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乐府诗的变异_汉朝论文

东汉乐府诗的变异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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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文学,诸多差异,实因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状况多不同。然而治汉乐府者,往往将两汉乐府笼统而论。萧涤非先生研究乐府诗歌多有建树,曾提出一个重要问题:“西汉之有民间乐府,因其事见班书,故可无疑。东汉则乐府之设立,史无明文,藉令有之,其是否仍采用民谣,一如汉武帝故事,尤属茫昧。”①他经过旁推侧论,得出了肯定的答案,现在看来,其推论是欠妥的。第一、东汉音乐机构的变迁,已经没有如西汉武帝所立“乐府”之机构;第二,采诗谣之职改属他官,纯为政治,已经和音乐机关脱去直接关系;第三,东汉文人乐府诗兴盛,现存东汉乐府诗歌,多为民间艺人、下层文人创作的成果。

东汉乐府诗歌较之西汉发生了明显的变异,现存的东汉乐府诗歌,已经不是西汉自发式歌唱,而成为具有创作意识的文学作品;东汉乐府诗歌不特指“乐府”配乐歌唱的歌辞,而是指带有音乐性的一种诗体。

一、东汉已无“乐府”机关

采集诗谣配乐歌唱的“乐府”机关,为西汉武帝所创建,隶属于少府。《汉书·艺文志》、《汉书·百官公卿表》均有明载。少府是皇帝个人的“后勤部”,经济开支为“山海池泽之税”,少府属此,可见它是为皇帝个人服务的。至西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取消这一机关。“下诏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郑卫之声兴。夫奢泰则下不逊而国贫,郑卫之声兴则淫僻之化流……其罢乐府官。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罢,可领属太乐,其四百四十一人不应经法,或郑卫之声,皆可罢。’奏可。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民,沉湎自若。”②这里可以说明三点:一、武帝设立之乐府此时取消;二、当时曾有两个音乐机关,一为乐府,一为太乐;三、乐府虽然取消,俗乐已蔚然成风,广泛流传于社会各阶层。

至东汉,政治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承袭西汉,但有明显的改动,而最大的改动是针对西汉武帝以后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了缩减,“……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世祖(光武帝刘秀)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③《后汉书·百官志》指出,《汉书·百官公卿表》所列西汉官署在《后汉书·百官志》中不复见者为“中兴所省”。再查少府下属各部,已无乐府,有关东汉的史籍,再也没有提到东汉“乐府”的活动,应是东汉无西汉武帝所立类似“乐府”。至于封建王朝的音乐机构还是有的,这就是太常下属的大予乐,“大予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④大予乐是东汉明帝永平三年(61年)由太乐改称。西汉以前,即有太乐,1976年,出土秦错金钮钟一枚,钮上有“乐府”二字。西汉惠帝时,也有“乐府”之称,经学者论证,实为太乐府。太乐属奉常,汉初沿用秦制,掌管朝廷雅乐,汉景帝改奉常为太常。武帝以后,少府下属的乐府壮大,兼管雅乐与俗乐(雅乐)的训练乐工和编制歌乐,俗乐的采集歌诗、配乐及演奏,由其人员组成可知)。太常下属的太乐掌管雅乐演奏。至哀帝时取消乐府,将其余充入太常之下的太乐。而东汉时建置太常下属的大予乐,即效法西汉武帝前、哀帝后的建制。

东汉帝王日常用乐另有机构,这就是少府之下的“黄门鼓吹”。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诏太仆、少府,减黄门鼓吹以补羽林士。”⑤羽林本不属太仆,但东汉有流马苑,“以羽林郎监领”,⑥属太仆;“黄门鼓吹”为何机构,史无明载,但既然下诏太仆、少府来调换人员,黄门又是少府主体,黄门鼓吹属少府下音乐机构无疑。蔡邕《礼乐志》载,东汉明帝时乐有四品,一为大予乐,二为雅颂乐,三为黄门鼓吹,四为短萧铙歌。后人对黄门鼓吹与短萧铙歌是否应划为一品争论甚多。现在来看,大予乐与雅颂乐类同,黄门鼓吹乐与短萧铙歌相合,分为四种,因演奏机构不同以致用途不同罢了。假使大予奏一四类,黄门奏二三类,若再依据内容及用途分类,自然为四了。黄门鼓吹为皇帝私人用乐机构,其歌乐内容丰富,而短萧铙歌不过是鼓吹乐的一种。鼓吹作为音乐机构,在西汉时已有,“自汉以来,北狄乐总归鼓吹署。”⑦大概是当时乐府下兼管外来音乐的机构。《西京杂记》载:“汉大驾祠甘泉、汾阴,备千乘万骑,有黄门前后部鼓吹。”至东汉,既无少府下属之乐府,“黄门鼓吹”便成为少府下黄门掌管的供皇帝日常所用的音乐机构。唐李贤引《汉官仪》注《后汉书》,“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⑧这个机构不算太大,又经过裁减,不能和西汉的“乐府”相比,审其名称,大概职在奏乐,而和采集歌谣以观风俗无缘了。

