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男人“明白了”“孔一吉”_孔乙己论文

那个小男人“明白了”“孔一吉”_孔乙己论文

小伙计“成全”了《孔乙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伙计论文,孔乙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鲁迅先生著名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是用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叙述的,“我”即是小说中的人物之一——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这是读者们不争的“共识”。但却很少有人进一步探究:选择小伙计作为叙述者对这篇小说的成功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它反映了作者怎样的艺术匠心?下面,将对此作一个肤浅的解析。

一、小伙计是一个立于特殊角度的“看客”

综观鲁迅先生的中短篇小说,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祝福》等,不难发现,鲁迅的艺术构思有一个基本特点,这就是:在鲁迅看来,在当时中国这个一切都“戏剧化”“游戏化”的国度里,“人”不是充当“看客”,就是充当“被看”,从而构成了中国“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此,鲁迅的关注从来都是双重的,即把“被看”者与“看客”同时纳入他的艺术视野,都作为被观察和被描写的对象。从这样的创作意图出发,“小伙计”是作者选择的再恰当不过的“叙述者”了。一方面,他是酒店中人,对“孔乙己”(被看者)与“酒客”“掌柜”(看客)这两类人的一言一行都“尽收眼底”;另一方面,他的身份和地位决定了他不仅与“孔乙己”,而且与“酒客、掌柜”都有一定的距离,他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同时讲述着“被看”者(孔乙己)的可悲与可笑、“看客”(酒客、掌柜)的麻木与冷酷,从而形成了一个看“被看者+看客”的叙述模式,并在这一模式中同时展开底层社会的“知识者”与“群众”的双重悲喜剧。所以说小伙计是一个立于特殊角度的“看客”。

二、小伙计是一个体现特殊意义的“参与者”

在《孔乙己》里,小伙计在体现着“叙述者”功能的同时,也是故事的“参与者”。只要细读小说,我们就能够发现,小伙计的“参与”有着其特殊的、独立的意义。

例如在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为了说明幼年曾当过酒店小伙计的“我”,为什么会想起20多年前的孔乙己来,用了整整两节的篇幅,反复渲染了“我”的生活的“单调”“无聊”,这才自然引出“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的话头。显然,小伙计个人命运中的“单调”“无聊”向读者传达出“寂寞感”与“压抑感”的讯息。它是“孔乙己”周围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小伙计的“参与”,体现出的特殊意义,由此可见一斑。不仅如此,随着故事的进展,小伙计自身的性格以及他与孔乙己、酒客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说在小说开头部分,小伙计确实保持了“旁观者”的“无动于衷”的话,以后小伙计就逐渐地“参与”到故事活动中去了。特别是小说写到小伙计如何“附和着笑”,以及当百无聊赖的孔乙己主动与小伙计攀谈,“我”先是“不耐烦、懒懒地答他”,最后竟“努着嘴走远”时,不能不让读者感到,小伙计的思想境界逐渐向麻木、冷酷的“酒客”和“掌柜”们靠拢了,最终免不了要被“同化”掉——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精神悲剧。小伙计的这种变化,在读者的欣赏心理上甚至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这就是:起初,小伙计在小说人物关系上处于“旁观者”的地位时,这与读者在阅读活动中处于“局外人”的地位有着相似之处;后来,当小伙计也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对孔乙己的折磨时,诚实正直的读者也许开始对小伙计改变了“看法”,他们并不认可小伙计的“所作所为”,开始与小伙计拉开了“距离”,这样特殊的艺术效果也许正是小伙计的参与所体现出的特殊的、独立的意义所造成的。

三、小伙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若瑟夫

我们知道,在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里,有一个操未成年人口吻的叙述者“我”,“我”是菲利普夫妇的儿子若瑟夫,见证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叔叔态度的戏剧性的变化。而在鲁迅先生这篇《孔乙己》里,同样也有一个操未成年人口吻的叙述者“我”——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目睹了孔乙己从笑声中出场、从笑声中离去的整幕悲喜剧。笔者不敢妄断说《孔乙己》是受了《我的叔叔于勒》的启发,选择了这样一个与若瑟夫颇多相似点的叙述者,从而使得读者感到这两篇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笔者有理由认为,即便是这样,《孔乙己》较之《我的叔叔于勒》,在叙述者的“功用”上却是“更上一层楼”,即更多地体现的是“同工异曲”之妙,不信请看:

在《我的叔叔于勒》里,若瑟夫除了身兼叙述者、参与者外,还兼任了一个“隐含作者”的身份,即作品通过他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传达了作者对所构故事的评价,寄托了作者的态度和感情。例如:“我”面对着穷困潦倒的于勒,心里默念道:“这就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对于虚伪自私、贪婪狡诈的菲利普夫妇,我的心底还是很反感的,所以尽管母亲骂我“疯了”,我还是给了于勒“几个铜子的小费”。可见,在若瑟夫身上,有着正义感和怜悯心。

而在《孔乙己》里,读者从小伙计对孔乙己冷漠语调的嘲弄中,“附和着笑”的表情中,以及不自觉地对孔乙己的折磨中,感受到“我”并没有充当作者的“传声筒”,更没有充当作者的“代理人”。作者鲁迅对于小说主人公孔乙己的悲喜剧命运的同情和焦虑,即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则是“穿透”小伙计的叙述“渗透”给读者的。

总之,在《我的叔叔于勒》里,作家的“我”和作品中的“我”常常“合二而一”;而在《孔乙己》中,作家的“我”和作品的“我”始终“一分为二”。这,大概就是小伙计不同于若瑟夫的“中国特色”吧!

至此,我们可以多少领悟到鲁迅在《孔乙己》里选择“小伙计”作为“叙述者”的艺术匠心了。

由于这一选择,形成了小说三个层次的“被看者+看客”的结构:先是“孔乙己”与“酒客、掌柜”之间的“被看者+看客”;再是“叙述者”(小伙计)与“孔乙己、酒客、掌柜”之间的“看客+被看者”;最后是“隐含作者”与“小伙计、孔乙己、酒客、掌柜”之间的“看客+被看者”。如果再深入琢磨,实际上读者在欣赏作品时又形成了“读者”与“隐含作者、叙述者、小说所有人物”之间的“看客+被看者”结构。在这样的多层结构中,同时展现着小说不同形态人物的悲喜剧,同时呈现出作者、作品、读者多层面的动态的情感交流和美感反应,这真是匠心独运啊!假如不是这样选择,例如选择孔乙己、酒客或掌柜充当叙述者,那么单一的视点和狭窄的视角则绝对产生不了经典的《孔乙己》,也绝对产生不出这样巧妙绝伦的艺术效果的。因此,我们不能不钦佩鲁迅先生超人的思想见解和非凡的艺术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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