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抑制腐败——浅议纪委监督职能的重要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纪委论文,职能论文,腐败论文,重要性论文,抑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发展经济与反腐败是我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而反腐败又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在这样的形势下,纪检组织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的专门机关应如何发挥作用呢?笔者认为,就是要通过充分发挥四项职能,实现三项任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那么,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四项职能实现三项任务呢,诚如中纪委书记尉建行同志在1993年1月13日全国纪委书记、 监察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对党政监督部门来讲,为经济建设服务,就是要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在加强监督职能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教育、惩处、保护等作用。”笔者认为这是十分正确的,理由如下:
1.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本身的性质看,应该加强监督职能。早在1920年9月, 列宁就提出:“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由受党的培养最多、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和并最能严格执行党的监督的同志组成。”〔1〕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机关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央以下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纪委是党在企业的党内执纪、监督组织。《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了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经学校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监督执纪机构,等等。这些都表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专司党内监督检查之职的机构,是从事党内监督的唯一专职机构,其工作任务的主要方面是监督,如果我们不从强化监督职能上去努力,就失去了纪委自身存在的意义了。
2.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看,也要加强监督职能的履行。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有计划的实施,为了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就需要通过监督,控制参加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人们的行为不偏离社会主义,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开放度进一步扩大,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会乘隙而入,侵蚀党的肌体,这种情况更需要通过党内监督,制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正确使用权力,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正如尉建行同志所指出的:“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监督检查。”
3.从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看,更需要加强履行监督职能。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谈到反腐败斗争形势时指出:“揭露出来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腐败现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尤其是严重侵蚀到我们的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这一论断,说明了腐败现象的普遍存在及其严重程度。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确有少数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经不起考验,或在政治上以权谋私、或在经济上违法违纪、或在生活上腐化堕落等。产生这些腐败现象的原因、条件是多方面的,但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我们的党内监督是不够的,是弱的,是不到位的。如果我们的党内监督是强的,那么,党员、党员干部中的腐败现象就不会发生的那么多。所以说,党内监督至关重要,党内监督问题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4.从监督工作的实践上看,同样说明了加强监督职能的必要性。强化了监督职能,就能减少、防止、避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例如高校的招生录取、毕业生分配、基建项目招标承包、住房分配、职称评聘等,都是群众关注的容易发生违纪、腐败现象的问题,我们纪委必须参与这些工作,在参与中进行监督,在各种决策会议上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党政领导把好政策关,这样就能够做到在这些工作中不发生或少发生问题。相反,如果纪委不积极参与监督,等出了问题再去处理,不但对党的事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对干部本身也没有好处。实践证明:我们紧紧抓住参与监督这一职能不放,就能有效地避免违纪现象的发生。
以上强调了要加强监督职能。当然,党内监督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包治百病,在强化党内监督的前提下,还要发挥好保护、教育、惩处等方面的职能(宏观上看,这三项职能也是监督,只是监督的形式不同)。因为这四项职能是既各自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好象一部多声部的音乐,一般情况下,主旋律是在第一声部上,而监督就是主旋律,是第一声部,其他几项职能是二声部、三声部、四声部,音乐进行中,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旋律也会分别出现在二声部或三声部或四声部上,纪检工作在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上也是如此,在新形势下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从支持、保护、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角度,也要更好地发挥教育、保护、惩处等职能作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案件的案源,就要发挥惩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就要发挥教育职能作用,早打招呼,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发现压制党员民主权利和诬告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发挥保护职能作用,澄清事实,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
我们一强调要加强监督职能,有些同志便产生种种顾虑,有的担心会影响搞活经济,有的担心会影响改革者的积极性,使被监督者产生抵触情绪等。实际上,纪委的监察、督促工作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改革中避免或减少走弯路,减少失误,目的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在监督检查中,对大胆改革者给予鼓励支持,在他们受到诬陷时,为他们正名。对改革中失误的,热情帮助。对借改革旗号谋取私利,构成违纪的,则坚决查处。我们应牢记1903年7 月列宁在批判马尔托夫的错误时说过的话:“党员应该在党的机关监督和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是不言而喻的,只能是这样的。”〔2〕
我们纪检干部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就应当克服畏难情绪,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因为这是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有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有绝大多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解,有广大群众的支持。监督中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对极个别不自觉接受监督,甚至拒绝监督,又坚持错误的人,要坚决绳之以纪,切实起到制约滥用权力的作用。否则,纪检机关不管用,只是个摆设,那我们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希望。我们还要依据党规党法和党内制订的规章制度,探索、讲究工作方法,做到善于监督,有效监督。总之,我们要发扬纪检干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的“特殊性格”,加强履行监督职能,抑制腐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注释:
〔1〕《列宁全集》第39卷,第288页。
〔2〕《列宁全集》第8卷,第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