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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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准化是国家经济信息化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是我们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条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的信息技术、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能否进入国际市场,我们能否充分、有效地利用外部信息资源,与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和标准化程度关系很密切。信息标准化工作滞后严重影响了产业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产业信息化建设,农业信息化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农业信息标准化是一个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的研究领域。一方面它不能脱离产业标准化的体系和要求,要与农业领域的标准化进程相互配合、同步发展,要用现有农业标准化体系中较为成熟的概念、技术、方法和规程来解决问题,不是简单的数据、信息和信息技术问题。比如,农业产品信息编码的混乱就涉及多方面的原因,需要从农业产品本身的性质、生产和管理过程、对农业数据的组织和认识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化。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标准化是农业标准化进程中提出的新问题,它与农业的标准化不是一回事,是农业标准化与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结合。今天,信息标准化已成为影响其他领域标准化进程的基础环节,农业信息的标准化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经济组织的效率。

一、我国农业信息标准化的基础条件

信息标准化主要解决的是与信息的收集、存储、加工、传递、显示技术与过程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包括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信息使用规范。农业信息的标准化既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当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的信息资源,又要正确反映农业产业内部的物质、技术和资金运动,促进产业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大规模共享,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和经济效益。这说明,农业信息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当代信息技术的标准化水平,另一个是农业产业内部的标准化建设水平。

先看信息技术的标准化水平。国际上信息技术标准化的起步约在70年代前期,而我国的起步始于1980年。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差异看,我国的国家标准大都考虑了相应的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等同或等效采用。除汉字字型和大部分信息分类代码由中国首创外,我国国家标准的出台一般比国际标准要晚。其中,词汇类标准晚3~12年,程序设计语言类晚2~7年,数据加密类晚1~7年,数据通信类晚2~12年,计算机图形类晚2~7年,信贷卡类晚3~9年。我国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光表现在计算机装备水平、上网人数、网络建设等硬性指标上,信息技术标准化水平的差距也不容忽视。我国1980年发布的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包括“信息交换处理用七位编码字符集在穿孔纸带上的表示方法(GB/T,1989)”、“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等。到2001年底为止,我国公布并实施的信息技术类国家标准有768项,标准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我国80年代建立的标准一般集中在汉字字型、汉字编码字符集、人文信息分类代码、词汇术语以及磁盘、磁带性能等方面;90年代是我国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建立的高峰期,通信、计算机系统互连、软件工程、识别卡、办公系统、信息编码等领域的国家标准纷纷建立起来;特别是1999年以后,标准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关于计算机系统互连、多媒体、电子数据交换、交易信息处理规则、信息安全以及CAD方面的标准大量出台。

再看农业的标准化水平。“九五”期间我国农业标准化的任务包括:健全和完善主要农副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0项;围绕增产增效技术,制定地方技术规范8000项: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推广工作,重点抓好有关“米袋子”和“菜篮子”的500个示范区;突出抓好“种子”标准和粮棉油产品标准,同时抓好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支农产品标准。截至2001年底,我国已累计完成农业方面国家标准1726项,其中150项是近两年内建立的,占标准总数的8.7%(表2)。农业标准的范围从原来只涉及少数农作物种子和种畜发展到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农机、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等,基本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贯穿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近期颁布执行的农业标准重点集中在农牧业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可以看出,国家信息技术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成果分别为农业信息标准化打下了必要的基础和建设条件。但是,这两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分别属于不同的标准化建立领域,对农业信息标准化这一交叉领域并没有专门的关注。网络信息分类杂乱、信息采集不完整、信息传递延误、信息内容失真、信息发布混乱等情况在农业领域的表现尤其严重,这种状况已经对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对信息技术在农业产业领域的普及和应用造成了实际的制约,对城乡间信息差距拉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表1 信息技术国家标准项目数

