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金属对环境污染源严重,通过安装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方式对企业重金属排放情况进行监管,能够有效掌握企业的排放情况,但由于目前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存在缺乏有效的技术标准、监测数据在执法中难以应用、全面推广难度大等问题,因此建议加强自动监控数据与环境监察监测联动、深化对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和管理、以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广建设工作,从而充分发挥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作用。
关键词: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于环境保护有了更高的要求,重金属对水体的污染,具有较强的迁移和富集性,可经水、食物链等途径进入人体,威胁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环保部门如何加强监管,预防重金属对水体的污染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环保部门监管能力有限,部分地方存在监管人员不足、技术力量不强和监测能力不够等问题。使用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对企业排放废水进行实时监控,一方面可以实时掌握企业重金属排放情况,为环保执法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另一方面,24小时对企业废水排放进行监测,可以有效地震慑企业,让企业不敢超标排放废水,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投入使用对于重金属防治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目前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技术尚未成熟,国家尚未配套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对于设备的准确性以及数据应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有效地利用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帮助日常监管工作,对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废水重金属的监管力度显得意义重大。
1.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1未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及检定规程。
国家目前已出台的《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 609-2011)),广东省已出台的《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DB44/T 1718-2015)》、《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DB44/T 1719-2015)》等仪器技术要求标准,标准中的部分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引用于实验室用电气设备标准,设备安装后,由于企业现场的安装环境复杂多样,多个性能指标,如电压稳定性、环境温度稳定性、离子干扰等指标,企业现场无法进行验证。国家已出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等相关标准,没有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的相关内容,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缺乏进行比对监测的标准依据。重金属水质分析(监测仪)用于自动测量地表、地下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水体中的重金属元素含量,属于环境监测用途,并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水质污染监测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依法实行强制检定。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检定规程,无法进行强制检定。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一方面缺乏比对监测的标准依据,另一方面由于自动监控仪器未经计量部门的强制检定检定,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缺乏支撑,在应用上带来一定的困难。
1.2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数据在执法中难以应用
重金属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执法存在困难,目前关于自动监控数据直接用于执法的法律法规不多,仅有的是《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该法条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各种困难,一方面在线监测数据需经过环保部门认定,但目前尚未有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的标准以及无法进行强制检定,环保部门难以根据相关规范认定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监测的数据有效,另一方面,该办法没有明确经认定的有效数据可否作为处罚的孤证,即如果该数据经过环保部门认定有效,也不能单独应用数据超标,对企业进行处罚,需要配合监测部门的监督性监测,再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处罚,重金属自动监控数据出现超标,反馈给环保执法部门,然后由环保执法部门联系环境监测机构进行采样,需要一定响应时间,在监测机构到现场采样时,企业超标排放的行为往往已不存在;目前普遍使用的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取样方式是规律地每两小时取样一次进行监测,且废水污染源监控设备是属于企业管理的,企业完全了解取样的时间,企业可以避开自动监控设备的取样时间,超标排放废水,环保部门难以发现,以上原因导致重金属监测数据在实际的应用中,难以在执法工作中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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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全面推广难度大
目前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难以推广的原因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安装。2005年发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提到,地方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要求企业安装自动监控,但该办法是根据原来旧的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制定的,现在两个上位法已经更新,而新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只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而在生态环境部对水重点排污单位目前只要求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暂未有明确要求需要安装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因此目前我国各地对于废水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工作,一般都是以试点建设或者企业自愿安装为主,全面推广的案例较少;另一方面在技术层面上难以推广。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安装位置难以明确,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参照该排放标准,涉及一类污染物的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应该在车间排放口安装,但是安装在车间排放口存在一定的缺陷,如一类污染物车间一般都采取间歇性排水,经常会出现取不到水样的情况,同时如果企业的管理不完善,一类污染源通过其他车间排放,可能出现一类污染源车间排放口达标,总排口超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只测车间排放口,未能及时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同时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安装技术规范,难以指导企业进行安装。
2.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应用建议
2.1加强自动监控数据与环境监察监测联动
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时,环境监察监测应该快速响应,通过简化流程,直接将超标数据发给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收到超标信息后,迅速响应,到现场取样监测,可以迅速获取企业偷排或超标废水等行为的证据,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但企业超标或偷排的行为往往持续时间不长,有效的预测企业的违法行为可以有效地解决联动不足的情况,因此可以研究对涉重金属废水的企业建设工况监控自动监控设备,对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浓度,加药量,处理设施的功率,对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收集足够的数据,分析企业污水处理的情况,提前预测可能出现超标的情况,然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派监察监测人员到现场监测和执法,可以有效地增加执法的效率,充分发挥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效果。
2.2深化对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深化对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能有效在缺乏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重金属自动监控设备的作用。
2.2.1引入政府第三方技术力量对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监管。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涉及信息、计算机、监测计量等多方面专业技术,从监测、采集、传输等环节都存在数据造假的可能性,而环保部门并不具备甄别的技术和手段涉及非常专业的仪器知识以及计算机知识,在缺乏技术指导的情况下,环保部门难以对企业安装的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有效管理,难以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因此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对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维护情况进行技术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运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2优化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采样方式
目前普遍采用的采样方式是按时连续进行采样,但这样采样的缺点企业掌握设备采样规律,存在避开采样时间排放超标废水的情况,因此,对于废水的采样方式,可以在原来固定时间采样的基础上,增加随机采样的形式或者增加等比采样仪,随机随时采样,设置随机取样的方式,可以有效震慑和发现企业排放超标废水的情况,充分发挥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作用。
2.3以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广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建设
目前尚未有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安装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因此有能力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管理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政府出资开展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试点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根据试点建设和运维的工作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逐步解决存在问题,参考目前出台的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标准要求,形成标准化应用和管理体系,逐步全面推广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建设工作。
结论
综上所述,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目前的技术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在实际应用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的推广工作中,应加强自动监控数据的环保执法响应速度,引入技术力量对其进行监督,增加随机抽样的方式增强对其进行管理,待技术力量成熟后,再全面推广重金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备的科技手段,可以有效地对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进行监管,增加环保执法的效率,减少环保部门的执法压力,有效防止重金属废水超标排放的现象。
论文作者:叶润华,钟慧苇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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