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金融理论与实践中的两个基本问题_制度理论论文

当前金融理论与实践中的两个基本问题_制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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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泽民总书记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报告,指出要真正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家管理体制的转变,必须正确处理十二对关系。根据这个总的指导思想,我认为,为了实现两个转变,正确地处理好十二对矛盾,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九条工作方针,在我们当前的财政经济工作中要解决两个根本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连续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有较大提高,总的形势是好的。但财政却是越来越困难,按可比价格计算,国民生产总值1994年较之1978年增长了10.9倍,财政收入却只增长了3.9倍,财政支出增长了4.67倍。财政赤字与债务增大, 甚至出现发不出教职员工资的不正常现象。财政的困难状况是整体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矛盾,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了,综合国力增强了,国民经济取得巨大发展,然而经济运行情况不稳定,周期性经济波动仍困扰着我们。2.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增强,但难度也在日益增大。特别是通货膨胀问题,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影响到社会安定。3.财政放权让利使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扩大了,企业掌握的资金增加了,但经营却发生困难,经济效益降低了。4.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后,居民储蓄和企事业单位存款大幅度增加,银行资金充裕了,但生产建设资金供应却日益紧张。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4年达16000 亿元,其中有近一半是自筹的。但基础工业、材料工业、能源交通电子等部门的“瓶颈”现象仍未解决,产业结构的调整、老企业的技术改造迟迟得不到落实,因而国民经济的造血机能弱化。6.国家银行和非国家银行的金融机构的资产大幅度增长,但由于金融体制过度分散、权力下放过大,以至私营拆放、体外循环现象严重,导致流通领域严重阻滞,流通秩序十分混乱。

毋庸置疑,在国民经济形势大好形势下出现这些问题,是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在经济迅速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老矛盾有些解决了,但未彻底,新矛盾、新问题又随时出现,这本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现象。有人认为现在的问题太多,矛盾重重,头绪纷繁,说不清道不明,因而说这是“怪圈”,我不敢苟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切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总是有矛盾的。矛盾和问题,不是怪圈,而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我们知道,国民经济是一个大系统,在大系统中有子系统,子系统里有孙系统。解决国民经济大系统中的矛盾问题,不能从现象出发,因为表面现象是多种多样、五花八门的,有时简直目不暇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九五”和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要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内容,期望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深层次的问题。而所谓深层次问题,不是子系统的问题,或是子系统中的孙系统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与全局的大系统中的问题,是大系统中的主要矛盾问题。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才能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从而为解决具体问题、为各行各业的具体政策问题找到钥匙。

认识和解决这个主要矛盾,不是一件轻易的事。在这里,任何急功近利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无济于事的;任何照搬照抄的行为和举动都是不可取和极为有害的。我们必须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小平同志的思想是马列主义在当代的发展,所以也必须重温马列的基本原理,如科学的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二重性学说,生产力再生产、生产关系再生产、生产方式再生产同社会再生产关系的学说,阶级斗争学说中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国家学说,商品生产社会化、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的学说,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和价值实现形式学说,国家的分配职能学说,等等。这些基础原理没有弄清楚,争论就会失去前提,求同存异也就没有基础。为此,我们必须头脑清醒,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问题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大系统中来认识,才能够正本清源,不至迷失方向。我们认为,经济形势发展愈是迅速,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波动愈是复杂和变化频繁;改革愈是推向深入,愈是在重大经济范畴和社会基本制度问题上争论激烈,就更要求我们深入地研究理论。应用科学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基础理论是解决方向问题的。这些年来,我们重视应用科学的研究,对基础理论重视不够甚至于忽视了,所以有很多问题,变得似是而非,辩不出方向,因而产生了迷茫,出现“怪圈论”,这实际上是对自发论缺乏认识,是不可知论在作祟。

当前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集中起来是两个根本的问题。一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如何认识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也就是如何重新认识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用“公共服务论”或者“第二次调节论”、“政企分家论”来代替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国家学说,是否正确?二是如何探索和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帮助我国企业向更高层次的社会化大生产转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生产组织形式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经济职能和企业现代化生产组织形式这两个根本问题,既是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国家职能的大问题,又是国家宏观调控如何通过财政分配职能才能强化,经济结构如何才能实现优化,经济效益如何才能提高的关键。下面我就这两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

