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耘[1]2003年在《我国融资结构的缺陷分析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众所周知,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经济主体的产出效应,但是,每个个体的活动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大量案例证明企业发展离不开各关联方的支持,如果经济参与方活动能形成良性循环,那么对经济发展将是乘数效应,如果形成恶性循环,那么经济系统将是无尽内耗,对经济发展将是极大的阻碍。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产业的发展,而产业的发展又取决于要素的发展,在我国关键的要素短缺就是资金。因此,经济的发展需要渠道通畅的融资结构。然而,在我国作为经济发展支撑的融资系统却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使融资结构扭曲,使其资源配置功能发生严重障碍。因此,我国融资结构的扭曲问题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基于对以上严峻问题和迫切形势的认识,结合我国融资结构发展的实际,我决定以“我国融资结构的缺陷分析与对策研究”作为我的毕业论文,致力于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融资结构的缺陷,从而为我国的融资结构的发展完善提出可行性战略对策与建议。 本文旨在从融资机构的参与各方入手,从自身问题到配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到系统内耗的原因,从而提出可行性方案,以完善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企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加强经济系统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增长。本文力图在分析框架、融资结构系统论、融资结构产出模型、瓶颈效应分析以及应对融资结构缺陷的协同论。 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主要运用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系统论以及数学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融资结构对于国民经济的产出效应的影响;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阐述融资结构的缺陷;通过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通过国际比较,借鉴国外经验,提出我国融资结构缺陷解决的系统方案。 论文的大致内容如下:引言阐述问题提出动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研究创新点;第一章主要指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关系,解释融资结构内涵,比较和评述宏观和微观融资结构理论,阐明融资结构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第二章主要阐述融资结构系统观、融资结构产出模型和瓶颈效应,同时指出影响融资结构的供求因素;第叁章主要阐述我国融资结构现状,指出我国融资结构主体缺陷和协同缺陷,进而分析我国融资结构缺陷的原因;第四章讲述融资结构国际模式内涵与特点.并比较英美和日德两种模式的区别和联系,进而指出我国融资模式的现实选择;第五章主要指出我国融资系统瓶颈拓展的制度安排与路径依赖。
逄璇[2]2016年在《我国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70年代,被誉为“金融结构理论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提出了有关金融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的研究,使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有据可依。西方发达国家关于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随后兴起。发达国家的融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以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融资,另一种为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随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两种模式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各有创新,发挥着对经济增长的不同作用。目前,我国采取的主要融资模式仍为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得益于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我国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不断增加。根据我国融资结构的演变过程,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我国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对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可能的创新及不足进行分析表述。第二章阐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通过寻求理论依据,为问题的分析提供基础和支撑。第叁章分析我国融资结构的演进过程及成因,并研究我国融资结构的现状,为第四章进行实证分析准确定位。第四章根据数据,建立模型,对研究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第五章根据模型结果得出的结论,指出我国现行融资结构中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融资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沈维涛[3]2003年在《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讨论,比较集中在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按照西方经典融资结构理论,融资结构影响并决定治理结构,但是现在的中国上市公司则与此定律相背离。本文从融资结构出发,先评述西方经典融资结构理论,分析影响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的因素,然后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进行剖析,发现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象,进而讨论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内在联系,用实证方法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最后提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必须优化股权结构,落脚点在治理结构。全文共分八章: 第一章: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相关概念界定,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归纳本文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融资结构理论评述。本章介绍了Durand融资结构理论、MM理论、权衡理论、不对称信息理论等主要融资结构理论,阐述了这些理论的基本观点、命题及其相关假设,并对这些理论进行了评述,总体上说,这些理论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但在实践中仍不时受到挑战,融资结构理论远未完善。 第叁章:企业融资方式比较与选择,本章从叁种角度对企业融资方式进行划分,比较分析了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介绍了国外两种典型的融资模式: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与银行导向型融资模式,从比较分析的结果看,两种模式各有特点、优势,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从两种融资模式的形成和发展脉络看,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受经济体制、金融经济制度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章: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现状分析。本章以大量的数据说明中国上市公司内源融资比例很低,上市公司偏好外源融资和股权融资,这与融资结构理论和国外企业融资模式有较大的差异。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原因主要是融资成本偏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认为过于偏好股权融资不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研究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对策。 第五章: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治理结构。