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前困难的一些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困难论文,企业经济效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当前困难,多有责难
和误解。我认为,需要有一个恰当的分析,予以澄清。
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
首先,要明确经济效益不等于税后利润,也不等于企业留利。有一
种说法:在经济效益问题上,国有企业不如集体企业,集体企业不如私
营企业、三资企业。其实不然。从公布的1993年上半年工业经济效益数
据来看,按国家规定的六个指标(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率、成本利润
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净产值率、劳动生产率)综合计算,国有工业企
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103.43(94年为103.82,提高0.39),大中型国有
工业企业为111.86;而集体企业(含乡镇企业)只有91.36, 私营企业
、三资企业为116.32。就是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差不多的,并且明显地高于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1994年,全国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为34%,似乎比重很大。但亏
损者主要是一些技术陈旧、管理落后的中小企业。它们数量虽多,但产
值比重很小(只占工业净产值的10%),因而影响不大;绝大多数国有
大中型企业并不亏损,而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盈利状态”(1995年7 月
24日《经济日报》), 它们的净产值占全国工业净产值的48.4 %。
1994年,全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负债率达83%,地方中小企业超过100 %
,但中央大型企业只有68%,接近外国企业负债率水平(50—60%)。
1995年10月评出的“国有企业500强”,平均负债率只有59.3%, 与外
国企业的平均负债率相当,属于正常水平。可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效
益是不错的。
为何产生国有企业“效益低”的错觉?因为有些人没有弄清楚经济
效益的科学含义是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而错误地认为经济效益等于
税后利润或企业留利。当他们看到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和企业留利比较
少,便误认为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其实,税后利润与企业留利
问题,根本不是经济效益问题,不是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问题,而是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问题,即国家、社会拿走多少,企业留下多少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的税负政策是颠倒的,是“薄待老大,厚待老乡,优
待老外”。1994年以前,国有、集体、乡镇、三资企业的纳税额占其利
润总额的比例是:国有企业占70%,城镇集体企业占60%,乡镇企业占
30%,三资企业只占10%。1994 年以后, 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33%
,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仍只有15%左右,乡镇企业仍享有“三减两免”
待遇,加上集体、乡镇、三资、私营企业偷税漏税比国有企业严重得多
,所以,国有企业的实际税负,就大大高于集体、乡镇、三资、私营企
业。这样,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也就大大低于集体、
乡镇、三资、私营企业。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产出”(创造)的总利
润并不少,但由于税负过重,它们的税后利润反而较少。这是国民收入
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根本不是经济效益问题。
再加上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重、社会摊派多,而且国有企业还要向
国家上交一部分税后利润,因此国有企业的“企业留利”就比集体、乡
镇、三资、私营企业少得多。有些人把这种现象叫做“国有企业经济效
益低”。这是个很大的误解,是把经济效益与税后利润、企业留利混为
一谈了。经济效益的量化指标是产出对投入的比率,在这方面,国有企
业是不低的;而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企业留利确实较低,那是国民收
入再分配问题。就是说,国有企业的“产出”虽高,但被国家、社会拿
走的多,留给企业的少。这并不是什么“效益低”,而是国民收入再分
配欠合理,税负不平等。
其次,要把实际效益与帐面效益区别开来。1994年实行新财务制度
后,国有企业的利润,有一部分转化为成本了。例如1994年1—3月, 4
万多个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由于实行新会计制度,冲减利润、加大成本
金额达110亿元,比帐面利润81亿元还多出30亿元。就是说, 按旧会计
制度,企业利润是191亿元;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有110亿元进入成本,
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财力,而帐面上,利润却只有81亿元。从形式上看,
国有企业利润减少了,似乎“经济效益降低”了;实际上,效益是提高
了,而且企业得以多留了,企业财力增强了。
当前国有企业的困难问题
国有企业发生困难的原因大体有两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的生存条件方面,多年来积累了以下三个问
(1)税负过重。前面说过,十多年来, 我们的税收政策存在厚此
薄彼的情况,使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极不平等的、十分不利的地位。
此问题,至今尚未完全解决。1995年8月24 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说:“国有企业付出了改革开放的主要(社会)成本。”人们要问:为
什么社会成本只让国有企业一家支付?别的企业为什么不支付社会成本
,只享受社会给予的利益呢?明明是把国有企业创造的一部分价值,白
送给其他企业去享受了。该评论员又说:“如果把国有企业和其他成分
的企业放在同样的起跑线上,给予同样的政策和条件[按:主要是减免
税],它们的效益[按:应改为收益]大都是在平均水平线之上的。”
这就承认竞争条件不平等,政策不平等,不利于国有企业。这是国家的
税收政策失误所造成的后果。值得庆幸的是,十四届五中全会已郑重宣
布:在“九五”期间,要“逐步取消税收减免”,“要对外商投资企业
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公平税负,……为中外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
”。果能如此,则国有企业的竞争条件终于有了改善的希望。
(2)企业的社会负担过重。主要有三条:
其一,企业办社会,一年开支约3000亿元。实质上这是国有企业替
国家承担了一部分“社会公共服务”的责任和开支。这笔开支,本应由
国家向所有的企业征税来承担的,现在却单单压在国有企业身上,而三
资、私营、乡镇、集体等企业,却不负担这一大笔开支,没有承担应尽