国家是什么?这个问题争论了几百年。其中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影响最为深远。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历来是阶级的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它内在于社会生产方式之中,为巩固和发展社会生产方式服务。西方资产阶级从掩饰阶级矛盾出发,倡言“社会契约论”,把国家看作是正义和公正的永恒象征。资产阶级学者这样说道,国家的本质,“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从这样的国家观出发,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就把政府和财政看作是外在于生产方式的“公共服务”,看作是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再生产无关的所谓“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从而形成西方经济学中的所谓“公共产品”和“公共财政”理论。这些理论虽然不乏许多显浅的观点和一些正确的具体论述,但由于既看不到国家和财政与再生产运动具有内在的联系,又掩盖了国家与财政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否定上层建筑和国家政权的根本作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而从总体上看是错误的。我们应当批判地加以吸收,“把它翻转过来,在它上面继续进行建设”(恩格斯批判施蒂纳语),照搬照抄是没有出路的。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年来,在我国财政经济学界,却发生了拿来主义的不良倾向。对于西方公共产品学说,由介绍到顶礼膜拜,以至于成为一些人标新立异的手段和工具。他们对社会主义财政的基本范畴进行“修正”,将财政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经济杠杆、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等重大范畴,用西方的“公共产品论”和资本保殖增殖理论来替代,并且产生了所谓“双元结构”、“三元结构”及“多元结构”的理论。他们的动因,分析起来无非是认为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市场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所以“国家分配论”也应当与“计划经济”理论一样,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公共产品论”或者“多元结构论”。以为只有这样才能与西方市场经济“接轨”,才能实行国际经济的一体化。这种说法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对的。问题的焦点在于:现阶段的国家还存在着社会制度的本质差别,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同的社会基本制度制约下,其性质和运行机制都是截然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盲目地把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经济范畴、概念照搬照抄地引进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来,只能引起混乱。只有以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社会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出发,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发展社会化大生产、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目的,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和财政分配的性质,才能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有所继承、有所发展,从而解决深化改革的基础理论即方向问题。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

首先,国家和财政都是内在于社会生产方式的政府行为,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服务的。

我们知道,财政分配的性质由国家的性质决定,根本上都受制于社会生产方式的性质。社会生产方式性质不同,国家性质和财政分配性质就有区别。不同质的事物不可能进行类比,所以相互之间是不能照抄照搬的。国家职能和财政分配从形式上看似乎是游离于生产之外和分配过程之上的单纯政府行为,实际上,它们都是内在于社会生产方式,受生产方式决定和约束,又反作用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对国家而言,阶级专政职能和经济建设职能是二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在国家的职能问题上,我们过去常常只强调国家的政治职能,对经济职能的研究不够。事实上,随着社会分裂为在经济利益上相互对立和冲突的阶级之后,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和权利,除了运用国家权力从社会产品分配中占有一定的份额去满足自己阶级共同的需要外,还必须提供满足本阶级维持再生产活动的一般条件需要。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论述道:“一个国家,例如美国,甚至可以在生产方面感到铁路的必要性;但是,修筑铁路对于生产所产生的直接利益可能如此微小,以致投资只能造成亏本。那时,资本就把这些开支转嫁到国家肩上,或者,在国家按照传统对资本仍然占有优势的地方,国家还拥有特权和权力来迫使全体拿出他们的一部分收入而不是一部分资本来兴办这类公益工程,这些工程同时又是一般生产条件,因而不是某些资本家的特殊条件;在资本还没有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的时候,它总是只寻求自己价值增值的特殊条件,而共同的条件作为全国的需要推给整个国家。资本只经营有利的企业,只经营在它看来有利的企业。”〔1〕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个别资本负责为自己创造资本增值的特殊条件,而作为资本家集团总代表的国家负责创造资本增值的一般条件。表面看来,资产阶级的国家是在提供“公共产品”,究其实质,则是资产阶级国家通过这个最基本的经济管理职能为维护、巩固资产阶级统治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服务,从而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要素。

