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俄罗斯经济持续增长的制度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持续增长论文,制度论文,基础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6.5 【文章标识】A 【文章编号】1009—721X(2006)04—0022—(07)
1999年以来,俄罗斯经济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如果记入汇率因素,并以当期价格计算,从2002年到2005年的四年间,俄罗斯的GDP总量用美元衡量甚至翻了一番。那么,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种增长?俄罗斯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包括中国的学者,持有非常不同的看法。一种主流的观点认为,这种增长主要得益于世界能源市场的价格持续上涨,俄罗斯通过大量出口石油天然气推动了经济的增长。能源市场的波动将终止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势头①;也有学者认为,普京就任总统以来稳定的政局辅之以良好的国际能源市场形势造就了这种增长,但国家对经济越来越多的干预和控制将葬送这种良好势头。② 我们不否认能源价格因素对俄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但俄罗斯经济持续增长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已经进行的制度转型为经济复苏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它将使目前的经济增长保持较长时期的持续性。本文拟对这一看法进行阐述。
一、制度环境趋于稳定是俄罗斯经济从危机转向增长的基础
俄罗斯1999年以来的经济增长绝不是普京一人之力或世界能源市场价格的单一因素造就的,其经济从转型性危机到恢复性增长具有深刻的制度基础。其中,制度环境趋于稳定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前提。
1.俄罗斯制度转型的基本成就
计划经济的内在矛盾导致前苏联经济发展停滞,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俄罗斯走上转轨之路。俄罗斯的转轨是宪政民主化转型、经济市场化转轨和社会经济结构向后工业化过渡三重任务相互交织的大规模制度变迁(B.马乌,2003)。由于矛盾的复杂性,俄罗斯不得不在1992年以“休克疗法”启动经济转轨。由于没有考虑到从外部移植的制度规则与俄罗斯内部非正式制度规则之间的冲突(徐坡岭,1998),同时,由于叶利钦政权先天存在社会基础方面的问题,其转轨政策被利益集团左右和“俘获”,政府政策难以贯彻和实施,俄罗斯经历了严重的转型性经济危机(徐坡岭,2001)。在付出巨大的经济衰退成本、社会摩擦成本和时间成本后,到1999年底,俄罗斯基本完成了建立新的经济制度结构的主要任务。衡量这种进步的主要标志体现在以下领域:[1]
私有化。经过大私有化(无偿的证券私有化)和小私有化(现金私有化),俄罗斯建立了以私有制为主体的产权和所有制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建立起来。
市场经济立法。通过大规模的立法活动,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为主要目的的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立法数量、质量和法制框架达到了较高水平。
银行金融体系。经历长时间的金融动荡和危机之后,目前,俄罗斯银行体系的独立性,金融部门市场化业务的技巧,金融体系配置信贷资源的能力以及金融体系的监管和支付水平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
政府作用。政府基本上确立了自己的市场化导向的职能体系,并能够比较有效地管理国有部门经济。
在通过大规模制度移植,完成第一阶段制度转轨任务的基础上,普京政府更关注的是制度环境的稳定性问题。在保证制度环境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入21世纪,俄罗斯国内开始盛行各种各样的企业管理质量评价活动,适应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经济立法也逐步深化。经济转轨开始向经济主体的市场化内部治理和法律规制方向发展,经济界和政府部门开始关注司法体系的效率和合约实施问题。
2.制度环境的基本稳定是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基础
之所以说制度环境稳定是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基础,是因为市场经济中合约的执行是以制度环境为前提的。诺斯、戴维斯和威廉姆森在他们的研究中区分了制度合约和制度环境,并把稳定的产权结构、在较长的投资周期内持续发挥作用并可以被把握的规则、政治和权力稳定、有力的司法体系和以信任为基础的合约文化等统统归结为制度环境。[2] 它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预期。荷兰哲学与经济学家D.休姆把“稳定的所有权”、“基于合约的产权转移”以及“合约的执行”看做是制度体系的三个基本要素。[3] 在转型经济中,良好的制度环境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对俄罗斯而言,整个90年代,由于政局的不稳定和政府的衰弱,加上产权关系变革仍在进行之中,制度环境一直是变动不定的。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市场主体是难以有稳定预期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个时期生产性长期投资水平低下,资本外流严重等问题。
