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视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野论文,工作实务论文,理论论文,家庭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社会工作的其他实务领域一样,家庭社会工作是一项充满情境性的工作。这是因为家庭本身是一个多元的概念,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决定了对家庭理解上的差别,并由此要求中国的家庭社会工作实务必须有足够宽广的理论视野,以全面回应家庭和家庭成员所面临的问题。哪些理论框架应囊括进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视野呢?从纵向来讲,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家庭转变、家庭发展所形塑的家庭生命周期是必不可少的两个维度;从横向来看,家庭系统、家庭生态系统以及社会性别文化同样是必须重视的维度。 一、社会转型、家庭转变与家庭社会工作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收养以及同居等关系为纽带联结起来的社会群体,在其中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经济共担,情感共享。家庭被认为是人类社会最小也是最初级的社群单位和组织。同时,家庭是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家庭组织由四个互动的基本要素构成,即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功能以及家庭观念。 家庭是一个多元的历史和文化范畴,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人们对家庭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从人类学的角度讲,游猎社会、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各自有与之相对应的规范群体生活的家庭制度。在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前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游猎经济、游牧经济以及农业经济三种不同的生计方式分别形塑了各自不同的家庭制度。虽然不同家庭制度在婚姻类型、家庭关系、居住模式以及继嗣规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在物质资料生产和生育后代这两个基本功能方面基本一致[1]126。然而,工业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急剧社会变迁,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全球化,不仅蚕食着家庭制度的多样性,而且几乎完全颠覆了传统家庭所承担的功能。换句话说,工业化和全球化完全改变了传统社会的家庭组织。 (一)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结构的变迁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包括家庭人口规模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两方面。家庭概念的历史性决定了家庭结构必然随着社会变迁而变化,而家庭的社会文化性决定了即使是在同一历史时期,家庭结构也是多种多样的。 虽然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但是一百多年以来,真正从根本上完全改变中国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革却是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国家,超过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家庭结构也停留在适合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形态,表现出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从夫居、父权为主等特点[2]。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齐头并进,由此带来的人口流动、观念变化强烈地冲击着原有的家庭结构。与此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也强制性地缩小了家庭规模,并进而带来居住模式、继嗣规则以及亲属关系等的调整。进入21世纪以后,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中国参与国际劳动分工的程度越来越深,“中国制造”蜚声世界,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工业部门就业,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生计方式转变相伴随的是其生活方式和家庭观念的转变。与此同时,以电视为主的大众传媒在城乡社会的普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婚姻、生育、家庭观念,而观念的转变又反过来影响家庭结构。此外,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无形中改变着人们的生育观念、养老方式等,从而带来家庭结构的变化。 概括来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生育政策、社会政策以及大众传媒的普及,从多个维度冲击着普通人的家庭生活和家庭观念,并进而带来家庭结构的转变。从规模上讲,由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为主向以三口之家或四口之家为主的小家庭为主转变;从居住模式讲,由从夫居家庭为主转变为新居制家庭为主;从继嗣规则讲,由父系家庭为主向双系家庭为主转变;从家庭中的权力关系讲,由父权家庭为主向平权家庭为主转变;从亲属关系讲,阶段性地表现出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之间的交替转换。 与此同时,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客观的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和主观的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导致隔代家庭(以农村留守人群为主)、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同居家庭的比例越来越高,如何认识并且保障这些类型家庭的正常生活,已经引起家庭研究领域的重视[3]。 (二)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功能的弱化和外化 在传统社会,除了非生产性的游猎社会,无论是游牧社会还是农耕社会,家庭基本都承担了生产和消费、两性生活、生育、抚养和赡养、教育和社会化、感情交往、休闲娱乐、宗教以及政治等功能[1]148。可见,在传统社会,家庭作为基础性的社会单位,满足了家庭成员生理、心理、经济、政治、交往以及宗教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需要。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一方面,家庭转变所带来的家庭结构的调整使得家庭很难再承担起所有的家庭功能;另一方面,原有家庭功能的社会化使得人们的很多需要的满足不再局限于家庭中。两种力量共同作用,使得现代家庭所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少。 首先,人口转变使得家庭的赡养功能弱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而且促进了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这些都使得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中国从1999年开始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不仅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且表现出高龄化趋势。与此同时,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代际间呈现出“4-2-1”倒金字塔人口结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少子化”。结果是,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数量远远多于能够提供赡养的年轻人数量,从而使得家庭的赡养功能弱化。 其次,人口流动使得家庭满足两性生活、教育以及赡养的功能弱化。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是工业社会的基本特征。在工业社会,哪里有就业岗位,劳动力就流向哪里。人口迁移不仅表现在农业人口向非农部门、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而且表现为非农就业部门内部或城市之间的迁移。就中国来说,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人口学意义上的人口迁移只能以人口流动的形式表现出来。