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课题制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研项目论文,几个问题论文,课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课题制①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与开发项目中普遍采用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在科研活动方面的作用十分突出。但是,如何看待课题制对我国来说依然是一个新问题。根据对科研管理活动的了解和粗浅的体会,本文对课题制的起源与发展过程、类型划分、利弊分析及发展趋势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课题制的起源与发展
(一)国外课题制的发展历程
课题制的早期形态应当是某些专门任务的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管理理论,早在古代时期人们就已经试行项目管理,比如早期的金字塔建设工程等。在科研活动中试行课题制是比较晚的事情,人们一般把它与近代兴起的科学基金制联系在一起。
科学基金制是科学和社会经济发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传统研究开发主要依托者个人和家庭支持,有时能够得到一些外部资金和条件支持,但数量不多,很不正常,难以持续。工业化以来,一些较大规模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发明的发展仅仅依靠个人或家庭资源越来越力不从心,需要从社会或者国家得到制度化的资金保障。从工业化初期开始,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建立了科学基金,支持科学研究活动。19世纪中叶之后,美国的一些私人垄断财团为了开发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从企业收益中拿出资金设立了私人基金会,用于资助高校和科学界的研究开发活动,初步形成了资助研究开发工作的制度化机制。不过这种资助仍以实用技术开发为主,对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性研究的资助规模还比较小。
国家科学基金的建立改变了上述状况。由于基础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其成果需要公开发表或出版,供全社会使用,“基础研究在应用中推动经济增长,会带来税收的增加,政府是一个主要的收益主体,有世界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也能为国家和政府带来声誉,对于暂时没有明确用途或具有广泛用途的基础研究,也只有政府资助提供才有现实性。”② 政府有足够的理由拨款支持基础研究,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苏联成立后,利用计划经济体制,通过国家计划以直接拨款的形式进行科技研究与开发,在基础科学、军事技术、空间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引起了美国科学家和政府的重视。在一些科学家建议下,美国国会于1950年通过了“国家科学基金法案”,并于当年拨350万美元建立了美国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③ 科学基金是为了支持和促进科学研究,尤其是为基础科学研究事业而建立的,是一项按照科学基金制原理运行实施的专项资金。科学基金制主要是政府出资,通过政策、指导方针对科学基金进行隐性管理;科学家群体自行进行民主化管理,即由科学家自己根据其所在领域科学发展方向,确定科学研究课题和具体计划,从而使知识生产的要素得到优化配置,并产生最大效益。④ 在科学基金制度下,科研项目的课题制成为科研组织的基本形式。“二战”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科技经济的日益结合,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的建立为标志,发达国家或地区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普遍形成以课题为核心的组织管理模式。课题制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或地区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一种有效的和普遍采用的基本制度。”⑤
(二)国内课题制的发展
我国现代科研管理制度萌芽于民国时期,成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借鉴和采用前苏联的科研管理类型,即事业单位拨款制和计划任务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备一定级别和研究能力的研究与开发单位,研究任务来源于政府计划,经费来源基本靠政府财政拨款,主要以行政方式部署和组织一些重要的科研任务。受财力、人力及设备等条件的制约,我国在很长时间内只能依托科研单位组织数量不多的研究开发项目,受资助项目的经费也很有限。大多数科研教学人员主要依托单位提供的事业费(也叫“人头费”)开展研究与开发工作,很难争取到独立自主支配的科研经费。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伴随着经济体制、财政体制、科技体制的改革进程,我国研究与开发的资金投入和组织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研究与开发机构除了继续按原有体制实施国家规划、计划的科研任务之外,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进行了扩大研究单位自主权和专家决策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建立科学基金,扩大课题组组长职权,采用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合同、招标、评估等管理形式,促进横向联合和委托研究项目的发展等,逐步形成了科研项目课题制的雏形。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科学院89名学部委员的建议,批准建立了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基金,成立了挂靠中国科学院的中国科学院基金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独立开展资助工作。1985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改革研究机构的拨款制度,按照不同类型科学技术活动的特点,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中逐步实行科学基金制度。通过科学基金资助评选出来的优秀科研项目,同时由课题组组长聘请人员或者自由组合开展项目研究。1986年2月,该基金从中国科学院独立出来,成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下设6个学科部和一个学科组,负责受理项目的申请及管理工作。