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研发是否促进了我国自主创新?———个基于中国行业面板数据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主创新论文,中国论文,外资论文,面板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主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及衡量一国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准。近2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在世界领域的竞争优势主要立足于低成本的劳动生产率、巨大的潜在市场、具有产业保护性质的外贸政策,以及大规模的、但不一定是高效率的政府投资。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这种优势正在逐步丧失,许多拥有更低廉劳动力的国家都在中国后面学习和追赶。要在国际竞争格局中显现出核心大国的角色,中国必须拥有自己先进的核心技术,进入世界经济链条的上游环节。正因如此,中国适时提出了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开始更多地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自主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通过引进和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二次创新,进而形成本土独立自主的研发创新体系,被普遍认为是促进东道国科技创新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经验。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推行自主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正通过实行各种不同的优惠手段与优惠政策,鼓励跨国公司来华开展研发活动,其目的就是希望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行研发投资,以期跨国公司的无形资产与关键技术在向子公司转移过程中扩散到当地企业,从而利用跨国公司研发的技术溢出效应,最终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据统计,外资在华研发投入从2001年的不到200亿元上升为2007年的超过450亿元,累计研发投入已接近2000亿元。我国吸引的外资研发机构也已由1997年前的不足20家增长为2007年的超过1200家,年均新增高达120多家。
相当多的研究文献认为,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对东道国经济起着一种有利的促进作用。对东道国来说,特别是对发展中东道国来说,他们之所以愿意吸引跨国公司到本国投资研发,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带来的市场竞争效应、人员流动效应、管理示范效应以及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联系提高本地企业技术效率,推动本国技术发展进程[1]。
但是,不少学者的研究也发现,外资的知识溢出和技术转移并不会自动提高东道国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知识外溢的效果是与当地企业吸收能力相联系的[2]。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吸收能力才能将外资研发溢出的技术知识内生化,才能产生创造新知识的能力,才能真正形成自主创新能力[3]。按照知识外溢理论,外资研发活动的进入会直接或间接地给东道国企业带来知识或技术上的扩散,从而促进东道国科技能力的提高。但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东道国企业只是简单地模仿和复制外国企业的技术,就会失去自主创新的动力[4]。此外,根据竞争理论,外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压力会迫使民族企业进行技术更新,从而促进东道国科技的进步[5]。但是,如果由于外资研发的竞争降低了本国企业的利润,甚至挤垮了本国企业,本国企业就没有能力进行独立的创新和研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外资研发的进入究竟是刺激了内资企业自主研发的能力,还是使得本国企业过分依赖外国的技术,从而丧失了自主研发的能力?本文将利用我国行业层面的数据,实证考察外资研发对我国民族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我们所关心的是,外资研发的进入是否对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
1 研究回顾与评述
随着研发全球化不断趋于深化,外资研发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外资研发能否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创新能力提升尤其备受关注。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到跨国公司海外研发对发展中东道国创新能力的影响效应。他们认为,当地科技团体通过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联合,其科技能力可以得到大幅度拓展[6]。
