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策略研究-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论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策略研究-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论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策略研究
——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

李辉

(许昌学院,河南 许昌)

摘 要: 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是当前制约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核心举措。本研究立足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现状,积极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策略,以期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

普惠性幼儿园作为一种广覆盖、保基本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提供的是社会福利性教育。《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所制定的目标是“到2020 年,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5%左右,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河南省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占比较大,要实现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5%左右的宏伟目标,一大批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就需要向“普惠性”转型。

一 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概述

(一) 幼儿园教育成本

教育成本是教育经济学领域的关键概念,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范先佐教授认为,教育成本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支出的一切开支和消耗;第二是学生为学习所支付的生活费用;第三是学生因为学习而未能参加工作带来的机会损失或称为教育机会成本[1]

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幼儿园教育成本即为幼儿在幼儿园接受保教服务所消耗的教育资源的价值总和,也就是由家庭、社会和政府为保教幼儿所支付的货币形态的资源总值。由于幼儿处于3-6 岁阶段,尚不具备参与社会生产劳动的机会与能力,所以幼儿园教育成本中的机会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通常TGF-β1对正常上皮细胞发挥生长抑制作用,在恶性肿瘤发展过程中,TGF-β1起着双向调节作用。在肿瘤发生早期,TGF-β1发挥负向调节因子作用抑制肿瘤形成。随着肿瘤的进展,TGF-β1可通过诱导肿瘤周围基质环境改变,促进新生血管生成,促进肿瘤细胞浸润与转移,抑制宿主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等方式发挥免疫耐受和免疫逃逸,加剧肿瘤生长与形成[8-12]。

(二) 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

教育成本分担最早是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范畴,是指教育成本由何类主体承担,如何承担的问题,即教育成本在政府、社会、学生以及家庭等成本分担主体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在幼儿园教育阶段,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就是指幼儿园教育的资本耗费总和由谁来承担,怎么承担的问题。也就是说幼儿园教育成本在政府、社会、幼儿家庭等利益主体间如何进行分担,各自分担比例多少的问题[2]

二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现状

(一)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状况

要了解教育成本即办园成本状况,可以运用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来进行分析。本研究分别从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区主城区随机抽取了六所不同级别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研究样本,并通过与园长访谈,得出每所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数据。

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指教育机构的各项收入来源。幼儿园教育经费的来源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幼儿家庭、幼儿园举办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如企事业团体、慈善机构)等。目前,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二)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来源情况

六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分别为A园0.405 万元、B 园0.386 万元、C 园0.283 万元、D园0.365 万元、E 园0.432 万元、F 园0.301 万元,均值为0.362 万元。生均教育成本最高的是E 园(市级示范园),最低的是C 园(市级二类园),二者相差0.149万元。这也反映了随着幼儿园办园层次和保教质量的提升,办园成本也在不断提升的基本规律,即“优质优价”原则。总之,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基本浮动在0.362 万元上下,虽然这一数据不能精确反映出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状况,但也能基本勾勒出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办园成本的基本轮廓。

而社会力量对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的分担主要以不同社会主体对幼儿园的捐助为主。为了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首先国家应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社会捐资助学管理机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激发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幼儿教育的积极性。其次,应加大社会舆论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树典型、立标杆、创示范,从而有效刺激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热情。

三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构策略

知识是核心素养的载体,活动是形成素养的途径。本节课通过具有思维性、实践性的教学活动,立足于学科方法与知识的渗透,促进核心素养的达成。

(一)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成本分担

幼儿园作为社会准公共产品,其教育成本理应由国家政府来负主要责任。在世界范围内,幼儿教育成本的支出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已是主要趋势。所以,政府理应强化自身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中的主导责任。为此,政府应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幼儿家庭所交的保教费收入。保教费收入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重要的经费来源,可以说是幼儿园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许昌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例如许昌市建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参照同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划拨的财政性奖补收入。目前,许昌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标准基本符合河南省的最低标准,即每生每年不低于200 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三是社会力量主要指举办者即企业或个人投入的经费,以及社会公民个体或组织的资金或实物捐赠等。

