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西方自由民主的两个方面及其启示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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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主?“维基百科”将平等和自由看作人们公认的民主的两大特征①。在当代世界,将平等和自由看作民主的一般特征的观点具有普遍性。因此可以说,民主是一种体现平等和自由的社会制度。也即是说,只有平等,或者只有自由,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民主;只有当平等与自由有机结合的时候,才会有稳定运行的,有生命力的民主制度。然而,在历史上,确立合理的民主概念,建立成熟的民主制度,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过程;而且,这一过程还在继续。在古希腊,雅典的民主实行只有奴隶主阶级成年男子参与的政治平等,却无视个人自由、不同意见和公平竞争,从而产生以抽签方式决定执政官人选和多数人暴政等荒唐现象,并且导致了雅典城邦的衰落。从17世纪到19世纪,逐渐盛行于西欧和北美的自由民主制度却具有相反的倾向。一方面,继承了古罗马奴隶制的歧视穷人、妇女和外族人的政治不平等;另一方面,片面保护富人的私有财产,在经济上实行弱肉强食的自由竞争,从而导致自由压制平等,贫富差别巨大,阶级对抗剧烈的社会政治冲突。在功利主义者倡导为大多数人谋幸福,空想社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呼吁改变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者号召推翻资本主义的同时,社会自由主义(或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富人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并且,推动资产阶级政府实行福利国家政策和社会民主,缓解了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问题。1951年,在法兰克福宣言中,社会党国际支持福利国家政策,批判资本主义将所有权置于人权之上的理论,同时,反对斯大林主义;主张没有歧视、贫穷和政治权力滥用的自由,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平等和机会均等的公平正义,同情非正义和不公平的受害者的社会团结②。

不管是社会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将社会民主看作在资本主义思想框架内,包容社会主义平等理念的政治概念。我们则认为,应当从社会政治结构角度来理解社会民主,将社会民主看作社会管理方面的概念。民主应当在两个层次上得到体现,一是政治民主,二是社会民主。民主原则不仅应当体现在政治权力的授予和监督上,而且,也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雇员关系管理,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宗教组织、家庭和其他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二者在不同层面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只有二者的全面实施和相互结合,才能保障民主精神的彻底实现,保障社会政治的长期稳定。除了宪法和法律,以人权为核心的民主价值观念是雇员和人际关系管理的基本准则。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实行同样的民主原则,具有同样的民主精神,但二者在运作机制和实施方式上有很大差异,不能相互照搬。比如,在企事业单位,不能像选举总统和民意代表那样,完全由职工去选举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校长。

关于民主概念,意大利政治科学家乔万尼·萨托利于1987年出版《民主新论》一书,对于自由和民主概念的历史演变以及二者在当代的合并使用,进行了系统论述。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和塞缪尔·亨廷顿从1950年代开始,出版了一系列著作,探讨美国社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此外,美国的伯纳德·贝雷尔森及其合作者、安格斯·坎贝尔及其合作者、亚瑟·本特利、戴维·杜鲁门、E.E.谢茨耐德、V.O.凯等研究利益集团的学者,以及理性选择学派的思想家安东尼·唐斯、莫里斯·费奥瑞纳、灵恩·麦克林等学者,都对政府的政治运作和社会对于政府的监督进行了独到探讨。但西方政治科学的主流研究有专注政治民主、轻视社会民主的倾向,这给正在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三世界国家人民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民主制度建设只涉及政治上层建筑的改造。从而,忽视基层社会民主制度建设。这是造成第三世界国家民主制度残缺不全,导致政治动乱和社会政治腐败的重要原因。本文将探讨西方民主制度和精神在政治上层和基层社会两个层面逐步实现的历史逻辑;进而,探讨我国吸取西方民主体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以期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社会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实现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的齐头并进,建立有效遏制基层社会官僚腐败的机制。

一、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和政治民主体制的建立

在当今社会,自由与民主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然而,在历史上,这两个概念却是作为两个不同的事物先后出现的。“自由”概念在历史上形成得比较早。迄今所知,公元前24世纪,中东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拉格什城邦首次在政治环境中使用“自由”概念,表述对于社会经济自由的恢复。拉格什国王乌鲁卡基那建立了迄今所知最早的保护公民不受富豪欺侮,并且不被强迫出售财产,不被随意定罪的法规。迄今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规定人民不被强迫出售土地;富人谋杀穷人也是谋杀。波斯帝国废除奴隶制,不同宗教和种族的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男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公元前321年到前185年的印度孔雀王朝没有奴隶制,阿育王敕令(Edicts of Ashoka the Great)强调宽容政府要有宽容精神;不同宗教和种族的人们都享有自由和平等;谴责逮捕和杀戮战俘。这些体现自由精神的法规的实施依赖国王的个人信念,具有不确定性。在欧洲中世纪,罗马法典明确规定了对于公民人身和财产的保护,但只适用于贵族③。