本章首先分析了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联系,认为融资结构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同时也受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影响。阐述了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和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与特征,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两种模式与不同融资模式密切联系并各有千秋,从发展的观点看,两种模式都在变革,具有超同性。 第六章: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本章以1994一2001为研究窗口,选用了1994一2001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集合数据,运用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得到结论:股权集中度CHS与公司绩效呈现U型,国家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几乎不相关,财务杠杆与公司绩效呈现负相关。 第七章: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优化股权结构。本章首先比较了公司治理模式,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主导目标模式应选择内外监控的复合模式。优化股权结构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而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减持国有股实现,在国有股减持方案的选定和实施过程中,关键是定价问题,应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投资公众利益。优化股权结构还可通过“非产权”模式,即把国有股转换成优先股,通过控制权的转移实现股权结构优化,是一种多赢模式。 第八章: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引入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还必须在上市公司的决策机构和决策机制下功夫,引入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非常必要。首先阐述了独立董事内涵和特征,分析了独立董事制度的形成及原因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着重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剖析,最后,对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了对策建议。
李瑞雪[4]2016年在《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从工信部等四部委于2011年7月颁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正名以来,小微企业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对象。小微企业在活跃市场经济、提供就业岗位、弥补社会服务缺位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存在着诸多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其中,核心因素是融资障碍。而小微企业融资障碍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又成为了目前学界集中研究的选题,相关学术成果颇丰。但是,关于小微企业另一项融资障碍,即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问题却很少受到关注。目前,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融资时并没有受到同等对待。同时,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也并没有得到应受的重视。诚然,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与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前者是后者的重要表现。但是,两者不可以等同。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与否直接关涉社会正义是否实现的问题,后者更为根本。良法本身蕴含公平正义的理念,依照良法治理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问题是有效的路径。基于上述思想,本文以金融公平为价值理念,主要研究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目的在于通过蕴含金融公平理念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保障小微企业可以与大中型企业公平地分享金融资源。除了引言和结论,本文可以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主要阐释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相关的概念。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并详细阐释了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在现实中的主要表现及其制度原因。第叁部分为第叁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其中,第叁章探讨了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阐释了构建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而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探讨了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从以上叁个层面,为保障小微企业公平地获得金融资源提供了具体的法律完善建议。第一章,小微企业的融资公平。主要探讨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内涵和外延,是全文的逻辑起点,为后文分析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法律完善建议提供理论支撑。建国后,我国颁布了多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文界定小微企业概念,以最新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主要依据。并且,本文构建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并不包括具有国有资本身份以及属于集团总公司性质的小微企业。同时,本文也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到了广义的小微企业的概念中。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确立依据,可以从法学、经济学以及伦理学叁个角度进行阐释,具体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以均等的机会获得融资、以相同的市场条件获得融资,以及融资需求满足度不能相差悬殊。以罗尔斯的现代公平正义观为基础,以融资环节为区分点,可以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分为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是准入公平,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具有相同的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是过程公平,是指,与对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相比,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时,必须依照相同的市场条件发放贷款和确定利率。而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是结果公平,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不能相差悬殊。第二章,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主要表现及其制度原因。通过调研等形式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进行考察后发现,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多不公平现象。小微企业融资机会不公平的表现包括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过窄和小微企业缺少具有层次性的融资渠道两个方面。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方面的法律制度缺位。第二,现行相关规则缺少顶层设计且具体内容也存在缺陷。小微企业融资条件不公平的表现包括:强迫购买理财、保险产品;要求以贷转存或者存贷挂钩;要求购买配套承兑汇票;不当要求小微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保证等。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叁个方面。第一,法律制度应对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存在局限性。