同年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建立了面向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受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负责相关项目管理。1991年单独成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申请与管理工作。随着经济发展,国家对科学基金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类型及数量不断增加。除国家科学基金以外,到2000年全国已有20多个中央部委和20个省、市、区先后建立了50多个独立的科学基金机构和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亦设立了基金,个人捐助型基金(如霍英东基金、福特基金等)活动增加,初步形成了国家基金为主,地方基金为辅,个人捐助型基金和单位自设基金为重要补充的科学基金结构和基金管理体系。⑥ 各个层次的基金,实行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调控我国的科学资源,科研项目的类型和管理日益多样化、多元化,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也从计划任务为主逐步转变为课题项目引导为主。
随着课题项目的增多,如何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课题项目的效率和效益成为项目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一个重要课题。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家酝酿通过建立科研项目课题制的方式,建立全面的、新型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科研与组织管理方式。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提出,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标和中介评估制度。200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上述四部委在2005年5月联合发布了《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从“十五”开始,我国在国家科研计划中全面推行课题制。⑦ 各种科学基金和科研资助经费也制定了实施课题制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课题制已经成为我国科研运行和组织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课题制的内涵与类型
(一)课题制的内涵
目前关于课题制的权威定义主要来源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即:课题制是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来进行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模式。⑧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本地区的“课题制”管理办法,对课题制的内涵有所增减。比如上海市科委、财政局2002年联合制定的《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暂行)》,主要从管理角度规定了课题制的定义,即把课题制管理规定为“以课题(或项目,下同)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⑨ 学术界关于课题制的定义与上述概念大同小异。比如,华琳、李栩辉认为,“课题制是指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项目)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技管理制度”。⑩
从上述定义和有关管理办法,我们可以看出课题制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它是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来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强调了课题来源的自下而上的自主特征,不完全像计划经济体制那样科研任务主要来源于上面的计划安排。与此相联系,针对众多的课题申请,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确立研究课题的原则也改变为“公平竞争、择优支持”,以便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又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其次,课题制在科研组织方式上强调课题组的主体地位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以及“项目法人”地位。课题制和传统的科研计划在形式上最大的区别是把过去的以单位为中心,改成了以课题组为基本单元。同时确立了课题组中的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可以打破单位所有制界线,自主组织或者聘用课题组成员。再次,课题制体现了参与课题各个主体方(发包方——资助主体和相关管理机构、承包方——课题组主持人和成员及协助者)之间的自主、平等关系和责权利基本统一的原则。课题制实行合同管理,课题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合同协议成为规范各方行为及权责关系的法律依据。另外,课题制还是一种新型科研组织管理制度。与传统研究方式与行政单位组织项目方式相比,课题制管理从项目的题目来源、资助方式、科研方式以及经费、成果管理方式等都有很大的不同。研究主体、科研项目管理单位、资助单位等不同参与者的角色发生了明显变化,相互关系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由于课题来源多元、项目数量与兼项增多、管理链条延长,事实上的难度有所增大。这是实行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之后面临的新情况。
(二)课题项目的类型
科研项目的课题制管理,必须与课题的具体类型有机结合起来。事实上,由于课题的资助主体、承担对象、项目内容等方面的差异,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课题制项目类型。比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提供研究资助的主要领域是三个方面:培养人才、前沿科学研究(获取新发明和新知识)、研究条件或设施(如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上也是三种类型的资助项目。具体项目资助额度一般在20-30万美元,多者数百万美元。研究项目资助的主要机制是赠款,(11) 与研究者之间没有合同,研究者具有按照课题申请书的计划使用资金的权利与自由。另外,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还有向风险很大的研究提供小额赠款的机制(至多5万美元,绝对不超过10万美元),支持开展探索性的研究,其中90%为计算机和IT领域。欧盟和欧洲各国的科学研究体制有很大差异,资助类型各不相同,但不外乎资助人、项目和研究设施三大类。
