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权”:企业理论发展前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主流企业理论的基础是所谓的产权理论。现代产权理论的创始人科斯(1937)不但提出“交 易费用”范畴,用于分析企业的起源,还把“产权”概念正式引入经济学领域。科斯认为, 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企业内交易较之于市场交易能节约交易费用。企业内交易之不同于市 场是后者通过价格机制,而前者通过“权力关系”。但是,这里的“权力”究竟是什么?企 业中的权力是如何产生的?它在企业中有何作用?科斯没有回答这些问题。
威廉姆森等人从产权理论中发展出“不完全合约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具有利己的机会 主义行为倾向,因而合约是不完全的。Grossman和Hart(1986)等人则从“不完全合约理论” 推论出,初始合约未包括的领域在生产中会存在“讨价还价”,而讨价还价的能力取决于对 紧要资源的控制力。因而谁取得企业紧要资源的控制权谁就获得权力。因为“专有资产”是 企业的紧要资源,所以,专有资产(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权力。因此,权利来自于物质资 产所有权。企业的特征是物质资产的集合。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委托——代理企业理论(或 契约理论)把“两权分离”条件下的股东——物质资产所有者——看成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 ,经营者只是物质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把经营者分享企业剩余看成是“激励机制”,企业 治理的目标是防止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这种用“所有权”解释企业中“权力”的理论,随着企业性质的变迁,越来越显示出其局 限性。首先,现代企业中物质资产所有权不是企业中唯一的权利源;其次,在促进企业专用 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投资方面“股东至上主义”并非最有效(Zingales,1997);最后,企 业也不仅仅是物质资产的集合(Rajan and Zingales,1998)。
Rajan和Zingales等人近几年研究企业性质的变迁对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发表 了一系列论文。他们在企业的产权理论基础上,提出一个新范畴:“进入权”(access),以 弥补“所有权”之不足。
二、“进入权”:范畴及其与所有权的关系
“进入权”究竟是什么意思?先通过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
设一个封闭经济里有一台缝纫机、许多鞋匠和一个制革人。制革人是这里唯一能制成做皮 鞋皮革的人。现在准备开设一家皮鞋厂。缝纫机是关键物质资本,制革人代表不可替代的专 业化技术,而鞋匠是可替代的人力资本。存在竞争关系的鞋匠如果想进入鞋厂必须专业化其 人力资本。鞋匠要专业化其人力资本,就必须获准使用缝纫机。现在的问题是,谁应该拥有 缝纫机的所有权?按照产权理论,鞋匠是唯一从事专用投资而其利益需要保护的人,因此, 他应该拥有缝纫机。但是,这种产权安排是无效的。其一,制革人的技术垄断使他获得谈判 力(权力)优势,会分享更多剩余,从而减弱鞋匠的专用投资激励;其二,鞋匠拥有缝纫机专 业化于制鞋增加了机会成本,因为鞋匠有了缝纫机其职业选择的范围扩大,比如做皮衣、皮 包、修鞋等。因此,应让皮匠拥有缝纫机,而将机器的使用权赋予鞋匠。
显然不能将机器使用权赋予所有的鞋匠,这样将压抑每个人的专业化激励,因为他们知道 最终只能有一个人能使用机器,这还浪费了许多无谓的投资。因此,只将机器使用权赋予一 个 人是最优的。如果将制鞋工艺分解为许多环节,只有最后环节才使用机器,比如皮匠将自己 的制鞋皮技术分解为几个环节,指导一个人制鞋带,指导另一个人制鞋帮,而自己专业化 于管理,不但能提高总专用投资,提高效率,还能防止将全套技术传授于一人而存在技术被 “偷窃”另立山头的危险。可见,将使用机器的权限或接触关键技术的权限赋予谁,授权到 何种程度对促进专用投资,创造更多的组织租金,乃至治理企业都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分配 关键资源使用权,授予并限制其活动范围,并引导和促进雇员专业化其人力资本的机制就是 所谓的“进入权”的作用过程。