至于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文中曾精辟的分析过,他指出:“为了取得胜利,为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解决双重的或二位一体的任务:第一,用反对资本的革命斗争的无限英勇精神吸引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吸引他们,组织他们,领导他们去推翻资产阶级的一切反抗;第二,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所有小资产者阶层引上新的经济建设的道路,引上新的社会联系、新的劳动纪律、新的劳动组织的道路,这种劳动组织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果同创造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起来”。列宁还着重指出:“第二个任务比第一个任务更困难,……但这个任务比第一个任务更重要,因为归根到底,只有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有用社会主义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和小资产阶级生产,才能是战胜资产阶级所必需的力量的最大源泉,才能是这种胜利牢不可破的唯一保证。”〔2〕列宁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建设,发展大生产。这同邓小平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与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大大发展,产品的大大丰富,人们的觉悟大大提高的共产主义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几十年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充分证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仅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这一点的人,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他又指出:“用阶级斗争学说来限制马克思主义,就是割裂和歪曲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变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同庸俗的资产阶级(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3〕这对于我们今天理解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他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4〕小平同志的思想正是对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二位一体”历史任务科学论述的发展。革命和改革,首先表现为上层建筑、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府行为,但是本质上是解放生产力,是完成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个任务”。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整个历史过渡阶段中的根本任务。离开生产力发展而单独存在的国家职能是没有的。一切专政的职能,无论在战争时期、社会变革时期,还是在和平时期、经济建设时期,都是围绕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都是以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为目标的。国家财政支出直接支持和满足的各种需要,表面上看起来是一般的社会需要,但本质都是与再生产活动具有内在联系,都是受制于各该社会统治阶级的利益。把国家性质抽象起来,以提供公共服务或者公共产品来概括国家职能,用中性化的手段来淡化国家的阶级性和生产性,是错误的。过去我们只讲阶级斗争,把无产阶级专政职能简单化为脱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目标的单纯政治斗争,是极“左”的表现。但是,把国家理解为消费型的,似乎就是以满足一般性的公共需要为职责,同样是错误的。

其次,国家和财政都是历史范畴。

国家和财政都是各该社会经济形态中即社会生产方式的一个要素,具有鲜明的历史特征和阶级专政的特征。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经典作家对西方资产阶级超阶级、永恒的国家观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批判,揭露了资产阶级国家观的反动实质。关于这一点,我不再作进一步的阐述,就只能简单地对一些人把国家职能的误解作些说明。他们把调节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格局的社会经济关系,简单地归结为量对量的关系,以为数量变化的效应就是经济机制;认为它只需要向经济运行输入一些所谓政策变量,产生一些政策效应,就是宏观调控;或者把国家看作是一切平等竞赛的“裁判员”,是竞赛规则的“主持者”,是公平竞争的“纠察”等等。所有这些主张,都没有历史地看待国家的经济职能,忽视了国家是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基本制度的维护者。从这里又反过来提醒我们,不能忘记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本身具有鲜明的阶级专政特征,任何国家和财政都是为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而存在的。

最后,国家运用财政杠杆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国家和财政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再生产活动向预定的目标顺利进行,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恩格斯曾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5〕恩格斯的这一论断是十分深刻的,他告诉我们,一定社会基本制度下的财政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国家基本制度规范下进行的。当这些政策和制度反映并符合客观规律要求时,它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以,财政是历史范畴,是在国家产生之后从一般的分配关系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一种分配关系。这决不意味着国家可以随心所欲地凭借政治权力任意分配。因为任何分配包括财政分配都是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受到一定社会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的制约,归根到底是现实的生产和再生产决定的。因而,国家财政分配份额的大小和比例,国家究竟从各阶级和阶层手中分割多少剩余产品,在国家和各阶级、阶层之间形成怎样的分配结构,就不取决于统治者的意志,而是受制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方式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分配方式性质。

具体来说,国家是通过调节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两方面发挥制导作用的。至于是直接调节资源配置多一些,还是间接通过利益分配调节作用多一些,这要依据统治阶级对客观规律的能见度和能控度。能见度大,能控度就大。反之亦然。手段的选择决定于客观条件和目标的选择。所以,直接与间接、自觉与自发的谁大谁小,是有条件的,是随能见度而灵活多变的,但根本上又是以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为转移的。离开根本目的,单纯争论是“计划自觉调节”为主还是“市场自发调节”为主,只讲量度不讲目的,都不是真正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正确方法。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所谓市场机制,无疑是指运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价值实现规律,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以剩余价值规律为主体。为此,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必须在巩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各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以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增强综合国力为目的,也就是说必须选择正向调节的政策手段。从社会主义基本生产目的出发,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基础性作用应该是指一切经济调节和经济决策都要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市场调节的自发作用必须处于国家宏观调控制约下,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离开根本目的和条件,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也就无从谈起。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调节手段,但是两者结合的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基本制度条件和不同的经济体制条件下是不同的。因此,计划多一些,还是市场多一些,都要看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生产目的,是否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在这个基本前提下,计划多一些或者市场多一些是我们在调节方式和手段上的具体运用问题。然而,一些同志机械地理解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没有从传统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总是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把自觉与自发对立起来,以为市场经济就是自发无政府。他们认为,计划经济就必然一切管死,而客观世界变化无穷,信息千差万别,是无从管起的。这种对客观规律无能为力论、不可驾驭论,实际上是不可知论的翻版。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上天入地都能做到,太空规律都能被人认识和掌握,在经济规律面前却无能为力,显然是幼稚可笑的,也是极为有害的。有些人甚至无视现实经济运行的情况和条件,一味地强调什么都放开不管,以至于国民经济运行秩序出现混乱,亟需强化宏观调控时,仍然以为是放得不够,仍然主张彻底放开。这种自由化的倾向,是对客观事物熟视无睹的僵化思想在作祟,实质上是一种愚味无知的表现,是迷信“看不见的手”,与当今社会上那种信神拜佛求诸上帝的举动毫无二致。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也受到这种思想的束缚,不敢大胆管理。例如,在价格管理上,单方面要求国营企业执行价格政策,而对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放手不管,造成市场上一物多价,经营同一产品的企业政策待遇不同,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歧视政策,是立场倾斜的具体反映,结果只能使执行国家政策的国有企业吃亏。这无疑是对宏观调控的严重歪曲,是对经济运行的逆向调节。因此,单纯地讨论计划为主还是市场为主,是市场第一次调节还是计划第一次调节,或者把政府的收入和开支说成是什么“公共产品”等,都是脱离社会主义再生产实际的,也是离开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目的的,纯属无的放矢。