目前我国关于课题的类型尚无统一的分类,有关机构或单位对自己资助的项目类型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其资助格局目前基本可分为“项目”和“人才”两大资助体系。这两个体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交叉和互相促进的。项目资助体系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为主,构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三个层次,同时根据需要设有若干专项类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十五”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的特点和科学发展的需要,试点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人才资助体系包含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其中青年科学基金也是面上项目的组成部分(见下图1)。(12)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设立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立重大项目(一般通过招标方式立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等类型,同时还对少数重要研究课题采取单独立项、委托研究的方式进行资助,成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此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还设立了针对特定人群(如青年、军人)或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13) 教育部、科技部以及中央各有关部委,每年也都组织大量的科研课题项目,往往根据资助力度确定项目的类型,资助强度大的作为重大项目或者重点项目,资助力度小的作为一般项目。
科技部作为全国科技活动的业务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实施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包括五种类型: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经费(主要采取课题制方式)、科研机构(以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为主)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公益性科研机构等优秀人才与团队的课题研究费用)、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此外,科技部还负责统筹落实《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专项经费,以专项计划的形式实施。比如,2006年实施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资助对象为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计划任务,支持方式采取课题制,各申请单位以课题方式申报预算和执行相应任务。(14)
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国家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下设30多个直属研究机所(中心),承担着大量科研任务。科研人员每年都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以及其他资助机构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同时,中国社科院也从国家拨付的年度科研专项业务经费中主要面向所属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进行课题立项工作。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科院主要有重点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研究项目三种课题类型。2000年开始取消上述三种课题类型,建立“重大课题”项目制度,对一些重大的、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给以较高数额的资助(与以前相比)。2001年根据单位科研活动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不是特别重大的课题,设立了B类重大课题制度。为加强学科基础和研究后劲,自2002年中国社科院开始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对研究机构(主要是针对目标管理的研究室)进行一定周期(一个周期一般为5年)的定额资助制度。针对引进人才和毕业生的实际需要,2003年起实施“青年科研启动基金”制度。为了避免科研项目的名称混淆,完善科研管理体系,中国社科院于2006年取消了B类重大课题制度,建立了新的重点课题制度。同时,为加强对国情的了解和研究,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从2006年起设立了与研究课题并列的国情调研项目,但组织管理模式与研究课题基本相同。上述项目的立项均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临时交办及委托的研究任务,中国社科院还设立了资助额度较小、审批程序相对简单的交办委托课题制度。另外,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中心)也将院划拨的科研业务经费以(所)重点课题、青年课题等形式立项。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中国社科院基本形成了以重大课题为重点、重点课题为基础、其他项目相配套的院、所两级课题制项目体系。
从上述介绍的课题制项目类型看,各种项目的分类标准很不统一。根据课题项目资助主体的资金来源性质分析,有些是政府财政直接拨款资助的(比如欧盟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课题项目等),有些是通过基金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方式资助的(比如美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有些是来源于私人性质的资金项目(比如企业资助项目等)。一般说来,项目资助主体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甚至决定课题项目的研究性质或目标价值取向。
