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现行建筑计价模式由于存在“政府定价” 、“信息价”等非完全市场经济因素而存在政策制度与实际操作的矛盾。因此,造价人员应充分把握“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症下药,打破思维定式,调整投标策略,制定有效的策略和方针,才能更好地应对“营改增”。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对策
引言: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整体工程造价的系统面临着更新的计价方式,并且建筑市场呈现更加规范化的发展路径,从而促进了整体行业结构的合理化发展。面对新的“营改增”政策,建筑企业如何更好地应对与其对工程造价所产生的影响,这是我们应该深思熟虑的问题。
1 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
1.1 对现有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影响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开展对项目成本有很大影响,因此修订项目成本制度势在必行。当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它不再适合约原来的营业税税率。无论是税收方法、税基或税收基础等将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继“营改增“成本模型建成后,还需要调整增值税出台相匹配的项目成本和定价模型。
1.2 改变建筑产品的工程造价组成
在营业税的实施过程中,建设税的价格是税收的价格;“营改增”的实施后,建筑业是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项目的成本价格税完全分离。各方面支付相应的增值税,并实现层层抵消,劳动力、机械工程是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都将实现价格分离。项目过程的成本比现有的模型要复杂得多,严谨细致。政策的调整,增值税是价外税,根据税收负担的基本理论可能需要承担的消费,其是改变了结构成本的原始建筑产品。未来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模型将采用新的价格和税收分离的定价模型。
1.3 当前造价修订现实性研究
其一,因为市场环境过于复杂多变。当前我国建筑行业计价方法、定价模式等,同竞争激烈市场环境间,有着实际操作与政策制度方面的本质冲突。假如政策制定不够科学有效,那么“营改增”无疑会造成房产开发商的成本提高,而该增加成本将可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其二,因为高额税负没办法转嫁。我国有关组织曾通报过约 67 家建筑企业营改增测算状况,此测算依照规定展开理论与实践方面两类测算,但是得到结果差异却是十分惊人的。当中理论测算的结果表明继“营改增”以后,平均税负减少为 82%左右,但是实际的测算结果却是:平均税负增加为约 92%,营业税折合税率为 5.9%左右,增加在 2.9 百分点左右,足可以看出现阶段推行“营改增”还是具有增税效果的。
2 应对“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策略研究
2.1 立足实践,构建与时俱进的工程造价体系
面对“营改增”这一税收政策,建筑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前,要充分研究各试点的优秀成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优化造价体系。
(1)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加深相关工作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督促其学习新的税款核算方式,并掌握进项税利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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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过程中,要对实际成本控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最大程度上减小“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负面影响。
2.2 创新优化建筑业的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背景下,人力与机械的预算费用成为工程造价中难以处理的关键。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改革创新,努力减少施工过程中人力资源成本对自身造成的负税值,积极促进自身生产结构的升级优化,从本质上加强对“营改增”的把握力度,并寻求相关政策的帮助,从而达到降低税额的目的。
2.2 注重人员培训
对于建筑企业的员工来说,要清楚的意识到营改增实施以后对企业的影响,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还应对营改增相应的问题进行分析,以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所以企业应该加强对营改增的培训工作,可以使所有的员工都能有效的掌握对营改增实施以后所在岗位的影响,在做好内容变化情况了解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实施,对相关财务人员应该进行重点的培训工作,做好增值税相关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以此更好的开展相关的工作。
2.3 慎重选择供应商
在工程造价内材料设施的费用所占的比例很大,在营改增以后,企业的建筑材料采购收到了很大的影响,供应商对材料的折扣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供应商来说可以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并且这些都在合同中体现,但是如果只是小规模的,供应商和建筑企业就需要在采购之前做好交易价格的协商,而且供应商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形成的价格优惠和增值税发票相抵的销项税额度相比较,以便于获取最大的利益。
2.4 减少增值税税率
随着营改增相关政策不断的实施和完善,建筑企业在发展方面会因增值税率的提升而降低税负水平,如果可以继续发展这种形式,可以使税负平衡点较低的情况,但是当超出增值税平衡点,可能会出现增值税税负同营业税税负较高的情况,而且对建筑企业的未来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从建筑的角度来说对建筑业的发展不能有激励作用,为了对建筑业有较好的激励作用,就需要对税负情况进行积极的改变,并且做好营改增税率的协调,通过对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减少降低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3 实例分析
3.1 造价调整
“营改增”前,上海某办公楼和某教学楼建安造价构成有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其中营业税以(建安造价×3%)计算,未包括营业税附加税费。“营改增”后,税金(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税前造价×11%(税率); “营改增”后建安造价=扣除进项税额的税前造价+ “营改增”后税金(销项税额)。
3.2 验证分析
对比分析“营改增”前建安造价及税金, “营改增”后,办公楼建安造价和应纳税额均减少 162.72 万元,减幅 1.4%;教学楼建安造价和应纳税额均增加 43.69 万元,增幅 1.6%。可见“营改增”虽影响建安造价与应纳税额的“增减”,但两者同增同减,额度一致, “营改增”建筑业企业应纳税额的“增减”全部计入建安造价,没有增加实际“负担”。
结束语:
对于建筑企业本身来说, “营改增”的提出为建筑行业提供了一个更加稳定、健康的行业发展空间,对于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生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丽芳. 论营改增税制下的工程造价[J]. 建材技术与应用. 2017(04)
论文作者:刘淑娟,张芙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建安论文; 造价论文; 税额论文; 建筑论文; 税负论文; 建筑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