盖全社会,那么,现在的政权主体不存在了,新的政权主体想的是如何让资本主义彻底“战胜”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本身也就变成了被统治者的经济政治要求跟这个新政权主体的关系问题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通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走向现代化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
邓小平对中国所要走的社会主义道路有着创新的说明。这里的基本前提是:这条道路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合乎中国的国情、合乎中国人民的要求的道路。他在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处在初始时刻就明确宣告:“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15]1982年9月1日,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他讲了一个“不”:中国搞建设,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又讲了一个“是”:“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6]当时,旧的社会主义模式和观念行不通,但究竟什么路行得通,人们议论纷纷。有的主张“西化”,走英美式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也有的主张向东欧取经,说南斯拉夫模式好,匈牙利做法行。邓小平反对这样做,因为搬这些经验,中国就不可能真正走一条社会主义的道路。这里的问题实质是:对“社会主义”作出正确的界定。一个层面是按现代资本主义的状况来考虑现代社会主义的新规定。传统的社会主义的规定,是根据初期的资本主义的规定反拨而来的。初期资本主义有三大基本矛盾,针对于此,解决了这三个基本矛盾的社会主义有三项规定: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现代资本主义是在新的生产力基础上经过调整改革的资本主义:在所有制方面,发展到股份制经济;在交换方面,发展出市场经济中的计划性;在分配方面,发展出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新的情况,社会主义也必须发展自己的股份制经济,必须建立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必须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同时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另一个层面是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来考虑生产力发展程度不高条件下的经济社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存是不可避免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可避免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是不可避免的。这里的问题的关键则是:制订一条指导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路线。邓小平从1978年开始,反复说明这条应有路线的各个基本点:1978年9月18日,邓小平提出要对落后的事物进行“革命”;[17]10月10日,他喊出了“实行开放政策”的口号;[18]10月11日,他更加完整地论道:我们必须进行“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19]1978年12月13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报告中,把这场革命称之为“改革”,“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20]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全国理论务虚会上针对当时的一些负面动向,鲜明地主张在改革开放建设的整个新时期,必须“坚持四项原则”。[21]党中央把所有这些基本点结合成整体,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党的基本路线中,不但规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而且规定了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这就是建设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和现实的根据。
历史的根据在于:中国成功了的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所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场革命成功以后,建立起既有社会主义成份又有资本主义成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这种经济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领导下,必然经历一定时间的不均衡发展而走进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因此,继续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对中国现代史的尊重,对党所领导的人民大革命的肯定,对国家长治久安并在此条件下发展经济、文化的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所宣示的:“用二十多年流血斗争赢得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中国人民不会把它轻易丢掉。”[22]
丢掉了会发生什么?邓小平依据历史教训和现实生活指明:中国会发生大动乱,“一旦不稳定甚至动乱,什么建设也搞不成。我们有过‘大民主’的经验,就是‘文化大革命’,那是一种灾难”。[23]中国会发生尖锐的社会矛盾,甚至“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24]如果出现这个局面,中国的现代化和民族振兴大业就会倒退多少年,甚至毁于一旦。人们常说:资本主义演化为社会主义,这是极其艰巨的事业,需要多少代人的不懈奋斗。俄国的事实则说明,已经搞了社会主义的国家蜕变为资本主义同样极不容易,付出的代价使人民难以承受。这个国家实行“休克疗法”,试图一下子就成为资本主义,造成1989年到1996年八年的大倒退,GDP下降约50%,广大群众在社会主义苏联获得的利益在恶性通货膨胀和“私有化”过程中丧失殆尽。即使这样,社会主义因素也未完全损毁。普京领导下的俄罗斯,保留着庞大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也在许多地方继续为人民所坚持,苏维埃时代留下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也未消失。俄罗斯实际上不可能退到那种原初的资本主义。
现实的根据在于:在中国搞社会主义,比同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其现代化进程会更稳、更快、更有效率。邓小平反复论证:走社会主义道路,沿着历史的既成态势向前走,社会就会长期保持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创造根本的社会条件,“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25]走社会主义道路,向人民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能够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保持全国人民最广泛的团结,齐心协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否则,就会四分五裂,一盘散沙。走社会主义道路,决策效率会高,社会主义的好处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26]当然,同时也有缺点,就是“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27]所以在经济方面,要靠市场经济,通过分散决策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处理资本主义问题的道路。
