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典民主到大众民主--兼论理查183;布拉米的“反思自由主义”_自由主义论文

从古典民主到大众民主--兼论理查183;布拉米的“反思自由主义”_自由主义论文

从古典民主到大众民主——兼评理查德#183;伯拉米的《重新思考自由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自由主义论文,大众论文,古典论文,查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资本主义的特点之一是民主在政治领域的扩展,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已经成为公认的政治竞赛准则,也成为衡量一个政府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准。在中国,民主也成为我们政治发展的方向。尽管在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程中,人们对民主有了比过去远为深刻的认识,民主已经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成为公开或潜在的潮流,甚至逼得它的反对者也不得不使用民主的字眼。然而,在一个可以称之为“世界”的巨大国度,在一个世界人口最多、又处于转轨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如何稳步地推进民主化进程而又能有效地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依旧还是一个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阅读理查德·伯拉米的《重新思考自由主义》(Richard Bellamy,Rethinking Liberalism),对拓展我们的思路,就十分必要了。理查德·伯拉米是英国里丁大学(Reading University)政治学教授,在研究自由主义史方面极有造诣,其代表作还有《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自由主义与大众主义:走向妥协的政治》。

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民主作为一种集哲学、政治与社会诸种要素为一体的概念,不仅是一个理论或观念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这也使民主不仅包括各个不同国家的民主实践,还带上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特色,并使民主的内涵与外延在当今世界扩展到了一个令人无法精确计算的程度,而当代资本主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其政治民主由以前的精英民主过渡到了大众民主。这种扩展并不仅仅是一种量的扩展,它同时也发生着某种质的变化,甚至随之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政治现象。比如西方主要国家的大选,已经不是一小批职业政客的事情,而成为一个国家周期性的“疾病”。因为大选需要太多的政治做秀,以至于很多理性的政治选择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反而只能暂时搁置。至于美国这样重要国家的大选年,往往由于其主要人物的做秀对国际事务产生重大影响。这种由于大选而将国家的基本政策作为竞选资源的现象,在以前是很少出现的。而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其民主体制的实质由精英向大众的转化。由此,在民主这一共同的名词下面,人们究竟强调的是什么内容,就值得仔细推敲了。在对民主的分类中,戴维·赫尔德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将20世纪之前的民主分为了四种古典模式:雅典式的、共和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和马克思主义的直接民主。20世纪的民主则分为四种现代模式:竞争性精英民主、多元主义民主、合法型民主和参与性民主[1](p.5)。然而,我认为这样的分类尽管详尽却未免过于琐碎,使人反而不易把握民主的实质。而在伯拉米的书中,他的关注点是在如何解决民主参与扩大所带来的问题上。所以,他并没有对民主进行分类,只是考虑如何使民主在现代条件下保持其自由主义的特质。因此,从伯拉米的实质性分析中,我觉得可以将民主简单地分为古典精英民主和现代大众民主,而这种划分这对于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特点以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政治发展问题更为有益。

产生于西方的民主,有一个很长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古希腊的民主只限于雅典的公民,罗马的公民权一度也只限于罗马的公民,以后才不断地扩展到意大利和地中海的一些其他的地区。不过,只有在英国开始它的现代化进程后,民主的各种类型才与我们今日接触的现代社会密切相关。由于现代社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现代的政治体制变革有一种缠绕式的关联,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展现出的多种民主模式,基本上都属于“古典”民主的范畴。这种经典民主的本质,就是伯拉米所认为的“自由民主”。事实上,根据他的分析,自由民主并非如同福山所说的是“历史终结”的代理人,反而属于一个已经逝去的时代。[2](p.92)