作为明确的政治哲学概念,自由是被近代西方的社会契约论所界定的。霍布斯、洛克、卢梭以及其他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们用人民主权(sovereignty)概念取代君权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思想,认为人民通过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将归自己所有的主权的一部分,即管理公共秩序和安全的那一部分权力,交给以国王为代表的政府,将另外一部分权利留给自己,这便成为自然权利。在《政府论》下篇中,洛克将自然权利归结为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④。生命权利的含义是:每个人在成为生命(被创造)的那一天起,就有生存的权利。自由权利的含义是:只要不与第一种权利相冲突,每个人都有权去做他(她)想做的事情。洛克对于财产的理解偏重于地产,因为,那时候英国还没有实现工业化。现在,学者们将它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property)。财产权的含义是:在不与前两个权利相冲突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据有自己所创造的或通过赠与或交易所得到的东西。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护人民的这三种权利。在这个前提下,人民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否则,就会受到惩罚。但如果国王不遵守这个协约,他就会被推翻⑤。他的《论宗教宽容》为信仰自由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

爱尔兰启蒙运动奠基人弗兰西斯·哈奇森于1725年在《我们的美与美德观念本原之探索》一书中,将这种自然权利称为对于政府施加限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从而,使所谓不证自明的自然权利观念流行起来。在法理上,这种自然权利与在特定文化条件下,由特定政府的实证法律所规定的司法权利相区别。由此,托马斯·潘恩于1791年在《人的权利》一书中认为,权利不能通过法律被授予。因为,授予也就意味着可以取消。启蒙思想家们创造了“liberty”一词来描述个人的自然权利得到法律保护的状况⑥。亚当·斯密将由此而建立的有限政府和自由市场称为自然自由⑦,即是说,人人自然而然地享有某些自由,不需争取,只需维护自己的自由领域,不受政府侵犯。赛亚·伯林在1969年首次出版的《自由四论》一书中将这种自由概念界定为消极自由⑧。这就是作为资本主义自由民主政体理论基础的古典自由主义。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提出“看不见的手”的观点,即是说,一个人在市场交易中获取个人的最大利益,会不自觉地增加全国的财富。约翰·密尔将这种观点称为经济人观念⑨。这种思想被看作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为大卫·李嘉图、托马斯·马尔萨斯等一大批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尊奉。

“民主”作为政治和哲学词语首先出现在古希腊。柏拉图将民主看作由被管理者来统治的体制,与由一人来统治的君主制和由少数精英阶层来统治的寡头制,以及由资产者来统治的财权政治(timocracy)相区别。雅典民主是一种简单的直接民主,政府官员和法官的挑选主要通过抽签决定,只有少数职位通过选举产生;公民为其父具有公民身份,并在18岁到20岁时服了兵役的20岁以上的男子。奴隶、妇女、外族人除外;所有的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发表政见,参与立法和投票选举。类似的制度也存在于古伊朗和古印度。这种民主制度不仅包含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等级制,而且,缺少保护个人自由和不同意见的法规。在这种制度中,很多杰出人物被流放;出现苏格拉底被处死的欧洲历史上的第一大冤案;由于内讧,临阵换将,导致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军事失败。因而,古波斯的阿契美尼德帝国的大流士大帝说,最好的君主制好于最好的寡头制和最好的民主制。罗马共和国有体现分权原则的更为制度化的民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将平等与自由相结合,但只限于少数公民,并通过操弄选区(Gerrymandering),来使有权势者决定选举,致使高级官员和元老院成员统统来自富有贵族。在中世纪,有些地方存在贵族选举,但大部分欧洲地区由神职人员和封建领主统治⑩。因而,相对于雅典的民主制,存在更加严重的不平等。

现代民主制度起始于英国国王于1215年公布的限制王权的《大宪章》和在同一时期逐步形成的禁止非法拘禁的《人身保护法》。英国于1265年选出首届国会,称为德蒙福特国会(De Montfort's Parliament),成为议会之母。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强化了国会的权力。经过洛克和孟德斯鸠对于英国议会制度进行总结提升,产生了现代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洛克提出立法、行政和对外权分立的思想。立法权归国会,是最高权力,但也要受到限制;国王兼有行政权、对外权和司法权(11)。孟德斯鸠在考察了英国政治以后,提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思想,更彻底地反对权力过分集中,实行权力分立和制衡(12)。美国独立宣言宣示: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人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不证自明的。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为了确保这些权利,政府在人们之中组建起来,它们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一旦任何政府形式变得对于这些目的具有危害性,对其进行改变或废除,并组建新的政府便是人民的权利”。除了用“追求幸福”代替“财产”,这些思想几乎全是从洛克那里照搬而来。美国宪法所规定的三权分立的体制是对于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思想的具体实施。在《权利法案》即美国宪法修正案前十条中,除有争议的规定私人有权持有枪支的第二条和反映美国联邦制特点的规定州权利的第十条以外,基本上是对于洛克和其他启蒙时期的思想家关于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以及自然权利思想的确认。萨托利认为,自由与民主的结合只是1848年革命以后的事,洛克等所讲的只是共和,而不是民主(13)。然而,谁能说资产阶级共和制不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呢?所以,我们认为,在洛克那里,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已经与民主体制紧密结合,属于自由民主思想。另外,西方学者经常忽视的一点是:现代民主不仅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体现了集团制衡原则,而且,吸取了精英政治的因素,重视法制和社会政治的安全稳定,避免了古代平民政治的感情用事、草率决策、草率立法的缺陷,使民主体制具有可持续性和竞争性。比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与司法裁决相结合;不再采用以抽签方式决定执政者的做法,而是实行竞选上岗;实行行政部门与国会的相互制约;在两院制中,还实行国会两院相互制约;等等。

