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型金融发展模式的思考_财政支出论文

关于建立新型金融发展模式的思考_财政支出论文

建立新型财政发展模式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是新时期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财政工作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以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方式,促进财政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科学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

1.发挥财政机制的导向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增加财政收入。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征是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一变化固然是多种因素的结果,但最重要的是得益于财税改革。通过1994年全面实施的财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的大幅度调整,促使各级更新理财观念,经过三年的实践,其积极作用已逐步体现出来。各级普遍重视发展农业和第三产业,第二产业也从重产值、重速度转向重效益、重质量上来,无论是大结构,还是小结构,其薄弱环节都逐步得到加强,比例关系趋向协调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不仅使农民致了富,创造了许多新的城乡就业机会,还使财政得到了长足发展。比如,1993—1996年,山东省地方新增财力200多亿元,相当于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的1.6倍,平均增幅在30%以上。山东省直接来自农业的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了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效益状况也得到明显好转。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产业结构将继续处于巨大发展变化中,而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之间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保持比例协调、结构合理,才能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财政收入才能保持稳定增长。对此,财政部门必须不断更新思路,提高认识,对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作出及时的反应。农业问题,仅仅考虑农业重要不行,必须研究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不断深化对农业的认识,对农业给予大力支持,使农业的效益水平充分显示出来,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还会引导社会其它方面的力量增加对农业的支持,进一步稳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当前,由于农产品商品率不高,价格不到位,往往造成农业丰收了,农民收益反而减少,财政负担反而加重的怪现象。对此,财政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业给予适当补偿。比如,除了坚持过去已有的财政优惠政策外,可以对工业、商业与农业联合经营的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等等,采取适当支持的财政政策。第三产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呈现出增速放慢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薄弱。对此,财政部门应结合转变财政职能,从对企业直接投入的资金中拿出相当部分用于改善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这样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也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第二产业,财税改革后,效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重视,但考虑增量投入比较多,而对存量资产的优化调整却明显重视不足,造成一方面企业资金紧张,另一方面又出现大量资产的闲置浪费。因此,今后重视和加强资产运营工作,加快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质量和效益不高的问题。

2.转变理财思路,在所有制结构变化中增加财政收入。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经济结构由传统的单一国有经济向多元化发展,国有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下降,非国有经济成份迅速增长。与此相适应,国有经济提供的财政收入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山东省已由1994年的53.54%下降到1996年的45.49%;非国有经济由46.26%上升到54.51%,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等所占比重高达近30%。

对此,我们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既要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更要重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理清工作思路,采取相应的财税政策。一是解放思想,打破所有制的限制,无论是在制定财税政策,还是组织收入,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树立所有企业都是市场经济下平等主体的观念。二是摸清家底,完善政策。各级在搞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同时,组织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清产核资工作,建立相应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此基础上,完善发展非国有经济的财税政策。现在国有企业能够得到政府的宏观保护,三资企业仍享受“减二免三”的税收优惠,而对私营、个体经济都明显地存在政策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修订完善财政政策,进一步公平税负,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公平竞争。三是理清思路,提供有效服务。今后应把理财视野放得更宽一些,对一些看好了的,该支持的支持,该帮助的帮助。要针对个体、私营经济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的现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帮助指导其建帐立制,加强经营核算,完善管理制度。

3.规范财政分配功能,增强财政调控实力。近几年来,在国家调控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从紧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却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分析原因,一是经济稳步发展;二是非经济因素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实行财税体制改革,各级抓住机遇,调整财源结构,财政收入增加较多,另一方面是非税收入增加,按照中央规定,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非经济因素增加,本来对财政部门是件好事,现在却在某些地方或某些同志中间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把财政收入增长与当前企业面临的问题联系起来,单从数字分析,认为收入增长出现了超经济增长的现象,对财政增收表示担心,提出了这样那样的疑问。同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费和基金,尽管数额较大,但在财政预算内列收列支,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却没有支配权。因此,今后要加强财政收入结构分析,加大财政宣传力度,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可以对预算外资金进行适当调剂,进一步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

同时,税收并不仅仅是满足财政供给,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不仅要调节经济领域,还要调节社会其他领域。目前我国的税收体系远未覆盖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还有许多调控失灵和调控不到位的地方。解决的方法,一方面,加快完善税收体系,借鉴西方国家的管理经验,对一些分配不公、收入差别较大的领域,或调整税负,或制定新的税种,真正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强化税收的调节功能。另一方面,各级必须严格税收执法,不断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在继续打击偷、逃、骗税的同时,严格控制税收减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保证实现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调控的宏观效果

