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性别与文化差异——相互联系之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差异论文,体育运动论文,性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告概括的是关于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下女性与体育运动的关系及其对体育运动态度的调查研究。出生在非英语国家的女性几乎占了澳大利亚总人口的15%,双亲至少有一人出生在非英语国家的女性则超过了22%。因此,这些亚群体乃是这个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然而,这个群体的妇女在很多的社会生活和福利方面却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在受教育、受雇佣、收入和参与体育锻炼等方面都显示出一定的低水平。最近的一项国民调查显示,非英语国家出生的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人数比率为7%,而出生于澳大利亚的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人数比率则为20 %,两者形成强烈的反差。
为什么来自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参与体育运动的人数如此之少?她们对体育运动概念是如何理解的?体育运动提供者如何才能为来自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创造更多的机会?通过对来自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与体育运动提供者双方的调查,本研究报告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探索。
体育运动与种族关系
跟很多国家一样,澳大利亚也有一个热爱体育运动的历史。体育运动曾经被认为对这个国家的精神和特性的发展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在传统意义上,体育运动被界定为“大均衡器”,在这个领域里,所有人不论他们的背景和社会地位如何,都受到公平的对待。可是近来一些社会分析家,如艾德尔(Adair)、万普路(Vamplew)和麦凯(McKay )等人,却驳斥了这种被普遍认可的澳大利亚体育运动平等主义神话。与此相关,泰兹(Tatz)、罗伊(Loy)、劳伦斯(Lawrence)等人认为, 体育运动乃是另一个维持澳大利亚社会主导意识形态和权力结构并使之永久化的机制。
除了体育运动传统外,澳大利亚还有一个悠久的移民史,现在它已是世界上种族最为多元化的国家之一。当移民抵达澳大利亚时,也同时带来了他们自己国家的体育运动传统和习惯,但这些体育运动传统和习惯只有部分被保留下来。在这个国家,起源于英裔凯尔特人的体育运动远比起源于非英语国家的体育运动盛行。
最近,澳大利亚社会移民问题突出,体育运动职业在该国的文化习俗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但却很少有研究者或理论家在这个领域发表文章,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惊奇。大多数澳大利亚关于种族关系与体育运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男性的参与问题上,而关于性别与体育运动的讨论则主要反映的是英裔澳大利亚妇女。因此,当前将体育运动确定为澳大利亚文化和认同形式的一个基点的做法是不完整的。关于体育运动在澳大利亚的真实地位与空间问题,一个更为深刻、更为丰富的理解,必须包括所有人口阶层对体育运动的参与或不参与状况。
国际上,体育运动中种族和人种的差异问题,作为主要研究焦点之一已经持续了30多年。在这个领域里,对问题的探究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这两个方面都是由华士本(Washburn)首创的。第一种理论提出,某些少数民族群体在选择体育运动和娱乐时主要受限于以等级为基础的一些指标,例如,收入和教育水平。第二种方法认为,少数民族群体对某些活动的参与,主要取决于其文化传统、习俗,以及诸如语言和宗教之类的群体特征。这两个方面分别强调的是,体育运动既可以理解为同化的一个基点,也可以理解为保持文化传统的工具。
大多数确定体育运动参与模式的研究,都是通过考察特殊的体育运动项目对种族构成的影响,去鉴别种族群体间的差异和确定体育运动在文化植入过程中的角色。在微观层面上,因种族引起的在体育运动中的地位差异问题,是另外一个得到充分研究的领域。
关于体育运动和种族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英国和北美,相比之下, 澳大利亚对它的研究却很有限。 莫斯里(Mosely )、 凯西蒙(Cashman)和威勒本(Weatherburn)等人的研究则属于一种例外情况。无论如何,由于澳大利亚与其他许多国家一起分享许多文化共性,因此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指导本国的相关研究。