然而,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制度依然很不健全,包含着严重的不平等。由于英国和法国都曾经是罗马帝国的一部分,英国传统和于公元13世纪在英国开启了议会制度的法国征服者都具有罗马奴隶制的政治文化烙印。所以,英国的民主制度既继承了罗马的分权原则,也继承了罗马奴隶制的政治不平等。由于实行选举权的财产限制,直到1780年,英国只有3%的成年男性居民能够参加议员的选举(14)。同时,妇女没有选举权。美国在殖民地时期,各殖民地延用了英国的公民权限制原则。只有那些有一定终身财产权的男性白人才有选举权,大部分黑人、印第安人,所有的妇女、未成年男子和没有土地的白人男子没有政治权利(15)。这种有限的政治民主限制了基层民众政治经济要求的表达。另一方面,资产阶级政府给予资本家发财致富的完全自由,但却没有给予流血流汗出卖劳动力的工人阶级向资本家抗争,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和基本人权的自由。也即是说,在基层社会层面,没有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伸张正义的社会民主机制。洛克本人则将财产权看作三大自然权利的核心。他说:“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16)然而,这不过是保护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因为,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财产,不需要保护。妇女、广大劳动人民和少数族裔的无权、受歧视和被剥夺的状况,对于启蒙运动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来说,是极大的讽刺。

二、西方社会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

在古典自由主义精神指引下,经过一百多年的渐进发展,到19世纪初期,自由民主制度在西欧和北美主要国家建立起来。经过1848年革命,封建势力衰落,资本主义确立了自己的主导地位。同时,按照古典自由主义精神建立起来的自由市场经济推动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刺激了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大大地提高了物质生产力。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7)然而,自从1825年以来的周期性经济危机暴露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缺陷,加剧了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对立,使得自由民主制度的政治民主局限性和缺乏社会民主的缺陷突出地显现出来。资本家对于工人的残酷剥削与奴隶制和封建等级制残余、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等旧的社会不公现象结合起来,导致社会矛盾的全面爆发和社会丑恶的全面暴露。“到处都是没有才能的人统治着有才能的人,没有道德的人统治着善良的公民,大罪犯在惩办着犯了小过错的人,现在的社会真是黑白颠倒的世界的写照。”(18)针对不堪忍受的压迫和剥削,人民要求政治经济变革的斗争风起云涌,最有代表性的是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法国里昂的丝织工人两次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和德国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起义。思想界对于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的黑暗和罪恶的批判首先来自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然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的高度分析了资本主义阶级剥削和压迫的本质。空想社会主义者试图说服当权者和资本家,帮助建立一种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来取代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提出科学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同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派别内部出现了改良主义思潮,其突出代表是试图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因素相结合的“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又被称为“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或“现代自由主义”(modern liberalism),其思想先驱是功利主义者将古典自由主义与普遍幸福原则相混合的思想。

从19世纪初的杰里米·边沁开始,到19世纪末的约翰·密尔,达到顶峰的功利主义,一方面提出比较完善的自由民主的宪政思想和保障思想自由的思想,提出所谓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将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推向极致,倡导极端的贸易自由和个人自由,认为政府不应强制性地禁止人民从事无伤害的犯罪,比如贩毒、吸毒、卖淫等。另一方面,又提出最大幸福原则(the greatest happiness or greatest felicity principle),即以为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作为行动准则。密尔也倡导妇女解放,反对奴隶制(19)。与这种改良主义思想相对应的是于19世纪发生在美国的废奴运动(abolition movement)和支持政治社会改革与给予妇女选举权的进步运动(progressive movement);在欧洲有投票权改革和女权运动。与工人和奴隶的反抗斗争不同的是,这些运动的倡导者主要是政治精英和社会活动分子,其宗旨在于改革资本主义制度,而不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这被看作早期的资产阶级中间偏左或中左派别的政治运动,其社会政治效果是废除对于白人成年男子选举权的财产限制、废除奴隶制和妇女获得选举权。

社会自由主义起源于英国,主张自由主义应当包括社会正义,有时被称为现代自由主义,以区别于古典自由主义(20)。1935年,美国哲学家和教育学家约翰·杜威在《自由主义与社会行动》一书中使用“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一词来描述这种自由主义观念(21)。社会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出现,旨在揭示由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带来的非正义和罪恶,试图缓解贫富差别和阶级对立。著名的英国社会自由主义者包括托马斯·格林、李纳德·霍布豪斯和约翰·霍布森。在经济领域,这种思想与古典自由主义背道而驰,认为仅仅靠个人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保障自由平等,而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去保障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取成功;自由平等只能在有益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实现;在贫穷、肮脏和无知的生活状况中,不可能有自由和个性(22)。这种新的自由主义观点反对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说,并与凯恩斯主义相契合。