换言之,自由民主是一种“古典民主”或“经典民主”。这种民主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当今世界关于民主的理论和学说,基本上成型于19世纪,而在19世纪完全不同的情况下形成的学说,与今天大规模的国家组织、复杂的社会和国际经济体是否依然吻合就成为一个疑问了。于是,进一步贴近现实的研究工作就被提上了日程。在分析经典民主向现代民主转化过程的关系中,有两个学者基本上代表了这一研究过程中的主流观点,他们分别是名声还仅限于一个小圈子的施密特与大名鼎鼎的熊彼特。卡尔·施密特(Carl submit)是20世纪初的德国学者,按伯拉米的看法,施密特总结了自由主义政治模式的三个基本要素: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法治和议会政治。他认为国家的目的仅仅是调节与促进社会的互动,而不是通过国家对社会机构的管理代替个体的主动权。法律的统治是为了确保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使其只能以一种中立的方式发挥其调节功能,从而确保社会的公平与公开。根据这一概念,法律必须反映普遍理性的客观权威性,而不是像在绝对君主制中一样仅代表统治者的突发奇想。[2](p.70)

“法律之下有自由”,相对的司法独立使古典民主具有浓厚的“自由性质”,很多学者也天然将自由主义与民主挂钩,但施密特却认为自由主义与民主只是有着不确定的联系,而且事实上它们是建立在相反的平等原则基础上的。自由主义依靠的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所有的个体都应由于其共同的人性而受到平等对待。我们的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必须通过一场公平竞争才能获得,在竞争中,所有人都有凭借努力攀上社会顶峰(或是摔落到谷底)的同等机会。根据这种理解,平等与差异共同存在并得出不同的结果。与之相对的是,民主的基础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原则。施密特认为,市民身份假定了“在由具有相同地位的人所组成的社会中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因为平等权只有“当同一性存在时才真正有意义”[2](p.69)。正是这样的推理才会使古希腊和英国在民主参与的问题上有所限制。

伯拉米认为,只要选举权有所限制,自由主义与民主间的不一致就不会被注意到,就像在资本主义早期时一样。在过去,自由主义者将政治公民权与一定的教育和财产的前提条件联系起来,它们是作出“独立”决定的必要条件。根据这一想法,那些未能获得一定的学历以及经济独立性的人,便无缘领会自由主义者对善的理性探究与追求,因为他们的观点和生计都是依赖于他人才获得的。如此,他们对强调个体自主性的自由主义生活方式就不会有兴趣。自由主义者希望教育的普及和市场规律将能最终使所有的成年人都获得选举权,然而大规模工业社会的客观形势却引起了自由主义和民主间的不和。在自由主义关于一种人与人之间普遍的、形式上平等概念的基础上,将选举权扩大到所有人,就破坏了民主中所包含的实质性平等。“实际上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民群众并不属于同一类人”,[2](p.70)因此民主制度就会受到多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与激情的冲击,而无法通过理性的辩论进行调和,议会与政府因此都有瘫痪的危险,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由主义关于每一个党派和集团都有一个“平等机会”的概念就使国家面临着解体的威胁。

如果从历史的渊源看,密尔和德·托克维尔早就表示过对“大多数人的暴政”的恐惧,担心民主会使人们去服从最低的共同标准,甚至美国的国父们对直接民主也忧心忡忡。”[3](p.7)我们不难发现,施密特的担心与他的前辈一样,就是害怕由古典民主向现代民主过渡的过程中民主本质发生变化。古典民主是一种精英民主,它的实质是精英平等而非所有人一律平等。对于民主的理想而言,这显然是一种名不副实的民主。在这个意义上,精英民主的确不是真正的大众民主,但它却不是一种民主的“伪钞”,而是现代民主发展的一个必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作为一种政治实践的民主开始从制度和程序上逐步地完善起来。它包括一系列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民主模式:法治、司法独立、权力制衡、舆论自由、没有作弊的选举程序、各种公职人员的任职期限等等。而这一系列惯例的形成,却只能或是必须在一个“精英”确定的政治游戏规则中才能缓慢地成长定型。这似乎成为了一种民主的悖论:要真正的民主,却只能先在一个有限民主的范围内确立民主的规则,民主的原则必须在不那么“民主”的基础上产生。