总之,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二位一体”职能的论述和小平同志关于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方面都要讲全了的科学论述,以及一条是公有制,一条是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和他对社会主义本质所作的完整的科学论述,都是我们正确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主义财政本质的理论基础。国家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本质体现,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对此,我们必须牢记:在阶级社会中,对“公共产品”或“公共需要”应该作阶级分析。只有从阶级、国家的本质,从社会基本制度质的规定性出发,才能不把“公共需要”的现象当作本质。进一步说,也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有真正的公共需要可言。

二、科学合理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两个转变”的关键步骤

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不高而且很不平衡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繁难的开拓性事业。正确发挥无产阶级专政“二位一体”的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以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使命,也是十二亿中国人企盼已久的宏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终于找到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并提出在本世纪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因此,运用无产阶级专政“二位一体”的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去构造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就成为当前实现“两个转变”中的一个根本问题。

端正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方向,把重点放在探索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上来,建立能够真正落实公有制为主体、生产结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资源配置优化、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要求,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条件下,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把各种经济成分结合起来组成产供销一体化、生产集约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是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增长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解各异,没有在向社会化大生产过渡上下功夫,反而从资本主义的资本出发,一味地强调所谓“产权明晰”、“法人自主”、“量化到人”、“保值增值”,结果不仅造成理论上的混乱,还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没能落到实处,本位主义、个人利益和拜金主义严重泛滥起来,冲击着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改革措施是非常正确的。 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又要求“务必把国有企业的改革真正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由此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为此,我对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方向、目标与步骤作一些探讨。

(一)正确分析国有企业的现状,对症下药。

对国有企业的现状,要作具体分析。

首先,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国有企业还面临着一些困难甚至严重困难。从产业结构上看,这些年走的是一条粗放型经济增长之路,注重铺摊子、上项目,忽视配套成龙的系统化技术改造,重复建设、重复引进、重复生产、重复浪费的现象严重,致使产业结构同构化、低档化,因而很难承担向现代新技术领域前进的重任,更不用说同拥有先进技术的外国跨国公司竞争。从企业的规模上看,受“企业本位论”这种小生产思想的影响,国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企业及乡镇企业都以“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出现在市场上,实质上成了“大个体”、“小个体”化的小生产组织形式,企业形不成经济规模,产业形不成集团力量,银行贷款找不准对象,因而也就失去了规模经济效益。从企业的负债上看,改革初期,受某些理论误导,提倡所谓的“负债经营”,把国有企业的国家投资也削减了,改为税前还贷,但税前还贷是以企业自我积累为前提的,因而贷款规模小,不能进行系统技术改造。在这种小打小闹的技改情况下,效益不好,以至还不起贷款,甚至连银行利息也付不出了,这样税前还贷的银行贷款也不贷了。从而造成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70—80%左右,小企业的负债率甚至超过100%。 从企业亏损的具体情况看,据估计,在220万个国有企业中,有活力的占到30%, 需要调整的占50%,而基本无望的占到20%。这些亏损企业基本上是小型企业,占总户数70—80%,工业产值占10%,亏损面超过34%。这些企业包括: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五小”;对私改造中的夫妻老婆店,小生产者。它们不但无望进行技术改造,也是卖不出钱来的,应该下决心实行关停并转,而不是某些学者所说的改为“国有民营”。从三资企业的情况看,改革开放后,海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三资企业特别是两头在外的三资企业纷纷利用我国法制不健全的空子,在沿海一带异军突起地发展起来了。劳动密集型是我们需要的,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是不能引进的,两头在外的逃税漏税的手法是要不得的。