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开始对外资研发的作用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Duning[7]通过总结已有文献发现,这些研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外商研发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因为它可以为东道国提供技术和管理技能,而这些技术和管理技能反过来又能以较低的成本为当地创造其他间接的正面影响。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行为几乎未给东道国带来什么好处,却占用了当地非常有限的研发资源,而且这种投资行为与东道国的经济增长关联性不大,反而造成人才外流,使稀缺资源从更有用的领域分流出去。正如Duning所言,“外资研发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还存在较大分歧,目前的研究尚无法提供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外资研发确实对当地创新发展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而言,我们可以将学者们的争论归结为以下三种不同观点。
1.1 “压制论”
一些学者认为,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贡献是有条件的;如果跨国公司在某国所占的市场份额较大且技术水平差距太大,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跨国公司投资能够对东道国的技术进步发挥作用[5]。Haddad和Harrison[8]对此提供了证据。他们分析了摩洛哥公司层面的数据,证明了更高技术水平的跨国公司投资并不一定会带来国内研发能力的提高。Aitken和Harrison[9]通过委内瑞拉的案例进一步发现,跨国公司甚至对国内企业的研发有负面影响。Young[10]从人力资本配置结构的角度对新加坡的经验研究发现,外国资本在新加坡的经济中承担了重要角色,不过虽然短期内推动了该国经济发展,却使得新加坡的人力资本转移到了最终产品部门,从而导致该国研发部门投入不足。
基于对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效果的质疑,国内一些学者研究认为出让的市场并未能换回先进的技术。蒋殿春[11]通过构建一个二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跨国公司参与国内竞争对国内企业研发融资能力的影响,得到了跨国公司投资带来的竞争效应往往会恶化国内企业研发融资能力的结论。他同时也讨论了跨国公司技术扩散效应等影响因素的作用,总体结论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跨国公司带来的竞争冲击将会弱化我国企业的研发动机和能力。有的学者指出,中国目前正步入现代化陷阱,即“越落后越引进、越引进越落后”[12]。在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导向下,大量的跨国公司研发涌入中国,但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对引进技术采取严密控制的战略,造成我国自主创新的对外依赖[13]。
持“压制论”的学者从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出发,检讨了以往中国政府引资政策的失误,并认为外资研发的大规模进入没有带来本土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不仅如此,外资研发机构的设立,以优越的条件吸引了中方大量高级科技人才,并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挖掘人才和技术,从而导致我国企业逆向技术扩散的问题。这样,“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不但没有换得技术,甚至连自己的技术都在合作中丧失。
1.2 “促进论”
也有不少学者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主张外资研发能促进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学者认为,当外资研发与当地企业在同一市场相互竞争时,当地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增加研发经费,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换而言之,国际研发资本参与当地市场的竞争效应将激励东道国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王志鹏[14]在研究外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时发现,1999年以后资本形态的外资与国内投资之间的边际产出差正在缩小。这既有外国资本存量的快速增加使得边际产出递减的原因,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带来的竞争效应使得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变革缩小了与外资企业的差距。江小涓[15]通过对在华127家跨国公司的调研发现,在对外开放初期,国内企业产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外商主要将中国作为一个低成本的加工组装基地,零部件主要依赖进口。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国内已有相当一批企业在市场激烈竞争的推动下,通过技术创新和引进技术,产品的技术档次和质量水平迅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很快,形成了一大批能够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配套生产的企业。陈国宏等[16]通过因果检验和协整检验,对中国1981年以来外资与技术转移的关系进行了经验研究,发现外资的确是中国技术进步的重要原因。
“促进论”主张,从长期看,知识外溢和技术扩散是一种必然现象,因而是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投资的一种潜在成本,因为免费搭车的当地企业迟早会变得足以与跨国公司相抗衡,最终的结果是增加了东道国市场的竞争性,这一观点与“抑制论”正好相反。
1.3 “双刃剑论”