世界历史的进程表明,所有现代民主发展过程较为顺利的国家和民族,都经历了一个或长或短的精英民主阶段或“自由民主阶段”。在这一阶段,民主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程度越高,民主的理念越深入人心,民主的趋势越不可逆转。反之,尽管有很漂亮的民主言辞或冠冕堂皇的宪法,没有这样一个平平淡淡、没有什么高潮的构筑民主基础的时期,则民主的体制极易遭到扭曲。从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看,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拥有选举权的人不到人口的5%,应该说与真正的民主相去甚远。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人数不多的政治“贵族”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创造出了一系列现代的政治游戏规则:权力的分散与制衡、内阁制、首相制、政党政治、合法反对党、言论自由、出版与结社的自由等等,使英国的民主从理念到现实逐步地充实起来,并在民众中形成了一整套民主的程序与惯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与公开制度相对应的政治文化,其重要性绝不低于实际的民主制度。于是,英国在扩大选举权的过程中,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的派别,都有某种民主的“共识”,议会制度的改革尽管有争议和斗争却几乎没有什么反复,社会十分平稳地过渡到了现代的大众民主形式。而法国由于这一过程的相对短促或几乎没有,结果是一次又一次的激进势力以革命的名义将民主的幼苗扼杀,魏玛德国则更为糟糕,最后是让希特勒以民主的形式彻底地断送了民主的政体。

伯拉米指出,施密特成书之日希特勒与他的纳粹党尚未登台,然而他已经敏感地注意到了大众民主政治发展可能产生的问题。由于随着党派代替单个的知名人士成为主要的政治参与者,商讨也让位于集体利益间的竞争。选举辩论由这些党派来组织,由它们确定选举日程和操纵选民,结果是精英民主的系统开始变质。对形势的忧虑使施密特重复了精英理论家如米歇尔斯和莫斯卡的观点,认为“民众被一种宣传机器争取过去,它们最大的作用就是迎合民众的直接利益,煽动他们的情绪。实质性讨论所特有的真正意义上的辩论不再存在……这些党派……在今天不是正面交锋对观点进行讨论,而是作为社会或经济群体,计算着它们的共同利益和获取权力的机会。”因此,公众意见的形成“不再是一个如何说服对手接受真理或某个观点之公正性的问题,而是如何赢得大多数,从而利用他们进行统治的问题。”党派统治是对自由主义中人民主权、代表权和分权概念的嘲弄。议员们失去了他们的独立性,只是成了游说的工具。议会也不再是一个公开的辩论场所,而变成了由“看不见的统治者”组成的封闭的委员会和机构的前厅,而这些几乎统统都为行政部门所控制。议会程序退化成“一种多余的修饰,无用甚至还是个累赘”,“其辩论式的公开讨论只是徒有其表,毫无实际内容。”[2](p.75)

这些变化对自由民主的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经典”的民主政治观点认为,民主模式源于将政治理解为一个由有着公益精神的人士所组成的、相对一致的实体领域,他们因良好的教育和中等的土地财富而被认为是能够以一种负责的方式代表国家,理智而无私地对公益事业进行探讨。自由主义者和其他激进人士仅仅试图通过扩大民众的参与,以便使议员更能够反映民众的意愿,借此来改善民主的制度。但工业革命引起的这些社会和经济变化使理想化的和扩大了的精英政治变得不合时代潮流。中心城市的迅速增加,民众选举的问世,大众传媒的发展,大型企业和国家官僚机构的迅速崛起,意味着个人既无时间也无金钱,更无专门的知识、必要的组织去影响和告之公众的意见,或者理性地探讨治理国家的方法。选举权的扩大非但未能带来一个更代表民意的政府,随之而来的社会改革反而使国家权利落到了一批控制着政党机器的职业政客和经理人,以及操纵着权势日渐扩大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文职人员手中。普通选民成为一个组织中的被动成员,他们只是在选举时被招来投票,从选举之后到下次选举之前,他们在政客和官僚那里实际上完全无足轻重。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各组织间参差不齐的,获得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利益之能力,以及官僚和专家们隐形的组织和技术权力所扭曲。讨价还价代替了理性讨论,各种各样的操纵方式更多的是吸引人们的情感,而不是人们的理智。这些变化把民主转化成为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控制国家和社会中各种机构的政治、社会、经济精英人物设法争取更多的支持,以确保他们对民众生活的控制。就连美国大法官理查德·波斯纳在他的《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一书中也认为,民主与理性思考、公民参与几乎没有关系,而仅仅是利己主义的精英之间为冷淡、无知的选民暂时利益进行的竞争。并认为这是从这个体制和使用这个体制的人们身上所能期望的最好的结果。(注:参见皮杜:《隽语与胡言》,《文汇读书周报》,2003-07-18。)