关于少数民族参与体育运动问题的研究,通常是检验这些亚群体在参与体育运动过程中所面临的约束进行的。社会、个人、环境和文化因素可能共同影响一个人参与体育运动的动机和能力,并决定他或她参与体育运动的受限程度。这些条件起初可能塑造一些偏好,继而影响这些偏好,并因此限制参与。一些研究曾经试图将这些约束条件分类和排序,但这项研究主要是以盎格鲁—凯尔特人为背景进行的。特别关注妇女体育运动经历的汉德尔森(Henderson)和白勒斯基(Bialeschki )提出,那些正在被广泛争论和探讨的约束条件是多方面的和多变的。然而,这篇文献并没有全面地阐述种族关系的复杂层面。本研究在吸收限制理论积极成份的同时,并不试图将约束条件归类或分级。因为这样的分类会形成一种宽泛的概括,不仅可能僵化少数种族团体,而且可能会进一步将这些少数种族团体排除在外。
与体育运动和种族有关的研究已从不同层面对参与体育运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得出了一些彼此矛盾的结论。在参与水平和类型方面的差异,曾被分别归因于社会经济状况、不适当的体育运动项目和设备、或歧视、种族主义和文化认同。然而,当某些研究发现种族群体之间在参与体育运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的同时,另外一些研究却宣称这种差异并不重要。
作为一种对种族关系影响的重要考量,迈克佛森(McPherson)、克蒂斯(Curtis)和罗伊曾提出,上述任何因素影响体育运动参与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个体或群体受主流文化的同化程度。据此,少数种族群体与其他一些被完全隔绝因而仅参与由其他群体成员介入的活动的某些群体一起,被定位于一个同化的连续统一体上。在这个同化的连续统一体的另一边,少数种族的参与者不论在结构还是在文化上,都已被完全同化了。
另有一些研究也探索了体育运动与种族认同的建构和维持之间的联系问题。例如,麦克兰西(MacClancy)曾断言, 体育运动特别有助于发展某些群体的种族意识。他通过引证巴斯克足球在巴斯克民族主义社会中的特殊角色,以及板球在特罗布里恩群岛,棒球在日本担任的同样角色,来论证他的理论。更有说服力的是,马丁(Martin)关于足球和篮球对二战后欧洲居民移居澳大利亚的重要影响的讨论,以及莫斯里关于把足球俱乐部当作少数种族群体主要联系网络的文章。
大多数参与过处理体育运动事务的人,不论时间长短,都能轻易地罗列出成串的体育运动或体育运动实例,以支持或反对以上略述的各种理论。这说明每种分析都含有真实的成份,同时也突出反映了关于体育运动和种族性的基本解释并不总是普遍适用的,以至于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佛来明(S.Fleming )关于来自南亚社会的年轻男性的研究,就是这种分析的一个有用例子。佛来明发现,在他的研究中,南亚男性普遍自认为他们的体质虚弱不适合参与体育运动并默守这一成规。这项研究的结论是:首先,南亚背景的男性青年并不必然地需要仿效中产阶级白人的体育运动参与模式;其次,歧视和种族主义,不论在个人还是在制度的层面上,都会影响机会的均等性。
以上略述的理论、研究及个案分析说明,关于种族性与体育运动的联系问题的考察,本身具有某种内在的复杂性。由于在不同社会中,体育运动的时间、地点和社会构成是独特的、不同的,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任何既定社会内体育运动与种族性的关系,就必须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当性别因素被加进这个本身已够复杂的理解框架中时,研究就必须适当地进行设计,以将这个额外的考量结合进来。
妇女、体育运动和种族性
澳大利亚关于妇女参与体育运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盎格鲁—澳大利亚背景的妇女。布莱森(Bryson)、达尔里森(Darlison)、麦凯、史德尔(Stell)和斯塔特(Stoddart )都曾以澳洲为背景考察过性别和体育运动参与问题的某些方面。他们的结论认为,妇女不论在参与体育运动的途径还是机会上都普遍地处于不利地位。在他们的著述中,体育运动主要被视为男性的特权,它不仅反映了社会的权力结构,而且使男性的支配地位永久化。
关于妇女、体育运动和种族关系的研究在澳大利亚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如艾德尔和万普路指出,“举个例子,我们对于种族关系对妇女体育运动的影响知道的几乎微乎其微。”波滕里(Bottomley)、泰勒、 杜黑(Toohey)等人的一些文章则指出了妇女、体育运动和种族之间的联系性,这可以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的起点。然而,在澳大利亚促进和宣传体育知识与规定还必须主要依赖海外的相关研究。正如本文的前一部分所讨论过的,由于具体情况不同,这类研究的普遍适用性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的适用范围有限且条件苛刻。