到90年代末,俄罗斯基本完成转轨第一阶段的任务。虽然仍然存在制度“盲点”(主要是制度实施),但经济转轨已经步入下一个阶段。其基本标志就是持续多年的制度危机逐渐消失,制度环境趋于稳定,表现为:政府逐渐摆脱利益集团的“俘获”,寡头被限制在不能左右政府决策的范围内,而且他们的最佳选择是只进行经营活动③;政府能力日益强大。这正是B.温格斯特所说的“经济制度的基本政治杠杆”,即政府要足够强大,从而在需要的时候能够保护公民的产权或剥夺某些人的产权。[4] 保持稳定的制度环境和建立相应的合约执行机制,成为俄罗斯进入21世纪后的首要任务。
普京1999年末就任俄总统以来,主要是通过强化国家权力和整顿政治秩序来结束社会动荡和稳定制度环境的。主要举措包括:
——明确新政府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强化国家执政能力,平衡社会矛盾,平息政治纷争,实现强国目标。(《普京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中文版,p.9—10)
——运用宪法赋予的总统权力和对行政力量的控制力,逐步调整政府内权力结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政策措施,实现政治稳定和国家统一。包括:坚决打击车臣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削弱地方势力,调整叶利钦时期赋予各联邦的较大自主权,全国划分为7个联邦区,派出总统代表,制止地方分离倾向;向寡头宣战,先后使金融媒体大亨古辛斯基和媒体汽车大亨别列佐夫斯基逃亡国外,工矿业大亨波塔宁被起诉,以经济罪名逮捕了试图干预议会选举的大富豪霍多尔科夫斯基,结束寡头政治;通过各种方式使国家重新控制媒体④;压制反对派,结束议会纷争⑤。
——打击官僚腐败,强化市场经济制度的产权保护和合约执行能力⑥。
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企业内部治理问题、司法体系的效率问题、合约的执行和实施问题才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成为促使2000年以后外资流入俄罗斯、国内投资逐步恢复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
二、制度调整促进俄罗斯经济加速增长
必须指出,大规模的私有化任务完成之后,俄罗斯只是具备了实现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要真正实现经济增长,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一套有效的产权及其合约的执行机制。实际上,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几乎所有转轨国家,在大规模私有化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很快形成一个可靠的产权及合约的执行机制。这样,市场的“科斯进程”⑦ 也就无法展开,从而也就无法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再分配,并形成新的有效的产权结构。对于俄罗斯而言,一个理想的“科斯市场”还需要一系列条件,包括:产权的有效保护、竞争性产权结构、立法保护与合约文化,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金融体制和企业破产程序,等等。俄罗斯2000年以来进行的制度调整正是从这些领域展开的。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1.产权及其结构与产权保护机制的进一步调整
1993年开始的大众产权私有化并没有很快造就出一套能够有效激励经济增长的产权体系。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第一,私有化后的产权在形式上的归属与实际控制权之间存在巨大落差,私有化实践缺乏严格审核,破产程序无效率,私有化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以合法或半合法的手段在产权再分配中为自己牟利,等等;第二,个人产权的形成过程本身不利于形成产权激励机制。俄罗斯转型后的私人产权几乎全部来自于“被动获得”、“赠与”或“掠夺”,几乎与直接的劳动创造无关。这样形成的产权存在使用和处置上的盲区,很多人面对属于自己的资产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整个90年代,俄罗斯国内产权结构的变革,以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为政策背景,充满了权力与资本的勾结,充满了投机和不确定性。俄罗斯形成了一个诈骗、抢劫、剥夺财产和侵吞公共资源的体系。到90年代末,由寡头控制的俄罗斯金融工业集团主导和控制了全国资源、资本和经济活动的垄断性份额。同时,寡头对政权的渗透和争夺也严重削弱了政府的能力。
到新世纪初,现代俄罗斯的产权保护问题变得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加强对私有化合同的司法审查与一些私有化企业是否会被重新国有化之间的矛盾。问题的核心是“在大私有化和现金私有化过程中形成的私有产权是否合法”。“尤科斯”事件加重了人们的在这方面的疑虑。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尤甘斯克石油天然气”股份拍卖过程被认为是相关问题的集中表现。这一过程中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程序是否合法,而是它凸现出产权结构调整的非市场力量干预和产权保护的国家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政府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在加强国家对战略资源的控制的同时,一再向社会保证“私有化的不可逆转性”⑧,并通过经济立法的方式确立下来。比如,2005年俄国家杜马通过的“保护竞争法”和其他一些立法中,明确设立了限制联邦税务机关对企业的随意检查、缩短私有化合同的诉讼时限等条款。