然而,施密特从这种现象得出的结论不是如何完善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而是认为再诉诸于老式的自由主义民主理想不仅不现实,而且极其有害。因为这些理想要么导致了难以令人满意的期望,要么给一个内在腐败体制一种虚假的合法性。民主会削弱国家维持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中立化和去政治化状态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对于自由主义却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回复霍布斯式的统治反倒成为了合理的选择。当他1933年加入纳粹党时,已经注定了他悲剧性的结局:他指望用一部新的宪法限制纳粹(他将纳粹的机器看作是现代的利维坦)的行动,结果却是自1936年后遭到纳粹连续的迫害。因为他没有料到,纳粹甚至连装装门面的东西也不要,这对于当时鼓吹精英统治、贬低民主的学者无疑是一种辛辣的嘲讽。

伯拉米认为,熊彼特是另一个深化了人们对现代大众民主认识的人,熊彼特将民主视为一种为达成政治决策而作出的制度性安排。这种政治决策通过使人们自主地作出决定来实现共同的善:人民以选举的方式选出一些个人,他们将通过议会来执行人民的意愿。尽管有种种缺陷,他的叙述还是准确地抓住了古典民主理论和那些试图以此传统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激进理论的中心思想:即政治决策应该通过反映自由、平等、自主个人的集体的理性愿望来集中反映共同的利益。

熊彼特认为,现代工业社会复杂和异质的本性已经破坏了那种对共同利益的集体讨论所必须的同质性。功能分化过程推动了认知和道德的多元化。人们不仅能理性地渴望多种多样且经常是不可通约的服务,而且在不同的场合下他们往往采用独特的、且不时还相互矛盾的推理方式。结果,甚至是单一个体的身份与忠诚感也会因其参加组织的不同而发生分化——人们的职业、邻里、家庭、性别、种族和宗教关系时常会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种道德标准能够理性地将各种不同种族、经济、家庭、道德等人类生活的各个不同方面,在同一套价值观体系中联合起来,更不用说,当个人和组织企图达成一项理性的共识时,我们社会生存的各个领域间的紧张关系就会更加恶化。由于劳动分工和我们生活的碎化不仅破坏了我们自己的个人的认同感,而且也严重地削弱了我们作为一个共同的道德社会以及政治世界中的成员,相互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他说,在这些条件下,民主决策既缺乏理性的统一性,又缺乏理性的认可。现代社会的规模以及伴随而来的人与人之间直接关联性的缺乏;许多社会和经济事务变得越来越复杂,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造成的对专家,包括对一种永久性的职业官僚的依赖;新技术,尤其是新的信息技术,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既包括休闲的也包括工作的领域;伴随这些新技术而来的社会各部门功能的不断细化和专业程度的提高——所有这些力量正不断地削弱个人所采取的那种所谓独立的、理性的行为和选择的能力。在一个互为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人们对素不相识、无法预测、无法控制的其他人的依赖;我们被遏制在各种不同的等级制管理机构之中;传媒领域内技术革命所带来的信息和劝导来源的扩大化等等,都使我们越来越难以对世界作出自己理智的判断,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将如此的复杂性降低到可以控制的水平。我们的道德直觉往往不足以应付令人眼花缭乱的多元和流动的社会,在我们有着直接经验的一个特定的小范围内,我们有可能坚持我们一贯的道德和实际的理智,但是在一个大的范围内,我们将会不可避免地屈从于专家和权威,并且会越来越容易屈服于心理的和各种各样的非理智的劝导。他总结说,在现代社会,惟一可能的道德标准与政治共识只会是由宣传、广告和有组织的操控所编造出来的。[2](p.95)历史上使用咨询性公投次数最多的,就是希特勒德国及东德,然而,实践证明,这些公投并没有给它的国家和民众带来真正的民主和其他好处,反而是将某些统治者所想要的东西合法化了。