标准分类

1980~1989  1990~1998 1999~2001 总计

词汇

  17

  9  2551

字符集和编码

  21

  28 1463

软件工程  417  223

程序设计语言

  717  125

电子数据交换及报文 022 1537

数据加密  07  1320

信息分类与代码

27

  86 24137

数据通信  12

  36 1260

开放系统互连0

  65 1984

计算机图形 1

  11 3 

 15

磁盘、磁带、软磁盘 28

 20 7 55

软盘、磁带标号和文卷结构

23 0 5

识别和信贷卡0

  19 5 24

文本和办公系统

 0

  32 0 32

外设及消耗品21

 17 2 40

字型22

 19 0 41

少数民族文字和点阵  4

  5 

  0 9

多媒体或超媒体信息的编码表示 0

  3 

  3 6

主机和其他  7

  7 2741

总计 173

423172

  768

资料来源:1999年前数据选自《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目录》,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年3月;1999年以后数据根据“中国标准网”资料计算。

二、我国农业信息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农业信息的标准化是指制定农业信息标准和贯彻这些标准所采取的全部活动,它是一项具有广泛性、连续性、实践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农业信息的标准化应成为国家信息标准化与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配套工程。与这两项工程同步发展,它应当以国家信息标准化与农业标准化为基础,主要解决农业信息化建没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即与农业信息的收集、存储、加工、传递、显示技术及过程密切相关的标准化问题,以及农业信息使用过程中需要加以规范的重要问题。通过农业信息的标准化,应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向实施标准转化,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满足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和农业信息用户的实际需要。

表2 我国农业的国家标准项目数

标准分类项目总数

 其中:2000~2001

农业、林业综合

627

土壤与肥料155

  0

植物保护 102

  57

粮食与饲料作物

124

  13

经济作物 1418

畜牧

 345

  19

水产、渔业100

  4

林业

 419

  27

农、林机械与设备 278

  15

总计

 1726

 15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标准网”资料计算。

农业信息的标准化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农业词汇和编码的使用、农业网络建设中各存储和通信设备的技术规范、农业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农业信息分类与代码、商品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信息使用规范、农业档案信息管理、农业数据收集、使用和传播规范等等。

与信息技术本身的特点相联系,农业信息的标准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信息技术领域各类标准众多。除ISO和IEC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和我国公布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有各种事实标准、厂家标准和先入为主的垄断,使得标准化的基础环境比较复杂。标准化意味着对各种具有多样性、重复性和相关性的事物加以统一的规定和约束。从中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内容看,目前国家相应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集中在中文信息处理标准和因特网上相关标准上。与之相应,农业信息的标准化可以考虑从农业数据环境的标准化起步,针对农业市场信息与技术信息共享、重点农产品网络交易、规范化政策信息发布等应用方向,对农业信息的数据来源、采集范围、传递方向、发布规程等进行必要的规范;同时,重点了解与上述方向有关的农业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国际国内规范;并对农业信息管理标准化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需要进行标准化管理的主要领域,分析标准化的具体效果。

三、建立标准化的农业数据环境

数据环境的标准化是农业信息标准化的重要领域。所有庞大的通信网络、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复杂的应用服务系统,其存在的目的都与大量的数据有关。当今世界集成化的信息环境,与其说由计算机通信网络连接而成,莫如说因数据和因数据而生出的信息连接而成。标准化数据环境的建设可以分成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

从微观上看,我国多数企业和政府基层单位目前都实现了初步的信息化,建立了水平不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管理信息系统。绝大多数的地(市)县农业部门都设置了农业信息机构,全国2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农业信息平台,农业部信息中心的网络已覆盖了1000多个基层信息采集点,20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层企业和单位在实际经营运作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包括产品数据、销售数据、客户数据及市场情况数据等。这些数据中的一部分是关键数据,有可能对企业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是政府、行业管理机构和其他信息服务部门感兴趣的数据。位于基层的、微观数据环境的改善是这部分数据能否有效利用的关键。但是,现在我们许多基础农业单位和企业的数据环境仍停留在数据文件和应用数据库阶段,这两类数据的管理办法只属于初级环境,即将数据输入到所在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当中为自己的有限的业务工作服务。比如,各个归口单位分别对各自的上级负责,使用各上级部门派发的软件收集数据并分别上报,软件不兼容,数据资料也不一致,同级其他单位无法使用。这种办法避免不了企业和单位间数据不一致、数据重复、数据查询不到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改善数据环境,建立主题数据库和信息检索系统,才能提高数据管理的标准化程度和数据资源的共享水平。