其次,我们应当充分肯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据统计,1994年国有企业共有 220万户,其中大中型企业为1.44万户,占总户数不到0.7%, 但其资产占到62%,工业产值占到44%,实现利润占到59%。其中,500 家特大型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77%,到1993年已降到48%,但上交利税却占到70%。从增长速度看,全部国有企业1994年增长5.6%,其中大中型企业增长12%,相比集体企业增长21%, 三资企业增长28%来说,虽然产值增长速度略低,但国有企业的基数大,净产值高,上缴利税比重大,它的增长速度是很正常和喜人的。自1988年以来,国有企业净资产增长了6倍,经营性国有资产从1985年的 5000多亿元,增长到1993年的34000亿元,增长了8倍。这是了不起的成就。说明我们的国有企业是有实力的。这些数字证明大中型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脊梁,众多小型企业是过去左倾政策的产物。我认为,应根据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原理,对那些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小企业,采取政策调整措施加以处理,区别对待。

需要说明的是,国有企业效益在不断地流失和转移,特别是利息负担太重。流动资金平均利率达到1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一般达到18%,高的达到25—35%。目前银行的利率还在提高,企业负担不断加重。据已经完成的清产核资的企业情况来看,15万户国有企业中,负债率平均达到74%。1994年,国有企业仅利息一项支出就达1487亿元。其他的效益转移和流失如价格双轨制、税负不公平、社会摊派和社会保障问题,虽然已经有所重视,但还没有解决。这些都给国有企业带来严重困难,但都是外部环境的问题,并非企业不努力,更不能由此得出“公不如私,私不如外”的结论。

(二)西方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借鉴。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适应它的生产方式要求而创造的,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因而,研究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分析在现代西方企业制度中普遍运用的国有制和托拉斯、康采恩等公司制形式——这些社会化程度最高的生产组织形式是随着生产社会化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积累了40多年实践经验,经历过各种曲折和反复,我们既有过“左”的错误,有不善于运用商品经济法则和市场经济机制的方面,当然也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发展生产社会化的经验。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决不能也不应该去简单地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更不能把现代企业制度片面地概括为“产权”、“股份制”、“法人所有制”、“有限责任制”、“无限责任制”,把生产力社会化形式中的社会生产关系范畴同法学上的民事责任范畴混为一谈。股份制与法人制也只有在弄清了生产方式性质的前提下,才能确立它们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在生产力社会化条件下的资本社会化形式,所以仍是生产方式的发达形式,它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具有质的差别性。下面我们来看看西方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以及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最发达的特定经济阶段。在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生产集约化的程度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单个企业拥有不变资本数量日益巨大,不变资本在不同行业之间转移比较困难,为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资本采取垄断性联合的方式。首先是“卡特尔”组织形式,它是联合同类企业规定产品售价,或者规定销售条件,规定销售范围以及视市场供求变化规定产量的垄断组织,如现代的石油国际垄断组织“欧佩克”。其次是“辛迪加”组织形式,即在销售市场和采购原料方面进行垄断的联合组织,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但在商业上失去独立性,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的业务都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管理,盈利按协议规定的份额进行分配,以利于垄断市场,抬高价格。再次是“托拉斯”组织,在产、供、销方面比卡特尔和辛迪加更为紧密、稳定,加入的企业失去其原有独立性,成为托拉斯的股东,通过拥有股票数量取得控制权。自从十九世纪末在美国成立第一个美孚石油公司以来,托拉斯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迅速,在许多工业部门中取得支配地位。最后是“康采恩”的组织形式,这是由于银行信用业发展促进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的溶合后形成的,以金融资本为核心,在大银行控制下由多种企业组成的垄断集团,它把参加的各种企业置于集团直接控制下,又通过控股方式控制比自身资本额大几十倍的众多企业,形成经济上的霸主地位,控制和左右市场,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垄断利润。康采恩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力社会化程度最高的生产组织形式。它成为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从事跨国垄断的最重要手段,因而它也接近社会主义。