从课题项目经费使用主体的类别分析,使用主体一般分为个人、集体或机构三种类型。以个人为资助对象的为个人项目(比如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部分人才体系项目、中国社科院青年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等)。但多数课题尤其是资助额度较大的项目往往是集体项目(比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中国社科院重大课题等),即资助对象是以课题主持人为核心的研究团队,其成员可以来自一个单位,也可以是跨单位的人员组合甚至是国际组合。把研究机构作为资助对象的课题制项目与一般意义上的科研课题有所不同,其出发点是强化研究基础和人才培养,着眼于增强该机构的长期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建设目标更具有综合性,资助周期相对较长。这种类型的项目包括中国教育部“211工程”项目、中国社科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等。
从课题制项目的资助周期划分,有些项目是短期项目(比如应急项目、快速对策研究项目、半年项目或者年度项目等),有些项目是跨年度项目或者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项目。一般说来,应用对策项目往往由于要求时效性,研究周期比较短;基础研究项目研究周期较长,相应的时间要求不像应用对策项目那么严格。由于课题项目是任务导向型的,一个专题内容的项目往往只能资助一次,是一次性资助项目;有些项目由于研究主题重要,研究内容不断扩展,有可能成为几期的资助项目,获得连续资助甚至长期资助。比如,中国社科院的“皮书”资助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世界社会主义跟踪研究”项目等。
当然,上述几种分类标准也是相对的、不完整的。应用不同的区分标准,还可以将课题类型进一步细分或归类。比如,在资助对象的确定方式上,有些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有些是资助主体与受助主体之间的协商安排。在资助对象的范围界定上,有些是全国性项目(国际项目除外),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有些是某一行业系统或者单位内部项目,申报对象往往限定在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前一种课题类型立项范围广,竞争性强,更具有开放性,适宜于使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方式进行立项。后一种课题类型在某种程度上限定了申报的范围,竞争性相对较弱,但课题确定及资助方式往往更具有针对性。严格说来,这种仅仅适合于某一单位内部的课题类型,可以称之为“单位制课题”,其管理方式与面向系统甚至全国的开放式课题有很大不同。从资助经费的使用用途看,课题制项目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的直接成本补偿,尤其是物质消耗部分成本的补偿。有些研究项目也包括部分人员经费方面的预算,尤其是外聘人员及在某些环节参与项目进程的非项目组成员的劳务报酬。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的经费补偿方式往往千差万别,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也反映出课题制项目管理的复杂性和变动性。可以说,没有研究内容与方式方法完全相同的课题项目,也没有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或课题制管理制度。
三、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利弊分析
现代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历史并不是很长。我国的课题制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发展起来、尤其是近几年来盛行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这种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之所以能够迅速兴起,必然有其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内在规律。根据对我国尤其是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课题制的管理实践,我们对这一制度的主要优点和弊端加以简要的分析。
(一)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主要优点
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科研组织模式相比,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优点。
第一,科研项目资助主体和受助对象多元化,扩大了科研经费投入,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科学研究的社会化和普及化。计划经济体制下,研究项目主要来源于上级计划,经费投入渠道单一,资助对象相对固定,很难动员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科学研究。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和科研项目课题制度的普及,科研单位已经改变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单一投入的模式。科技投入数量呈跳跃式递增趋势,集中统一的传统投入与管理模式越来越社会化、分散化。“科研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国际合作资金和个人捐赠为辅的多元化局面基本形成。”(15)
第二,科研项目课题制的实施,促进了科研项目遴选的程序化、民主化与科学化,有利于充分调动专家群体在项目立项、实施和鉴定结项等环节学术评价和学术把关的作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项目安排主要依靠科研单位的行政化组织去推动,无法保证专家群体的有效参与及作用发挥。在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形势下,科研项目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严格的筛选程序(只有少部分特殊项目评审程序相对简化),一般都需要由专家对项目论证的科学性、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尤其是鉴定结项环节中,专家参与并发挥核心作用得到了制度化的保证,项目能否通过验收一般不取决于资助方及管理方的好恶与评价,主要依赖专家个人尤其是专家群体的鉴定意见。专家参与作用发挥,使科研项目日益摆脱行政化管理的色彩,有利于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为科研项目遵循科学研究自身规律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三,课题制有利于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成长与学术进步的动力机制。科研项目的课题制,实际上成为课题组尤其是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制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责任与权利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单位组织对科研项目的直接控制,强化了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的主体地位,增强了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的自主权,形成了以课题合同为依据、责权利相统一、平等的、规范的关系,有利于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申请课题、参与课题的积极性,把计划经济体制下要科研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变成了科研人员自动、自觉、自主承担科研任务,形成了出人才、出成果的内在机制。课题制“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对课题组尤其是课题主持人的能力、信誉等形成了长期制约,作为一种无形的压力督促科研项目按照合同确定的预期目标执行,成为促进人才成长和学术进步的持续动力。