从宏观上看,农业数据环境中亟待改善的当属信息指标体系的建设问题。信息指标体系指一定范围内相关信息指标所形成的有机整体,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各行业和部门实施管理、企业制定战略和个人进行决策分析的基础。目前我国农业的实际管理层次和管理部门众多,数据的要求和使用范围也不尽相同,各自都建有一套指标体系。比如:对农业劳动力和不同文化水平农业人口的统计,各个部门都有资料,各个部门的统计口径却不一样。我们与国外的一些统计指标也不一样,往往难于进行直接性的比较分析。现在的计算机网络使数据的传递十分迅捷,人们所需要的数据往往转瞬之间就可以得到,但是到手的数据却不能直接使用。人们需要花很多的心思来了解数据,比较其涵义和差别,想方设法剔除掉不可比因素,再小心翼翼地使用。大量的精力没有花在要做的分析和决策上,而是花在对数据本身的鉴别上。这种状况制约了农业宏观数据资源的使用水平和决策支持能力。目前的农产品价格数据、农产品产量数据、以及一些基本的农业和农村统计数据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对各级农业信息中心等信息服务部门来说,获得基层数据的技术越来越先进,渠道越来越短,越来越贴近原始数据源,但是如果指标不统一,所有的手段都无法顺利发挥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化的农业指标体系,这是使各系统、各行业和各个层次开发的信息系统之间,能够实现数据和信息顺畅交流与共享的必要条件,也为提高农业决策效率创造了良好的数据环境。

建立规范化的农业信息指标体系,应当包括所有现有的农业信息指标,无论这些指标是哪一个部门建立和使用的;同时可以参考国外农业部门的统计指标,和国内其他部门对指标的使用情况,对指标的未来变动进行预测,添加一些必要的、与经济和市场数据处理密切相关的指标。现在的技术条件已经使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传输成本大大降低,农业信息指标的设计便不必过分拘泥于简化、综合的原则,而要更多地照顾不同用户的使用要求和查询的方便性。比如,适当地增加统计分组的密度,可以极大地提高指标内部应用组合的灵活性,对不同查询的适应性也更强。

四、农业信息分类编码的标准化

信息分类编码的标准化程度决定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水平,统一的编码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代码分类与取值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信息处理、检索和传输自动化的效率。尽管人们一再强调信息分类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和综合性等基本原则,但实际的编码却必须要顾及现有的标准,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顺序,考虑数据的可得性等多种要求。我国从1979年起着手制定信息技术标准,信息分类编码是其中最主要的起步工作。到1998年底已经发布了一百多个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基本做到了数据元与分类代码齐备,构筑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代码体系。但是,与其他领域相比,农业信息编码明显薄弱,几乎没有专门性的编码标准存在。