实际上,在国家权力与私人经济领域之间设立严格的隔离带,使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关系法制化,并保证合约的有效执行,是2000年以来俄罗斯的经济立法取得的主要成就。比如,2005年3月24日,普京在会见俄罗斯工商界代表时,明确表示要缩短私有化合约的诉讼时限,以打消工商界对于私有化产权可能被重新国有化的疑虑。随后在2005年7月15日通过的“关于俄联邦《民法典》第一部分第181章修正案”(NO109—Ф3)中,明确把私有化合同的起诉时效从10年缩短为3年,把争议合同的起诉时效从1年延长到3年。[5] 2004年俄联邦审计委员会发布的“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进程分析报告”把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主要归结为“立法和程序缺陷”,而没有刻意凸显私有化进程中的“权钱交易、腐败”等问题,也在实际上认可了私有化的结果,并指出了下一步的政府工作方向,即加强产权的司法保护。[6]
2.司法改革与破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首先,关于俄罗斯司法改革问题,相关研究表明进步明显。
从理论上看,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司法改革应该遵从“激励相容”和“次优”原理,适时逐步推进。俄罗斯2000年以来的改革基本符合这种要求。
在转轨国家的司法制度改革中,改革的成效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因素:与司法审判有关的三方激励相容性,以及司法改革遵从经济学的“次优”原理。这里的三方“激励相容”是指,诉讼方相信司法程序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拥有影响司法程序权力的一方克制自己的不合法干预行为,司法体系愿意积极发挥自己的司法功能。这样的司法体系将促进经济的增长。经济学“次优”原理是指,当条件不具备时,因为追求最优的成本大于收益,因此这时候追求最优是不必要的。从制度的视角看,当其他规则没有改变,而只改变个别市场规则,将可能使得局势恶化。那么,这时的最优选择是保持不变。这一原理运用到司法改革领域,可以说明,为什么单纯追求司法的完全独立而保证司法廉洁公正的条件不具备时,这种做法并不促进经济的增长。[7]
俄罗斯的司法体系在转轨之后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转轨初期的权力和司法腐败使人们难以信任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政权对司法程序的控制和干预阻碍司法独立维护诉讼人的利益,受制于同级和更高一级政权的司法体系本身也缺乏足够的意愿发挥自己的职能。在这些纠结在一起的矛盾中,地方政权的分离倾向和对地方司法体系的控制成为问题的核心,司法体系的主要问题是地方联邦主体对司法审判具有决定性话语权。其对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就是无法保证在产权和合约执行发生纠纷后,提供一个公正、快捷和低成本的产权保护,这严重影响了地方投资环境。
普京执政以来,对司法体系的主要改革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俄联邦区域内的司法分立,把部分属于地方一级司法机构的权力收归联邦一级,并加大联邦政府对司法审判效率的影响。尽管这种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司法独立问题,使司法体系真正成为能够避免各种水平上的政府权力的干扰,给公民提供有效司法保护的(三权分立意义上的)第三种权力,但排除地方政权对司法审判的干扰,本身也是一种进步。一些研究已经发现了俄罗斯司法体系独立于地方政权的证据。[8] 司法体系的另一个发展是俄罗斯陪审团制度逐步完善。
当然,我们还不能根据以上进步就认定俄罗斯已经建立起法制国家,但打击腐败和促进司法体系摆脱地方政权的控制,将大大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在普京第一个任期里,陪审团制度和地方司法的独立只是一个开端,民众还不可能马上利用这种制度为自己提供有效保护,但经过2000年以来的不断完善,司法体系对民众提供的保护正在迅速增长。
其次,俄罗斯的企业破产制度从转轨初期的简单模仿正逐步内化为约束企业行为的基本规则。
根据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报告,在转轨国家,破产制度的发展往往落后于其他商业规则,特别是涉及破产制度规则的实施效率时,更是如此。[9] 转轨开始后在俄罗斯建立的破产制度,尽管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规则,但还远不是稳定和有效地促进企业管理和财务状况健康化的制度设置。导致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它是一种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从外部移植和模仿来的制度设置。这种移植和模仿的属性在1992—1998年执行的第一部《破产法》体现的非常明显,当时的破产机制在实践中基本无法转化为可行的法律程序。
1998—2002年执行的第二部《破产法》更加注重对财经纪律的约束,力图用破产制度促进产权的有效配置。但在执行中出现了和立法意图相背离的后果,即那些拥有充足固定资产的企业往往被导入破产程序,而那些固定资产匮乏但现金流良好的企业则被保护。同时,由于规则中的漏洞,一些企业利用破产程序,通过虚构信贷和财务状况,进行恶意收购。[10] 2002年10月26日通过的第三部《破产法》(“关于破产的法律修正案”NO127—Φ3)加强了对债权人(首先是国家)的保护,扩展了善意企业债务人的范围,改变了仲裁管理者和国家机关的地位,导入了新的财务健康化标准和程序。新的破产程序也为利用破产程序恶意逃避债务设置了障碍。
