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两种心理治疗理论述评: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_认知理论论文

当代西方两种心理治疗理论述评: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_认知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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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心理治疗在社会发展变革中得到了愈来愈多的关注与促动。有关研究及临床实践发展很快,涌现出了一大批行之有效的心理治疗理论与技术。其中,最具代表性亦最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则当属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

一、观念系统理论简介

观察系统理论(Belief-systems Theory )是由罗杰斯(1961 , 1984,1985)提出的。罗杰斯以为,观念系统理论归根结底是一个关于认知结构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它具有广阔的背景,试图理解与解释心理统一体——观念系统的稳定性及其在情绪失调状况下的可能性变化等一般性问题。

在观念系统理论看来,人的心理是观念、态度、自我以及价值观等所组成的有机系统,该系统沿循“中心—边缘”维度形成了一些整合的心理结构实体。其中心地带包括自我概念,该成分与观念系统中的其它部分的整合存在高相关。中心区域的另一蕴含物是自我价值,它是人格的核心组织环节,且与自我知觉紧紧缠绕在一起(Feather,1982), 二者共同负责指导个体的行为,提供将自我和他人加以比较和判定的各种内化标准(罗杰斯,1968)。对此,罗杰斯进一步指出:人类价值的终极机能就是为我们提供指导我们全力满足我们的需要,同时保持并力所能及地提高自尊的标准源。这就是说,使我们自身和他人所认为满足了社会地和本能地组织起来的精神与能力的实体成为可能。“中心—边缘”维度上分布较远的是个体的态度与观念,它们致力于保持和增进对精神与能力的自我悦纳(自尊)。

总体上讲,观念系统包括自我、价值结构、以及与价值相联系的自我态度和观念,它们共同形成了一个能广泛介入所有精神活动的认知地图式的系统结构。罗杰斯认为,观念系统的任一要素的变化都将导致与之相联的其它成分的变化;而处于变动中的某因素越是靠近系统的核心结构,就会对其它的观念、态度以及价值的影响越大。因此,有关自我或价值的观念对其它因素则更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罗杰斯(1984)进而断言:保持与增进自我悦纳与自我表现的需要为人们提供了承受变化或抵制变化的内在动力;即当承受变化本身可以增进自我悦纳和自我表现时,个体则乐于如此;反之便进行抵制。保持意味着个体注重维持既得的自我地位和自尊水平;增进则与获取更多能力或精神的努力相联(罗杰斯,1984)。当个体的观念系统能够保持并增加自我能量时,该系统就会处于稳定状态;一旦自我概念不能得到维护的话,此时个体的观念、态度或价值就会朝着某个能带来更多自我满足的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罗杰斯,1985)。

观念系统理论把自我看作是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与增加心理稳定性的“行动者”,这种稳定性充满着自我悦纳,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个体关于自我的不满足体验。当自我不满足感累积到必然删除、简化乃至破坏自我概念的稳定性时,观念与行为的改变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因而个体观念系统的终极目标就是保持和增进自我概念的稳定性。

在进行临床治疗时,罗杰斯使用自我面对面(self face-to- face)技术来激发个体内部对自我概念的情绪体验(满足或不满足)。这种方法的核心建构是个体的价值取向。罗杰斯诱导个体认真思索自我价值取向和与之相关的态度及行为是否同自我的理想建构相一致,并由此凸现个体观念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罗杰斯坚持认为包纳自我价值的心理矛盾尤其可能会影响个体的自我概念,因为价值提供了个体评估自身和他人的标准。由于大多数人不能弄清楚自身和他人的标准(即价值取向),因而当他们努力挖掘这方面的内容时,他们可以将自我认同为价值判定以及与之相联的态度和行为,并且必然开始思考自身对保持或增强自我概念所做的种种努力,这样以来就会促进个体观念系统的稳定或改变。倘若要改变现状,观念的改变必然导致自我匮乏感甚至将改变后的观念作为自我重建的准则。当个体体验到自我匮乏感时,必然会为了减少消极体验而重新组织与自我概念有关的价值元素,即使价值、态度和行为更多地与自我概念整合起来。如此,价值的转变就会导致观念系统主要成分的重新组合,从而改变态度机制并引起行为的改变。这种重新组合沿循自尊建构而进行着。因此,心理治疗应当首先致力于对更趋于心理结构的中心且处于潜伏状态的价值加以改变,从而实现态度与行为的最终转变。

二、认知理论简介

心理治疗的认知理论着眼于情绪问题,认为情绪紊乱是不良认知加工的产物。人们并非对生活事件产生直接的情绪或行为反应,而是通过介入与评估的方式对之加以反应(艾利斯,1977)。人们通过自己所坚持的价值、观念以及由此引发的行为来控制自己的命运。