邓小平是在下决心走社会主义道路之后,才考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的问题的。这个问题是这位“总设计师”设计时处理的重大问题。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意味着我们对资本主义建立了全面的、辩证的态度。第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结构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其中主要是外国的和本国的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亦“公”亦“私”、半“公”半“私”、多元投资组合起来的股份制亦即混合型所有制,同时,我们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吸收和发展又是有适度要求的。我们必须致力于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必须在关涉国家安全、关涉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高科学技术的运用、国家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办成经济效益高、生产质量高、队伍素质高的高水平的经济。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股份制经济更要大力发展,使之成为主要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与此同时,鼓励、引导、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作为战略思路,党的中央决不能像某一个县委书记那样搞什么“一卖了之”,“卖光送光”;像某一个地委书记那样,宣称本地已经实行了私有化;像某一个市委书记那样,比哪个私营个体经济更多更大,似乎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第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结构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民主集中制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根本制度。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要求巩固扩大统一战线;为了发扬民主、提高效率、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对政治体制实行改革。邓小平认为做这件事的时候,必须批判和克服封建主义残余,批判和克服共产国际时期各国党实行的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弊端,多次提到毛泽东曾经说过的话,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要求中国也能做到这样。[28]邓小平坚决反对照搬西方民主。毫无疑问,这种民主的实质是为他们各自的国家利益的,从他们各国议会的“最终产品”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但是,对于西方政治文化中的合理内容,我们完全应当加以研究和吸收,对于反映政治文明成果的某些民主操作方式,我们也可以加以参照。第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结构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的文化阵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和近代以来在中国革命斗争、艰难建设中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邓小平拒绝资本主义的腐朽文化,但是,他又坚决主张:“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实行文化方面的对外开放,同时,对于文化领域的东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它们的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不能“一窝蜂地盲目推崇”。[29]我们对中国文化的传统,对革命的传统,都要分析,不能全盘肯定,为什么对西方的东西就不加分析、全盘肯定,这毫无道理,完全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
三、“姓资姓社”问题的两个层面: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机制
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针对当时的思想动态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为判断是非,他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30]对于他的这个论述,人们至今仍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以为:从此,在我国就不要再提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种社会形态的问题;也有的人仍坚持对一切改革开放措施都要去分清是“资”是“社”以决定取弃。显然,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
(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作为人类社会的两种社会形态是有明确界限的。
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归少数人私人占有,而另一生产要素“劳动力”则属于广大雇佣劳动者,资本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商品和劳动力商品,进入生产过程,其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资料的转移部分而高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被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这样一种资本运动的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断演变的,其核心是“资本”形态的演变。其一,资本可以积累和集中,形成垄断的局面;其二,资本可以联合,形成资本的社会化。资本集中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造成劳资的更加尖锐的对立;资本联合不同,它使劳动者通过购买股票以及其他证券而进入社会资本,它造成的却是劳资关系的和缓。马克思鉴于资本集中所造成的劳资对立,预言资本主义社会中将发生无产阶级革命,通过这场革命造成无产阶级政权,借此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建立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劳动产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但鉴于资本联合所造成的劳资和缓,马克思也曾预言:通过资本社会化的高度发展,私人财产将质变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这样,“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31]在目前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集中和资本联合这两种趋势都在发展,但仍以前者为主。拿美国来说,财富仍在少数人手中集中,最富有的10%的家庭1988年所拥有的财富占全国财富的61.1%,1999年上升到66.8%,而最穷的10%家庭,1989年平均负债超出财产4744美元,1994年上升到7075美元。与此同时,资本社会化也有限度地进展。1992年,最富有的10%家庭拥有全国股票财产的80%,其余20%归中等收入家庭,半数左右的家庭则没有这种财产。[32]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只有在其资本的大部分掌握在劳动者手中的时候,才可以说它已转变为“联合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社会了。离开那一天还很遥远。
(二)对于我国的基本制度必须问“姓资姓社”。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其空间维度说是“中国的”,就其时间维度说是“初级阶段的”。由此,它的现实形态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只能是多元的;它的发展方向则是资本高度社会化的发达社会主义。那么,现实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保持其“社会主义性质”的“底线”在哪里呢?