与农业信息分类关系最为直接的国家标准当属“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GB/T,7635-87)”。该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由当时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领导办”起草,于1987年4月28日发布,同年9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以学科分类为主,按工农业产品的基本属性分类,兼顾部门管理的需要,将工农业产品分为23大类,其中农林牧渔业产品6类,共计1664种。其中,农业产品433种,营林产品454种,人工饲养动物和捕猎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206种,渔业产品211种,观赏植物305种,其他产品55种。这一标准的公布,对统一全国的工农业产品,规范农产品信息的统计和国民经济宏观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GB/T,7635(1987)中的种类划分逐渐地不能适应后来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套与农业信息分类关系密切的权威文件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全国主要工农业产品目录》。该目录于1993年制定,于2000年12月修订。修订后的目录采录了4471种产品,其中农林牧渔业产品268种,矿产品及竹木采伐产品50种,加工食品、饮料、烟草加工品和饲料112种,针纺织品、服装及其缝纫品、鞋帽、皮革、毛皮及其制品165种,木材、竹、藤、棕、草制品及其家具39种(其他产品略)。该目录在信息分类上参照了GB/T,7635标准,但与该标准有明显不同。就农产品而言,观赏植物和草产品种类增加较多,大大超出GB/T,7635标准规定的范围。由于这套目录更贴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因此为各个部委对工农业产品进行实际管理时所广泛采用。

概括而言,在农业信息编码标准化方面的明显问题是标准化程度很低,不仅标准数量少,有限的两套执行方案本身又不统一,采用了不同标准的两个系统之间要进行数据交换,必然带来大量的编码的转换对应问题,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信息收集和传递的需要。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市场细分化程度的提高,农产品的种类一直在扩充,农产品因生产手段不同、生产环节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也越来越重要,要反映这些差异就要在数据内容上加以区别,用不同的编码加以标识,否则无法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来处理数据。比如:人们普遍关注的“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转基因食品”等,都需要制订适当的农业标准,以及配套的信息编码标准。

农业信息编码的建立需要设立专门的研究项目,单独制定规划并按部就班地进行。这需要根据信息工程的要求,并参照林业、动物、地质矿产业等其他领域的工作规程,自顶向下地进行。从工作思路上说,首先要做出农业学科术语的分类标准,这一标准可以参照GB/T,13745的学科分类进行;然后再根据这些标准,分别建立各个子学科和下级对象的分类编码。在自顶向下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农业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农业资源、农村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农业机械、农业劳动工具、农业技术人员、农业劳动组织、农村经济组织等常用领域和术语都进行科学分类。其实,做为现实物质世界的反映,这些信息对象在实际生活中早已存在,已经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学术界和决策界也都在讨论和关注,但实际的信息收集工作却无法对号入座,因为没有任何的信息编码来反映这些对象。人们现在都在努力尝试用计算机收集和保存数据,但信息编码却在各自的计算机系统中随意地设置和自行组合,这其实违背了信息系统开发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些对象的数据根本无法可靠地共享和交流。

五、农业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的标准化

1.信息产品的标准化

农业信息产品标准化可以在农业标准化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将标准化的主要对象放在公共性强、影响范围宽、标准化后正面影响大的信息产品上。比如,农村人口的文化程度低于城市,各种参考信息来源也比较少,各种农用机械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标签、说明文字及说明书,除了遵照1998年发布的《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GB,9961.1)》等国家标准之外,有必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加以审核,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比如,要使用绝大多数农民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涵义明确的、完整的文字说明,包括标签的格式、质量标准、计量描述、技术术语的难易程度、以及材料的产地、厂家联系方式等做出适宜的规定。避免使用任何含义不清、不完整、为农民所误解、甚至形成误导的文字。同时,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产品受到国外农产品冲击的形势将越加严峻,在做好其他各方面准备的同时,商品农产品的信息标也电亟待改进。商品包装的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的代号。许多国家的进口商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尽量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对进口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作了严格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在商品包装和标签方面,许多发达国家也一直通过这方面的立法来设置外国产品的进口障碍。例如,在法国,对于加工食品,法国法律规定,必须在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用法文印制准确的产品说明书,包括厂商名称、包装者和卖主、原产国、数量、成分单等,有添加剂也必须注明。此外,在食品、饮料等产品的销售中,为了防止行骗行为,法国法律规定,禁止用那些引起买主混淆产品的特性、数量、重量、产地等的牌号、包装方式和广告等。目前我国大量的农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几乎就没有产品标签,市场上一律称之以“绵白糖”、“小站稻”、“优质棉”等本色名称。不仅生产者习惯了,国内消费者也习惯了。或许因为产品是初级加工的,其标签便也可以“初级化”了。国外产品进入中国的竞争战略倒也简单了许多,只需在产品本色名前面加上“美国”或“澳洲”等便完事大吉。这无形中绐他人占领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这种状况当然不仅仅是信息标准化本身能够解决的,但是,我们的农业管理部门有必要重视这一问题,有意识地引导和推动这方面的工作走向规范化。

