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要求 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纪委论文,监察部论文,顶风论文,案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就广东省纪委、 省监察厅查处的三起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购买和乘坐超标准小汽车案件向全党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巩固清车工作成果。
被通报的三起案件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厅几名领导干部挪用教育事业经费购买超标准小汽车。1993年下半年,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周育安、副主任房雨林以厅领导乘坐的车辆破旧和机关用车紧张为由,多次向厅长兼党组书记许任之和副厅长林受之、陈锦铎建议购买新车。1994年初,房雨林征得许任之、林受之、陈锦铎、周育安、李庆源(原计财处处长,现任副厅长)同意后,购回两辆无合法手续和发票的皇冠3.0小汽车,共支出82.6万元,其中挪用教育事业专项经费79.6万元。此后,这两辆车分别供许任之、陈锦铎乘坐。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任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受之、陈锦铎、李庆源、周育安、房雨林党内警告处分;将挪用教育事业经费购买的两辆小汽车予以收缴和拍卖。
二、河源市和平县农机总公司原总经理周序传、副总经理杨春益挪用有偿扶贫贷款购买小汽车和移动电话。1997年1月, 这家公司原总经理周序传挪用有偿扶贫贷款22.4万余元,购买新桑塔纳轿车一辆。并以工作需要为由,挪用有偿扶贫贷款2万余元,购买移动电话2部,供本人和副总经理杨春益使用。和平县纪委、县监察局报和平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周序传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销县农机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处分;给予杨春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将违反规定购买的小汽车、移动电话予以拍卖。
三、清远市副市长廖斌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1997年1 月,清远市政府车队副队长李光平(廖斌的司机),趁帮助清远市政府下属浩荣公司曾某办理新购买的皇冠3.0轿车牌照之机, 提出将这部车借给廖斌乘坐,同时将廖斌乘坐的车借给市财委使用。从1997年1 月开始到3月12日,廖斌在清远市范围内基本上是乘坐这辆超标准小汽车。 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之中。
通报指出,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小汽车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过一系列规定。中央纪委又反复重申,把它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干部乘坐超标准小汽车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整顿。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国务院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千方百计地变换手法购买和乘坐超标准小汽车,明目张胆地顶风违纪。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这三起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准小汽车的顶风违纪案件,发现一件,从严查处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