西汉“乐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即是采集歌谣,故班固说“自孝武立乐府以采歌谣”,也可以说西汉采歌谣之职在乐府。东汉统治者也是比较重视民意的,也曾有帝王习古使人采歌谣以观风俗,但其职不在音乐机关,而是另遣风俗大臣。“汉安元年(142年)八月,遣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风化,举实臧否。”⑨“和帝即位,分遣使者,皆微服单行,各至州县,观采风谣。”⑩“光和五年(182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11)这里观采风谣的目的,纯为政治,不为音乐,经此道达到西汉乐府采诗的“观风俗、知薄厚”的目的。东汉统治者实为避免西汉借采风谣而兴“新声靡乐”的弊病,更直接地达到资政的目的,此足可为东汉无采诗观风的乐府的佐证。

至于所采歌谣会不会流入当时存在的音乐机关演唱,这是个难以对证的问题。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由于采诗的目的在于监察官吏,采诗的官员是监察部门的人,采诗的标准完全是政治标准,这和西汉乐人采诗注重艺术性,采诗——歌唱一体性,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后汉书》记载的几次采诗活动,有的全是闹剧,采诗者弄虚作假,自造谣言,以此达到攻击政敌的目的,这又怎能将民间优秀歌谣传至音乐机关呢?再者当时的音乐机关——大予乐和黄门鼓吹,以雅乐、军乐为主体,俗乐又怎能大量流入其中呢?如此推理,即使有少许所采歌谣流入音乐机关;那也是微乎其微的,其采诗活动和西汉乐府活动是两回事。

二、东汉文人乐府的兴盛和下层艺人的创作

既然东汉无“乐府”,现存所谓乐府民歌又是从何而来?概言之,它们多是民间艺人、下层文人所创作。这些诗歌和音乐的关系还是很密切的。有的当时已入乐(但不是乐府之乐),有的当时就根本没有入乐,直到魏晋才被拿来当作歌辞。从根本上说,它们是在西汉乐府运动耕耘好的艺术土壤里结出的硕果。

西汉武帝所立乐府存在一百多年,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上至公卿王侯,下至吏民百姓,咸爱乐此风,《汉书·艺文志》即有明载,前已提及。但上层统治者对此怀有成见,以为歌乐涉于淫靡,有伤大雅。因而即使心中乐之,庙堂之上并不重之。班固在《汉书》里将贵族文人的郊庙歌辞书录备细,而对西汉民间歌诗仅录一百三十八首之目内容却只字不题,即为明证。不过它们毕竟已流布开来,并反过来推动了民间艺术和文人乐府的发展。

(一)文人乐府的兴盛。东汉时期文人创作了大量乐府诗歌,这和西汉仅有的贵族文人乐府不同,民歌意味较浓。署名的有班婕妤的《怨歌行》,马援的《武溪深行》,东平王苍的《武德舞歌》,傅毅的《冉冉孤生竹》,张衡的《饮马长城窟行》等。未署名的恐怕更多一些,如《古诗十九首》。萧涤非把东汉乐府诗歌分为文人乐府和民间乐府,又把民间乐府分为四类,其中前二类,幻想类四首,说理类六首,幻想类多抒发慕仙之情,说理类多阐发经论微义,恐怕也不能定为出自民间,民间岂有如此情致?视为文人的手笔更为可信。这样算起来计有三十余首,接近东汉乐府诗歌的半数。这部分诗歌大部分是当时演唱的歌辞,因而被后人称作“汉曲辞”或“古辞”。公卿士大夫之家甚至天子王侯,在日常生活中要欣赏歌乐,或有旧乐而更新歌辞,或有文士作出歌诗配乐演唱,或有乐、歌通人曲辞并作,便促成了这部分歌诗的创作。崔豹《古今注》载:“明帝为太子,乐人作歌诗四章,以赞太子之德,其一曰《日重光》,其二曰《月重轮》,其三曰《星重辉》,其四曰《海重润》。汉末丧乱,其二章亡。”(12)这便是例证。可惜四歌诗皆不存。另外,也许一部分诗歌当时并未入乐,只不过是受时代风气感染,写来备用,所以后人有时称之为“古诗”,有时称之为“古辞”。如著名的《古诗十九首》。《乐府诗集》中著录三首,称之为“古辞”。其中一首《文心雕龙》认为是“傅毅之辞”,《青青河畔草》一首,《玉台新咏》署蔡邕作。大概著录时所据不一,或有本为由旧曲辞改作之疑,而歌辞录中无署名之故。