在公司制形式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组织形式又进一步向国有制发展。这是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矛盾激化导致的。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凭借着军事高科技的转化(即军转民或者军民结合)使社会生产力得到史无前例的高速发展,并且使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了国有化来适应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但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在经济处于滞胀和萧条时,有些国家又提出了实施私有化的政策,但不管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其资本经营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

“从资本主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已经是垂死状态,它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开始。”〔6〕列宁讲的垂死状态,是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讲的。他从这里得出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开始的论断,是指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必然引致垄断,垄断又迫使资本主义制度向更高级社会制度过渡,它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包括生产力组织形式在内的物质基础。列宁着重指出:“资本主义发展到了最高阶段,有一个极重要的特点,就是所谓联合制,即把不同的工业部门联合在一个企业中,这些部门或者是依次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如把矿石炼成生铁,把生铁炼成钢,可能还把钢制造成各种成品),或者是对另一些部门起辅助作用(如加工下脚料或副产品,生产包装用品等等)。”〔7〕无疑,把联合制、 集团制作为生产力要素的组织形式,比单一工厂制有许多优点。它可以充分利用原料或设备,以节省生产费用、减少采购和产品销售中间环节来节省流通费用。联合企业的规模大、资金多,力量雄厚,有利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革新技术,提高竞争能力。同时,很多门类企业参加联合,能够承担有利无利、利大利小的各种经营风险,有利于互补,获得较为稳定的利润。联合制能够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和资源配置优化,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总之联合比单个企业具有更大竞争力量,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排斥、兼并别的企业,促进结构调整;在市场上,由于联合垄断程度提高,具有制导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左右市场的能力。如果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为主体,在国家宏观政策有力的调控和制导下,运用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集团组织形式,使之组成合理利用社会资金,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联合制的股份集团公司为中坚,产供销相结合的产业联合,下设子公司和孙公司,作为大中小相结合的联合体,通过它以加工零部件等形式引导乡镇企业有序发展,从而成为执行产业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市场的制导力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有意义的。这就是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应有之义。

总之,我们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如何建立从小生产向大生产转化的企业组织形式,学习资本主义国家怎样从自由放任转向国家干预,学习他们适应生产社会化和集约化的发展过程。不要一提现代企业制度就只讲一个工厂的内部管理要求。应该明白,我们讲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是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企业组织形式,把公司制放到生产力集约化的基础上,那就是联合制、集团制的公司实体。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到企业的内部管理方法和机制转换,从而把现代企业制度的优越性结合起来,发挥得更好并落到实处。更要注意到,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要从生产力社会化组织形式入手,不要一步就跳到“产权”、“法人制”、“股份制”上,防止误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运用公司制、股份制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目的。

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中间有着漫长的过渡时期。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必然要有多种经济成分相适应。但是,在众多经济成分中,只能有一种经济成分为主体,这就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可以与公有制经济成分长期并存,但它们只能处于补充地位。不论它有多么重要,只能是主体的补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以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为目标,运用联合制的组织形式,发挥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把多种经济成分联合起来,以利于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转变的实现,带动整个社会向大生产发展。

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前提出发,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凡属于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必须实行国有国营,坚持公有制。例如钢铁、有色等从矿山开采到冶炼的原材料工业企业,石油、电力、核能等能源工业企业,交通、邮电、运输、铁路、航空、海运在内的运输通讯企业,电子、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企业,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金融、保险业,森林开发、水域开发、矿山开发的基础行业,以及主导市场大流通的工业重要原材料和农用生产资料的批发行业,必须由公有制经营。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批公司不得由其他经济成分参股。它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和脊梁。如果动摇了它,社会主义社会就会被颠覆。以上述这样一批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社会主义就有了立国之本。其投资自应由国家负责。对国有企业,不能没有国家投资,不然就不成其为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分配格局改变之后,国家财政是没有这笔资金来源了。因此国家财政可以采取间接手段,如:由财政运用国家信用方式,发行国债,向国外借款和财政投融资的办法(这里主要指国家保险公司的收益和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筹集资金,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保障,其形式可以用无偿拨款和财政贴息、财政担保以及低息等方式,由国家政策性银行具体执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监督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拨款、贷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实施拨、贷款的专职银行。它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的再论证,并对建设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在确定拨、贷款后,按照施工进度分期分批地下达拨、贷款限额,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设备到货情况,予以拨付资金。