新法律颁布后的2003—2004年,被启动的破产诉讼数量剧降。这一方面是因为,恶意收购和利用破产程序逃避债务的门槛被提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按照新的法律,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改革破产管理体制,拨出专用财政资金用于支付启动破产程序的费用和成本,这降低了国家立即提起破产诉讼的积极性。从2004年3月开始,俄政府不止一次提起破产诉讼,而其中50—60%的处于破产程序中的企业长期债务属于国家。[11] 新的破产法律的实施,加上2000年开始的行政、司法和金融问题调控体制的改革,使得破产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加。国家正在变成破产诉讼的主要发起者。这也是引发人们猜测“俄罗斯是否在走向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证据。
3.市场主体的自我组织及其自我实施规则的角色正在逐渐发挥作用
在俄罗斯市场制度的正式规则(包括司法审判和破产制度)逐步向良性方向演化的同时,其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非正式制度规则也在逐渐发挥作用。
实际上,在俄罗斯,自我治理组织和机构的建立,不论是在城市范围内还是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最开始都是被国家权力严格限制的。“自组织法”立法提案的命运就是证明。作为一项规范国家司法系统与非政府争议裁决机构之间关系、国家机关与自我治理机构之间关系,以及其他一些力图保护内部成员利益的机构与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立法提案,“自组织法”一直没有被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但俄政府对待市场主体自我组织行为的这种态度,并没有妨碍他们以自我约束的方式参与市场活动。
2003—2005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协会或企业家团体自发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一方面,他们对国家推动的制度变革持宽容和接受的态度。比如,在税收问题上,一些大的石油公司2003年的时候还完全拒绝国家提出的减免税方案,到2004年,卢科伊尔(ЛУКοйл)石油公司自愿把石油降价5%,与国家在“自愿税赋方案”问题上达成妥协。讨论“公司的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时尚,企业主动把纳税和企业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规范自己的经营。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家联合会(РСПП,Опора России,Деловая Россия等)主动接受政府在2003—2005年倡议的游戏规则,成为一支扮演主动角色的社会政治力量。[12]
从公民个人文化传统的角度看,俄罗斯这个国家并不具有深厚的商业传统。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个人的行为习惯也正在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个体创业和竞争的观念正在日益内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
4.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
俄罗斯宏观经济指标的改善与中观层面上企业的效率(资本化、投资等)是分不开的。在整个90年代,俄罗斯国内的企业管理问题,除了外资企业,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因为通货膨胀和资源价格的急速涨落,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企业的成长和利润来源主要不是来自生产性经营及其效率管理,而是来自投机性经营活动。尽管到90年代末,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讨论开始盛行,但真正的管理改革是从21世纪初开始的。
从2000年开始,俄罗斯一些最大的企业开始对公司组织和管理问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当时的企业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是:(1)推动股份资本的进一步集中;(2)企业自发联合和已有控股公司进行重组;(3)产业内和产业间的购并;(4)通过产权治理结构改革,保证公司结构能够实现外部融资,等等。这一时期,一系列大公司,如ЮКОС、 ЛУКойл、 Вимм—Биллъ—Данн、 АФК“система”、 АО“Норилскийникелъ”、“Магнитогорский металлургический комбинйат”СУАЛ等,开始披露自己的产权信息。俄罗斯企业联合会的职业经理人的数量迅速增加,其中也包括许多来自国外的职业经理人。尤科斯(ЮΚОС)公司成为俄罗斯拥有独立的职业经理人最多的公司,而“统一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ОАО“Объединенные машиностроителъные заводы”)则成为俄罗斯拥有外国企业经理人最多的公司。一些企业开始向自己的股东派发股息和红利。ЛУКойл集团公司第一个公开自己的股份赢利状况,“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ΡАО“ЕЭС”России)则在高层管理人员和职业经理人委员会中建立了股权和期权激励制度。
在这些公司重组和管理创新中,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这些大企业中外部股东的数量逐渐增加。尽管他们的控股比重只有公司总股本的3—4%,但这为企业形成战略决策机制创造了条件。显然,外部股东的出现绝不是大众私有化和掠夺性兼并的结果,而是公司产权结构优化的产物。某种意义上,这是俄罗斯公司管理体制上的一种外部人管理模式。它预示着俄罗斯的公司治理结构正在从“寡头控制”向“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方向演化。[13]