第四,课题制有利促进科研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和科研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由于科研课题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管理成为一种职业。这不仅要求科研管理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保证立项课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科学知识、项目管理素养参与到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之中。科研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成为必需,否则难以适应课题管理的新要求。与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相适应,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各种侧面、各个环节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实现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由于项目的性质与类别不同,在不同类别课题管理的具体细节方面有所差异是正常的,但是项目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职业化原则是统一的。事实上,按照课题制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已经按照上述要求实施了制度化、程序化的基本要求,否则根本无法进行管理。正如有些研究所指出的那样,“课题制从课题的确立、课题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一直到课题的验收与资产、成果管理以及课题的监督与检查等各环节,都作了一系列规定,使课题管理更加规范。”(16) 课题制要求将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所有支出都列入课题预算,有利于加强对课题经费的检查和管理。课题制建立了决策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管理各方要公开办事程序,特别是要公开审批决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对课题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中介机构和评议专家的信誉档案与评估制度。课题执行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些项目的管理还规定了成果公示及重大问题争议的学术处理机制。我国自实施课题制以来,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日益完备,从立项到结题已经形成了科研项目课题化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法规体系。
(二)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难点与问题
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作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研组织与管理方式,固然比传统的行政化科研组织模式有不少优点,但也存在不少难点甚至问题。完善课题制不能仅看其优点而忽视其问题。根据对国内外课题制管理制度的了解,我们发现课题制管理方式也有不少矛盾与问题。
第一,课题来源的多元化与分散化,有可能导致课题数量过多,出现课题设置的低水平重复,降低资金投入的效率。从总体上看,科研经费的增长和多元化投入格局有利于科研事业的发展,同时,每一种项目管理单位都在努力完善自身的课题管理制度,希望本身支持的项目产出更好的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但是,由于多渠道投入体制和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很多课题之间存在重复(有时候适当重复是难免的,甚至是必要的,如为强化课题组之间的竞争,课题支持单位甚至有意支持不同学者或学术单位开展同样的课题研究)。有时候一些热点问题的课题设置过滥。由于适合的学者数量有限,导致一些著名学者担任很多课题的主持人,兼项过多,影响了时间和精力,在单个项目中难以全身心投入,影响资金投入效果。不同课题资助主体应当不断完善自己的“入口关”,同时要探讨整个社会科研项目的设置合理化与科学化问题,而不是“谁出钱”谁都可以设立科研课题,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用。
第二,科研项目课题制的内在激励机制有利于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但其在培养学术大师、促进生产精品成果的机制方面还有缺陷,值得进一步探索。科学研究有很多目标,促进新知识的产生是根本目的,其主要体现是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精品力作,培养出学术大师级的学者。应该说,学术大师的出现需要很多条件,科研经费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只是其中的重要支撑力量,但却不一定是起根本性作用的力量,更不是充分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在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方面可以发挥一定作用,对发展学术是有利的。但是,课题制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特别重要的运作方式是排比和评比竞赛的机制,通过评比和竞赛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给工作最有成效的人最高的奖赏和回报。”