其次,要在公有制独资公司这个主体的领导下,区分不同行业或产业性质,建立大中小相联合、产供销相结合的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集团公司体系。以公有制独资公司作为国民经济母体,代表国家控股和执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只有他们懂得经营,才有资格承担管理的任务),成立国有法人代表控制下的股份制有限责任集团公司。这种集团公司,既是各行业的龙头,又是国民经济的中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集团公司之下可以设立跨地区的子公司、孙公司。原来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凡不宜于独资经营的,都可归并到子公司、孙公司中去。有的可以是紧密型的,有的可以是松散型的。这样,以全民为母体,集团股份公司为中坚,子公司、孙公司及各种松散联合的个体企业、乡镇企业,形成一个各种经济成分有机配合,产供销、大中小相结合的专业或者产业的行业体系,从而有利于组织专业分工和协作,贯彻产业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

最后,运用股份制形式,使它既可以用作联合各经济成分的凝结机制,又可以用以筹措资金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为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服务。股份制可以采取募股和股票上市的资格,集中民间资金。它在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监控下,可以作为制导要素分配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力组织形式合理化的手段。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实质上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民间资金的结合,因为“股票如果没有欺诈,它们就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和索取每年由此生出的剩余价值的凭证。”〔8〕所以,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参股、控股的公司, 它的经济性质已经变成在公有制主导下用资本所有权来控制的合营经济,按照列宁的说法,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在过渡时期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但是,它只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导下以及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国家宏观调控下,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种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既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又有利于同各种经济成分的结合,也有利于运用零部件加工形式制导乡镇企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逐步缩小工农差距,东中西地区差距,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四)发挥财政分配的宏观制导作用,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扫清道路、创造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财政分配的宏观制导作用,如何发展和完善“国家分配论”,是时代赋予每一位财政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光荣新任务。我就围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谈谈财政分配宏观制导作用的发挥问题。

要真正使财政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复位,发挥财政分配的宏观制导作用,必须把立场转移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分配方式上来,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从预算收支管理的框框里跳出来,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与财政战略的协调,确立财政工作的新思路——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论职能,从经济结构优化论政策,从运行机制顺畅论体制,才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财政职能,正确发挥上层建筑能动作用,强化宏观调控,建立国民经济新秩序。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问题上,财政要下硬功夫。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其一,直接间接两种手段并用。财政职能应当是建立在总管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总格局的基础上,财政直接分配的范围不论是大还是小,都得运用间接分配的财政投融资来支撑国民经济基础的国有独资企业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联合集团公司,发展生产力。这一点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职能的体现,是保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头等任务。为此,就必须在做好直接调控的同时充分发展间接调控手段,积极而又规范地运用诸如财政信用、财政投融资、财政担保以及国家控股参股手段,为筹集基础设施投资、为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化建设、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军工企业的军民结合开辟新渠道。要重新认识赤字与债务的本质,把财政信用作为财政政策的有效手段,将内债、外债、邮政储蓄和保险收入纳入财政信用范畴,作为筹集政策性投资的资金来源。

其二,运用股票形式作为凝结剂,将其作为为生产集约化服务的民间资金集中形式,以国有经济作为母公司控股的集团公司,应作为股票上市的主要对象。这样做既有利于规范化,提高上市股票发行的质量,又可以作为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联合的集团公司的凝结机制,真正改变企业经营机制。在运用国家参股控股形式后国有股可以上市,法人股应当明确地用国家股形式取代,这就可以避免产生“模拟股权”的弊端。

其三,各级地方财政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周转金的管理,特别是建立乡镇级财政作为基础,强化对非国有经济的引导,促进它们加入到企业集团或者分工协作体系中来。具体做法是:依靠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母公司、股份制集团公司以及跨地区的子公司、孙公司,形成产业集团较紧密的集团联合,再通过他们,吸收农村乡镇企业为松散的联合与协作企业。这样就可以把第二、第三产业的肢体有序地深入到内地,深入到农村,促进农村走农工结合、农商结合的道路,达到以工业现代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目的。

其四,要加强对全社会财力总体运行情况的监测,借鉴西方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科学方法,运用先进的计量经济学理论,配合银行编制的我们自己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资金流量分析,精确制定财力分配和资金流通的总体规划,从而掌握财政金融工作的主动权,反对各自为政,自行其事,肢解财政、银行职能的现象和行为。

其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明确财政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监管国有资产的机关,其经营管理应通过国有经济作为母体的集团公司来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参加的集团股份公司,应由国家法人代表的责任制来体现。其他部门不能越权。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以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为目的,不得用产权来篡改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如果把资产当作资本来经营,仅仅以资产增殖和保值作为管理工作的目标,就会在资产变卖中改变公有制的性质从而导致社会制度的变质,使广大人民群众失去基本权利的保障。但是在多种经济联合的集团公司中,国有企业是以参股控股形式来作为主体的,因而它已变成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性质,所以它是可以明确按资控股的公司。但必须明确要遵循国家的产业政策,而不得越位。