还有的学者指出,外资研发活动具有“双重性”,对东道国而言外国研发资本的进入有利也有弊,是“双刃剑”。Reddy[17]研究了跨国公司在印度的研发投资,认为跨国公司在发展中东道国的研发行为通过某些途径增加了当地的创新能力,这些途径包括:为东道国带来新的设备和全球知识网络、给东道国科学家带来了“商业文化”理念以及增强了东道国科研人员的应用能力。但在跨国公司的高薪诱导及激励政策下,当地大批优秀技术人员流向外资企业,造成国内企业技术人员短缺。另外,对发展中东道国来说,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可能会制造一些所谓的“高科技孤岛”(high-tec enclaves),这些领域一般很少有知识扩散到当地经济中去。不过Reddy认为,由于知识和技能不会长时间孤立,随着人才的流动和在本地采购材料,这些知识最终会扩散到当地经济中去。
不少对外资在华研发活动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杜德斌①认为,外资研发存在“三利三弊”,即外资扩大了我国整体研发规模,但外商技术控制进一步加强;外资在华研发有利于人才集聚,但人才资源的市场争夺加剧;外资的技术有所外溢,但也存在技术“逆向扩散”(reverse diffusion)的风险。董书礼[18]认为,外资研发本地化条件下的我国产业技术进步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既有可能促进我国产业技术进步,也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郭克莎[19]认为,外资在华研发机构的设立必将使得其产品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并在中国市场上获得更强的竞争力,这会导致本地一些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对这些企业的研发能力形成打击;但大多数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能激发出更强的创新活力,并更好地配置现有研发资源,或通过示范效应学习跨国公司先进的研发管理经验,从而又会大大提升内资企业的技术水平。
从上述分析来看,已有文献还缺乏系统的实证研究以甄别以上争论。虽然已有学者对外资与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开展过一些实证研究,例如,张海洋[20]在研究外资对内资企业生产效率增长的影响时发现,若剔除内资企业自主研发的正面因素,FDI对国内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影响不显著;Gary和Hu[21]利用中国1995~2001年的企业数据对专利申请量和FDI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行业外资企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每增加10%,专利申请数量就增加15%。但这些文献的一个缺陷在于仅仅笼统地研究了FDI对我国自主创新的影响。事实上,探讨外资研发与我国自主研发之间的关系可能比FDI更有意义。因为FDI主要通过生产、市场和产品等对自主研发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显然只是间接的。而外资研发与内资研发有着直接竞争关系,二者间的影响可能是相互的,也更直接。而且,外资研发往往要比一般性的FDI技术含量更高,对东道国创新能力的溢出影响也可能更有效。其次,在外资能否促进东道国民族企业创新能力的争论中,大多数学者只是基于某种直观的判断,仍缺乏必需的经验证明,至少还鲜有学者以中国为研究对象对上述争论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本文将通过1998-2006年我国全部37个工业行业组成的面板数据,考察外资研发与内资企业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这里的研究重点是,实证检验外资研发活动是否提升了我国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 外资研发介入与内资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的模型设定
2.1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可通过企业研发投入经费、研发人员数量以及取得的成果来衡量。因此,本文选取三个指标作为因变量(Y):(1)科技活动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PTECH);(2)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PSCIE);(3)专利申请数量(PPATE)②。前两项为投入指标,反映内资企业的创新投入能力;而后一项则是产出指标,反映了内资企业的创新产出能力,创新方面的投入和产出能力均是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准。用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这一指标也能衡量自主创新水平,但考虑到我国新产品的统计口径和定义并不清晰,所以最终没有采用这一指标。
对于自变量的选取,首先要找到一个指标来衡量某行业中的外资研发介入水平。根据已有研究提供的经验,外资研发的资产所占比重、人员所占比重及产出所占比重均是可行的指标。考虑到内外资企业在实际资产和人员统计上可能存在偏差,本文认为以外资研发经费占行业研发总经费的比重(PFR&D)作为刻画外资研发介入该行业强度的指标更为可靠③。
此外,还需引入若干可能对内资企业创新能力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以作为控制变量;(1)企业规模(CSIZE)。企业规模显然可能影响企业的研发水平。一般认为,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更强的研发能力和动力。许多小企业也极具创新活力,但小企业研发水平可能受到规模的限制。因此,本文将企业规模作为模型的一个解释变量。(2)行业投资规模(SCALE)。我们预计,一个行业的扩张速度越快,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能越多,因此需要企业对科研进行更多投入。影响科技活动的因素还有很多,如行业利润率等,但由于难以找到统一口径的数据,最终将这些因素都作为未观测到的行业差异(ε)纳入模型。
