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到改革动力论的飞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矛盾论文,动力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9页。)邓小平理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认真研究邓小平理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指导我们的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邓小平理论博大精深,是一个系统的科学体系。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也就要求我们对每一个基本问题都要有一个系统的把握。本文试图从社会主义发展动力方面来探讨邓小平理论如何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一、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产生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学说,是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在此基础上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这就是说,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从而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原理,为以后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这个原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至于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马克思只是一般地指出:“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1页。)后来马克思在对巴黎公社实践总结的基础上,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1)共产主义的发展是分阶段的,即分为低级和高级阶段;(2)在低级阶段,即后来被称为社会主义的社会中,还存在着矛盾,如生产和分配之间的矛盾,按劳分配中所包含的形式上平等和事实上不平等之间的矛盾等等;(3)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方法是“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页。)。这一天才的理论推测为恩格斯晚年的进一步探索奠定了基础。
1890年恩格斯在给伯尼克的信中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它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43页。)恩格斯这一认识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探索成果的必然发展。既然马克思发现社会主义社会里还存在着种种矛盾,既然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阶级和阶级对抗已经消失,那么改革就势必要代替政治革命,并必然成为“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自身矛盾的基本方式。矛盾要求改革——改革引起变化——变化促成发展,这就是恩格斯留给我们的解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科学公式。
列宁虽然经历了七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实践,但他去世时,社会主义实践才刚刚开始,他来不及也不可能系统而准确地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但列宁仍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思想。他指出:“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57页。)在澄清布哈林关于“对抗和矛盾”问题上的混淆时他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灭,矛盾仍将存在”(注:列宁《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一书的评论》,第12页。)。这就告诉人们:非对抗性矛盾将是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性,将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实践史上是一位伟大的领导人,但他未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他认为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应生产力性质”(注:《斯大林选集》,下册,第445页。)。“苏联劳动者的阶级界限正在消除,旧时的阶级特性正在消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的经济上政治上的矛盾正在缩小和消除。于是就造成了社会在道义上和政治上一致的基础”(注:《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
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是毛泽东,他并且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毛泽东在这方面的重大理论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矛盾普遍性原理,纠正了斯大林的“道义上和政治上一致”动力论,重新肯定了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3页。)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2页。)
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2页。)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3页。)。他还指出:“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你们讲,那个时候还有没有革命?我看还是要革命的。社会制度还要改革,还会用‘革命’这个词。当然,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思想、舆论)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民就要改革它。……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8-319页。)这说明在毛泽东看来,改革或者革命仍然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途径和手段,是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第三,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学说,并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的。正是这些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推动了社会主义向前发展。
毛泽东的重大理论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原理,为邓小平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并未把这一正确理论运用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反而由于对中国社会主义现实的错误认识,特别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现实中主要矛盾的错误认识,导致了毛泽东晚年的重大失误。
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
我们说邓小平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仅从邓小平理论的整个体系上,还是邓小平理论的每一个观点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是其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典型范例。
早在1973年3月,邓小平同志刚恢复工作后不久,就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我想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1-182页。)这就一方面肯定了毛泽东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应该给予肯定和继承;另一个方面也指出了毛泽东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不足:没有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症结所在,没有准确抓住主要矛盾及其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邓小平的重大贡献就在于他不仅继承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纠正了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指导思想,还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从而创造性地指出了解决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总思路、总纲领,形成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的理论(简称“改革动力论”,下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革动力论的现实依据。我国是在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生产力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的。我国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或者说“不发达的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一方面,我们早已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根据一般规律,它和其他任何社会制度一样,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化的、在改革中前进的社会;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它脱胎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半殖民地封建社会,由于受到落后的生产力状况的制约,社会制度的不完善状况更为突出。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又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只有改革社会主义制度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那些具体制度或体制,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
第二,改革动力论的理论依据。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前进的普遍现象和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里,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2页。)。因此,“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4页。)多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1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和环节,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和环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改革的对象。社会主义改革的对象,不是人,而是旧体制。邓小平指出:“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注:《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352页。)“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必须“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以及与之相应的政治体制和其它方面的体制。体制或具体制度是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表现形式上存在缺陷、弊端,说明基本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优越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我们的改革,就是要变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某些表现形式即某些体制,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也就是说,要用新的经济体制替换旧的经济体制。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
第四,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衡量标准。我们不仅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而且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邓小平在1992年年初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指出:“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这就说明,社会主义不仅要发展生产力,而且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解放生产力,都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这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意义的深刻阐明。
发展生产力和解放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含义。发展生产力,是指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对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和结合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解放生产力,则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束缚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某些部分进行调整,为生产力的发展扫除障碍。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中,我们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又要通过改革不断解放生产力,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前进。
第五,改革的性质和方向。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邓小平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139页。)后来他又讲到:“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既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又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就是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方向。国内外的经济教训都说明,不改革不行,改革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不行。把改革变成“改向”,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势必葬送社会主义事业。
我国近20年的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引起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性质讲,改革也是一场新的革命。邓小平多次指出:“改革是革命性变革。”“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3页。)这场革命,是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目标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六,改革的条件和步骤。我国的改革,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的。邓小平说:“所谓秩序,就是既大胆又慎重,要及时总结经验,稳步前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2页。)就国内而言,就是要政局稳定,不能再动荡、再折腾,否则,改革就搞不成。这是改革最基本的条件。
改革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实际出发,我国改革的重点放在经济体制方面。首先从农村开始,在农村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全面展开。同时,相应地开展了政治体制改革、科学技术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等。邓小平为我国的改革制定了三步走的战略步骤,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80年代改革的基础上,90年代即到本世纪末要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后,再经过20年的努力,在建党100周年时使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形的制度。在这个基础上,到下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进程,同时也完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任务。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改革动力论,全面地系统地提出并且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揭示了改革的必然性,明确了改革的对象、目的、意义、性质、方向、条件以及改革的步骤,找到了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中心环节和症结所在,阐明了改革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动力作用,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推进到改革动力论的新的发展阶段。有了这个支柱性的理论观点,就使得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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