第二,法律制度回应实质不平等地位问题力度不足。第叁,现有规则存在治理失灵现象。小微企业融资结果不公平的表现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过低。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多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低于60%,而现有融资渠道基本可以满足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第二,法律制度在规范政府倾斜保护小微企业方面力度不足。第叁章,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基本原则和整体思路。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后文构建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尊重市场规律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以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为核心。二是,政府应定位为金融市场发展的引导者和服务者。综合保障融资公平原则,一方面,要求综合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另一方面,要求利用多种手段确保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坚持金融创新促进融资公平原则,要求金融创新必须服务实体经济,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对其进行适度监管。强化金融监管保障融资公平原则,强调应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为一体的监管体系。保障融资公平法治化原则,强调保障融资公平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并且,重视非正式金融制度的作用,将其作为法律制度的补充,共同服务于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整体思路部分,从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四个层面探讨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治路径的整体要求,并构建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法律制度框架。第四章,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为了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应分别构建小微企业集群融资法律制度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法律制度。同时,应针对小微企业特点,依法为其搭建多元化、具有层次性的融资渠道是保障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的主要路径。在融资平台方面,应依法为小微企业搭建全国性、区域性和民间性叁层融资平台。重点探讨了叁层融资平台的定位和职能、挂牌标准、股权和债权融资法律制度等内容。并且,为各层融资平台之间转板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在融资机构方面,应构建小微金融机构法律制度,规范专门或者主要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中小型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行。在融资工具方面,应推行和规范公开发行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业务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小微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总之,比照大中型企业现有融资渠道,针对小微企业自身特点,通过构建法律制度,为其搭建具有针对性的多层次融资渠道,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五章,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为了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相同的市场条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第一,应将小微企业融资基本利益,即自主选择的利益和公平交易的利益进行权利化,依法建立小微企业条件公平融资权利,增强保障力度。第二,应利用约束性和激励性法律规制的相关理论,分别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约束性法律制度和激励性法律制度。前者的主要内容为通过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相应的义务、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平等对待小微企业。后者主要包括推行行政指导手段、行政奖励手段以及合同菜单规范手段保障融资条件公平等内容。第叁,应构建法律救济机制,将投诉机制定位为前置救济机制、将金融申诉专员机制定位为核心机制、将诉讼机制定位为补充救济机制。第六章,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依法提升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是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的主要路径。构建融资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保障的对象是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但自身努力并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通过现有融资渠道无法获得融资,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下,应对其进行救济。具体而言,应明确政府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的主导性定位,完善目前政府推行的帮扶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构建扶持资金运用绩效评价法律制度、构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政府投资小微企业引导基金法律制度、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法律制度以及构建支小再贷款法律制度等内容。
王后春[5]2008年在《克服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研究融资结构的目的在于揭示融资结构、金融法律制度和经济发展叁者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这种关系可概括为:通过完善金融法律制度能够优化融资结构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和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历史说明:单一、失衡的融资结构不利于经济发展,而均衡、多元的融资结构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的融资结构问题,对此是从下面叁个层次展开的:第一,融资结构的应然状态是什么。我国目前的融资结构是一种实然状态,要分析和评价我国融资结构就必须将其置身于融资结构的应然状态之中,也就是要用融资结构应然的理论体系来检视我国的融资结构,只有通过理论检视所得出的结论才是科学的,所提出的建议才具建设性。因此,本文首先抽象出融资结构应然的理论体系,主要论述的有两项:一是融资结构内涵到底是什么,也就是融资结构内部应该由那些要素构成。对此本文从两个视角来揭示:从金融资源配置的视角而言,它是政策性(政府)、市场性(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性(非正规金融组织)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相互组合和搭配的产物。这是从宏观层面揭示了金融资源借助于政府或市场的力量将其配置给资金需求主体的过程,要求不同配置方式均衡发展而不能相互替代,共同完成金融资源在社会经济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从储蓄到投资转换的视角来说,它是法定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在社会融资中的组合和比例,这是从微观层面说明储蓄到投资转换运动过程的。它要求各融资方式和工具协调发展,社会融资中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应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不能过分依赖某一种融资方式或融资工具,这样才能加速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实现社会资金的供求平衡。可见,完备性是对融资结构内部要素最根本的要求。二是融资结构系统的外部环境因素是否对融资结构的形成有影响。运用系统理论对融资结构系统进行分析后可知:金融法律制度、经济发展阶段及金融文化等外部因素对融资结构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些外部因素共同构成影响融资结构生成的外部环境。因此,适宜性是对融资结构外部环境因素最根本要求。本文重在说明金融法律制度是影响融资结构形成的最重要外部因素,它的完善程度和执法水准直接影响到合理融资结构的形成。至此,可以将融资结构的应然状态概括为:融资结构应该是完备的内部要素和适宜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完美结合。