(二) 强化政府在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中的主导责任

幼儿教育是社会受益面较广的一种准社会公共公产品,也是福泽国计民生的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社会理所当然的也应该参与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来,尤其是“广覆盖、保基本、惠民生”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由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缺乏政府有力的资金支持,所以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广泛支持[4]

另一方面,政府要为低收入幼儿家庭提供精准帮扶政策。低收入、低投入家庭在幼儿教育投入方面的不足将极大影响孩子的成长,使得一部分孩子在早期教育阶段就是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等多部门应联合摸清各区域,尤其是农村地区弱势幼儿家庭现状,制定专项“精准帮扶”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幼儿也能够享受高质量的幼儿保教服务。例如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和实施学前教育券机制,通过教育券的形式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育儿负担,从而确保这类儿童能够享受高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教育服务。

一方面,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奖补力度。尽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性质属性为“私”,但其却具有较强的福利性、公益性和普惠性,所以政府理应加强财政投入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倾斜力度。目前,许昌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200 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可以说这些经费来源对于幼儿园的日常运行稍显吃力。因此,政府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方案,要切实参照公办幼儿园的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标准。

目前,许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幼儿园年度运营负担较重,政府奖励补贴标准较低,公用经费投入乏力;社会分担缺位,社会物质和资金捐赠很少等等[3]。因此,要构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就需要做好以下努力:

(三)幼儿园举办者或单位应扭转营利思维与逐利心态

在当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利好政策下,大批的社会闲散资本涌向幼儿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为当地幼儿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资本的本性是 “逐利”的,部分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和举办单位创办幼儿园的目的并不那么纯粹,他们并不是怀揣着“教育的理想”来办“理想的教育”,他们光鲜口号的背后依然掩藏着“逐利”的暗流。在向“普惠性幼儿园”的转型道路上,部分民办幼儿园可能会因为资本收益减少而降低所提供的保教服务质量,甚至产生“退市”念想。而这些都不利于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5]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须具备无产阶级革命立场。否则,它就肩负不了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列宁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取得俄国革命胜利的,他坚信马克思主义。他说:“严格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只有一个,这就是马克思主义。”[10]271因此,他没有任何理由不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列宁关于批评要有内容的思想正是站在无产阶级革命立场上提出来的。所以,他对任何非无产阶级立场都是反对的。列宁说:“如果批评自由是指维护资本主义的自由,那我们就要取消这种自由。”[6]36显然,在列宁那里,只要是有损无产阶级革命利益的批评,都是不允许的。

四 结语

总之,社会、政府和举办者作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利益主体,就需要在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中自觉承担责任,如此才能够切实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

绿色小水电的创建是可持续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小水电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增效升级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深入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有力确保了国家生态安全。绿色小水电的创建更好的发挥了小水电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作用,有力缓解了小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带来的不利影响。

2.2.2 中位PFS和总生存时间 所有病人中位随访时间为10个月,mPFS为 5.2个月,OS为 7.8个月。

参考文献

[1] 符策红,何春花,刘景祥.海南学前教育教育成本与收费研究——基于海南民办幼儿园的实施分析[J]. 财经界( 学术版),2011(08):114-115.

[2] 方超.南昌市东湖区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现状调查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4.

[3] 郑益乐.构建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思考——基于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视角[J].教育探索,2015(08):19-23.

[4] 赵海利.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文献分析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1,33(24):14-18.

[5] 吴雅婷.我国幼儿园教育纲要政策变迁的文本分析[J].教育现代化,2017,4(48):379-380.

本文引用格式: 李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构策略研究——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J].教育现代化,2019,6(76):236-237.

基金项目: 本文系许昌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8YB05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李辉(1988-),男,汉族,河南西平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学前教育基本理论。

DOI: 10.16541/j.cnki.2095-8420.2019.7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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