1.明确财政支出方向,突出财政调控重点。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财政支出需要改变过去的供给制分配方式,凡是能够或者允许进入市场的,政府不再过多参与,财政主要承担那些市场无法解决或者市场能解决但解决不好的事务。为此,必须打破原有的分配格局,对支出项目重新分类排队,确定哪些该重点支持,哪些该一般性保证,哪些该减少或停止支持,做到重点突出,方向明确。(1)调整行政管理支出。一是“控”,抑制行政管理支出增长过快过猛的势头。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严格控制机构新设、机构升格、编制扩大,按已定编制数拨付行政事业费,超编增人不追加财政支出。二是“剔”,对于不属于行政费支出的各种“搭车”项目,如超范围的公款私用电话费、挤占行政费的公费医疗补贴等,要逐步从财政支出范围中剔除出去。三是“改”,改变行政管理支出“大锅饭”的局面,坚持有保有压。对于培育和发展经济必不可少、但过去重视不够的部门,如环保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商标专利部门等,要主动增加投入;对管理职能淡化、业务量减轻的单位,逐步压减支出。(2)调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要明确两个方向。一是大方向。对纯公益性事业,如社会保障事业、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防疫等,要加大支出力度;对于半公益性事业,如职业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要保证其事业经费,并积极鼓励其创收;对经营性公益事业,如职业运动项目、各类中介机构、各类报刊杂志社,要减少或停止支持,逐步推向市场。二是小方向。即便是重点支持的事业,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盲目加大投入,支出的方向,要有利于事业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比如,对于基础教育,重复建设的不支持,师生比例失调的不支持,不符合办学方向的不支持。(3)调整经济建设支出。除农业外,财政要逐步退出一般经营(盈利)性的生产投资,重点转向非生产性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改变资金分配方式,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当前,影响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资金分配方式不尽合理,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1)随意性。当前,财政支出弹性较大,政府、上级部门乱批条子、乱开财政口子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制止,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大大削弱了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2)僵硬性。在农业、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宣传等几项重点事业的支出,或是要高出财政收入的增长,或是要达到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这些硬性规定,加上预算外转预算内的部分资金实行列收列支,使财政支出刚性大、弹性过小,调整支出结构力不从心,而且只讲支出数额,不管支出结构,对支出结构调整导向不利。不改变目前这种过“活”与过“死”并存的资金分配方式,支出结构调整将很难落到实处。

3.改革支出实现形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是财政工作永恒的主题,在加快支出结构调整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提高支出的使用效益。目前财政支出中重支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钱支出去了是否专款专用,能否财尽其用,都缺乏有效的监督。调整支出结构,不仅要重视“支”的环节,而且要重视“用”的环节,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浪费。要注意做好支出的“善后”工作,财政部门既要建立一套支出跟踪监测体系,对各级财政支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验收;又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支出资金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提高支出的运营效益。调整支出结构,单靠财政资金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财政部门不能局限于财政资金的“死投入”。重视某项事业,并不等于“包揽”该项事业,对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需要大力发展的事业,如果仅仅依靠从其它事业中挤压节减下来的财政资金来增加投入,效果并不理想。必须更新思路,既要注重“使用”效益,又要提高“运营”效益,发挥财政支出的“引子”作用,采取招标、政策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减轻财政支出压力,降低财政支出成本,力争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随着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巩固改革成果,保障新体制的正常运行上,进一步强化财政的监管职能。具体讲,就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着重加大立法执法力度,规范检查行为,建立正常的监督机制。这是观念转变的根本,也是形势发展的要求。

1.加大立法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有以法治财、依法理财,才能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管理职能。目前经济运行和财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和问题,大多与立法不全、执法不严有关。因此,必须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今后财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健全财政法规体系。比如,预算外资金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等,都需要超前研究,完善制度,争取尽快立法。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某种程度上,执法比立法更重要。执法不严或有偏差,法律就失去了有效的约束功能。三是加大财税法规的宣传力度。目前我国虽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政法律体系,但财政工作的一些重要方面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问题是社会上的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因此,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广泛深入地进行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使守法的主动性与被动性结合起来,减少违法行为。

2.建立正常的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效果。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自主权的扩大,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应当由直接插手内部管理转向间接监督,不干预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当好“裁判员”,不当“教练员”,更不能当“运动员”。但是实际上,这种转变进程缓慢,财政财务监督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尽管各级财政制定了一些监督、评价、考核办法,但从总体上看,仍没有建立一套正常的、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许多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反映、掌握和处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挥其“经济警察”的作用,达到外部监督、间接监督的目的。同时,对于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既要鼓励发展,又要进行规范、调整。

3.建立规范的检查制度,发挥对经济的规范、保护和服务作用。必要的检查,是加强监督的有效手段。但检查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核算,不能增加企业负担。目前在检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多头检查。例如,对于企业的财务检查,就有审计、物价、财政、地税、国税、银行等许多单位,一个部门还分几个检查队伍,每年检查不止一次,搞得企业疲于应付,牵扯了大量精力。今后,应该对检查行为进行清理和规范,降低检查成本,提高检查质量。比较可行的办法,一是实行“一家检查,多家承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二是实行“联合检查”,化零为整,不搞多路出击。三是实行“重点检查”,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检查对象,尽量缩小检查范围,减少检查次数,采用典型分析的方法,达到监督检查的目的,维护和服务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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