各变量的构建过程如表1所示。我们采用的是全部37个工业行业1998-2006年共9年的数据,选择该样本期是由于这一阶段是外资研发涌入中国的高峰期。为了更精确地估计外资研发产生的作用,我们还将从中挑选出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高的行业作进一步分析。各行业的投资数据及研发和科技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2.2 模型及检验方法
运用面板数据分析主要考虑的是两种模型,即固定效应模型(fixed-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 model)。其中,随机模型和固定模型都考虑到了不同行业间的差异,其差别在于随机模型假定行业之间的差异服从某一随机分布,用一个随机变量来表示;而固定模型则假定这种差异是固定不变的,用一系列常数来表示。两种回归模型如下:
在以上两个方程中,衡量外资研发介入强度对内资企业创新能力影响程度的参数α是本文重点关心的:如果α显著为正,就说明外资研发的增加促进了内资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就是支持了“促进论”的观点;反之,如果α显著为负,则支持“压制论”。
为减少截面数据造成的异方差影响,这里采用可行最小二乘法(GLS)估计。需注意的是,由于这两个模型的约定条件不同,模型中可能影响参数α估计值的因素也不一样。至于究竟选择哪个模型,还需通过Hausman检验来判断。根据Hausman检验的基本原理,构造检验统计量: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全部37个工业行业的实证结果分析
表2给出了全部37个工业行业在外资研发介入的情境下对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影响的估计结果,包括了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两类分析结果。根据《Stata Reference 7》的解释,当Hausman检验为负值时,可以不拒绝原假设,也就是接受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反之亦反。由表2可知,三个不同自主创新能力衡量指标回归组的W值均为正,且通过1%显著性水平下的Hausman检验,从R[2]、F统计值也可进一步判定,固定效应模型显然优于随机效应模型,所以,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模型回归结果显示:
(1)从全部37个行业来看,与人们的预期一致,外资研发对行业内资企业专利创新产生了显著的促进效果。内资企业专利指标PPATE的固定效应模型显示,在控制住企业规模和行业投资水平影响后,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PFR&D的弹性系数α为正且显著,说明外资研发的增加对我国工业行业企业的专利创新能力具有明显带动作用。我国工业行业研发经费中外资研发经费所占比重每提升1个百点,那么内资企业的专利创新水平将提升1.2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表明,由于外资研发进入我国工业行业,加剧了行业产品创新的整体竞争强度,国内企业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创新竞争局面,也纷纷提高产品创新力度,重视专利创新能力提升。这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近年来,随着外资研发不断进入我国电子通信、交通运输、电气机械等行业,这些行业内资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也迅猛增长。例如开放程度最高的电子通信业,1998-2006年该行业内资企业专利申请量增多11636项,年均增长高达1293项。
(2)但是,研究发现,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创新投入水平的正面效应并不显著。与创新产出指标得到的回归结果不同,创新投入指标反映出来的结果并未发现外资研发给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带来了明显提升,甚至还会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内资企业科技经费投入PTECH和科技人员投入PSCIE的模型估计表明,行业外资研发的增加对我国行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系数α为负,且具显著意义。这就说明,外资研发的进入不仅未能刺激国内企业提高创新投入水平,反而造成内资企业创新投入能力的萎缩。这一方面可能源于外资研发进入后导致部分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萎缩,使国内一些原本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产业面临技术主导权失控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内资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这种现象在我国饮料、啤酒、洗涤用品、化妆品等行业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在于,外资研发的进入加剧了内外资企业间的研发人才争夺,导致国内研发人才“境内”流失,制约了内资企业科技人员投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这在汽车、电子等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高的行业尤其明显。