在美国,社会自由主义与进步主义相结合,包括西奥多·罗斯福的“新民族主义”(New Nationalism)、伍德罗·威尔逊的“新自由”(New Freedom)、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New Deal)、约翰·肯尼迪的“新边疆”(New Frontier)和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Great Society)。受格林等人的影响,杜威主张用社会主义的手段实现自由主义的目标,提出强调人的社会性和公共利益的“新个人主义”(New Individualism)(23)。在法国,第三共和国的社会连带主义者(solidarist)艾尔弗雷·德富耶和埃米尔·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的发展导致更多的机会和个性独立,但也带来更加复杂的相互依赖,从而产生个人对于社会的义务,需要实行累进税,来支持公共工程和福利计划。他们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协调和鼓励个人之间的合作(24)。

社会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比较典型地反映在诸多国家的自由民主党纲领中,其主要国际组织自由党国际通过一系列宣言,主张其原则为人权、自由公正的选举、多党民主、社会正义、宽容、自由市场经济、自由贸易、环境可持续,以及国际团结。按照以赛亚·伯林对于两种自由的界定,社会自由主义应为积极自由,但实际上,它既包含积极自由,也包含消极自由。从其经济政策来看,社会新自由主义应为积极自由,因为它强调个人积极地争取个人自由;但从其政治、文化和生活方式来看,则属于消极自由,因为它强调私人生活领域的不可干预(25)。

这种试图将社会正义原则融入资产阶级自由思想的新自由主义成为以美国民主党为代表的中左派政党的思想纲领,在1950和1960年代,其经济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被中间偏右或中右派所接纳。社会民主主义则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在经济政策上,与社会自由主义相融合。法国人民阵线是一个左翼联盟,看似很激进,但其政策与社会自由主义很接近,也属于中左派。德国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属于中右派,但也部分地采纳了社会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

在政治理论界,一般将中左派的社会自由主义政策与经济平等的福利国家政策相联系。这是很不全面的。我们认为,20世纪初开始的社会自由主义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古典自由主义原则所规定的,并由功利主义者具体提出的人民的政治民主权利的进一步扩大。二是涉及社会群体关系和人民日常工作及生活的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第二方面又表现在四个层面,即实现社会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平等竞争;通过再分配,实现保障平等竞争的全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条件方面的经济平等;实现劳资关系上的工作场所民主;以及与新社会运动相联系的社会民主问题。从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的作用来看,社会民主的建立更能代表时代的特征,因而,是社会自由主义改革的主要特征。

政治民主权利的扩大在欧洲表现为从19世纪开始的选举权改革的继续,在美国则表现为民权运动。19世纪末期,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喊出“平等和普遍的选举权”(Equal and Common Suffrage)的口号,但普选权一般还不涉及妇女。当时,只有一些地区和殖民地实行了普选权。1913年,挪威成为第一个实行男女普选权的独立国家。1918年,当芬兰、丹麦、爱沙尼亚等国陆续实行普选权以后,英国却只允许有一定财产的21岁以上的男性和30岁以上的女性投票。1928年,在工党执政期间,英国实行了全面普选权。在美国,1870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5条给予非洲裔美国人选举权,1920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9条给予妇女选举权。然而,许多南方州极力通过人头税、文化考试和行政手腕来取消贫穷和教育程度低的黑人选民的投票权,那些不合格的白人选民却可以通过所谓的“爷爷条款”(grandfather clauses,即因其爷爷有投票权,而获得投票权)而不受限制。到1957年,只有20%的非洲裔美国人注册参加选举投票。虽然,1957年通过了一个民权法案,1960年又对这一法案进行了补充,但由于南方民主党人的反对和阻挠,该法律没有得到实际贯彻,黑人投票率不升反降(26)。1960年代,民主党政府支持民权运动,推动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宪法修正案第24条和《1965年选举权法案》,取消了人头税,保障黑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彻底实施了普选权。

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聚焦在经济平等、工作场所民主和与新社会运动相联系的民主权利方面。美国的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从1890到1920年代的“进步时代”开始。1890年,在共和党本杰明·海瑞森总统任内,通过了旨在照顾弱势群体的《受抚养者和残疾人抚恤金法案》和监督企业守法、避免市场无序竞争的美国第一个反垄断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但直到1901年,当进步主义的共和党人西奥多·罗斯福担任总统时,反托拉斯法才得到认真贯彻。从1912年到1920年,在进步主义的民主党人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任期,通过了旨在反对不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的《联邦贸易委托法案》,旨在使反托拉斯法具体化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旨在扶持农业和小企业、促进平等竞争的《联邦农场借贷法案》,并在《1913年税收法案》中建立了美国第一个累进税法。

旨在实现经济平等的福利国家政策的实施于20世纪初从英国开始。英国自由党政府于1906年开始实施自由主义福利改革;工党政府于1924年开始推动住房、教育、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英国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家威廉·贝弗里奇分别于1942年和1944年向国会提交《社会保障与联合服务》和《自由社会的充分就业》报告,设计了福利国家的经济制度(27)。改革包括累进税、向75岁以上低收入者无条件提供退休金、健康和失业保险,以及建立为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的劳动交换所(28)。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30和1940年代实施了旨在扩大内需、缓解经济危机、缩小贫富差别的“新政”改革。“二战”后,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的艾哈德政府采纳以杂志ORDO命名的“奥度自由主义”(ordoliberalism,又译“调和自由主义”)或社会市场经济思想,实行了对于市场的监控,并推进了由俾斯麦开始的福利国家政策。其他西欧国家也先后实行了社会自由主义政策(29)。