2.信息收集过程的标准化

农业信息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农业决策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质量。一般地讲,信息收集渠道越直接越好。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只容忍规范或正式的信息收集渠道,而排斥非正式信息渠道的存在。信息收集的标准化绝不是要限制自己的视听,而是要遵循优化法则,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各种信息收集方法进行比较选择,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更多的、更有用的信息量。

信息收集标准化有一些重要的原则。比如要支持现有的规范性的国家统计渠道,要贴近数据源,减少不必要的中间转换环节,要避免多头重复,数据收集要完整,数据采集时间、频率要适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大大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关键是要做好数据收集的规划,并有效实施。2001年3月,我们曾对中西部地区67个县政府扶贫办的工作数据来源做过一次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这些单位中使用最多的数据来源有上级文件、报表和调查3种,三者比例相当。显然,上级文件和工作报表属于规范化程度较高的数据,很适合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化的收集和处理。但是目前这些单位中利用计算机处理工作数据的水平很低,用计算机制作报表和进行数据管理的比重不足20%,还有24%的单位基本不用计算机。对这些政府单位来说,改善信息收集环节的潜力很大。

3.信息发布的标准化

表3 扶贫办工作数据来源和计算机应用调查结果

工作数据来源情况 本单位计算机应用情况

数据来源

比重%*主要用途

 比重%**

上级文件

56.7% 公文处理

  77.6

工作报表

53.7 制作报表

  14.9

实地调查

53.7 数据管理4.5

会议 19.4 其他

3.0

报刊资料

10.4

计算机网络  4.5

直接交谈

1.5

*多项选择;**单项选择结果。

美国政府为了管理农业、引导市场,建立了庞大的信息系统和一系列关于信息收集与发布的规则。农业的信息系统主要由农业部负责。美国农业部高度重视以农产品的品种为分工所进行的专业化很强的长期连续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为美国政府从事农业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美国建有严格规范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每一项调查,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什么时候公布结果,都在事前有所规定并向社会公告,以确保所有人能在同一时间得到相同的信息。国内也有类似的、比较权威可靠的网络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该中心每半年一次的网络应用信息统计报告的发布都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被国内外用户广泛引用。按计划实施的信息发布使得全国的互联网信息统计数据也越来越规范,所谓的“最新统计数据”也有了切实的含义,一律引自CNNIC近半年内的报告。这些做法值得农业部门推广和借鉴。对于广大农业工作者、农业管理者、农村企业家和农业生产者所关心的农业数据也应当有规范化的统计、汇总和发布制度。

除了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加以规范化之外,信息发布规范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不能够随意发布的信息也要加以约束,限制那种受利益驱动,随意发布消息,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美国农作物信息发布是有法律规范的,对资料的保密、共享、发行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比如,美国农业部的棉花作物报告仅公布棉花的市场价格,严禁公布棉花价格的预测值。如发现以私人或团体名义发布棉花价格预测值,将处以500至5000美元的罚款和5年以下的监禁(注:资料来源:朱枚,《法律规范化的美国农作物报告及信息发布》,《世界农业信息》,农业部信息中心,1994年10月18日。)。这样规定显然对维护美国的竞争性市场环境有利。