第二,我国融资结构到底存在什么问题。用上述融资结构应然理论中的“完备性”和“适宜性”对我国融资结构检视后发现:因我国社会融资主要依赖国有商业银行,其他融资方式和工具不健全,使融资结构内部要素的“完备性”不够;同时,由于金融法律制度供给不足或缺失,使形成合理融资结构的外部环境的“适宜性”不足。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融资结构处于一种失衡状态,具体表现为:一是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发展失衡,即重商业性金融资源配置方式轻政策性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歧视民间性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二是融资方式搭配失衡,即在储蓄到投资的转化上重间接融资方式轻直接融资方式,国有商业银行在社会融资中处于垄断地位;叁是融资工具比例失衡,即重债权型融资工具轻股权型融资工具。从法律制度的视角看,造成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原因是政府对金融法律制度的强制性变迁,其结果使我国融资法律制度缺失或供给不足进而导致融资结构失衡。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保证了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但使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非均衡发展,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地位和单一的资本市场结构以及对民间融资的歧视。融资结构的失衡状态对经济和金融本身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其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从宏观层面看是融资公平和效率的缺失。就融资公平而言,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的公平融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相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所体现出的融资非公平。就融资效率而言,主要体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不高和整体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二是微观层面上是导致企业缺乏长期资金支持以及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无力提供长期融资和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使企业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同时,我国目前阶段实行的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债务型融资结构,是与以股东为中心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不相匹配,其结果是弱化了企业公司治理的效率。叁是对金融自身层面而言是滋生了民间融资异常活跃,弱化了金融调控功能。第叁,如何完善或优化我国融资结构。通过上述分析,我国融资结构失衡是由于融资结构内部要素的“完备性”不够造成的,其实质是因我国融资法律制度缺失或供给不足,形成合理融资结构外部环境的“适宜性”不够导致的。本文认为:通过完善以下几方面的金融法律制度是能够克服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状态的:一是完善规制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法律制度,具体为: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优化商业银行体系的市场结构、规范我国民营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强化商业银行之竞争、完善政策性银行立法以剥离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构建国有商业银行共同治理法律制度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二是完善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制度以扩大融资渠道,包括构建二板市场法律制度、完善企业债券法律制度以及完善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叁是完善民间融资法律制度,使其能够规范发展以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并正式成为我国融资结构的组成部分。本文分叁编十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编理论篇:融资结构、金融法律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本编是本论文的理论基础部分,重点阐述了融资结构、金融法律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叁者关系可概括为:通过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可以优化融资结构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本编分为四章,具体内容是:第一章: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这是写作本文的逻辑起点,即研究融资结构的目的在于优化融资结构从而促进经济发展。首先,从两个层面界定了融资结构的内涵:即从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来说,融资结构是金融资源不同配置方式相互组合的产物;从储蓄到投资转化的角度来看,融资结构是不同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相互搭配的产物。进而论述了融资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动态变革性、法定性、弹性和系统性。其次,阐述了融资结构产生的客观和主观基础:前者是指随着融资方式和融资规模的扩张以及其结构性矛盾的凸现,为从结构上研究融资问题奠定了物质基础,即随着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融资结构进一步复杂化,从结构上分析融资问题成为必要和可能;后者是指为减少融资风险和提升融资效率,需要研究融资结构内部要素如何保持合理的比例和组合状态,使优化融资结构的研究成为必要。最后,阐述了单一、失衡的和多元、均衡的融资结构对经济发展的不同影响,揭示了融资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第二章:融资结构的内部要素。首先,在系统论理论的指导下对融资结构系统进行了分析,论述了融资结构作为一个系统具有整体性、相关性和开放性,进而论述了完备的融资结构内部要素是保证其发挥整体功能的关键。其次,从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视角认为融资结构是不同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组合,进而分析了政策性、商业性和民间性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特征和功能。最后,从储蓄到投资转换的视角认为融资结构是不同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在社会融资中的比例和搭配,进而说明了基础性要素和派生性要素对融资的作用。第叁章:影响融资结构的外部因素——法律及其它。本章重点论述了融资结构系统与外部环境因素的关系,说明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可以改变融资结构。首先,论述了法律为何对金融发展重要。在介绍了“法律决定论”和“法律金融学”的观点之后,认为法律对金融重要源于金融的脆弱性和虚拟性。其次,论述了金融法律制度对融资结构的影响。对这一问题是从金融法律制度为什么能够影响以及如何影响融资结构两方面来说明的。最后,论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阶段和金融文化对融资结构的影响。第四章: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融资结构及启示。首先,介绍了英国和美国的“市场导向型”融资结构和日本和德国的“银行导向型”融资结构的特点及比较优势。其次,论述了这两种融资结构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构建我国融资结构的启示。第二编实践篇:我国融资结构实践。我国融资结构是随着会融体制改革而形成和发展的。因此,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融资结构一方面是从单一走向多元,融资效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融资结构的内部要素未能得到均衡发展,突出的表现在银行产权的国家垄断和金融市场竞争中的国有银行垄断,这种“双垄断”使国有商业银行在融资结构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这种状况不仅抑制了其他融资方式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使融资结构发展呈现出失衡状态,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我国融资制度强制性变迁是造成融资结构失衡主要原因,其表现在克服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金融法律制度缺失或供给不足,其本质就是缺乏形成合理融资结构适宜的外部法律环境。