虽然目前户籍制度已经有所松动,但是受流入地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以及流入者本身人力资本和经济实力的限制,很多家庭成员不能一起迁移,于是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以及留守老人。家庭成员空间上的分离客观上限制了家庭满足两性生活、教育子女以及赡养老人功能的实现,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第三,社会化使得家庭的经济、教育、娱乐功能外化。与传统农业社会不同,现代工业社会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社会化,生产社会化、教育社会化、医疗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生产资料的占有、生产劳动的组织以及劳动产品的分配和消费都在家庭中完成,家庭承担了重要的经济功能。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以后,基于技术变革的社会化大生产代替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济,家庭的生产功能基本消失。此外,随着现代社会劳动分工的细化和劳动的商品化,家庭在教育、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开始为专业化的社会机构所代替。社会化使得家庭的经济、教育、娱乐功能全部外化或转移。 综上所述,中国经济社会改革这一外围环境的巨大变化使得家庭的功能不得不做出调整,很多家庭功能越来越弱化,甚至完全外化,集中表现在生产、教育、赡养、娱乐、宗教、政治等功能的弱化或外化。但也不可忽视的是,现代社会快捷的工作生活节奏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使得人们对于情感陪伴的需求更加强烈,因此,感情陪伴这一功能实际上是强化了。此外,虽然婚姻观念的变化和生育技术的进步,催生了“丁克”、未婚生育这些新的群体,但应该看到,在中国,这毕竟是少数现象,家庭依然承担着主要的生育功能。 (三)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关系的转变 家庭关系作为一种文化存在,主要由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游牧社会、传统农业社会以及工业社会的经济类型完全不同,这决定了三种社会的家庭关系形态必然有差异。在传统游牧社会、农业社会,男尊女卑、尊老敬老是家庭关系的基本特征。人类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以后,工业化生产对家庭形式和性别分工提出了不同以往的要求,与此同时,新的家庭形式和性别分工生产出了新的家庭关系。现代家庭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家庭关系简单化,男性和家长权威衰落,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位更趋平等。 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中国的家庭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表现出家庭关系简单化、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位更趋平等这一现代家庭关系共同的特征之外,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少子化”和留守人群的存在,使得中国的家庭关系还表现出亲子关系亲密化与疏离化并存、同胞关系缺失、家庭支持减弱等特点。 (四)社会转型、家庭转变背景下的家庭社会工作 由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以及家庭关系的变化,家庭无论是作为初级组织还是作为社会制度,其内核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家庭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家庭依然是个体最安全的庇护所,也依然是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因此,通过家庭社会工作解决家庭问题,调节家庭关系、恢复家庭功能成为必要。 在社会转型期,家庭问题主要围绕家庭关系而产生,这是变迁社会中家庭的基本特点。这是因为,社会转型使得家庭身处其中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家庭以及家庭成员受长期形成的思维和行为惯性影响,并不能够同步地认识到并且作出调整和改变,从而使家庭角色之间的互动出现问题,影响到家庭功能的发挥。因此,家庭社会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家庭关系的调适方面,良好的家庭关系是家庭发挥功能的前提。家庭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协助家庭成员制定家庭规范、帮助家庭成员家庭角色的成长以及促进家庭成员的有效沟通等方法,帮助他们恢复家庭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务工作中,家庭社会工作者要明确家庭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边界。健康的家庭不是只依靠家庭成员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环境的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支持性的环境,家庭成员的努力很难奏效。因此,家庭社会工作者需要从宏观上发起社会倡导,包括向政府倡导制定完善家庭政策,为家庭社会工作的开展和家庭福利的改善提供条件;向社会倡导关爱贫困、单亲、失独、孤老等弱势群体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针对这些家庭的物资捐助和志愿服务等。 二、家庭发展、家庭生命周期与家庭社会工作 家庭发展理论是研究家庭的一种方法,对于揭示家庭的动态性质和家庭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非常有用。家庭发展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社会学家、 经济学家和人口学家的著作,他们对家庭进行了分类,从1940年代中期到 1950年代初,保罗·格里克、伊夫林·杜瓦尔、鲁宾·希尔和瑞秋安·爱德华兹等理论家都分别为丰富这一理论做出了贡献。自20世纪50年代起,家庭发展理论被用于解释随着时间推移在家庭中观察到的变化过程。早期的家庭发展理论家专注于家庭生命周期,即揭示家庭从形成、成长、保持、收缩直至消亡的全过程;当代家庭发展理论家把更多注意力投在了家庭内部角色和关系的研究,旨在探究家庭以及家庭每个阶段的社会角色和转换期的关系。此外,也有研究者对家庭发展理论局限于完整的核心家庭的框架提出了批评,因为家庭发展理论的基本假设是每个家庭都要经历许多同类型、同性质的事件,比如结婚和生育,而实际上现实的家庭类型要丰富得多。 家庭发展理论相信,对于家庭来说,家庭成员的年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庭发展阶段。家庭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存在,随着时间推移,家庭和家庭成员需要不断地从一个家庭阶段转换到下一个家庭阶段,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挑战,只有完成了相应阶段的发展任务,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才能够顺利进入下一个家庭阶段。但实际上,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家庭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或者无法圆满完成发展任务为进入下一家庭阶段做好准备,或者无法顺利实现转换进入下一个家庭阶段。因此,有必要通过家庭社会工作帮助家庭完成发展任务和家庭阶段间的转换。 (一)家庭的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家庭阶段与发展任务(stage and tasks) 家庭生命周期,是指从夫妇通过婚姻形成家庭开始,经历扩充、扩充完成、收缩、收缩完成等阶段,直至解体消亡的动态发展过程。早在1931年P.索诺金等就已经提出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并划分出主要的家庭阶段。在此之后,人口学家保罗·格里克(1947)和社会学家伊夫林·杜瓦尔(1950)进一步发展了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分析家庭人口过程[4]。 从功能论的角度讲,家庭是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包括生理需要、情感需要、自我价值感等。因此,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家庭及其成员需要完成不同的发展任务。杜瓦尔除了将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8个阶段外,还进一步提出了每个阶段的发展任务(见表1)。发展任务是在家庭发展的不同阶段出现的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家庭生存和运行良好,家庭成员需要不断地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承担必要的任务。标签:家庭关系论文;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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