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老年护理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论文_董婷婷

探析老年护理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论文_董婷婷

长江大学医学院 湖北荆州 434020

摘要:中国进入老龄社会之后,一系列老龄问题接踵而来,受到社会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随着中国人口增长速度的降低,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越发明显,再加上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社会保障的水平有限,难免使人们对自己的晚年生活产生忧虑。尤其对于老年群体,他们患病的几率更大,并且在医疗技术水平提高的影响下,人们催患疾病的形态逐渐由急性病转变为慢性病,需要接受长期的护理和照料。种种因素都表明,中国目前己经具备了同发达国家一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的背景,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人们更加注重晚年生活质量的意识影响下,老年护理保险在中国的潜在需求是巨大的。

关键词:老年护理保险;需求分析;影响因素

前言:20世纪末以来,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凸显出来。在欧洲和北美的发达国家,人口老化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而发展中国家人口的老化进程更快,这引发各国政府和社会非常重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其中,医疗和护理成为老人晚年生活被关注的重要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施的改善,人们催患疾病的形态已逐步由急性疾病转变为慢性疾病,因而老人患病时需要得到长期护理的情况越来越多。

1.护理保险概述

1.1 关于护理保险的界定

目前对长期护理保险比较权威的定义来自于美国健康保险学会,即“长期护理保险是为消费者设计的,对其在发生长期护理时发生的潜在巨额护理费用支出提供保障”。Schnepper讨论了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一般功能。Gordon把其引申到对雇主和雇员的福利方面,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可使雇主和雇员均能享有诸多利益,可以保全雇员的资产和退休后的收入,成为雇主吸引和留住企业主要员工的一个手段”。

虽然处在各个年龄段的人均有可能遭受疾病、意外伤害以至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但是老年人发生这种情况的几率要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因此长期护理保险也常常被称为老年护理保险。

1.2 护理保险的主要内容

专业护理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专业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时,为其产生的护理费用提供保障。通过提供各种配套措施来达到治愈患者疾病的目的;护理服务人员具备正规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护理工作。家庭护理服务是指当被保险人度过身体机能的恢复期,逐渐进入慢性病调养时,需要接受家庭护理,如吃饭、洗澡等,对于这种慢性的、长期的护理,非专业性的、能够帮助完成日常生活照料的家庭护理服务即可达到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虽然专业护理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和家庭护理服务都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两种护理方式的费用差异分别制定给付限额。

老年护理保险按保障形式可分为独立保单、附加险保单、转换保单和年金式保单。独立保单,是指保险合同的责任和给付一切按保单条款来履行,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长期护理之前就因疾病或者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不提供任何死亡保障。附加险保单包括寿险保单附加长期护理保障和医疗保险附加长期护理保障两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顾名思义该保单是指在提供主险的同时,以提前给付或附加单项长期护理责任的方式来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

2.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的需求分析

2.1 中国具备与国外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相同背景

随着现代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这让原本人口基数就大的中国,其老龄化发展速度远远高于西方国家,进而使中国的老龄化仅用了十八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达到的人口年龄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到目前为止,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己达1.49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居世界首位,约相当于整个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并且还在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几近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特别是2030年以后中国老龄化社会将进入最严峻的时期,那时人口红利期也将结束,人口总扶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双双冲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2 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需要第三方护理填缺补漏

养老模式的形成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决定的,其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各不相同。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医疗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小农经济逐步被商品经济所替代,社会分工使得各专业部门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仅仅依靠家庭无法完全实现“老有所养”,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这种现象在中国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初见端倪。尽管如此,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来说,尊老和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目前来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在受经济条件所限的广大农村地区。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养老功能的日趋弱化需要家庭以外的养老支持。

3.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的对策建议

老年护理保险的有效实施,需要专业经营主体、管理主体、护理服务提供主体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共同作用。专业经营主体负责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内容,经营保险业务;护理服务提供主体是为避免“有保险没有护理”而出现的;而中介管理主体则是评价护理服务的质量,收集群众意见进行反馈以完善服务流程等的保障效果评估及管理机构。其中,专业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并入社保体系之后则自然是社保部门经营社会护理保险部分;中介管理主体可以由市政新设一个职能部门来管理,以保障制度的有效性;护理服务主体则可争取政府投资,鼓励社区、医院、保险公司和私人投资以及引进外资等多种方法来开发资源,建立不同性质和功能的护理机构。

结语

社会支持情况构成了人们对护理保险需求的其中一个影响因素,这也从侧面解释了为什么护理保险已经在中国起步,却并未大众所了解,是因为与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关。所以,增强人们对护理保险的认知程度,进一步提升护理意识,以及关注老年生活质量的意识,对于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是必要和重要的。尤其面对潜在的巨大的护理需求市场,政府在宣传和财政上的支持也是值得的。

参考文献:

[1] 徐为山,刘沫嘉.长期护理保险介绍及开发建议[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29-31

[2] 陈杰.日本的护理保险及其启示[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3):82-84

[3] 荆涛.长期护理保险研究[D].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05.

论文作者:董婷婷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6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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