至于其它解释变量,与本文预期一致,行业投资的增加与企业规模的扩大都对企业的科技人员投入能力有显著促进作用,但二者对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能力的影响均不显著。另外,行业投资的增加显然对企业专利创新起促进作用,但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企业具有更高的专利创新水平。内资企业专利申请PPATE的固定效应模型中,变量CSIZE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对于有些行业,企业规模与专利创新之间并不就一定是正相关的,甚至存在负相关。事实上,部分中小规模的企业可能更具创新意识。比如,国内许多中小型民营企业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就远远超出一些规模大的国有企业。
(3)进一步从行业间来看,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越高,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也越显著。根据表2的回归结果,进一步将37个工业行业依外资研发的介入水平,划分为外资研发高介入强度(25%以上)、中等介入强度(10%-25%)以及低介入强度(0-10%)三组。其中,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高的有10个行业,中等介入强度的共14个行业,低介入强度的13个行业(表3)。经平滑处理后,三组不同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与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影响程度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外资研发介入强度与外资研发影响程度之间的关系
根据图1,外资研发对外资研发高介入强度行业的内资企业创新能力的平均效果为正且促进作用最大,中等介入强度的行业次之,对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低的行业影响为负。而且,无论对内资企业的专利产出水平,还是创新投入能力,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与外资研发影响程度之间均呈现为类似规律。由此可以发现,行业的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越高,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也越明显。但是,由于外资研发介入水平较低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外资研发的影响均为负,因此,从行业整体来看,我们仍不能就此确定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究竟是产生了正面的促进作用,还是具有负面的挤出效应,对该问题的判断还需作进一步的分析。
上述分析表明,通过专利产出指标和创新投入指标反映出来的结果大相径庭。也就是说,若采用全部37个行业样本进行分析,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发现外资研发的增加对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存在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但我们仍无法完全肯定外资研发的这种作用。
出现此类现象可能与本文使用的面板数据及采用的模型有关。一般来说,因为面板数据同时包含了横截面因素和时间序列因素,所以参数估计值α可能会同时受到两种不同因素的影响。一种是不同组别数据之间的差异,称为组间效应(between effect,即不同行业间的差异);另一种是同一组数据内部不同年份之间的变化,称作组内效应(within effect,即同一个行业不同年份间的差异)。本文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在固定影响模型中,所有组间效应均已经通过固定影响消除,α只取决于组内效应。因此,接下来的研究更应该关注的是组内效应即行业内部变化所造成的影响。所以,为进一步精确估计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应选取性质相近的行业继续分析。
3.2 10个工业行业子样本的进一步分析
在全部行业样本中,有一些行业缘于产业政策等因素导致外资研发难以介入或介入强度较低,那么这些行业的性质就可能与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高的行业存在差异。本文主要目的是分析外资研发对各个行业的影响,所以应进一步集中分析那些外资研发介入较多的行业。
因此,我们选择37个样本行业中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较高的行业作为子样本作进一步分析。这里挑选的是其中外资研发介入强度前10位的行业,这些行业的外资研发经费比重在1998~2000年间均在25%以上(表3)。与本文预期吻合,这10个行业全部来自制造业。采掘业和公用事业行业外资一般较难进入,而制造业中的烟草制品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行业的外资研发受制于各种原因,在样本期内的进入程度也不高。
表4是对10个工业行业子样本的回归结果。与全部行业的检验相同,Hausman检验及其它检验标准均支持固定效应模型作为子样本分析模型。这样,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中,对参数的估计基本上只反映了组内效应,而排除了组间效应的影响,最终得出的结论不受行业间差异的影响,使这里的结论更为可靠。
与37个行业的回归结果不同,子样本得到的回归结果显示,行业中外资研发的增加对该行业内资企业的专利产出水平及创新投入能力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且,相比全部37个行业的回归结果,外资研发带来的促进效果要表现得更加明显。外资研发经费占行业研发经费的比重每增加1个百分点,该行业内资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将提高1.5个百分点,这要高于外资研发对全部37个行业的贡献度,也说明面板数据确实存在组内效应,这种效应影响了对全部行业进行分析时的参数估计值的大小。