对此,巴恩斯(1980)强调指出:认知理论的首要原则是坚持认为所有心理活动都是认知或观念的产物;第二,当个体感到压抑时,其心理必然为消极性认知状态所统治;第三,诱发心理紊乱的消极性认知一般包括显著的观念扭曲;第四,个体一旦可以确认和消除扭曲性观念的话,就能有效地调节自我心理状态。此外,巴恩斯还概括总结出十种典型的扭曲性观念:全或无思想、过度概括化、心理性过滤、抹杀积极性、急于下结论、夸大其辞或萎缩性呈现、情绪化理由、“应该”的情况、标签化行为、个人主义(自我人格化)。而认知理论倡导的临床技术之核心即在于劝导个体放弃上述扭曲性观念,顺从所发生的自我一挫折行为,最大限度地扩大正确的思想或认知。

认知理论在强调就心理困惑和人格变化而言认知的重要作用的同时,还认为人们的认知模式具有趋同性的特点,也就是说人类的认知有自我复制功能。因而只有通过艰辛细致的治疗实践,才能帮助个体最终摆脱非理性观念的束缚。针对这种情况,艾利斯提出只有不断让个体重复反思他们内在的扭曲性观念,才能使之主动放弃这些观念;即必须通过认知再构过程才能达到心理治疗的目标。因而认知疗法首先致力于设计劝导个体自我检验和改变基本价值取向,尤其是那些维持扭曲倾向的个体价值的策略或逻辑。其具体的心理治疗技术叫“逻辑——经验”法,这种方法通过从机能障碍性观念系统中引发出扭曲性观念(非理性观念)或认知,继而对之进行逻辑分析和经验测试,最后治疗者利用连续讨论和对扭曲性观念加以有力驳斥来帮助患者重新组合自我观念系统来实现治疗的基本目的。

除此之外,认知疗法还具有几种具体的治疗策略。第一种策略叫做“三级专栏技术”,主要包括三个实施步骤:a.再认:即了解认知、认知效应和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b.减少消极观念的“自我复制”;c.为扭曲性认知及其负面事例提供经验素材,以更多真实性或客观性解释替代消极认知(Whitehead,1979)。在具体实施时, 患者首先通过训练试着与自我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交谈,然后把自己认为错误的观念写在记录纸上设计好的第一个栏目内;接着在治疗者的帮助下,患者从第一个栏目中甄选出符合认知理论所界定的扭曲性观念的有关内容,将之填写到第二个栏目内;最后,随着治疗人员的不懈努力、连续纠正患者的错误思想或消极认知,患者逐渐发现对扭曲性观念加以消除的理性反应,然后将之记录在第三个栏目内。如此以来,在记录纸上便真实地反映出患者所经历的认知变迁轨迹,从而帮助治疗人员和患者更好地理清逻辑,予以正向反馈和强化。

认知疗法的另一种具体技术叫做“垂直排列技术”(巴恩斯, 1980)。这种策略是指预先由治疗专家选择一个等级量表分类标准,然后要求患者根据该标准将连续的反映其核心观念的自主性思维流程以核心语串或简单陈述句的形式记录下来;紧接着治疗者要求患者一道来评价或检验这些思维流程,并且用分值来标定治疗者的最终判断,从而通过反复对患者进行观察、挑战、询问和反驳其错误观念的手段达到治疗的预期目标。

总之,认知理论坚信人类希望出现自我安慰式的认知活动、情绪和行为倾向,并且往往无法理解自身对其心理困扰所采取的举措。因而它强调经由改良思维能力来提高个体解决心理问题的能力,强调改变认知方式才能最终摆脱心理困惑。

三、两种理论之比较

观念系统理论较认知理论的内涵更为丰富,从个体的认知结构到制度化价值体系,无不倍受关注;而认知理论则倾向于研究个体的各种心理变化,其关注的焦点是人类情绪问题的治疗性缓和。

就认知结构而言,两种理论则大同小异。二者都认为认知、情绪和行为是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只是在思考个体的认知结构时,观念系统理论将之上升为界定“自我”的一种要素,同时二者又都同意认知结构对心理组织具有重要作用。此外,二者都探讨了价值的重要性,虽然观念系统理论强调得更加激烈一些。

此外,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最显著的相似点在于:二者都认为个体观念中存在基本的非理性成分。罗杰斯认为观念系统中包含有理性和非理性元素,各种矛盾观念可以同时并存;而认知理论则在探究心理问题发沿初端时就已从观念系统(认知系统)中分离出各种非理性因素,并对此予以首要研究。

按照罗杰斯的说法,观念系统服务于个体的认知网络,其要旨在于理解真实的需要以及防范威胁性客观情境对心理的反作用。在认知需要的历程中,外部压力和非理性内驱力频繁地相互倾轧。因此,从外界接收到的信息将会按照主体对情境的要求加以判定、评估或转化为行为。但是,当防范威胁性需要变得更为强大时,理性的认知需要将遭到削弱,从而导致更多的封闭性观念结构。个体会被弄得倍感孤独、隔离和无助。由此,对未来所持的焦虑便积淀下来,而上述这类事件所引起的心理变化必将导致自我不满及自我憎恶感的泛化。对此,认知理论也多少持肯定态度。抑郁或焦虑化个体被认为拥有自我的封闭性观念系统,而心理治疗则被看作是开启该系统的方法。心理健康者的生活是一种由自我实在性所主宰、而非非理性内驱力使然的认知与行为空间。非理性内驱力可能是一个相当严整的观念群集,它意味着一类品质和能力(在完美主义者看来)。不过,就上述理论层面而言,两种理论尚存在显著区别:认知理论认为非理性因素是对已获悉的基本机能障碍性自我评估方式的认知构建,而观念系统理论则将之归于因保持自尊需要所导致的信息加工的扭曲状态。