在熊彼特看来,古典民主模式下的社会同质性已经为经济的复杂性和由此引起的当代社会道德多元化所破坏。因此,现代民主的基础和它所要面对的问题已经与古典民主时期完全不同。

面对这种区别,熊彼特建议用非传统的替代理论彻底改变古典的民主模式。与过去将协助选民作出决策看成是民主的首要任务,而选举代表使人民的意愿得到实施仅居次要地位的观点不同,熊彼特建议民主指导民众决策的任务应当让位于对代表的选择,让他们替我们作出决定。这个重新定义后的民主本质,在于民主为作出政治决策提供了一种制度规定。在这个民主制度之内个人可以通过激烈的竞争,争取人民的选票以获取决策的权利。熊彼特的替代理论彻底改变了古典模式中代议的概念。选举的目的不是选出一些仅仅能执行顺应选民意愿的政策的代表,而是让统治者以合法的身份,按照他们的权利来制定法律和法规。各种相互对立观点的多元性和复杂的社会制度的不可预测性,使人们有必要进行某些形式的政治合作。然而,现代生活中,正是这些条件妨碍了人们之间的合作——因为他们缺少最起码的共同认可的规范和知识来使这些共识成为可能。但如果直接民主是因为这些原因而不可能实现的话,那么建立在强制委托权基础之上的代议制民主也一样不可行。民众的意愿太分散了,任何人民的代表都无法作出代表着全体民众意愿的决定。的确,鉴于现代世界社会和道德的多元化,任何一种代议制形式,不论这种形式有多么激进,都不能充分地代表任何人,更不必说所有人的愿望了。因此,在任何选举制度下,选举人将总会最终选出一些决策者,而不是一些决策。对民众来说,要想既不陷入无政府状态,又不至于盲目地听命于完全不负责任的官僚,惟一的出路就只有服从于拥有一定程度公众支持的政治领袖的权威。与普通民众不同,职业政客既能使全国上下达成一种共识,也有时间和机会让官僚们接受一定程度的控制。

熊彼特有关民主的新概念提出了一种通过获得某种公众授权而使政治权威合法化的机制。这是因为这种民主机制提供的是一种制造民意,而不是执行民意的方法。这一体制既能与专制政府区别开来,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自由主义者对自由辩论的关注,其关键就在于未来的候选人必须相互竞争,通过以自由投票进行自由选举的方式来争取人民对自己的忠诚。不同党派间的选举竞争和市场经济中公司间的竞争方式相似,所带来的好处也相当。政党组织必须保持高效率才能与其他政党争取选民,从而也确保了党内优秀的候选人能脱颖而出;这就和公司间争夺消费者和雇员的竞争激励了企业家精神和高效率是同样的道理。选举的市场和经济的市场反映的都是民众的需求,只不过是以间接的形式反映罢了。满足人民的需求和愿望只不过是企业家和政客分别追逐自己利润和权力的副产品罢了。他们的决策不会反映“人民的愿望”,因为他们主要是根据自己的产品和政策来制订行动计划的,然后,再利用广告将其展示给民众。一旦他们的产品和政策与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普通民众只能消极地抵制他们的产品和政策,而无法以积极的深思熟虑的建议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因为,他们缺乏专业的知识。就像消费者压力集团只是通过了解鞋子的某个部位夹脚,而不是试图通过改进鞋子的设计和制作工艺的方式来行事;选民们也只能通过抱怨政府降低了自己的生活水平,或是剥夺了他们所喜欢的行动方式来施加影响,而不会自己去倡导某些特殊的事业。理性的批评,只会来自同一政治阶层中相互竞争的派别,而不是为这种批评提供理由的选民。因此,政客们彼此就凯恩斯主义和货币政策或者加入欧盟的相对好处辩论,他们不是真的在辩论,而只是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让选民相信,自己所提出的策略是实现选民们不同目标的最佳方式。