Rajan和Zingales将“进入权”定义为使用或处理企业关键资源的能力。“如果关键资源是 一台机器,则‘进入权’是操作机器的能力;如果关键资源是一个想法,‘进入权’就是了 解这个想法细节的权限;如果关键资源是一个人,那么‘进入权’就是与之紧密联系的权力 和能力”(1998)。
这里,“进入权”虽然被界定为一种“能力”,但这不是一般的能力。它包含如下几层含 义:首先这是一种与“权力”相联系的能力。“当一个人天生拥有一种资源(如才能),他就 直接拥有权力”(2001),即天生拥有的资源及对企业有用的“能力”。其二,当个人拥有的 这种能力与企业的其它资源结合时,这种本属个人拥有的能力被引导和限定到特定的发展方 向,从而发展成企业专用的“能力”及所谓的“专业化”或“专用性”。其三,这种“能力 ”是其人力资本专业化发展的“机会”,即企业赋予员工使用某种资源,或有某种活动权限 的机会。“进入权”的代理人不获得新的剩余控制权,他能得到的是企业资源方向专业化其 人力资本的机会”(1998)。握有企业控制权的人通过“进入权”决定谁有权与企业的关键资 源接触及接触的程度如何。即使有天生的能力,得不到与关键资源接触的机会,没有获准其 使用资源和进一步学习“专业化”知识,它的能力将无法发挥其效力,也不可能获取企业的 “权力”。其四,当雇员获得“进入权”,进行专业化投资后,与其先前存在的人力资本剩 余控制权(由人力资本合约的“不完全性”产生)结合,可以创造出雇员自己控制的关键资源 ,即他的“专有人力资本”。专有人力资本是对企业组织租金的创造起重大作用但又无法替 代的人力资本部分。这种人力资本给雇员以“权力”,并取得企业部分控制权(1998)。总之 ,“进入权”是获得和合理分配权力的一种机制。通过权力的适当配置,将所有权与控制权 分离,达到促进专用投资,提供更好的激励,最大化创造组织租金之目的。这种机制是通过 对关键资源的控制来实现的,而企业的关键资源不一定是物质资本,所以,所有权就不是唯 一的权力源,也不是最有效的激励机制。
“进入权”是与所有权不同的企业机制理论,但是“进入权”理论不是对产权理论的否定 ,而是对其深化和发展。因为,进入权是以一定的产权为基础的。有权分配“进入权”的人 是掌握和控制公司关键资源者,有时关键资源就是物质资产,所以“物质资产”所有权也是 重要的“权力源”之一。在传统型公司中所有权还是最重要的“权力源”。可是传统产权理 论把所有权看成是唯一的权力源,没注意到某些不能被拥有的资源,如信息、创意、知识和 能力等逐渐变成企业的关键资源,并成为重要的“权力源”。这些东西不能用所有权至上的 产权理论来解释,而“进入权”理论对此作了补充。所以,“进入权”理论是比产权理论更 一般的企业理论(1998)。它对产权理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其与所有权的差别上:
1.所有权不能真正界定企业边界,而“进入权”可以。所有权是通过法律等外部强制分配 权力的。一旦法律没有很好界定产权的、或不能被法律强制的(如非法经济组织)、或其产出 不依赖关键的物质资源的经济组织,则所有权不能界定其边界。此外,根据企业产权理论, 公 司在成立之初(T[,0]期)被界定为在成立后(T[,1]期)可共同所有的物质资产的集合。所以,在T[,0]期所有权与公司不相干,因而此时所有权谈不上界定公司边界之事。但按照“进入权”理 论,公司是在T[,0]期界定的。它是被一般拥有的关键资源的集合,包括人的才干、创意,也 包括被授予“进入权”的人本身。显然,人力资本已被包括其中。“进入权”用包括人力资 本在内的关键资源来界定公司,也可以用获得“进入权”而能使用这些资产的人来界定。最 后,所有权无法解释企业控制权有时为什么被分配给非所有者,甚至与企业不相关的第三方 。“进入权”理论认为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可以分离的。通过赋予或限制代理人进入某特殊领 域进行专用投资,使代理人获得一定的控制权。
2.根据产权理论,企业权力来自(物质资产)所有权。但“进入权”理论认为,权力来自对 公司组织租金创造有价值的资源,这些资源却不一定是物资资产,因而授予“进入权”的权 力就来自掌控这些资源的人,而不管他是否是所有者(股东)。所以,在人力资本成为公司关 键资源的时代,一个有才能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不但有获得“进入权”的机会,还有权授予别 人“进入权”,但他不一定要拥有产权理论认为的对企业的所有权。
3.所有权必须依赖外部法律强制体系才有效,否则所有权既无意义又不能界定公司。而“ 进入权”作为一种促进专用投资的机制,在无外部强制力的作用下也是有效的。所以,“进 入权”理论可以解释和应用到产权没有很好界定,或外部(法制)强制力弱化的经济组织。