(17) 科研项目的课题制由于其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科学研究的“工业化”投入产出方式,其突出作用主要体现在根据合同要求按时生产出“足够数量”(容易检查验收)和“一定质量”(评价复杂、难度很大,总体质量不能太差,学术见解要被同行群体认可)的科研成果(“合格”产品)。这种市场化的奖赏机制、工业化的产品管理流程,不太有利于科学研究尤其是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因为最有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其基本性质就意味着跟别人不相似,很难排序,与别人进行竞争相对较难。“如果把科学研究都压缩到相似的领域,或者类似的领域来竞争的话,会引导许多人做相似的工作,做低水平的研究工作。”(18) 科研项目课题制条件下生产“成果”甚至合格的产品相对比较容易,但能否在确保经费投入的前提下一定生产出学术精品,并不存在正相关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连相关关系也很难确定。目前很多科研课题项目从设置(给予经费等支持)到成果评价,与生产创新性的精品产品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的难题需要解决。
第三,科研项目课题制比较适合技术开发性项目、应用性项目、应急对策性和集体团队项目的研究,适应需要较长时间潜心研究的个性化项目、学科基础项目有难度。课题制的突出特点是时效性,需要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进度和成果的数量,而且研究题目本身不能不断重复,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变换新课题。这样,立项理由才能更充分,经费预算也比较容易。这导致应用对策性课题项目的申请与审批相对比较集中。学科基础性研究项目、独创性项目尤其是个人项目等一般往往不具备上述特点,前期经费投入似乎也不大,研究过程比较长,适应课题制管理有难度。如何使课题制适应不同学科的特点与要求,还需要形成共识,并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目前实施的一些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其实,后期资助或出版资助不仅是科研成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研项目课题化管理的必然延伸。
第四,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比传统科研组织方式在决策方面实现了适当的分散化和分权化,但在管理方面面临的问题更复杂,难度更大,对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更高。课题制需要处理的各项关系增多,最直接的关系是课题资助方与课题组双方之间,还包括这两方与依托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的关系、与学术评议专家的关系、与其他课题参与方或者涉及方的关系,以及课题组内部课题主持人与成员的关系等。这些方面的责权利关系都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甚至需要签订双方合同甚至几方合同加以确认与规范。由于涉及的关系增多,科研项目从立项、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直至结项验收等课题研究活动的整个环节面临的问题更复杂,处理难度也比较大,其中突出矛盾体现在经费管理与成果鉴定验收环节。无论国内国外,课题经费管理都是一个难点。如果把课题制涉及到的各种关系仅仅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关系,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默认了参与方在权利义务方面的博弈关系,都希望自己一方的权力与收益最大化,责任与损失最小化。从理论上看,在博弈过程中,各方充分“合作”得到的收益最大,但这需要完善促使各方合作的有关制度体系,建立各方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激励与约束机制。达到上述目标难度很大,也非常复杂,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对是课题资助方与课题组双方等各参与方的要求都很高,都需要更加专业化、更高素质的各类人才。与上述任务相适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各方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提高科研管理队伍素质与能力成为课题制必须克服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把上述几个方面真正做到位是很难的。课题制目前存在的很多问题,如经费管理问题、成果评价问题、委托管理的成本与效率问题等,都与此相关。
第五,单位课题制管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科研项目课题制度。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很多科研单位都设立了面向本单位或本系统下属机构或职工的科研项目,出现了大量“单位制”课题。如何对这些项目进行课题制管理是一个国外很少面对的问题。它不同于一般意义课题的自身特点与要求,是中国科研项目课题制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的挑战与任务。从一般意义上看,科研项目的立项最好在更大范围内(比如在全系统、全省、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或者完全打破行业、地域界限)招投标,其选择余地大,更有利于实现“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目标。但是,在我国实施科研项目课题制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原有的和新设立的科研单位本身都以实施“课题制”名义设置了大量研究课题,一些覆盖范围很小的基层组织甚至中学等科研能力很弱的科研教学单位也都设立和管理着各类课题,形成了很有中国特色的“单位制”课题体系。单位制课题项目在产生程序、管理制度等各方面与一般课题制项目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大不同。在课题主持人和主要成员的遴选、课题经费与职工个人工资报酬的关系、科研成果的归属等方面,单位制课题面临着更复杂的关系和复杂性。当然,单位课题制也不尽是缺陷。由于单位体制的保障,在课题的具体管理及执行环节,一些单位制课题的设立也许更加符合单位实际,在执行环节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灵活、适当的管理制度与变通措施,产出更好的产品,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科研项目课题制的若干发展趋势
科研项目课题制管理的历史虽然并不是很长,但在不同时期却有不同的特点。这说明课题制本身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现代课题制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第一,课题类别日益多样化,数量不断增多,课题制继续不断扩张其领域,它在科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科研投入主体和经费数量的增加,不仅造成了课题的分散化、多元化,也使课题数量成倍增长,课题类别花样翻新(如全过程资助、部分项目资助、后期资助课题、出版资助等),形成了日益丰富、完整的课题体系。