熊彼特也承认,这种对当代政治制度的解释要依靠许多种假设,而这些假设跟他对古典民主模式中持批判态度的那些观点一样不现实。他认为,政治家也是有一定才干的人;两个对立政党的分歧将会因在全国政策和宪法事务的总体方向上达成的共识而受到约束;在相当多的问题上,这些相对的业余人员将会听从一个独立能干的公务员团体的建议,而不会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选民也必须表现出一种高度的自控能力,能容忍意见的分歧,不走极端,而且即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时,也能接受民主游戏的规则。最后,熊彼特强调,社会多元化之本质必须确保社会中足够多的交叉忠诚,以防止极端化现象的出现。惟有这种社会前提条件才能保障选举竞争的自由,才不大可能出现一个具体的多数或有组织的少数长期控制所有其他组织的情况。因此,这就为政治妥协提供了充分的基础,人们也会普遍接受民主的制度。[2](pp.96-98)

如果说熊彼特对现代社会的分析是正确的话,那么他的非传统民主模式也会和被他严辞批判的古典理论一样遭遇复杂化和碎化的威胁。所有这些社会进程都会危及他认为与之相关的两种功能:有才干的领袖的选拔和全国共识的产生。政客的才干及责任感依然取决于政党间竞争的程度,以及选民中一定程度的理性及其愿望的独立性和一致性。他指出,这些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了。跟以后的政党竞争理论家,例如安东尼·唐斯不同,他认为政治市场根本不可能比经济市场更自由。随着能够控制供应和操纵需求的大公司的不断增加,经济市场的竞争性不断减弱;同样,将政治限于一个小团体中也会使政治上的竞争受到约束。熊彼特挖苦地评论道,“每个人都有自由把自己介绍给选民来竞争政治领导地位……就像每个人都有开办另一家纺织厂的自由一样。”[2](p.99)小圈子控制政治的局面限制了选民可得到的选项。政党可能勾结起来以维持组织和社会的安排,以此来保住他们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尤其是对信息传播的垄断。政党和政客不会挑战现存的行政和经济秩序;相反,对这种秩序的依赖使他们想方设法巩固它们作为体系中关键组成部分的地位。结果是精英间的竞争不再存在,政治消费者发现自己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寡头集团。

但熊彼特认为这种政党竞争受到的削弱从总体上来看是有益的,因为在范围狭窄的主要政党的施政纲领当中,各种不同利益和意见相互之间的吹捧会产生一种虚假的共识,这种共识能给社会制度提供一种其他方式不能提供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然而,当我们将选民难以在受到控制且高度复杂的环境中形成理性意见(因为这种环境要求高度专业化的技术知识)这一因素也考虑在内,那么选举就将只会成为象征性事件。如果选民没有比较坚定的、至少部分的理智或自己独立的对人格以及政策的判断,那么选民将完全受控于为他们提供时髦观点的政治阶层。鉴于这种情况,人民不禁会怀疑除了使技术手段合法化之外,这一制度是否还能算得上是民主的。在这个方面,更右翼的犬儒主义精英理论家,像帕雷托和施密特的分析要比熊彼特的分析更实在,也更现实。据帕雷托和施密特的观察,民主精英的统治和赤裸裸的精英统治并没有区别。在熊彼特的理论体系内,则没有足够的措施保证这些领袖会保留自由主义的遗产。选举的胜利仅仅意味着可以合法地压制其他所有的政治竞争形式和责任心,也意味着整个政府和行政的机器听命于成功领袖的最高意志。

