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体制酝酿“裂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每天一早,李小姐都要赶往重庆新华保险公司参加晨会,不过近来她的心情与以往有些不一样。因为自己是新华保险代理公司的正式职工了,可以享受到和公司其他内勤人员一样正常的劳动保障了。而这种身份的变化同样发生在新华保险公司昆明和重庆两地所有保险代理人的身上。
新华保险“吃螃蟹”
7月9日和12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先后在云南和重庆两地挂睥成立了两家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最抢眼的是,原新华人寿昆明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的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被剥离,成为新华保险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转正参考指标包括:从业年限、一定时期的业务量和违规记录等。与现行各家保险代理人制度不同的是,新华保险的代理人从原来与公司的“业务代理关系”,变为“聘用关系”,并有固定底薪,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这在保险行业尚属首次,意味着中国保险市场上推行10年之久的寿险代理人制度开始发生裂变。
2003年,新华人寿获批成立控股的华鼎保险经纪公司。今年初,在得到中国保监会首肯后,公司旋即选定昆明和重庆作为改革试点,投资成立了新华保险昆明和重庆代理公司,成为保险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吃螃蟹”者。新华人寿总裁孙兵道出的原由是,成立专属代理公司是探索推进中国寿险营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志在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销售队伍,为中国寿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出一条全新的道路。
边缘化的代理人
目前国内寿险业盛行的个人营销体制,是由美国友邦保险带入的,并成为寿险业营销主渠道,眼下个人业务已占整个寿险保费规模的80%。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保险代理人体制越来越显出弊端。
最大的问题是销售的“人海战术”。由于进入门槛过低,一些地方保险代理人成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渠道,而不少保险公司又没有建立一套完备的培训方式,造成代理人低水平营销,很快就被淘汰出局。人员的高速聚集,已经成为代理人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
而同时保险代理人又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不享受保险公司的任何福利和津贴,完全依赖业务提成,造成行业短期行为凸现,一些保险代理人急功近利,误导或诱导消费者投保,产品售后服务又跟不上,最终造成保险纠纷,使保险代理人的社会形象频频“打折”,优秀人才难被吸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则显示,北京最缺的职位是保险代理人,每22个代理人职位空缺仅有一人求职,其他各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类似情况。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一针见血:保险代理人没有归属感,是一支短期队伍。这恰恰与保险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相悖。实际上,保险营销队伍如何转型,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了。
有报道称,保险界对此有不同说法:一种观点认为,百万营销员应转为寿险公司正式员工;另一种则认为应该将其划入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显然,新华保险选择了第二种方式。吴定富的态度是,要放手让保险公司大胆探索,未来中国保险代理人体制应该是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代理人应像律师、注册会计师一样获得尊重。
打造正规队伍
据了解,新华人寿昆明和重庆分公司成立后,新华人寿目前拥有的精英保险代理人会成为该公司的员工和管理层,并鼓励优秀员工积极参股,成为代理人公司的大股东。新华方面认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管理“代理员工”,不如花一点成本稳定一下自己的代理人队伍,让其真正成为自己的职工,这对公司长期发展有利。有关人士还表示,中国寿险营销队伍最终走向公司制将是必然趋势,而保险公司投资设立或控股销售服务(经纪或代理)公司应该是一个合适的方向,发达国家的寿险公司都普遍这样做。
此前有报道称,保监会也正在考虑将全国100多万保险营销员纳入《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建立中国特色的保险营销员制度,并正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协商,以明确营销员的法律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思路为:用3年一5年的时间,以三种方式分流现有营销人员:一是保险公司留一部分;二是专业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吸收一部分;三是允许业绩特别突出、有一定实力的,自愿组建合伙制代理企业,或者依法设立个人代理企业。
中国保监会方面表示,新华人寿此举适应了市场对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代表了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营销和保险业的形象。
有知情者说,保监会将把新华人寿的改革经验推向全国。这意味着全国百万保险代理人有望从“边缘人”转向“正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