以上可见东汉文人创作乐府诗歌的盛况,与西汉文人创作的寥落迥异。这部分诗歌,重在抒发诗人之情,得诗之精义,故意气内充,辞采纷披,思想格调虽不甚高,艺术成就实足称赏,并开辟文人五言诗的蹊径。当代有的论汉乐府者,因其民歌口气不足,现实主义表现不充分,视为乐府变种,不以正眼视之,实执一端而忘其余,殊不知其正为西汉乐府的自然发展。

(二)民间艺人、下层文人加工制作大量乐府诗歌。西汉乐府机关采集民歌配乐歌唱的流风余韵,激荡了东汉民间艺术界。民间文人、艺人有意识的创作大量乐府诗歌,又是西汉乐府民歌的变异之一。

西汉民间艺术已相当发达,张衡《二京赋》中有相当细致生动的描绘:“白虎鼓瑟,苍龙吹笛”,“女娥坐而长歌,洪崖立而指麾。”但似乎和乐府歌乐还不相合,也可以说,西汉民歌民谣是直接从朴民口中所得,中间并无民间艺术的加工制作。而在东汉时期,已产生较成熟的说唱艺术。四川成都天回山东汉墓出土的击鼓说唱俑可作例证。(13)这个说唱俑左擘弯曲,环持一小鼓,右手执槌前伸,面部前额皱纹数道,双目眯缝,一副神采飞扬、手舞足蹈的神态,十分生动传神。说唱中肯定有一定的人物和故事情节。现存东汉乐府诗歌多含叙事成分,且有相当完整的故事情节,较之西汉民歌有大不同,这个特点与当时民间艺术形式说唱相通,莫非其间有某种联系?据史料推证,东汉乐府诗歌有的确实为当时民间艺人所传唱。

东汉乐府诗歌有确实年代可考查的,只有《雁门太守行》,现全文录下:

孝和帝在时,洛阳令王君,本自益州广汉蜀民。少行宦,学通五经论。明知法令,历世衣冠。以温补洛阳令,治行致贤。拥护百姓,子养万民。外行猛政,内怀慈仁。文武备具,料民富贫。移恶子姓,篇著里端。伤杀人,比伍同罪对门。禁鍪矛八尺,捕轻薄少年。加笞决罪,诣马市论。无妄发赋,念在理冤。敕吏正狱,不得苛烦。财用钱三十,买绳礼竿。贤哉贤哉,我县王君。臣吏衣冠,奉事皇帝。功曹主簿,皆得其人。临部居职,不敢行恩,清身苦体,夙夜劳勤。治有能名,远近所闻。天年不遂,早就奄昏。为君作祠,安阳亭西,欲令后世,莫不称传。

篇首称“孝和帝在时”,“孝和”是东汉和帝死后庙号,“在时”暗含今已不在之意。和帝与“洛阳令王君”王焕皆死于公元105年,此歌诗当作于和帝死后不久殇帝时。称“我县”,又称颂之由乃“拥护百姓,子养万民”,作者当王焕属下洛阳民人。视歌诗言辞虽朴质无华,而铺叙井然,伦理意识浓厚,作者当非耕田之民,乃民间艺人、文人所创作。《后汉书》载:“(王焕)元兴元年(公元105年)病卒,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以荐之。”(14)此诗为瑟调曲辞,此大约即为弦歌之辞。这类歌诗在东汉乐府诗歌中比例很大。《妇病行》、《孤儿行》、《十五从军征》、《陌上桑》、《孔雀东南飞》皆是名篇,大约当初皆为民间艺人歌唱的内容。艺人转徙,世乐此风,遂流入王公贵族之家。地位渐高,乐师、文人插手制作,遂使乐、辞渐趋精美。以后乐亡辞留,遂称“古诗”、“古辞”。如《十五从军征》: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烹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乐府诗集》引《乐府古题要解》说:“此诗,晋宋入乐奏之。”意似汉时未入乐。然观此诗,意甚古而辞甚炼达,作者必有所依傍,大概是诗人依艺人歌辞而制作。辛延年的《羽林郎》借西汉乐府旧题而咏东汉民间故事,其事为东汉民间艺人所传,与此类同,可资推证。