4.农业信息服务的改善

我们在对中西部地区67个县政府扶贫办的调查中,还了解了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服务形式的评价,排在前五位的信息服务形式有:技术人员下乡、典型示范、电视、图书资料和展示会。也就是说,越是具体生动的、活生生的示范演示形式越受到农民的青睐。农业部市场信息司与农研中心也做过一次范围较全面的调查(注:根据柯炳生、张玉香、宋洪远等:《对农户市场、技术信息状况调查的汇总分析》资料整理,2001年4月。),研究了农户市场的信息技术应用状况,结果与此类似。调查表明,我国农村中,无论是了解农业技术、购买生产资料、出售农产品,还是选择经营内容、决定种植方式,传统的信息传播及沟通方式都占绝对优势。有效的信息沟通方式包括:自身经验积累、向左邻右舍学习、书报、技术人员上门、到集市上了解等。把各种信息形式按农民所知道的熟悉程度排序,第一是县乡农技人员授课(79.1%),第二是农民日报(59.9%),第三是中央电视台七频道(55.9%),第四是各种小广告(53.2%)。对农民来说,无孔不入的小广告竟然与国家投资建设的电视频道的知晓率相近,这也是政府在组织农业信息服务中值得注意的特点。

鉴于我国农村的现状,对农业信息服务标准化的追求不能过于超前,应在提倡和拓展多种信息服务形式,保证农民信息渠道通畅的基础上,提高主渠道的影响力,最终实现信息服务标准化的境界。对政府和科技信息服务组织来说,应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农业信息服务扩大政府组织的威信,使信息服务更贴近于农民的需要。而农户对信息内容和信息眼务方式的需求有很大差别,表4是根据农业部市场信息司与农研中心调查结果整理的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对市场价格信息、新产品和新技术信息的需求有着最为迫切的需求。我们可考虑首先改善影响面较宽的集贸市场价格、国家粮棉收购价格信息的服务质量,对集中管理程度较高,农民也欢迎的信息渠道(如电视)的服务质量做重点改善,积累经验后再扩展到其他方面。

六、农业信息标准化的工作程序

标准化本身的工作程序是否科学将极大地影响标准化工作的结果。这里我们不妨借鉴国际标准化委员会的作法。1989年,ISO/IEC为了解新技术对标准化的需求进行过一次全球性的调查,参加调查的有学者、从事技术决策、国际贸易和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人员。ISO先从公认的重要的研究开发领域中挑选出最优的项目149项,然后拟定了一张调查表,列出项目名称、重要程度、何时开始工作等项内容,发至ISO/IEC成员国进行调查。这149个项目包含了包括农业、林业和渔业12个专业在内的有40个国家共提供了2744份答卷,其中有10项被50%以上的应答者认定为“非常重要和急迫”的项目,有55项被50%以上的答者定为“非常重要”的项目,有62项被应答者定为“紧急而不太重要”的项目。于是该调查报告建议,对ISO/IEC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分析,审查一下那些“非常重要”或现在就要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项目是否已经包括在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之中,如果没有就立即采取措施将项目列入计划,及时开展标准化工作。这种方法对于准确选择交叉性研究领域的标准化方向,使标准化工作适应当代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有良好的借鉴作用。农业部可以做为农业信息标准化的提出部门,会同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标准研究中心等单位通过广泛的实际调查,找出农业领域中需要标准化的工作对象,将其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并参加相关标准的起草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之下,推动农业信息标准化工作稳步有序地进行。

表4 农户对信息服务和信息内容的需求程度

农户对各种信息服务方式的认可程度 农户对农业信息需求程度的排序

信息服务方式 排序  信息服务内容 排序

周围农民和示范交流

1

集贸市场价格信息

 1

农技人员当面传授

 2

新品种信息

2

看电视3

国家粮棉收购价格

 3

读书看报

 4

新技术信息

4

黑板报5

农情、灾情预报5

信息宣传品

6

气象信息

 6

信息发布会

7

生产资料价格信息

 7

听广播8

生产资料质量信息

 8

小广告9

加工企业的收购信息

9

计算机网络

10

产品订单信息 10

国际市场的价格

  11

注:对原调查数据的排序按等差方式加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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