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现状;解决思路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深入发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也成为了越来越多建筑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而从湖南省的管理机制来看,其施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这也为实名制管理树立了相应的标杆和尺度[1]。
通过近期实际我们也可以看到,湖南省建立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平台设置了项目管理、设备管理、劳务人员管理、薪资管理以及劳务上报等内容,都是通过信息化管理技术来构建实名制管理方案的落实。
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到全封闭管理施工存在难度,以及建筑工人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不稳定,建筑工人在签订合同、考勤、劳动报酬计取、工资支付、个税等方面的落实到位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
近年来政府提倡企业成立劳务公司,实际上真正的劳务公司目前难以达到,劳务公司是有劳务资质,但是没有落实具体的劳务人员。项目上还是采用传统的承包方式,由包工头层层承包,建筑工人没有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对建筑工人的劳动保障、工资支付等难以落实。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难点
(一)缺乏明确的政策标准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全国仍然存在着缺乏明确政策标准的情况,各级省市在推行实名制管理政策时,往往会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能力制定政策标准和管理规范,而建筑企业往往遍布全国,在项目管理工作开展之中,需要投入不同的资源来满足各个省市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这也导致企业在工作开展之中需要分出大部分精力去应付政府的要求,这也会导致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受到严重的影响[3]。
(二)项目实际承包人不愿意参与到实名制管理工作之中
从当前实施阶段来看,建筑工人的招聘不是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具体落实,劳务合同是由与劳务公司签订,没有与实际的建筑工人进行合同签订,在平台上对班组管理、建筑工人的进出场与考勤等无法落实,建筑工人往往有着一定的分散性、流动性、不稳定性,相应的信息采集流程和考勤流程无法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特别规定,在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实名登记、足额支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工程款支付内容一般没有按100%,而是在80%至75%之间,但支付给建筑工人要100%,这其中无形增加了总承包单位的资金压力。同时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对单位来说同样增加了施工成本,需要购置设备、配备劳资专管员。
建筑工人的信息录入平台后,在施工中发生的劳动保障、劳动纠纷、项目外发生的伤亡等情况,建筑工人的举证和维权相对容易,承包单位难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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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上在建筑工人实名制操作存在难度
建筑工人在项目上流动性大,经常存在人员进场、人员出场,建筑工人出场就要求结算工资,不同意在发工资的时候支付,造成在项目上需要预留大量现金,从而不能落实专用账户的功能。
建筑工人的劳动报酬一般按项目的建筑面积、展开面积等进行计算,每个月一个建筑工人的工资是5000元至2万元之间,在专用工资账户上由银行进行代发工资,超过50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建筑工人不愿意进行个税交纳的,造成建筑工人会要求提供几个人的账户进行发工资,这就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相互矛盾了。
(四)分包单位的建筑工人实名制难以落实到位
房屋建筑项目的专业分包较多,如桩基、电梯、门窗、防水、消防、幕墙、园林绿化等,一般情况下是由建设单位进行指定分包了,没有在总承包施工范围内,其工程款没有纳入总包,由建设单位直接对分包单位进行支付。因此造成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建筑工人的合同签订、信息采集、考勤、工资支付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政府制定实名制管理的法律体系
要从政府层面完善实名制管理的法律和体系,出台相应的管理意见,对建筑行业给予对应的指导意见和政策规范,在个税方面对建筑工人提高个税起扣点或减免个税,项目多采用EPC模式减少建设单位的直接分包,在招投标时落实实名制的预算,提高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性的全面提升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4]。
(二)做好企业管理工作
承包单位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最终受益人,而承包单位则应该根据自身的企业性质,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责任得到充分保障,使企业在政府层面得到充分的引导,确保企业的管理体制和人员机构得到不断规范,同时也要构建出更加完善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上的互联互通,使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信息化管理的大背景之下,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应成为了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而有些企业从自身条件和管理方向的角度,不愿意参与到实名制管理之中,项目的实际承包人要提升实名制管理的意识。这也就需要企业从自身认识角度出发,做好企业管理工作,落实项目出现非企业实际承包人,明确实名制管理的优势,通过实名制管理来构建出更加有效的企业管理体系,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角度
建筑工人是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参与者,也是实名制管理机制能够顺利落实的关键所在。要求每一个建筑工人都能够明确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税务政策合理交纳个税,直接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从包工头手中接业务,在出现欠薪的时候与承包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按照实名制的考勤与计件工资进行合理的计算,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意识和履约意识,更加积极的参与到项目部的多种培训活动,从而为个人的长远发展留下良好的记录。
四、结束语
对于建筑工人而言,实名制管理和诚信体系的建立,能够解决建筑工程人力资源管理之中存在的多种问题,提升建筑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质量,从而为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深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解决建筑工人的维权或工资拖欠等问题,但需要解决的难点要各方努力,制定相关的法律,从整体上解决建筑用工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亚静,刘玉明. 建筑业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 建筑经济,2016,37(6):14-18.
[2]刘益铭,张强,赵汉兵. 浅谈建筑业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及其必要性[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8):2495-2496.
[3]郑娟. 建筑业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及其必要性研究[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9,(14):3406.
[4]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论文作者:刘祖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20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7
标签:实名制论文; 建筑工人论文; 劳务论文; 企业论文; 项目论文; 单位论文; 建筑论文; 《建筑实践》2020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