劳资关系上的工作场所民主化改革也从英国开始,其思想先驱是从费边社产生的工业民主思想。英国费边社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悉尼·维伯与其妻子,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社会主义者比阿特里斯·维伯合著,于1897年出版《工业民主》一书。比阿特里斯发明了“集体交涉”(collective bargaining)一词,意指工人组织起来,派代表与资方就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进行讨价还价的交涉。工业民主主要指的就是这种交涉过程以及工会在这种谈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从而,形成一种工人参与企业决策,在工作场所分享责任和权利的机制。这在企业法中被称为“共同决定”。按照这种思想组建的德国企业监事会成员一半来自股东,一半来自工人。还有一种代议制的工业民主(Representative industrial democracy),即成立一些委员会和咨询机构,来协调管理层、工会和职工之间的沟通。工业民主的倡导者认为,这种管理模式会弥补资本主义企业里的民主赤字,使工人通过充分的参与而感到工作的快乐,并且,会因为比较好的沟通,减少纠纷、压力和缺勤,改进决策,增加福利,增加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这种思想也是推动工作场所民主和经济民主的新工会主义的思想先驱。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民主思想与无政府工团主义和新工会主义构成主张通过群众运动建立社会主义的革命社会主义的一部分议题(30)。20世纪后半期,随着第三产业的扩展,工业民主思想从企业扩展到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管理层与职工的关系。社会自由主义者也有类似的思想,德国清教神甫弗里德里希·瑙曼于1896年建立了“全国社会联盟”,倡导用社会自由主义来取代社会民主主义,推动福利立法、罢工权利,以及企业的利润分享和共同决策(31)。

19世纪初,西方资产阶级政府开始通过立法,解决工人待遇差、工作条件恶劣和工作场所缺乏基本人权保障的状况。从20世纪初开始,资产阶级中左派政府将以工业民主思想为代表的工人运动思想的一些主张融入他们的社会自由主义政策体系,相关法律涉及雇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基本权利以及资方、工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与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民主权利和个人权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场所民主和经济民主体系。

1802年,英国通过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案,内容涉及纺织厂童工的安全和健康。1832年,英国通过的《主仆法案》(Master and Servant Act)是世界上第一个规范劳动关系的法案。1833年英国立法将矿工的日工时限定为12小时,童工每天8小时。1848年,建立10小时工作制。为了取悦工人,使其不受社会民主党影响,在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883年制定了健康保险法案,工人的保险费由工人与雇主共同承担。1884年,提供了工伤意外保险。同时,限制雇用妇女儿童。法国于1841年通过限制未成年人工作时间的劳动法;1884年,使工会合法化。1936年,在工人运动支持下,与共产国际有联系的法国左翼政党联盟“人民阵线”的布吕姆政府上台。当年6月7日,政府与作为雇主商会联盟的法国生产总联盟和法国总工会签订了系列性的“马丁荣协议”,规定工人有权罢工;未经政府劳动监察部门批准,工会代表不得被资方开除;提高工人工资。1936到1938年,左翼政府执政期间,法国立法规定每年12天的带薪休假;规定每周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为加班;给予工人与资方集体交涉等权利(32)。

在工党政府领导下,英国于1970年通过《同工同酬法案》,使妇女在工作场所获得一定的平等待遇,成为第一个有意义的现代雇佣法。1997年,工党政府重新执政以后,对于雇佣法进行了变更,包括强化夫妻照看子女的权利,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制,对于工作时间、上班时的休息、年假等做出规定。同时强化了反歧视法,禁止基于年龄、宗教、信仰、性向、性别、种族和残疾的歧视(33)。

美国学者注意到罗斯福新政与工业民主思想有密切联系(34)。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于1933年3月4日就职,6月份便通过了《国家工业复兴法案》,其中一个重要条款给予工人组织工会和派代表与资方进行集体交涉的权利。虽然,1935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国家工业复兴法案》违宪,但当年通过的《国家劳动关系法案》重申了给予工人这些权利(35)。1938年通过的《公平劳动标准法案》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在1950年减为40小时。有绿卡的合法移民有权像美国公民一样工作,不需工作许可证。1960年代,肯尼迪的“新边疆计划”和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进一步推动经济平等和社会民主。《1967年雇用中的年龄歧视法案》禁止对于40岁及40岁以上的人实行聘用歧视,禁止在聘用中设定“一刀切”的年龄界限。

与1960年代发生的新社会运动有关的社会民主包括妇女地位和环境正义等问题。目前,在这些问题上,左翼和中左政党的立场遭到右翼和中右政党的更多抵制。美国的《1963年同工同酬法案》禁止在劳动报酬上对于妇女的歧视。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第7条禁止公共和私人企事业单位基于种族或肤色、宗教、性别和出生国的歧视。同时,禁止对于反对非法行为,或控告、作证、协助以及参与维护执法行为的个人进行报复。关于夫妻之间的虐待案件在美国历史上很早就有记录,最早的相关司法记录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的1641年。随着新社会运动的出现,女权主义呼声高涨,这一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1977年,出现了“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一词。1990年代,出现“男子主义”(masculism)和“男人运动”(men's movements),女权问题成为左翼和右翼意识形态对立的议题之一(36)。支持男女平等的个人和左翼组织倾向支持中左派政党,反对男女平等的个人和右翼组织则倾向支持中右派政党。