对罗杰斯来说,人格的稳定性是由稳定的观念系统按照满足自尊原则所形成的资源优先配给体系对以品质和能力作为扭合点的自我概念加以保持与巩固的必然结果。当个体的价值观恰当地反映了自我概念时,人格的稳定性就会提高。甚而在一定程度上,压抑型个体(除非情况非常严重)在获得自尊满足时也会随之开始支持在活动中进行积极的自我建构。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满足于能力或(和)品质的既定水平而导致观念系统的冲突呈现之个体,可能必须通过外界的帮助来改变原有的认知结构。认知理论也认为个体重视认知结构的稳定性,只不过人们总是趋向于强化非理性观念、并通过持续的信息加工来支持现有的观念系统。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观念系统理论基本上是一种动机理论体系,而认知理论则更多地思考信息加工的习得性模式。

罗杰斯认为:所有的人格理论及其治疗策略都力图通过使临床患者意识到存在于他们的观念系统中的阈下水平的心理矛盾冲突导致心理及行为的改变,而患者必须能够正视这些矛盾冲突,才有可能回归到正常状态中。认知理论对此却不以为然,主张非理性观念存在于逻辑经验领域,导致心理问题的根源在于非理性观念的强迫性自我复制。

罗杰斯强调改变价值观,而认知理论则关心自我认知方式的转变。罗杰斯强调自我概念的诱导性变化会导致终极性或工具性价值的改变,因而治疗学家的差异在于在观念系统中他们各自所关注的变化在何处以及如何策动这些变化。而个体价值观的变化则发生在对自我概念及自尊的增进过程。对此,认知理论则更为强调促进自我接纳而非获取自尊。

四、总结

观念系统理论的优点在于它建构的是关于认知与人格结构的广义性理论。这种理论凸现个体的自我价值体系,而对个体价值予以思考和发展专门的分类方法对治疗者而言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认知理论的基本倾向则是对于个体生活问题、特别是日常情绪问题的观照,并且就此提供了十分明确、为大量研究所证实的各种治疗原则。从理论上来看,如果对这二类观点加以整合,一定会建构起一套关于个体的观念、认知与价值机能以及心理治疗的更为周整的理论体系。在整合历程中,首先要充分肯定存在“非理性因素”以及它为观念系统提供着强大的动机力量这一观点;其次,非理性认知方式是心理困惑产生的根源,它使得原有的关于自我的知觉、认识及行为等诸方面发生了某些扭曲;第三,非理性生命哲学是“自我建构性”观念集,而理性地承认冲突性情绪、观念与行为的交互作用、进而利用理性复本进行认知再构,很可能作为防御、抵制乃至突破非理性因素所构成的封闭性观念系统的根本方法而得到广泛且有效的使用。

关于具体的心理治疗程序,一般地,观念系统理论注重价值优先配给体系的剖析,而认知理论则强调改变非理性思维模式以及对自我观念的重建。价值问题可能适宜由于价值落差所引发的内部人格冲突体验之个体,而决策错误者则需要检验自我思维模式的客观性。此外,强调自我接纳与关注弘扬自尊并非完全矛盾或彻底悖离,二者对人类的心理问题都有一定的启示,因而价值再构与认知一行为技术都可能是正确的治疗策略。

在关于治疗者与患者关系这一问题上,罗杰斯认为两者的直接接触可能实际上会对心理治疗起到妨碍作用,因为患者将变得过于顾忌自我呈现状况。因而他提倡在治疗初期尽量利用家庭分工这一自然优势,使患者最大限度地正向自我呈现;而当充分友好关系确定下来的时候,一些建构性的治疗手段才可以使用。对此,认知理论采取了相反的态度:治疗要直接用来减少患者的自我顾忌,适宜的和健康的对自我呈现的思考将帮助患者处于意识匮乏与意识过度之间的中间地带,即“改变已所能够,快乐地忍耐已所不能”。

总之,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在本质上十分接近:二者都描述了个体观念系统(包括自我、终极性或工具性价值以及机能性相关的观念与态度)对自我的确立具有的重要作用,并且都同意人们是理性和非理性的混合体,而这两类不同思维与情感、行为间具有基本联系。只不过认知理论重视学习和信息加工能力,观念系统理论强调结构、稳定性与变化着的动机。然而,在了解和处理人类的心灵问题时,大多数心理治疗学家都谨记“思索无定势”这一格言,趋向于采取折衷主义的态度来谨慎地甄别与使用研究资料中比较有效的技术或思路。因而观念系统理论与认知理论也必将走向在更高理论层次上相互整合这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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