4.“进入权”是比所有权更好的激励机制。根据产权理论,所有权拥有剩余控制权,为激 励代理人,可授予他一定数量的所有权。但是,这种剩余控制权对于其所有者是无条件获得 的,因而其所有者无论自己的努力程度如何,其分享剩余的谈判力都得到加强。相比之下, 通过授予代理人“进入权”,代理人并不获得额外剩余控制权,他拥有的唯一剩余控制权是 退出自己的人力资本。通过“进入权”机制将代理人的人力资本转化为企业专用投资,人力 资本的退出威胁由于其机会成本的加大而减弱。代理人如果不进行人力资本专用投资,他将 丧失“进入权”,同时失去谈判力。所以,“进入权”是比所有权更好的激励机制。
三、“进入权”在企业理论中的作用
作为对企业产权理论的发展,“进入权”理论不但对“所有权”机制缺陷作了补足,它还 对企业理论的几个重要方面都作了新的解释或修正。一般来说,企业理论包括两个层次:组 织理论和治理理论。“进入权”的功能分别渗入这两个层次,虽然它不排斥现有主流企业理 论,但却有别于它。企业的产权理论主要通过所有权和专用投资的机制来具体阐述企业理论 的两个层次,“进入权”理论将“进入权”作为一个机制加入其中,并重新阐释,使企业组 织的特征变为核心资源与三个机制:进入权、专用投资和所有权。代理人与他们紧密联系, 产生不同于普通市场合约的特别权力(2000a)。
(一)作为企业组织理论的“进入权”
第一,对“进入权”的不同授予形式产生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例如,某人掌握了生产手 表的高级技术,准备雇用一些人合作生产手表。设候选者只有甲、乙二人。这位制表师为了 与甲乙二人合作生产,它必须将制表的技术传授于他们(即授予他们“进入权”)。制表师提 供 “进入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让甲与乙都平等地与自己接触,制表师自己协调组织内的一 切活动。这种授权方式形成“横向”的企业组织形式(horizontal hierarchies)。二是制表 师直接与甲(乙也可)接触,让甲向乙报告,制表师处于顶层,依次是中间层和下层,这种 授权方式形成“纵向”的科层企业组织形式(vertical hierarchies)。
第二,“进入权”提供企业组织边界的经济定义。产权理论用所有权界定企业组织边界, 而所有权需要法律强制界定,所以,主流企业理论的组织定义是一种法律定义。“进入权” 理论将企业组织界定为创造企业价值的关键资源的集合,关键资源可以是先进的物质资产, 也可以是某种创意、良好的客户关系、特殊的企业家才能、优秀的管理技术、独特企业文化 、品牌等非物质性的东西。通过授予个人或组织接触、使用这些关键资源的权力,一方面分 配“被授权者”(代理人)一定权力,并促进代理人人力资本的专用投资,以最大化企业组织 租金,另一方面“授权者”不但控制这些关键资源,还控制有“进入权”的代理人(包括组 织),分享代理人创造的剩余。因此,企业组织的边界就在其控制的关键资源并通过它分享 剩余的界限之内。这个定义可看成是企业组织的经济定义。
经济定义的企业组织与法律定义的企业组织是有区别的。例如,按照法律定义,一个实体 只要其物质资产所有权属某个经济组织,不管该经济组织是否对其有实质的控制权、是否分 享其剩余,则该实体属该经济组织的一部分。但是,按照经济定义,只有该实体的关键资源 (物质资源或人力资源、客户关系、信息等)被该经济组织控制,即这个实体获得该经济组织 的“进入权”时它才是该经济组织的组成部分,而无论该经济组织是否拥有这个实体的“所 有权”。
随着物质资产重要性的降低,企业关键资源让位于人力资本,不但使企业按物质资产所有 权界定的边界变得意义不大,还使新型的混合类法人实体的分类变得越来越困难(2000a)。 所以,企业组织的经济定义代替法律定义将成为必然。
(二)作为治理理论的“进入权”
第一,“进入权”改变公司治理原则和目标。根据主流企业理论,企业签约各方得到的合 约报酬在事前确定,但股东由于在风险分散方面有比较优势,因而获得剩余索取权。自然的 推论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就是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就是防止经营者侵 蚀股东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在合约不完全和多重权力结构中,合约对签约方利益的 保护是不完全的。结果是,几乎所有签约人都有权提出剩余索取权。所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并不必然导致企业利益最大化(2000b)。在权力结构多元化的现代公司里,剩余的分配不再 只集中于公司高层。