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的共同信念_公务员论文

香港公务员的共同信念_公务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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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香港国际人才交流中心邀请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分会部分理事和代表赴港参观访问了特区廉政公署和政府公务员事务局,考察了公务员体制改革和公务员管理事宜,事务局的负责人介绍了香港回归后公务员管理改革情况。公务员管理的宗旨是为了确保公务员保持廉洁守正的优良素质,为市民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香港现有18万6千公务员,占工作人口比例的5.3%。通过改革,三年内减少1万人。香港公务员的管理,特别注意培养公务员的良好行为,尤其重视树立公务员的基本信念。公务员事务局1999年制定了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香港公务员队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他们坚守一套共同信念,这些信念可用六大原则总括起来,现摘录如下:

信念一:坚守法治

守法自律。所有公务员都应该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遵守政府条规和程序,必须遵守与职务有关的法例和守则,认真执行上司的合法指令,摈除办公室违法行为。作为上司,随时留意任何足以显示或导致办公室出现舞弊犯法的迹象,在下属有行为失当和表现差劣时,应该采取迅速而果断的行动。

信念二:守正忘私

公务员必须具备基本道德操守,保持廉洁正直。对待市民和其他公务员同事,处处诚实公正,以负责和公平的态度履行公职,不得以权谋私;小心使用和保管政府财物,使用政府物料和服务时,力求节约,慎防外间工作引起的诚信问题,一旦知道有人不诚实、贪污或企图贪污(包括行贿)或犯了其他罪行,应立即举报。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公职,使自己或家人、亲友或与自己有私人或社会联系的其他人士得益,不应接受过于优厚的款待或恩惠(例如免费服务),以免陷于欠下人情须予以回报的处境。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政府声誉的投资活动或业务,不得利用以公职身份所获取的资料为自己、家人或朋友谋取经济利益,不得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与有公务来往的人士或机构进行投资或其他经济业务合作,避免陷入负债累累的困境。避免作出可能构成歧视或性骚扰的行为。不轻率处理或泄露工作上所得的个人或机密资料,限制资料只在有公务需要时使用,不可将官方资料用作私人用途。

信念三:交代和公开决策与行动

公务员的决策要对政府和市民负责,作出合情合理的决策才可行;对下属的工作表现及行为负责,并作出交代。决策失误或行动失当要追究责任,视严重程度执行纪律处分,惩处包括警告、谴责、降级、经济惩罚、迫令退休或革职。公开资料及交代政府的决定和行动的背景,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交代及善用政府资源,力求降低行政成本。

信念四:履行公职时,保持政治中立

维护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公务员执行任何公务,不可对任何政治组织有所偏私。必须确保自己所参与的活动不会与公务有利益冲突。廉洁守正,身体力行,达到政府和公众对公务员的期望。

信念五:执行公务时,不偏不倚

公务员是一支诚实可靠、正直无私的队伍。公务员执行公务,不为利益所驱动,不被私情所左右。坚守反歧视精神,摈弃歧视观念,作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执行公务时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形象,是非分明,纪律严明。

信念六:全心全意,竭尽所能,服务市民

公务员应以廉洁忠诚的态度,勤奋不懈,尽职尽责,相互合作,群策群力,竭诚为市民服务。支持和培养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文化。一支优秀的公务员队伍,除了尽忠职守、努力不懈外,还须与时并进,自我完善,必须具备所需的知识、技巧和能力,以期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市民提供符合他们要求的服务种类和水平。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时刻以礼待人,努力达到既定的成效目标,以尽责及专业的态度执行公务,达到市民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尤其是管理阶层,都应以身作则,使自己的品格、诚信及工作表现保持最高水准。

上述信念,是公务员服务之道,行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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