属于政策调整的“五小”企业和过左政策形成的地方国营(指二轻二商的原属小集体的企业)企业,都应按照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原则,作为政策调整,该卖的卖,该出租的出租,能兼并的兼并,但资产的收益必须交给财政不得任意挪用流失。

其六,财政要为国有企业减轻包袱,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中能轻装前进。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1)企业沉重债务负担问题;(2)企业办社会问题;(3)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国有企业的债务,在很大程度上说是负债经营体制造成的(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如瞎指挥、盲目性等)。因而对于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只有由国家和财政出面加以解决。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经过各方反复论证,取得了共识,在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明确规定:对被兼并企业的部分债务实行免息、停息和推迟偿还本金;把相当一部分“拨改贷”形成的企业债务转为国家投资;冲销破产企业的债务。党中央的这一举措,无疑是十分英明的,它使拖了多年的企业债务问题,有望妥善解决。这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将是有力的推动。

企业办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初创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曾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长和改革的深入,企业办社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适应全社会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成为国有企业步履维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需要由国家出面来加以解决。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制动器。有关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的负担问题,公私企业的公平对待问题,权利和义务的对等问题,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凡属于国家职能(社会职能是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的事,都应由国家来执行,作为实现国家职能的分配手段的财政,自是不能置身事外。凡属于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而要征收的规费和罚没收入,均应归入财政管理范围。凡是不应由企业负担的,应改为由政府承担,由国家财政统一管理。不论国有、民营、三资企业,都要按统一标准承担自己的义务。资金由财政统筹管理,各项社会事业的业务,如劳动、人事、民政都应该按社会分工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执行。但有一点必须说明,任何社会事务和经济管理,都是国家职能的分工。财政管分配、管预算、管监督执行,这属于正常社会职能分工的范围,国家职能部门是个工作分工问题,业务工作由他管理,需求的支出报请财政核拨,不能因业务工作的分工,而肢解财政分配职能,国家的分配职能是不能肢解的。古今中外皆莫能外,是一个规律。

另外,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财政分配宏观制导作用的发挥,还需要计划、金融、物价等方面体制的改革和政策的配合。

在计划体制方面,国家计委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制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上来,这里指的是生产的摆布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摆脱批条子、分钱、分物的旧框框,为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建立依据。经贸委和体改委要特别注意对产业的技术改造政策和企业的组织结构政策进行研究。这是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当前,国民经济的重点应当是研究制定配套成龙地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的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为企业向现代化大生产方向转轨定向。

在金融体制方面,关键要解决如何支持企业向现代化大生产发展,要制定支持企业现代化改造的信贷政策,对大规模的配套成龙的系统化技术改造,特别是对重大产品国产化的系统技术改造应给予有力的支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业务分立,都必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改造政策。因之,必须建立约束和制导金融业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的机制。

在价格体制方面,要解决价格政策管理的问题。一切价格,特别是计划价格,都应根据价值规律办事,凡国家基于某一原则所制定的低于价值的商品价格,即所谓的政策价格,应明确由财政给其价差部分予以补贴,所以财政要认真参予政策的制订。对于双轨价格和多轨价格要下决心解决。不同所有制企业,价格应当统一。对于市场价格,各种收费,凡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包括工资、福利)和社会安定的,凡涉及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平抑价格等等,都关系到利益关系,即分配关系,也都是财政职能范围的事,财政都要参予研究,参予法规的制订。

在市场规范上,要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市场运行的秩序和规范。国家要切实掌握流通环节的领导权。红包和回扣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祸根,是腐败的因子,是造成国有企业优不能胜,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根源,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禁止一切回扣,是从根本上入手的打假,也是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个重要举措。

其它如投资政策、投资体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健全社会中介机构、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标准等方面的深化改革,都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这个目标加以解决。要正确地运用价格杠杆、利息杠杆、税收杠杆、财政杠杆、工资杠杆以及各种收费、留成、基金等等,从各个侧面理顺关系,从而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扫清道路、创造条件。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4页。

〔2〕《列宁选集》第4卷,第12页。

〔3〕《列宁选集》第3卷,第199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2页。

〔6〕〔7〕《列宁选集》第2卷,第885页,第741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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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理论与实践中的两个基本问题_制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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