现在有三种见解。一种,我们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无论怎样地归私人占有都可以,这一点上没有底线;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底线和标志的是“效率和公平的兼顾”。就是在一次分配中考虑效率,完全按生产要素分配;在二次分配中考虑公平,通过一定的税收制度、遗产继承制度约束富有者,再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给贫穷者以活路。作这样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瑞典式的“社会主义”。严格讲来,它不是“社会主义”而是“社会民主主义”。所谓“社会民主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一种改良主张。中国如向它看齐,那中国就不可妄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另一种,不同意“社会民主主义”而主张类似西方那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他们有着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主张,有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着劳动者掌握生产资料的预期。其代表人物詹姆斯·穆勒在1848年革命后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增加了一章“论劳动阶级的未来”,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阶级出路在于或者是劳动者与资本家合伙经营,或者是劳动者之间合伙经营。[33]按这一种主张,我国的社会主义至少应该通过劳动者参与资本联合的方式来保证。第三种,既不同意用“社会民主主义”,也不同意用“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来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主张称之为“市场社会主义”。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由它所领导的政府提供法制保证,保证劳动力作为人力资本具有产权,以劳动力产权来落实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34]
上述三种见解都是一种资源,可供我们参考。如前所述,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有其本质而且有其经济政治制度的明晰底线。在社会基本制度的总体性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姓“社”而不姓“资”。这个姓“社”姓“资”问题是必须问的,也是必须给予正确回答的。邓小平始终强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其文赫赫,不可淡化,更不可消去。
(三)中国改革开放在体制机制层面上不能以“姓资姓社”去发问和划界。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作为决策科学化的要求必须弄清一些重要关系。第一是党的基本路线(总路线)和各项具体工作路线的关系。基本路线要求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各项具体决策要贯彻基本路线,但不必对每一项决策及其创造的事物都给以“姓资姓社”的定性。第二是战略性决策和战术性决策的关系。对全国的战略性决策,我们不能不清醒地估计其根本制度的意义,地方的、短时的战术性决策,则更应重视它的实际效用。中国的总体经济结构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国有经济在关涉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领域居支配地位;但并不要求每一个地方都要这样做,因为局部不是全局的简单分割。第三是高层决策和基层决策的关系。最高层的决策必须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承担历史责任,具有强烈的政治观念;基层决策重在维护本地区的安定团结,使改革发展的举措能够为当地的经济、政治条件所接受。
进一步的问题是:必须区分基本制度和体制机制。对基本制度,必须问个“姓资姓社”,但具体体制机制则往往是中性的,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们在“资”“社”中是共存的。我们不可能给商品、货币、市场、企业等作“姓资姓社”的定性;我们也不可能给股票、证券、交易所、股份制贴上“姓资姓社”的标签;我们更不可能给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心理科学作阶级性的制度性的区分;甚至对政治民主操作中的一些机制和形式例如“普选”、“竞选”、“议员”、“议会”,作它们专属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划界。原因很简单,所有这些经济、政治、文化的现象、机制、形式是共存在对立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中的,就像人体的许多脏器和系统不具有两姓的区别,把男性的肾脏、心脏移置到女姓身上,女姓依然是女姓而不会变成男性一样。党的十四大就指出: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35]也就是说,它们是“非社会基本制度范畴”;我在一篇文章中称之为“中性范畴”。[36]如果我们对于中性体制机制非要问个“姓资姓社”,那是问不出结论的,硬要作结论,这结论必定是反科学的。
收稿日期:200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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