不幸的是,熊彼特欢迎这种情况的出现,他认为从全民统治向人民对领袖挑选的转变,能弥补古典民主模式中原有的同质性和共同意愿的缺失。围绕着领袖的意志,现代民主被假设能创造一种人为的政治团结。然而,他过度轻视了伴随这一变化而来的危险。在现代社会,这些风险变得更加严重了,因为自从熊彼特时代起,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的议会政党竞争体系就已经开始衰落。同它自称已经超越了的古典民主模式一样,它依然在国土内外继续沿用越来越过时的国家主权概念。熊彼特认为,权力逐步集中到一批社会和政治官僚权威的手中是应对工业社会日益增加的分化和复杂化趋势的惟一一种合理方式。但是,这些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会使民族国家要么太大,要么太小,无法控制这种趋势的发展。新技术把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活动扩展到世界范围,单个国家国内外活动的有效性于是便不断减弱。在一个被紧密联系起来的世界中,国家政策调控污染、资本流通、文化态度、生产就业和国防等等所有这些政府的基本任务,在很大程度上都难以进行。一个国家和其他国的合作是不可避免的,结果是,跨国组织在法律、贸易、信息、金融和武装冲突等领域承担着一种新的重要作用,国家主权进一步受到削弱。不仅普通选民的影响力几乎消失殆尽,而且国家领袖人物的影响力也同样遭到严重削弱。在新的全球政治体系中,各种国际机构中的一批官僚,以等级官僚统治的方式作出各种决定。这些国际机构从帝国化学工业公司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种类繁多,由于无任何标准限制,加之其森严的等级制度,他们很难有真正的责任心。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日益削弱,随之而来的是国家对其国内事务控制的放松。公民们于是开始了解谁掌握着实权,并直接向这些组织寻求国家政府无法提供的经济援助、法律诉求、军事保护等。自相矛盾的是,伴随着这种与国家权力源头的疏远,是经济体系逐渐多样化的趋势。同时,各分支间的相互联系又使得地方自治得到恢复,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和功能的差异开始重新显现出来,于是人们重新强调,有必要建立一套能反映当地具体特征的制度和分配原则。国家从下到上分成一个个拥有着自己的代表及决策体系的政党机构。因此,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体制常常为两股相互矛盾的趋势所控制(其一是在国际的层面上强调更大的一致性,其二是在亚国家的层面上更多地强调多样性)。熊彼特的民主模式看来很难单独应对现代政治中的这两个层面中的任何一种。传统的议会政党越来越难以满足民众的各种需求。民众对国家或超国家基础上的有限范围的集体需求采取两种态度,要么漠然处之,要么诉诸于新的社会运动,这些运动关注的是亚国家或超国家层面上有限范围内的集体需求。在这种条件下,国家要重申自己的权力就会越来越变得要么无能为力,要么独断专行。

熊彼特既低估也夸大了社会精英和更广意义上的政治体系,对被他与其工业经济联系起来的复杂的社会程序的控制能力。一方面,他未能充分探讨当代的政治体制所起到的、对这些威胁要打破该体制的社会力量的遏制作用,而与此同时,这些功能又极大地改变了民主的特性,甚至超出了他的想象;同时还降低了社会精英相互竞争的应有效果。另一方面,他没有注意到,那些破坏了古典民主概念的力量正在破坏他甚至是用来使政治体制得到稳固的领导模式的基础。但是,他替代模式中的弱点强化了而不是削弱了他对古典民主的批判,因为它们产生于他的模式和古典模式所共有的假设。

