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的关系论文_杨永兰

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的关系论文_杨永兰

摘要:价格对工程承发包具有重要作用,它也是投标成败的关键应性因素。报价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展开对其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标准招标模型基础上,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管理体制的变化,介绍了招标机制选择模型,并对经济转型造价管理机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

一、建筑产品价格的特点

建筑产品价格能构成一个研究课题,是因为它有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它的形成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这主要是指土地条件的影帅。土地是一种垂直系统,它是由气侯、地貌、岩石、土壤、植物被和水文等组成的一个独立的自然综合体。建筑产品固着在这种垂直综合体中,几乎每个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它的价格形成。这主要表现在一、土地本身的直接开发费用对其价格的影响,一般说土地开发费用越高,相应建筑产品的成本费就要增加,否则反之,二、土地自然素质的优劣对建筑产品的功能结构和设备有不同要求,从而造价也不一样。例如在严寒地区建房,墙体厚,费用就多。第二,制约价格形成的不确定因素多,价格变异性大这是建筑产品多数不定型、单件生产、露天作业、工期长等特点决定的。露天于冬季和雨季施工费用就不一样,工期长,材料价格变化大,施工前很难预料由于单件性施工中设计变更多,费用要随之变化等。第三,价格地区性强。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对房屋结构功能和设备装修有不同的要求,从而费用也不一样「各地自然资源情况不同,建筑基本材料灰砂石来源差别很大,,从而造价也不一样。

二、标准招投标模型的提出与问题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机制非常完善,并且价格机制是由内部价值规律作用调节。表现在建安工程定价方式上便是政府对建筑工程造价不直接进行强制干预,建筑工程一般采用报价最低中标的投标竞争方式,企业内部基础定额与报价体影响着投标方,通过招标投标,企业可以以低且合理价格得到工程承包合同,实现双赢。基于这种情况,每个施工企业会加强对内部机制进行调整,及时掌握建筑市场的第一动态,不断进行市场信息的更新,提高企业内部技术力量,努力缩短工期,力求自己可以在投标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标准招投标模型是以市场机制为理论基础建立的,有以下四个假设:投标者是风险中性者;投标者具有独立私人估价信息;支付只是报价函数;投标者是对称的。

在标准的招标模型中,先由招标人蛇者最优保留价,然后一级密封价格招标公开招标,密封投标,以价低者中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能够满足最优招标机制设计的两个准则;(a)激励相容约束;(b)个人理性约束。(哈里斯和雷维夫1981,赖利和萨缪尔森1986〔,〕)。标准招标模型中假设(2)较为接近西方国家建筑市场的情况。但是,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下运行多年,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完善的市场价格机制远未建立的我国建筑市场是不恰当和不现实的。

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的选择模型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要给出这样一个建安工程价格形成方式的选择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是内生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不同程度将决定建筑工程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选择。价格形成方式的选择是通过比较最优招标机制设计的两个准则:激励相容约束和个人理性约束来进行的。在模型中,我们引用了一个体制变化参数p。这一参数用来概括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市场化的程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p等于0表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完全直接调控的指令性计划模式,建筑工程产品价格是由发包方预算来确定,承包方完全没有定价权。p等于1表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完全市场模式,发包方对工程的估价和投标方对工程的估价完全分离。

在模型中考虑三种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l)通过计划分配工程任务而形成计一划价格。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我国体制改革前建筑产品价格形成中采用的主要方式。(2)通过招标投标用标底审查报价而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价。即在招标投标时,发包方和投标方共同套用国家各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量定额、费用定额和指标计算标底和报价。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在标底允许的范围内竞争,比如标价超过标底5%或低于7%则视为废标或不允许中标。这是我国在推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后采用的主要价格形成方式。(3)通过招标投标以报价最低者中标形成工程承包合同价。即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对投标者采取严格的审查措施,使投标者资质条件均符合招标的要求。在决标时,基本上以报价作为最重要的因素并考虑以报价最低的投标者中标。这是世界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在模型中,我们用ic表示投标人i根据全部私人价格信息(企业内部定额)对建安工程做出的估价。u表示发包人和投标人根据全部共同信息(国家或地区统一定额)对工程做出的估价。认则表示在特定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下投标人对工程做出的估价。V=p×c+(1-p)×u。

当p等于0时,业主的预算价格就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这代表通过计划分配任务形成建筑产品价格的方式。

当p=1时,投标人完全根据自己的私人信息(企业内郡定额’进行投标,这时的招标模型符合标准招标模型中假设(2),建筑产品价格是通过一级密封招标方式,以报价最低者中标形成工程承包合同价。

当o<p<l时,投标人对建筑工程估价时即要根据自己的私人信息,也要根据统一的共同信息。我们将证明,这时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将采用通过招标投标、用政府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标底评定投标方报价来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价这一过渡方式。

三、经济转型时期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管理改革方向

从建安工程价格形成方式的选择模型来看,上述改革思路是略嫌保守。因为除了量价分离这一举措反映了工程计价的国际惯例外,还是强调制定统一的全国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基础定额,并强调要修订《建设项目费用组成》报送国家计委审订后联合发布。但是,若考虑到我国的建设项目仍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现实,这也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四、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加强对这方面研究可以为改革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继续沿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刘晓君,席酉民.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的关系[J].基建优化,1998(02):35-39+54.

[2]胡九华.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其对策.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1997,(2)

论文作者:杨永兰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5卷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5

标签:;  ;  ;  ;  ;  ;  ;  ;  

论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方式的关系论文_杨永兰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