1970年代末,美国南部一些地区因企业将有毒有害废料倾倒填埋在以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聚居区为主的穷人社区,引起抗议和司法案件。1980年代,基层群众抗议请愿活动、社会活动分子游说鼓动与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一起,汇聚成环境正义运动,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紧急规划与社区权利知晓法案》,旨在让公民得知临近工厂的化学制品可能引起意外事件的危险。1992年,在老布什总统任内,美国国家环保局设立了一个环境正义办公室。克林顿总统于1994年2月11日发布了12898号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重视伤害有色人群的环境因素。然而,在小布什任内,环境正义办公室甚至没有资金运作(37)。美国民主党倾向于强化政府管制企业环保行为,保护贫民社区利益;而由于顾及企业因环保而产生的成本增加,共和党倾向于反对政府干预环保问题。

社会民主的基本宗旨是维护各方的利益,以及各个团体和个人表达不满与不同意见的权利,这完全符合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的基本原则。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以及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宪法修正案第5条和第14条规定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得剥夺,案件审理必须经过正当程序,并实行平等保护原则。英国的人身保护法和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有类似原则。这些宪法原则使得社会民主法规的贯彻实施具有宪法基础。

总之,以英美中左派政府的改革为代表的西方社会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改革既包括政治民主权利的进一步扩大,又包括社会民主的建立和完善。其中,社会民主改革弥补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缺陷。从而,使经过扩展的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建立和完善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政治社会民主机制。这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持续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三、西方社会民主改革的社会政治影响及其启示

西方中左派政党的社会民主改革的三个方面,即旨在消除贫穷的经济利益再分配、工作场所民主和新社会运动民主,使西方社会政治发生了深刻变化。福利国家政策和新社会运动民主一直遭到保守派和新古典自由主义派别的质疑和挑战;工作场所民主则从未遭到严重挑战。关于利益集团的多元主义理论将这种博弈看作各种利益群体在其中平等相处和争斗、各得其所的理想的均衡状态。虽然,精英主义强调强势集团在利益争斗中的优势地位,但没有人质疑这种遵循一定游戏规则的公开的集团斗争和利益协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所以,美国研究利益集团的理性选择理论家西奥多·罗威认为,当每个利益集团都自由地形成团体,为了利益而进行交涉的时候,社会稳定就产生了。这是一种自动形成的均衡。由此,人们会产生一种印象,即所有利益集团的地位是平等的。在促进和界定公共利益方面,政府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在能力上也不高人一等(38)。从美国的历史经验来看,这种社会民主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持久深远的积极效应。

给予职工罢工和与资方集体交涉的权利,对于阶级关系、劳资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罗斯福新政实施以后,工会和工会成员数量大大增加,罢工事件也更加频繁。1933年,美国的罢工案例达到1,695次,比1932年增加了一倍。1934年进一步达到1,865次,参与的工人达到140万(39)。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罢工次数逐年减少,劳资关系趋于稳定。表1显示,1950年代初以来,美国企业罢工的频率、参与人次、因罢工耽误的工时都在逐年减少。特别是1980年代以来,罢工次数大幅度减少。对于与这一现象相关的1980年代以来的工会成员减少和工会作用降低的情况,一些美国学者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这是由于《1964年人权法案》的贯彻所导致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于企业监督的强化,职工将企业中的不平等更多地与社会上的种族、年龄、残疾、性别和性向歧视相联系,而较少与企业内部矛盾相联系;福利国家政策所导致的工人对于企业福利依赖的减少;妇女就业的增加和单身妇女的增多所导致的家庭对于男性职工的经济依赖减少;第三产业的扩大所导致的企业管理层与普通职工之间的直接沟通增加等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40)。我们认为,这诸多因素主要表现为社会民主在后工业社会的扩大和深化。所以,劳资矛盾的缓和是社会民主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社会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资产阶级政府在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时期赢得了工人的支持,避免了整个体制的崩溃。当时,美国已经取代英国成为最大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和经济危机发源地,其处理危机的方式也最能说明社会民主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1932年底,当小罗斯福当选总统时,美国失业率达到25%。经济危机孕育了社会政治危机。一些研究美国激进工人运动历史的学者注意到:大萧条显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拙劣,使一些寻求推翻资本主义的组织复活了,一些工人也确实开始追随诸如共产主义的激进运动(41)。当时,在美国各大城市都出现了申请救济者的自发的游行。1930年3月,美国共产党的失业委员会在纽约、底特律、华盛顿、旧金山等城市组织了数以万计的失业工人示威游行。1931年,在芝加哥发生了400起申请救济者的示威活动,这一数字在1932年达到550起,其组织者往往是激进的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42)。然而,罗斯福新政使这种形势发生了变化,工人从追随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党派,转向支持民主党。