另外有研究认为,来自少数种族群体的妇女可能有一些特别的文化需求,这些需求不能从主流文化的服务提供者那里得到完全满足,甚至在很多场合完全被后者所忽略。班达利(Bhandari)将亚裔妇女在英国参与体育运动的低水平与她们在语言方面的困难、服装方面的要求和羞涩感联系在一起,并建议将开展隔离式的体育运动作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作为补充,戴维(David)提出,应通过提供托儿所、 消除种族成规以及根除种族窘迫感为手段帮助更多的亚裔女性参与体育运动。另外,本(Benn)对英籍穆斯林妇女的研究发现,很多人仍然记得上学时体育课的不愉快经历。在这次研究中被调查的妇女都曾经受过公众的嘲笑,并因有悖教规而深感内疚,并且她们还都经历过宗教和种族的偏见,因而在参与体育运动的问题上她们得不到任何支持与鼓励。
卡洛尔(Carroll )关于宗教对英国体育运动参与之影响的研究指出,穆斯林和印度妇女的体育运动参与水平与她们的宗教信仰程度成反比。宗教信仰程度越深的妇女,体育运动参与水平越低。这些发现说明,如果妇女选择恪守她们各自文化或宗教的独特清规戒律(例如,当她们参与体育运动时必须没有男性在场),那么她们参与体育运动的前提就可能变成她们参与体育运动的障碍,除非体育运动服务场所、设施及提供者能满足她们的要求。泰勒和杜黑在研究澳大利亚妇女、种族性和体育运动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穆斯林妇女认为,她们愿意参与体育运动,但是她们却不能参与,因为现有的体育运动设施和项目非常有限,无法满足她们的宗教需要。
关于妇女、种族性和体育运动的文献正在不断地涌现和发展。虽然有些关于妇女和体育运动关系的研究对于少数文化的女性成员至关重要,但是承认差异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承认别的什么或者干脆保持沉默,已经开始成为一种趋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迎合所有妇女参与体育运动的需求,必须更多地研究一个社会中的各种妇女群体。本文所略述的研究就是试图填补这一空白,以拓展我们关于来自不同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在澳大利亚参与体育运动的信仰、惯例和要求的认识。
结论
澳大利亚的文化多元性并不仅仅意味着允许具有各种各样种族背景的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度里,而是在于确保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不分性别、文化和出身国。本研究证明,来自其他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在参与体育运动方面,与她们的盎格鲁—澳大利亚同性相比,并没有获得同样的机会。这些妇女经常与体育运动提供者发生冲突,因为后者对于如何满足这些女性的特殊要求知之甚少,尽管这种要求常常是非常有限的。因而,需要颁布全面的体育运动规范,以破除原有的系统歧视。除了这种主动性,体育运动提供者还必须制定并执行新的政策,以减轻因现存体育运动政策中不切实际的规定而导致的问题成堆的认同构成。
体育运动结构和程序可以激励、促进具有独特性别和文化的人对体育运动的参与情况。如果社会的这个层面发生了这样的重构,那么这种重构必须与一般社会生活的其他层面结合起来进行。为了消除或者至少减少体育运动中性别和种族主义的约束,还需要对工作的性质、家庭义务以及休闲活动进行重组。如果妇女继续承担主要家务和赡养双亲的职责,那么她们的时间和参与体育运动的合法要求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如果体育运动继续被认作男性的专利,那么体育运动生活中许多方面的不平等现象就会依旧存在。体育运动和参与体育运动的群体可以通过批判体育运动内部的涉及性别构成和种族主义议事日程的程序问题,或挑战将不平等现象永久化的现存体育运动政策,开始影响这个重新界定体育运动结构和程序的进程。
来自其他文化和语言背景的妇女对于体育运动有自己的观点、经历和需要,这经常使她们有别于主流社会。体育运动提供者需要对这种独特的需要有更好的了解,并将其与体育运动项目和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体育运动提供者应该普遍把那些少数社区的成员也涵盖进来看作是自己的一种责任,而不要把他们参与体育运动的低比率归咎为他们的文化和宗教习惯。在他们遭遇偏见和种族主义歧视的现实之后,体育运动只能包含文化多元性。
本研究证明,为了更好地理解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妇女与体育运动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必须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追求的是宣传体育运动规范,并开拓体育运动提供者当今的服务前景与方法。体育运动是一种能够便于对种族多元社会作出积极回应的机制。未来的相关研究需要进一步探索现今时代的不平等问题,并就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提供信息。
摘自澳大利亚《体育运动管理杂志》季刊1999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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