的社会责任。这也使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养老金
”(国有工业企业离退休职工占22%),全由国有企业负担是不合理的
。有的学者建议,应向所有企业征收“保险税”来解决。我认为很有道
理。企业办社会,由于多年积累,这个摊子已经很大。至1995年上半年
止,全国国有企业中从事“后勤工作”的职工已达2000万人,约占国有
企业职工总数(7460万人)的27%;拥有“后勤资产”达1万亿元, 约
占国有企业总资产(3万亿元左右)的33%。改革的方向, 是要把这部
分“后勤工作”中属于“社会公共服务”的部分,逐步与企业分离,进
入社会的第三产业系列,转化为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一则减轻
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二则转化为盈利性的第三产业企业,提高效率和效
益。改革中,对这一大笔国家财产,应妥为保护,不要被一些人打着“
改革”的旗号,把它侵吞了;也不要被一些人借口“卸包袱”而把它拱
手送给那些“发国企财”的、内外勾结的不法分子。要防止这两种趁火
打劫的人蚕食、侵吞国有资产。
其二,冗员过多。这是长期以来国家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硬塞给
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奉命安插”了社会上大量的失业人员,承担了
国家转嫁的社会就业负担(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企业自我膨胀、开后门安
插进来的)。这部分人大约有1100万人,约占国有企业职工的15%。此
种负担,三资、乡镇、私营等企业是基本上没有的(城镇集体企业有此
其三,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摊派太多,企业负担沉重。《转换
经营机制条例》赋予国有企业的14条自主权,最难落实的是“拒绝摊派
权”(见1994年7月24日《人民日报》)。 其它各类企业也有摊派问题
,但摊派负担最重的是国有企业。
(3)企业债务沉重。主要是1983 年实行“拨改贷”以后积累下来
的问题。欠谁的钱呢?主要是欠国家银行的钱。1994年底估计,全国国
有企业欠国家银行的钱达1.2万亿元,约占国家银行贷款余额的40%。
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是50—60%[按:在现代社会中,
任何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都有相当部分要靠银行贷
款。因此,资产负债率50—60%是正常的],而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
债率,据1994年对12.4万户企业清产核资的统计,已达75.1%,比西方
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15—20个百分点,这太不正常了。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一,国家对一部分国有企业的投资没有注入必不可少的“资本金
”。特别是基建时没有把铺底流动资金拨够(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拨)。
企业投产后,没有流动资金,只好向银行借。这部分流动资金是企业生
产必不可少的资金。把这部分资金还给银行,企业就不能生产了。所以
这部分借款,企业是无法偿还的。1983年我国实行“拨改贷”以前,我
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很低,1980年只有30%。实行“拨改贷”后,
国家该拨的钱也不拨了或拨少了,该注入的资本金也不注入了或注入得
太少,迫使企业去向银行借,企业资产负债率就不断提高了:1985年为
40%,1990年为60%,1994年达75%。还有一批国有企业,全靠贷款建
成,国家作为投资者,一分钱的“资本金”也没有注入。在这种情况下
,国有企业不严重负债才怪呢!
其二,由于对国有企业实行“竭泽而渔”的政策,严重削弱了国有
企业积累自有资金的能力,迫使企业成为严重的欠债户。 据统计, 从
1980—1993年,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全部利润的86%,作为上交利税和
“两金”交给了国家。企业留利只有14%,还要负担本应由国家负担的
办社会职能(一年开支3000亿元)。就是说,国家把企业的绝大部分利
润都拿走了,还要让企业拿出相当一部分留利替国家办公共服务事业。
这样,企业就无法积累和补充自己的“自有资金。”80年代初,企业的
自有流动资金高达70%;现在,国有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只有10 %,
90%依赖银行贷款,所以企业负债只能越来越重。当然,企业也不是没
有责任,一些企业把流动资金挪作基建之用(全国每年约1000多亿元)
,也是造成企业负债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调整国民收入
再分配政策,国家少拿走一点,让企业有可能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用
自有资金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增强竞争能力。
有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亏损严重,负债率也就较高。
由于以上三条,造成国有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资金不足,甚
至无力更新设备,采用先进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因而竞
争力较差。一些国有企业争先恐后地、不惜降低身价、甚至不惜血本地
搞“合资”,无非是为了摆脱以上几条负担(特别是摆脱第一条重税负
担),争取享受国家给予三资企业的种种“特权”。
要解决以上三个问题,出路在于国家调整政策,特别是要调整税收
政策(尽快实现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平等)和调整社会负担政策(尽快实
现各类企业对社会成本的公平负担与合理负担)。只有这样,才能改善
国有企业的生存条件,使国有企业获得一个与其他类型企业进行平等竞
争的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再加上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
理,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多数国有企业是能逐步摆脱上述困境的。
(二)在国有企业的自身素质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据1994年对2102户亏损国有企业的调查,企业亏损的内部原因主要
是:企业管理严重混乱、松驰(“以包代管”),企业基础工作大幅度
削弱,产品结构调整不力,领导干部素质低,以权谋私,决策失误(决
策不科学、不民主),干群关系紧张,等等。归结到一点,就是企业领
导班子不行。深层次原因则在于:一些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任人唯亲,
往国有企业里安插亲信,任用关系网上的庸才,在人事安排上以权谋私
,压制企业民主管理。
解决此问题的出路,一是反对腐败,整饬吏治;二是改善企业经营
管理,关键是要搞民主管理(包括民主选举厂长)。
由此可见,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出路
不在于搞“合资化”(搞一些合资企业是必要的,把国有企业都“合资
化”则不妥),也不在于搞“股份化”(搞一些股份制企业是对的,搞
“股份化”则谬矣,美国的企业中,股份企业也只占22%,美国并未搞
什么“股份化”),更不能乱投医,乱吃药,去搞什么“私有化”。出
路在于:认真调整国家政策;正确进行企业改革;加大反腐败力度;大
力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加强民主管理。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