希腊新马克思主义者尼科斯·普兰查斯提出代表办公室秘书、管理人员和其他固定工资收入者的“新小资产阶级”(new petty bourgeoisie)概念,以区别于传统的由店主、工匠和小农组成的旧小资产阶级。这种新小资产阶级占据一种矛盾的阶级地位,即错误地将自己的命运与自己的实际上的压迫者资产阶级相联系,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霸权,削弱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能力。一些美国学者用这一视角来研究罗斯福新政,认为,美国的统治阶级通过实行最低工资和劳工法等福利国家政策,来对劳工的一些要求做出让步。从而,促使劳工与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政府的某些部分结成联盟,维护资本主义制度,避免社会主义革命(43)。

图1显示,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末,美国民主党在选民中得到压倒性的多数支持。这与民主党在罗斯福新政以后得到大多数社会下层,特别是非洲裔美国人的绝大多数的支持直接相关。工会成员从1940年的870万增加到1945年的1430万,占工人总数的36%。劳联(AFL)和产联(CIO)的成员中,75%以上在1940年和1945年大选中投票给罗斯福,并向罗斯福捐献几百万美元(44)。在历史上,共和党政府解放了黑奴,而民主党却曾经倾向南方白人的种族主义。所以,黑人曾经是支持共和党的。但自从罗斯福新政以后,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张纯厚和迈克尔·马格利斯发现,1960年代以来,黑人压倒性地支持民主党。这与民主党在1964年和1965年分别推动通过的《民权法案》和《选举权法案》有关。对比表1和图1,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1950年代,当工人反对资本家的罢工案例数高居不下的时候,民主党的支持率也高居不下。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通过动员贫苦农民斗地主分田地,而获得贫苦农民的政治支持有某种相似之处。

图1 美国民主党、共和党、独立派变化趋势,1952-2002

注:数据来自交叉列表运算,采用变量VCF0303a:Party ID Summary和VCF0004:Year of Study,《美国全国选举研究》(ANES)民意测验累积文档,1948-2004。

然而,从1960年代开始,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追随民主党的选民比率逐渐下降,支持共和党的选民比率逐渐上升。这是由于围绕与新社会运动有关的女权、环保等问题凸显,社会自由主义的福利国家政策和倾向生活方式自由化的意识形态引发政治争议,政治版图发生了重新组合。共和党总体上倾向反对生活方式自由化,不支持女权主义,同时,民主党内也分化出一部分反对生活方式自由化的派别,具有代表性的派别是1970年代出现的新保守主义。这些人脱离民主党,倒向共和党。1980年代,当英美执政的保守党派采纳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之时,将里根经济学和撒切尔主义推向极致的新右派兴起。到1990年代,甚至出现了男性主义和男人运动。张纯厚和迈克尔·马格利斯发现,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群体关系成为突出的热点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更多的民主党人而不是共和党人认为他们自己的党在妇女地位问题上倾向极端(45)。虽然,环境正义问题有助于巩固民主党的政治基本盘,但所涉及的黑人和贫民社区在选民中占比例不大,影响有限。

以上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的分析说明,只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相结合,才能保障社会政治长治久安。西方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历史中,通过摸索,先建立政治民主体制,然后建立社会民主体制,逐步实现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体制的均衡发展和相互结合,从而实现社会政治的长期稳定。作为后起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在民主制度的建设中,可以吸取西方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做到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齐头并进,全面发展。目前,在社会民主的四个方面,即社会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平等竞争、全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条件方面的经济平等、劳资关系上的工作场所民主、与新社会运动相联系的社会民主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不少的相应法律,但尚感不完善。我国有保障市场平等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有照顾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有保障妇女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保障这些法规的实施和完善的宪法条文有我国宪法第14条关于“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第3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第35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规定;第37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第38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规定;第41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和“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的规定;第42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和“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的规定;第4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的规定;第44条关于“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的规定;第45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规定;第46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第48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和“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的规定;第49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的规定;第51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规定;第56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

然而,我国在社会民主建设方面的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尚未有关于职工合法罢工的法律。这样,便使职工失去与资方交涉的有力武器。从而,在与资方的利益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还没有专门针对环境正义的法律,尽管近年来,在我国有毒有害工业废料无序倾倒,危害农村人口身体健康的案例时有发生。同时,现有的社会民主法规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而且,贯彻实施很不理想。原因在于特定法律中没有包含相应的实施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执行机构,宪法的精神尚未切实体现在具体法规中。比如,为了保障劳动法得到有效实施,应当参照宪法第41条,在《劳动法》中规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不得对于向本单位管理层提出批评意见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不得随意解雇代表工人向单位管理层进行集体交涉的职工代表,等等。这些社会民主制度中的缺陷是造成企事业单位领导层官僚腐败的直接原因。因此,在社会政治改革中,应当进一步重视社会民主制度的完善,造成职工敢于捍卫自身利益、敢于批评本单位领导,同时,管理层主动听取职工意见、经常与职工进行思想沟通的民主气氛,从而净化社会环境,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官僚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督也是我国社会民主的一个薄弱环节。对于一个单位和部门的社会监督的必要性根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团体利益的凸显。“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及经济交往关系的日益复杂,使得部门、地方、‘小团体’、‘小集体’的利益关系突凸出来,……。这样,一些地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便打出了为了集体或单位公众利益的旗号进行作弊。这种作弊行为因为是打着为了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旗号,因而在实践中多能取得人们的赞同或默许。”(46)此种团体作弊现象不仅存在于私有企业、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以及村社、乡镇,甚至存在于学校。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在一些关键时刻,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组织本单位职工,防范新闻媒体,掩盖本单位违法乱纪的丑事。这种违法行为通常会得到本单位职工的配合。因为,在本单位利益上,职工与领导有一损俱损的关系。由此,领导者个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受到了庇护,而想要讲真话的职工的言论自由则遭到压制。然而,保障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强化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却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遏制社会风气腐败的必要手段。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的作用淡化了,单位、部门和地区的自我管理职责增强了。如果没有广泛的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团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必然大肆泛滥,进而必然导致社会风气腐败。但这需要新闻改革和社会改革的配合。