本编分叁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五章:我国融资结构的变迁及其特征。首先,介绍了我国融资结构历史变迁过程,大体经历了叁个阶段:一是1983年以前计划经济时期的以财政为主的阶段;二是1983-1990年经济转型期以银行信贷为主阶段;叁是1990年以后的融资结构逐渐多元化阶段,并分析了各阶段融资结构的特点以及存在不足。其次,指出了我国融资结构主要特征是结构失衡,表现在: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发展失衡、融资方式搭配失衡和融资工具比例失衡,这叁种失衡最终集中地体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在融资结构中处于垄断地位。第六章: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负面效应。本章从宏观、微观和金融自身发展等方面说明了融资结构失衡的负面效应。首先,从宏观层面而言导致融资公平和效率的缺失。就融资公平而言,农村地区和非国有企业公平融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就融资效率来说,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和整体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其次,从微观层面来说导致企业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和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低下。最后,从金融自身而言表现为滋生民间融资异常活跃,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功能。第七章: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成因分析。从制度变迁视角来说,融资制度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导致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本章的主要内容为:首先,介绍制度变迁的两种方式即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说明了二者的适用范围、适用结果以及其哲学基础,最终的结论是过分适用某一种制度变迁形式都不利于良好制度的形成;其次,论述了我国融资制度强制性变迁在银行制度、资本市场制度及民间融资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最后,论述了我国融资制度强制性变迁两种后果:即制度变迁的动力不足和制度供给不足或缺失。第叁编救济篇: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以优化我国融资结构。本篇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克服融资结构失衡的法律对策,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克服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法律制度建设;另一方面是完善其他融资渠道的法律制度建设。本篇共分叁章,具体内容如下:第八章:完善规制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法律制度,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优化其市场结构;二是规范我国民营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强化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叁是完善政策性银行立法以剥离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四是构建国有商业银行共同治理法律制度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第九章: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包括叁方面内容:一是构建二板市场法律制度,为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二是完善债券市场法律制度,以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叁是完善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为风险投资和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开辟投融资渠道。第十章:完善民间融资法律制度。包括叁方面的内容:一是从融资法定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对我国民间融资生存空间的困境进行了辨证分析,从理论层面揭示了应该正视并“善待”民间融资。二是分析了我国目前民间融资的生存状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管的具体措施,认为我国目前对民间融资的监管手段单一、打击过重,不利于民间融资的生存和发展;最后对如何规范我国民间融资提出了若干法律制度建议。
陈啸[6]2013年在《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中小企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实施“以工补农、以城补乡”战略部署的重要载体。自2002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农村信用社改革、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村镇银行和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对缓解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约瓶颈之一。本文通过分析金融资源配置、农村金融市场对资金供求状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融资意愿以及融资行为选择,从政府、社会、企业等视角出发提出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措施,以期实现农村金融资源的均衡配置,从而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理论指导和相关建议。本文以经济学及管理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比较分析与历史分析,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本文在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述的基础上,分析了金融资源配置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理论,从农村金融理论的两个系统观,即以金融为出发点的局部到整体的系统观和以社会为出发点的整体到局部的系统观出发,分析了农村中小企业、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农村中小企业金融供求行为的分析,找出了农村金融供求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运用SCP范式分析了金融机构与农村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在对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性,并构建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意愿。通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个案研究,表明关系型借贷可以有效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小银行优势”的假说,进一步论述了“小银行优势”与关系型借贷之间的关系,然后通过银企关系型借贷的动态博弈,得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借贷双方之间的“囚徒困境”的现实问题是广泛存在的,提出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以弥补关系型借贷的不足。基于前面的分析,提出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设想。首先从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几方面分析了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必要性,然后提出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目标,并主要从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等方面提出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路。最后,提出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一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改善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二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强化金融的社会责任。叁是从中小企业自身出发,加快农村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步伐。