在通过“进入权”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对一个部门、一个人有权威是因 为它答应与其共享剩余,因此剩余就更多地在全公司分享。这种对租金的民主分配使治理目 标更复杂,而不是简单地看住公司高层管理者(2000b)。公司治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人力资 本的激励和防止潜在的内部人竞争对手的出现——获得“进入权”的内部人,尤其是处于较 高层次的,带走公司的关键资源(专业化的人员、技术、管理风格、客户关系等),开办与之 竞争的新公司(2001)。据报道,现有世界500强企业中,71%的公司其创办者都是从原公司出 走后模仿或复制原就业公司的“思想”或“侵蚀”原公司关键资源而创立的。有些公司受到 侵蚀后或一蹶不振,或倒闭破产(2000a)。
第二,“进入权”可以引起治理问题,运用恰当其本身亦为治理机制。“进入权”是分配 权力的一种机制。公司通过出让部分权力,从而使人力资本专业化并依赖于公司。但是,“ 进入权”授予方式不当,或代理人获得的权力过大,则可能出现“内部人”分化出来的竞争 者。但可以通过“互补性”授权机制来解决。比如上述制表师的例子。横向授予“进入权” 形成的横向组织结构的公司中,甲乙都直接学习制表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存在甲乙“偷窃 ”技术另立山头与之竞争的风险。但制表师可分别传授甲乙“互补性”知识,促使制表师把 专业化技能传授给甲乙。纵向组织使处于中间层次的代理人能对下属进行控制,从而获得“ 地位权威”,也存在“进入权”获得者由于他的地位权威加上其下属“专业化”于他,有成 为竞争对手的可能。对这个问题的治理机制是,授予专业化的老资格代理人较高的“进入权 ”地位,使其位居非专业化的年轻人之上。老代理人不象年轻人那样有竞争优势,因为他们 正适应于占据这个高位,而这个位置最容易鼓动竞争。通过这样的“进入权”安排,还改善 了对非专业化的年轻人的激励。这种机制使最高层的年轻人有最少的下属,尽量离关键资源 远些。这时,年轻人如果选择与公司竞争的话,成功的可能性不大(2000a)。这种“论资排 辈”的机制实际上也是对人力资源安排上老、少“互补”的机制。
作为治理机制的“进入权”并不完全代替现有的治理机制,它只是对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不 足的一种补充。
四、简短的评述
“进入权”理论作为对现行主流企业理论的发展,并不否定产权理论及契约理论,只是为 了克服其局限性而作了补充和扩展。“进入权”理论的提出是以公司制度演进和公司性质的 变迁及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为背景的。“进入权”理论充分注意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但其 与人力资本理论不同的是它不仅仅从人力资本角度来阐述企业及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而重点从权力的“源泉”、权力的配置机制角度进行论述。它与相关利益者理论的区别在 于,后者只从不同利益的“人”的角度,阐述如何在“事后”分配剩余的问题;而前者强调 的关键资源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还可以是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重点 在“事前”通过内部组织机制进行控制。
“进入权”理论从“实证”角度对现行公司尤其是一些新型公司进行了新的解释,涉及企 业理论的各个方面,为企业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之一,尤其在企业治理机制方面提供 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路。比如,它较好地解释了企业的科层结构、企业用人制度的“论资排辈 ”现象等。它不但强调了对人力资本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又提出了对人力资本的治理问题。
但是,该理论局限于“权威”对下属或对分支组织的“控制”与“被控制”范围内分析问 题,在企业边界内“被控制者”处于被动地位,忽视人力资本对企业发展的能动作用。用“ 进入权”对“论资排辈”形成的机理进行解释是可取的,但将“论资排辈”作为一种治理机 制推行就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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