此外,对10个行业子样本的分析结果发现,外资研发经费占行业研发经费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行业内资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约上升0.009个百分点,科技人员投入的比重可相应提高0.003个百分点。可见,虽然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科技经费投入水平和科技人员投入水平均存在正面影响,但影响程度还十分有限。这一结果也表明,外资研发带来的竞争加剧仍不足以唤醒内资企业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我国内资企业仍然缺乏足够的创新投入动力。即使是那些外资研发介入程度最高、竞争强度最大的行业也同样如此。在现实中同样可以看到,我国许多企业在行业竞争骤然加剧的情况下,不是加大科研投入,壮大自身创新能力,与跨国公司同台竞技,而是或自甘沦为跨国公司的技术附庸,或将企业原有的研发重心转向对外来技术的简单复制和模仿,永远徘徊在跨国公司身后,裹足不前。这也是缘何近年来我国大量引进外资和外资研发,但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却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4 结论及启示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吸引外商研发投资,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外资研发增长尤为迅速,目前已占到我国企业研发投入的24%④。但是,外资研发的进入究竟是刺激了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还是使得本国企业过分依赖外国技术从而丧失了自主研发的能力?这在当前的研究过程中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利用37个工业行业1998-2006年的面板数据,本文研究了外资在华研发活动与我国民族企业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重点考察外资研发的进入是否对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在研究方法上,与大多数研究文献中使用的效率(如TFP)等综合指标不同,本文在分析中直接使用了测度企业自主创新的指标。
根据本文模型的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行业外资研发的增多显著增强了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2)外资研发的影响效应呈现出行业差异特征。行业的外资研发介入强度越高,对该行业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越明显;行业的外资研发介入强度提升得越快,该行业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也将获得更快提高。(3)相对而言,外资研发对内资企业专利产出的促进作用更显著,但对国内企业创新投入方面的影响却较为有限,表明在外资研发强化了行业创新竞争格局的情况下,我国企业仍然缺乏足够的竞争意识和创新动力。
总之,在有关外资研发对我国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究竟是起到了抑制还是促进作用的争论中,我们的研究明确支持了“促进论”的观点。对此,我们的解释是,外资研发的进入会加剧行业创新竞争强度,起到对行业市场格局重新洗牌的作用。在重新洗牌的过程中,虽然竞争压力会减少一些内资企业的赢利,那些研发创新不力的企业可能被淘汰出局,但是得以留下的企业将变得更加强大,只要能与外资研发在同一市场展开竞争,其自主创新能力就一定会提高,并最终有超越竞争对手的可能。本文的研究发现给出的政策含义是:大力吸引外资来华开展研发活动有利于促进我国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因此,我国今后要进一步放开对外资研发的行业限制,不仅要允许外资研发进入除少数涉及国防安全之外的大多数行业领域,而且要鼓励其不断加大在这些行业的研发投入力度,以提高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此外,仍要继续着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我国民族企业内忧外患的竞争意识,并不断提升创新投入水平。
注释:
①杜德斌.跨国公司研发与上海科技创新发展[R].上海市科委内部资料,2006。
②需要指出的是,以专利申请量来表征技术创新能力也存在局限性。其一,一些公司为保密性需要可能并不会对某种技术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因此专利申请并不一定能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的全貌。其二,专利申请量仅是一个数量概念,无法完全反映出技术创新的质量。本文也曾尝试用新产品销售收入或专利授权量来表征创新水平,但由于中国的税收制度对创新产品的生产有一些优惠政策,各厂商可能试图夸大新产品的销售收入以达到减免税收目的,因此该统计数据可能存在偏差。另外我们也没有采用专利授权量这一指标,因为中国的发明专利审批时限为2-3年,实用新型专利1年,外观设计不到1年,三类专利审批时间各不相同,并且在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之间有一个滞后,在用滞后一年的专利授权量来表征上一年的技术创新指标时,计量结果显示系数都不显著,因而我们也舍弃了专利授权量这一指标。
③由于外资研发经费从2003年才有完整统计,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2003年之前的行业外资研发介入强度均用外资研发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全行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总额的比重替代。
④笔者根据《2008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