再如《陌上桑》。崔豹《古今注》载:“《陌上桑》者,出秦氏女子。秦氏,邯郸人,有妇名罗敷,为邑人千乘王仁妻。王仁后为赵王家令,罗敷出采桑于陌上,赵王登台见而悦之,因置酒欲夺焉。罗敷巧弹筝,乃作《陌上桑》之歌以自明,赵王乃止。”(15)这里所说虽言之凿凿,后人多不信。但其中说歌为乐人所作,还是可信的。诗中富有歌唱韵味,开篇二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以第一人称,似为说唱之开场白。诗中所抒之情,非王公贵族之情,实下层人民之情,所叙之事,乃下层人民之事。知乐而怀民情、知民事者,大概只有民间艺人了。但也不能说,现在看到的《陌上桑》即为哪一个民间艺人所写定,文人琢磨之功不可泯灭,如揆之于《孔雀东南飞》,此点将更加明晰。

《孔雀东南飞》前有“原序”说:“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此序所言还是可信的。过去人们常着眼于“建安”二字,在成诗年代上大加争议,现在一般认为确实为建安时化之作,无可置疑。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序中提示了此诗的创作过程。“时人”是什么样人?应是事发地区之内悉知此事的人,非上层徒听传闻之人。“伤之”的“时人”,非指一人,乃此时此地之众人。作诗的目的是为焦刘悲剧所动,要广传此事,以为鉴戒,结末二句明其志:“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由上推测,此诗应是初成于事出地区的说唱艺人。以后传布开来,广泛被艺人传唱、传抄,渐入上流,弥精弥细,遂成巨篇。“无名氏”者,非但佚其名,本无大名,也就不再题名。细审篇中人物、观其事,度其情,不过是下层吏民之情事,上层文人断不可能为第一作者。但如此鸿篇巨制,蔚为壮观,简单地视为街陌杂讴,亦大谬不然。

以上二类,可以概括东汉乐府诗歌的全貌,如果和西汉乐府民歌相对照,会发现有截然的不同。(一)作者身份的不同。西汉乐府民歌也有两类作者,一为上层贵族,其作品是直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司马相如是其代表。一为底层百姓,他们多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其街陌歌谣被采入乐府,配乐演唱,遂成正宗乐府民歌。而东汉乐府诗歌的作者,一为中下层文人,一为民间艺人。(二)、创作意识的不同。西汉乐府民歌(贵族乐府除外)的作者本非诗人,为情景所激,所以一吐为快,一般是自己唱自己,谈不上有什么创作意图和艺术构思。而东汉的乐府诗歌,不再是单咏一己之事,往往有了明确的创作意图和构思。(三)作品风貌的不同。西汉乐府民歌一般是浑然天成,未加雕饰,情感外露,短小精悍。东汉乐府诗歌因为出于文人、艺术的加工制作,因而相对精工细致,感情内含,叙事性强,篇幅加长。以上为东汉乐府诗歌对于西汉乐府民歌的变异。

最后,还应澄清一下东汉乐府诗歌概念问题,因东汉已无采诗歌唱之乐府,东汉乐府诗歌就不能解释为东汉“乐府配乐演唱过的歌辞”,这可作为东汉乐府诗歌在概念上的变异。

注释:

① 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第7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

② 班固:《汉书·礼乐志》。

③④ 司马彪《后汉书·百官志》。

⑤⑧ 范晔《后汉书·孝安帝纪》。

⑥ 《后汉书·百官志》。

⑦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第二十一《横吹曲辞》。

⑨ 《后汉书·卷六》。

⑩ 《后汉书·季合传》。

(11)《后汉书·刘陶传》。

(12)转引《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第72页。

(13)详见孙继南主编《中国音乐通史简编》,第51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

(14)《后汉书·王焕传》。

(15)转引《乐府诗集》第二十八《相和歌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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