四是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王晓燕[7]2004年在《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房地产投融资制度是有关房地产投融资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和法律准则的统称,包括房地产投融资主体、机构、市场和政策等内容,是多重制度的组合。随着房改进程逐步深入和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我国大部分地区房价居高不下,商品房空置量不断增长,而投资规模却丝毫不见有退让的迹象。房地产投资效率低下和风险增长并没有阻碍我国国民房地产投资的热情,房地产商品生产与供给陷入了与经济学供需价格理论相悖而驰的发展状态。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因素在于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本论文主要从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的责权不对等以及房地产投融资结构不合理、政府干预手段的落后等是我国房地产业目前发展中最突出的制度问题。只有通过债务融资制度向股权融资制度的变迁,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双管齐下,调整政府干预的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投融资效率低下的问题。第一章主要从房地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之间的关系以及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在当前产业发展阶段的意义等方面论述了论文选题的战略意义,归纳了国内外已有研究集中在房地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房地产政策改革方向、经济适用房制度、房地产投资风险和为产业发展寻求有效资金源的房地产金融等方面,而没有将制度因素这一根本性问题纳入分析的视野,体现为既有研究中的不足,指出本文的研究路线及方法将沿着这一关键性的问题展开。第二章定义了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基本内涵,剖析了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分析的框架体系,提出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结构、效率和未来变迁方向将是贯穿全文的研究脉络,并对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分析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向做了界定,本文所涉及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研究将建立在有关投融资结构合理性和市场效率分析两方面已有的理论根基之上,而研究的范畴既包括以获取经济收益为目的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也包括以社会福利性质表现的住宅类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第叁章总结了我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历史特点和改革的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分为四个阶段,对每个阶段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状态及相应的制度建设过程做了总结,并结合国外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历史变迁中的特点对中外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历史变迁做了对比分析,指出制度基本环境、产权内涵、政府干预、投融资渠道和工具等组织安排上的不同是我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房地产业发展中的根本不同。第四章对1996 年以来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结构变化做了分析,并通过市场投融资平均成本和政府干预所带来的居民平均福利水平等指标对中国房地产投融资效率变化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每一次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化,都会直间接引发房地产投融资
李琳[8]2004年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融资问题一直都是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完善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融资租赁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本缺口。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和服务的创新以及在收集和分析信息的技术上的进步减小了中小企业信贷的成本,同时也减小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而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缓解了债务性资本缺口。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的困难显然要大得多:它们不仅一般地面临着股权资本融资缺口和债务资本融资缺口,而且特殊地面临着所有制歧视、企业规模歧视、全社会信用缺失等问题。本文在具体分析了我国融资渠道的现状和中小企业的特点后,得出银行信贷还将继续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的结论。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最根本的原因来自中小企业自身。其次,缺少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我国银行体系不合理,没有发展起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占银行体系绝对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信贷制度和信贷流程的设计使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成本较高。另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使得担保机构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其在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中介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各国有不同的侧重点。针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应从银行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面入手。我国的银行实行分支行制,各专业银行追求“小而全”、“大而全”,从而在机构设置上偏重向外延扩张,造成了我国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现状,而没有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空间。银行体制的改革,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金融市场,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的信息优势。但是由于我国的中小金<WP=67>融机构还未发展起来,所以优势并不明显。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将原来的基层金融机构改制为区域性商业银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核心,在其运行中存在着政府干预等问题。互助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了民间资本在担保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以及风险问题。解决的途径除了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高中小企业的参与程度外,还可以借鉴意大利允许互助担保机构从社会公众那里筹集资金的做法。行业协会可以在互助担保方面发挥作用,能通过对企业资质的限定来控制风险。商业化担保机构有大量的高级专业人才,先进的经营理念,超前的创新意识,逐渐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经营模式,用民间的资金分担了银行和财政的风险。业务经营的多元化分散了担保风险。政府应当加强对商业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也可以通过分担商业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代偿损失,对民间资本投资担保机构的资金制定优惠政策等扶持商业担保机构的发展。解决我国融资担保体系的问题,第一要正确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的作用,应加强立法扶持,减少直接干预。第二要完善信用环境的建设。首先政府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市场主体能够在一个透明的、可以预见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其次,必须进行产权改革,产权不清晰是信用制度难以发挥作用的实质性原因;再次,要完善信用信息的法制建设和中介机构的信息传递作用。第叁建立担保机构、征信公司和银行机构的联盟,深度合作,从而简化担保程序,节约总成本,使叁者在相互协调中共同发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第四增强担保机构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首先是资本金的筹集与补偿;其次是信用担保和咨询服务相配合;再次要建立风险事后补偿机制。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及其融资环境的现状,总结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并针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涉及到的银行体系改革和融资担保体系的完善,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建议。