伯拉米对熊比特的分析无疑是精辟的,但熊彼特把民主定义为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工具性而非内在的价值的方法或者程序似乎过于绝对。在许多理论家看来,政治参与构成了一种具有丰富实质价值的积极的人类的善。但是,熊彼特对古典模式的分析意味着,不仅那些政治参与所必需的条件是不可能获得的,而且他对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这一模式的人类本性近乎完美的描述也同样是错误的。民主的确不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大众统治的形式,而是限制、影响和产生政府的一种机制,也是促进人类有效和公平合作所需要达成的妥协和必要政策的一种机制。当然,熊彼特的底线并非否定民主,而是要确保自由。从古典民主向现代民主的过渡,无论其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而其实质,都是如何在一个大众社会的基础上依然保持西方民主最本质的特征:民主的自由性质。正如萨托利所说,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即统治的少数统治被统治的多数这一既定事实下的民主,其关键并不在于被统治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有效地制约统治的少数,这样才能防止个人独裁;另一方面,实现民主的目标,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公民的个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因此,没有政治自由的民主,并非程度较低的民主,那根本就不是民主[4](p.3)。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的实质,便不难发现,为了确保从古典民主向现代民主过渡的过程中社会的稳定和完成相应的政治任务,确保西方民主的“自由”特质,西方各国也经历了激烈的政治较量和思想交锋,众多学者都提出了许多极具价值的意见,这些见解对于我们理解民主的总体内容,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号称民主“样板”,四处推行民主,将民主作为自己软国力象征的美国,却是西方国家中极少几个不允许举行全国性公投的国家之一。[3](p.4)这样的事实无疑对我们具有某种启发性的价值。如果把目光转向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转轨,我们更会引发一连串相关的思考:如果在西方这样一种长期在世俗政权和教会势力之间有着权力的分割、具有独立的司法传统、强调个人的自我责任的文化环境中,由精英民主阶段向现代社会的大众民主过渡还会有如此之多的障碍,并且即便是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民主,也依然会存在若干弊端;那么从未有过这些文化遗产的东方国家,面临的却是一个要在民主来临时,越过精英民主阶段而直接构建大众民主的任务,其艰巨性自然可想而知。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西方学者对于目前在西方圈子之外的国家超越性的“民主”,基本上持一种怀疑的态度,称这些国家的民主是没有自由的民主。而“没有自由的民主根本就不是民主”。所以,这些国家的民主只能是一种表面文章,是一种劣质民主或伪民主,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实行这类的“民主制度”后,其社会状况反而比以前更糟糕。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去统治者个人的素质外,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条件远远不如西方国家的情况下,所要解决的却是两个民主阶段的任务,既要构建精英民主时代的那些民主的规则、惯例和文化,又要面对大众民主巨大的压力,争取选票,同时还要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对于一些尚未完全整合好的民族国家,还存在一个重新形成民族共识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民主化任务比预想的要艰难得多,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地模仿西方现成模式的问题。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精英民主的阶段,或是精英民主阶段的领袖人物们没有构建好民主的文化和规则,并能在一个稳定的期间内让大众接受它们,形成一种在新的共识基础上的建设性政治文化,那么,真正的大众民主阶段到来时,要么是通过大众投票的形式重新回到威权统治,要么陷入无政府状态,使整个国家面临解体的威胁。更重要的是,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要完全阻断各种不同的言论和声音显然也比过去更为困难。这使得新的民主国家要形成自己的民主政治文化更为困难,可以说,这样的形势使这些国家失去了心平气和地构建民主大厦的客观条件。结果便产生了所谓的“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的困境。

毫无疑问,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在大众民主到来之前,如何由社会的掌权阶层构筑起民主大厦的一些重要基石,尤其是民主的行为规则,对于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国家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尽管没有现成的答案,但了解了民主发展在现代历史上的两个阶段,了解了西方思想界对这一过程的思索,我们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民主体系的构建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过程,其间除开纯政治的因素外,还必须综合解决司法、经济、国家安全与其他的种种社会问题。而超越这一切有形因素之上的,是必须在政治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让民主的行事规则成为一种全民的共识,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文化。按埃森斯塔德的看法,现代社会一系列发展的高峰,就是一种新兴文化观的形成。[5](p.5)但文化或意识方面的潜移默化,绝非一日之功,亦非一纸法令所能做到。在这个意义上,民主的大厦不是通过革命,而是由社会各种力量在反复的较量中,将各种成果集腋成裘地逐步构建起来的。因此,我们在必须理智地把握历史发展的脉搏,寻找到一条适合我们自身发展的民主道路之前,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韧性,坚持不懈地从一点一滴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小事做起。

或许,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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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典民主到大众民主--兼论理查183;布拉米的“反思自由主义”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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