注释:

①Democrac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cn.wikipedia.org/wiki/Democracy,2011年8月2日。

②Social democrac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democracy,2011年9月2日。

③Libert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iberty,2011年2月4日。

④[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6页。

⑤Natural and legal right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Natural_and_legal_rights,2011年2月5日。

⑥Libert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iberty,2011年2月5日。

⑦Adam Smith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Adam_Smith,2011年2月5日。

⑧Isaiah Berlin,Four Essays on Liber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

⑨John Stuart Mill,"On the Definition of Political Economy,and on the Method of Investigation Proper to It," London and Westminster Review,October 1836; Essays on Some Unsettled Ques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y,2nd ed.London:Longmans,Green,Reader & Dyer,1874,essay 5,paragraphs 38 and 48.

⑩Democrac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Democracy,2011年2月4日。

(1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3-91页。

(1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卷,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54-162页。

(13)[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392页。

(14)The National Archives.http://www.nationalarchives.gov.uk/pathways/citizenship/rise_parliament/making_history_rise.htm,2010年8月22日。

(15)Ed Crews:Voting in Early America,http://www.history.org/foundation/journal/spring07/elections.cfm,2011年8月12日。

(16)[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77页。

(17)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马列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0页。

(18)[法]圣西门:《圣西门选集》上卷,王燕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75页。

(19)John Stuart Mill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Stuart_Mill,2010年3月9日。

(20)Eatwell,Roger; Wright,Anthony:Contemporary Political Ideologies,London: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1999.

(21)Excerpts from Liberalism and Social Action,http://teachingamericanhistory.org/library/index.asp?document=1450,2010年3月9日。

(22)Hombach,Bodo,2000,The Politics of the New Centre,Oxford:Wiley-Blackwell.

(23)Dewey,John,1930,Individualism,Old and New,New York:Minton.Balch & Co.

(24)Hartwich,Olive & Marc St Leonards,2009,Neoliberalism:the Genesis of a Political Swearword,New South Wales:The Centre for Independent Studies.

(25)Berlin,Isaiah,1984,Four Essays on Liberty,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6)Civil Rights Act of 1957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Civil_Rights_Act_of_1957,2011年2月9日。

(27)Eatwell,Roger & Anthony Wright,1999,Contemporary Political Ideologies,London: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8)Richardson,James L.,2001,Contending Liberalisms in World Politics:Ideology and Power,Boulder,Colorado: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9)Harvey,David,2005,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0)Industrial democracy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ustrial_democracy,2011年2月7日。

(31)Social liberalism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liberalism,2011年2月7日。

(32)Popular Front(France)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Popular_Front_(France),2011年2月7日。

(33)Labour law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m http://en.wikipedia.org/wiki/Labour_law,2011年2月7日。

(34)Ruttenberg,Harold J.& Clinton S.Golden,1973,The Dynamics of Industrial Democracy(Franklin D.Roosevelt and the Era of the New Deal),Cambridge,Massachusetts:Da Capo Press.

(35)Labor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abor_history_of_the_United_States,2011年2月7日。

(36)Domestic violence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Domestic_violence,2011年2月10日。

(37)Environmental justice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Environmental_justice,2010年11月15日。

(38)Lowi,Theodore,1979,The End of Liberalism:The Second Republic of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Norton,W.W.& Company,Inc.

(39)Labor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abor_history_of_the_United_States,2011年2月10日。

(40)Piore,Michael J.& David W.Skinner:"The Reconfiguration of Work and Employment Rel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urn of the Century",Prepared for the ILO Symposium,http://econ-www.mit.edu/files/1111,2011年2月13日。

(41)Smith,Sharon & Subterranean Fire,2006,A History of Working Class Radic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Chicago,Haymarket Books,P.72.

(42)Zieger,Robert,1994,American Workers,American Unions,Baltimore,Maryland: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PP.15,19.

(43)Nicos Poulantza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http://en.wikipedia.org/wiki/Nicos_Poulantzas,2010年1月26日。

(44)Labor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abor history_of_the_United_States,2011年2月10日。

(45)张纯厚、[美]迈克尔·马格利斯:《美国选民心理:聚焦三个长期性主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72、111页。

(46)牛福增:《“团体作弊”现象的理论探讨》,《探索》199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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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西方自由民主的两个方面及其启示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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