除了上述领域的制度演进之外,俄罗斯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在2000年以后也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其中的一些关键证据包括:金融市场趋于稳定,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总量逐年成长。2005年俄罗斯基金市场增长了88%,居全球之冠,排名第二的韩国仅增长了54%;[14] 市场收益率丰厚,吸引较大规模的外资流入俄罗斯。
另外,普京政府推动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住房等领域的制度改革,也为俄罗斯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简要结论
我们在观察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时,很容易看到,它的资源优势和国际市场上有利的能源原材料价格对其增长的直接拉动作用。同时,在俄罗斯也很容易观察到,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正在推动经济的成长。从政策层面上,普京政府稳定社会政治形势的努力,对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都是促进经济成长的重要因素。我们无意于厘清俄罗斯经济增长中的多少份额分别是由上述的哪些因素带来的。因为所有上述因素都没有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俄罗斯的经济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是仅靠能源原材料的出口推动的经济增长,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因为,世界能源市场的价格变动具有不可预测性,俄罗斯国内的能源开采和供应能力也受到储量和生产能力的限制。如果是仅仅由消费需求拉动的增长,那么有效需求的来源何在?出口收入不能保证居民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如果是普京政府的政策因素,则后普京时代的经济发展趋势如何?仍将是一个谜。
实际上,通过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已经建立在一个比较良好的市场制度基础之上了。能源原材料带来的外汇收入是通过这种市场机制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市场主体利用手中的资本和收入,在市场规则下进行投资和消费,这才是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源泉。无论是能源原材料因素,还是需求因素,抑或是普京政府的经济政策因素,都是通过市场制度发挥作用的。
因为俄罗斯市场制度环境的趋于稳定和制度规则的进一步调整、演进,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将具有持续性和较长时期的稳定性。这是我们制定对俄经贸政策的基础和出发点。
注释:
① 俄罗斯企业家协会主席绍欣、中央银行副行长科兹洛夫、科学院院士阿甘别吉扬等均持有这种看法。国内的一些学者如陆南泉教授也持相似观点。一种极端的看法甚至认为,目前的增长与经济转轨无关。
② 俄前经济部长雅辛、前总统经济顾问伊拉里奥诺夫、前政府首脑盖达尔认为,最近的将来可能因此发生新的经济危机。参见http://www.newsru.com/finance/22mar2006/defolt.html。
③ 霍多尔科夫斯基和尤科斯事件是俄政府这方面政策的一个缩影。
④ 2000年,国家对别列佐夫斯基控制的公共电视台增股达51%;国家控股的俄天然气公司利用债权控制了原属“桥”系的独立电视台。2001年,国有鲁克石油公司(Lukoil)对属于别氏的另一家电视台TB—6提出经济诉讼,迫使其倒闭。现在,政府已经控制了俄3家最大的电视台、70%的广播电视和80%的报纸。2001年颁布了《大众传媒法》,规定外资在俄传媒机构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2002年,普京签署总统令,取消了叶利钦于1991年给予美国“自由欧洲”电台在俄罗斯境内活动的各种特权。
⑤ 2001年底,普京支持议会的两个中派党“团结”和“祖国—俄罗斯运动”合并为“团结—祖国运动党”,成为议会第一大党。俄共失去了对议会的控制,左、右两翼反对派均失势。2003年12月议会选举,政权党(统一俄罗斯)获得议会2/3的席位。2004年3月总统大选,普京得票率高达71.31%,其权威无人可以撼动。新政府的成立消弭了政府与总统的分歧,从而实现了俄国家政权体系在普京领导下的高度一致。
⑥ 2002年,普京在国情咨文中对官僚腐败发出严厉警告。2003年开展了全国反腐肃贪运动,清理了一大批贪赃枉法的官员和警察。根据普京指示,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相继出台100个长期或短期的根除行贿的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一个适合于整个政府机构的反腐防腐制度。2004年3月,成立了俄罗斯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⑦ 根据科斯定理,如果产权是明确界定的,且交易费用为零,同时无财富效应,则市场的外部性可以通过谈判和交易得到解决,而与产权的初始配置无关(见Milgrom and Roberts,1992年,第596页)。显然,满足上述条件,产权的有效配置将通过市场机制自动得到解决。这一过程被称为“科斯进程”,拥有能够解决相关问题的市场机制的市场,被称为“科斯市场”。
⑧ 见普京在2004、2005、2006年的与媒体年度对话和回答俄罗斯公民提问时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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