第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值得关注的大型课题、巨型课题、系列课题、工程性课题,不仅自然科学如此,人文社会科学也出现了类似趋势。这与上面的特点是相关联的。过去课题资助经费来源有限,大型项目少而精。现在各种巨型化的重大课题项目、招标课题项目、特别委托课题等占剧日益显赫的位置。投入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项目已经司空见惯,投入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人文社科项目不再稀奇。这些大型项目实际上包含着大量的子项目、孙项目,成为系列化的“成套”项目甚至“工程”项目。经费投入巨大,动员人力众多,最终成果非一个学者、一个课题组所能完成,必须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为了科研攻关需要,适当开展一些大型项目是必要的,但是课题项目的普遍大型化趋势值得警惕。这种大型项目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了一大批大型“成果”。过于频繁地组织大型和超大型项目未必符合科研规律,因为这些大型成果是难以体现学术创新要求,更难以真正做到精雕细琢,整体学术质量难以控制,组织管理成本高昂。
第三,课题项目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学术交流的不断发展,国际合作课题不断增多,科研课题的国际合作日益密切。很多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开展了大量国际型项目,很多国家开展了双边、多边的科学交流与课题研究项目。比如中日双方正在开展的“中日历史问题”研究项目等。很多基金会、科研机构不断扩大对国际合作研究课题的投入,甚至成立了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国际合作科研课题。在资助课题项目研究的同时,还通过国际考察、国际研讨会等形式扩大课题组成员的国际视野,对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培养人才、扩大成果影响的作用日益突出。
第四,一些科研单位及一些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项目出现了长期化迹象。在开放的课题竞争市场上,由于课题资助方与受助方都处于相互竞争状态,双方都希望对自己的投入获取更大的回报。在双方寻找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一些项目得到稳定支持,一些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长期服务于给予资助的科研机构和基金会,从事一些连续性强、不断深化的科学研究项目。同时,课题研究梯队(比如主持人、核心成员、同一导师的学生等)在适当变动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种课题项目的连续性与稳定化,减少了资助与受助双方的寻找成本,弱化了课题研究难以持续深入的弊端(很多课题项目在取得初步成果后往往成为有始无终的“一锤子”买卖,到处争取课题而无法向深度发展),有助于打通课题研究与学科成长的硬性界限。如果科研资源足够多,这应当成为课题管理值得关注的一个新现象。
第五,随着科研项目的课题制的发展,课题的研究方式方法手段逐步程式化、技术化和信息化,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和规范,课题日益走向组织化、专业化甚至社会化。课题研究与管理的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科研的重要特征。“信息化的实质是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是信息成为资源的被开发、利用和积累的过程,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19) 由于信息和知识有着收益递增的特点,课题信息化意味着今后的科研与管理工作更有利于发挥科研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的优势,使信息化管理是科研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力量。
注释:
①本章所指的课题制主要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科研资助和管理形式,但其基本特征也可以涵盖自然科学领域的一些基础性研究项目。
②周青华:《基础研究的制度改进》,《科研管理》2001年第5期。
③朱珍华、扬国凤、罗哲忻、张黎明:《自然科学基金制的回顾与展望》,《研究与发展管理》,1995年第7卷第6期。
④周巳入、宣勇:《论科学基金与大学的学科成长》,《科技管理研究》,2006年第3期。
⑤“研究与开发课题制研究”课题组:《研究与开发课题制研究报告》(科技部重点软科学研究课题),1999年1月。
⑥陈国清、张婷姣、万青云:《对中国科学基金制的若干思考》,《科技管理研究》,2000年第1期。
⑦⑧《中外专家论课题制》编委会:《中外专家论课题制》,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1页。
⑨上海市科委、财政局:《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暂行)》,2002年。
⑩华琳、李栩辉:《课题制管理绩效探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年第3期。
(11)赠款意味着“送给研究者,完全由研究者支配的礼物”,也不用合同衡量研究的成果。见《中外专家论课题制》编委会:《中外专家论课题制》,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46页。
(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sqzn/01 zl/02.htm。
(13)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
(14)参见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8月21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年9月30日)。
(15)王文红、李慧、聂淑琴:《中国科学院科研单位的资金沉淀与调控》,《科研管理》第22卷,第2期,2001年3月。
(16)陈孝斌、何淇:《课题制:科研体制改革的方向》,《中国石化》2006年第2期。
(17)(18)许成钢:《科学研究的目标:市场竞争还是认识世界》,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12辑,中信出版社,2004。
(19)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曲维枝在2004年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上作的主旨发言,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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