程栋才[9]2009年在《中国融资结构变迁及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是将资金从盈余部门转移到短缺部门,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相互关系和量的比率便构成了一国的融资结构。国际上的融资结构模式主要有两种:银行主导型融资结构模式和市场主导型融资结构模式。这两种融资结构模式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且优势与缺陷并存。当代各国的融资结构不断变迁,无论银行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都在向着两种模式融合的中间模式变迁。伴随着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中国融资结构的变迁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主导型融资格局,第二个阶段是经济转轨时期形成银行主导型融资格局,第叁个阶段是正在经历的向市场主导型融资结构演进的融资格局。中国融资结构的变迁,有其内在逻辑。当前,我国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融资结构存在着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完善间接融资,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势互补和融合是中国融资结构优化的最佳选择,是中国融资结构变迁的方向。在明确中国融资结构变迁的方向下,应正视融资结构变迁中的金融风险,投资者、筹资者和金融机构等金融主体面临的风险,金融监管的风险,乃至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融资结构变迁中的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加快金融生态建设,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蔡则祥[10]2005年在《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金融总量迅猛增加,地位作用显着提升,金融真正成了现代经济的核心!然而,在中国金融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却没有得到同步优化,积累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地制约了金融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结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金融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在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必须对金融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使其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 要调整金融结构,就要对金融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之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国金融结构,实现金融结构优化,不能仅仅停留在现实分析和对策研究的层面上,而要从理论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的理论模型,深入研究金融结构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提出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评价指标,探索优化金融结构的根本措施和途径,从而为主动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加强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研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企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框架,对中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做出较为系统的经济学分析和理论探讨。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是通过对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提出和分析,促进我国金融理论界对金融结构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金融理论发展;二是把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理论框架应用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实践,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的考察,分析金融结构存在的缺陷,为促进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出理论依据和操作思路。 本文以金融结构优化为研究对象,以中国(主要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为现实依据,以“经济结构→金融结构→金融结构优化→金融发展→经济发展”为分析主线,以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结构层次,提高金融效率和金融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构建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探索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基本路径。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概述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理论,寻求研究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切入点;其次,从金融与经济关系分析入手,探讨金融结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模型;第叁,建立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分析指标,为考察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实考察,以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为依据,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状况进行深
参考文献:
[1]. 我国融资结构的缺陷分析与对策研究[D]. 陈耘.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2]. 我国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D]. 逄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6
[3].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研究[D]. 沈维涛. 厦门大学. 2003
[4]. 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李瑞雪. 西南政法大学. 2016
[5]. 克服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法律制度研究[D]. 王后春. 西南政法大学. 2008
[6]. 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D]. 陈啸. 山西财经大学. 2013
[7]. 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研究[D]. 王晓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4
[8].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李琳. 吉林大学. 2004
[9]. 中国融资结构变迁及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D]. 程栋才. 天津财经大学. 2009
[10]. 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 蔡则祥. 南京农业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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