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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汉代的兵力总额,对于深入研究汉代兵制具有重要意义。可惜因史料简缺,目前对汉代兵力总额问题的研究尚属空白。本文欲就此作些论考。
一、中央军之兵力
汉代中央军属中央直接统辖的军事力量,主要担负保卫皇宫、中央官署和京师安全的任务,有时也奉命出征,应付地方、边境的非常事变。
西汉的中央军由郎中令(光禄勋)领导的郎卫,卫尉统领的卫士,中尉(执金吾)统领的京师卫戍部队和城门校尉统领的城门兵组成。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对郎中令、卫尉、中尉、城门校尉四官的职责、属官等作了详细记载:
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为光禄勋,所属诸郎之职,“掌守门户,出充车骑”,为皇帝的侍卫军,人数不定,多时达到千人。属官诸大夫、谒者则是备皇帝顾问应对、议论及掌宾赞等事的,不执戟侍卫,不属侍卫军之列。汉武帝时设期门、羽林,属郎中令,人数无定,期门多时有千人。这样,郎中令所领郎卫在武帝以前多时有千人,武帝时达到2000人以上。
卫尉统领的卫士主要负责京师宫门和皇家园陵寝庙的守卫工作。按西汉制度,卫士征自郡国兵,一岁一更,轮番至京师宿卫,即卫宏《汉旧仪》所谓“一岁为卫士”。据《汉书·武帝纪》载,武帝即位当年即建元元年(前140年)七月下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可知在武帝前,卫尉所领的卫士有2万人;武帝即位时减省为万人。但据史实看,武帝以后(或是从武帝开始),卫尉所领的卫士人数有很大增加。《汉书·盖宽饶传》载:汉宣帝时,盖宽饶由谏大夫降为卫尉属官卫司马后,“及岁尽交代,上临飨罢卫卒,卫卒数千人皆叩头自请,愿复留共更一年,以报宽饶厚德”。一卫司马有卫卒数千人,若以2000人计,则卫尉所属的“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共领有卫士44000人左右。《汉书·韦玄成传》则有明确记载,汉宣帝时,凡诸帝、后的寝庙176所、园陵30所,“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说明汉宣帝时,卫尉所领的卫士至少有45000余人。宣帝以后,卫士数量也有减少的情况。如《汉书·元帝纪》初元三年(前45年)就诏“罢甘泉、建章卫士,令就农”。
中尉统辖的京师卫戍部队,因驻屯于未央、长乐二宫以北,故有“北军”之称。西汉前期,三辅地区的军事力量并归中尉指挥,故北军兵卒甚众。《汉书·王温舒传》载,武帝时王温舒为中尉,“是时上方欲作通天台而未有人,温舒请覆中尉脱卒,得数万人作。”一次就查出漏役的中尉卒数万人,可见北军兵卒数量之多,估计此时北军总兵力有四五万人以上。
汉武帝太初元年更中尉为执金吾后,把卫戍京师的职责从北军中分化出来,执金吾的职责主要为充任天子宫外的仪仗。武帝又在北军中增设八校尉,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虎贲、射声八校尉。每校尉的领兵之数,如以东汉的700人计,则八校尉共有兵力5600人。
城门兵是武帝于征和二年(前91年)戾太子发动未遂政变后,为加强京师的防卫力量而设,屯守长安十二城门,由城门校尉、司马及十二城门候统领。其兵力数无载,以东汉的3000人(详下文)推之,当也在3000人上下。
综上可知,西汉中央军的兵力处于不断变化中,但总的趋势是中央军兵力得到加强。汉武帝时期,中央军兵力达到10余万人。
东汉的中央军由光禄勋领导的郎卫,卫尉统领的卫士,北军中候统领的北军五校兵,执金吾统领的京师消防、警察部队和城门校尉统领的城门兵组成。另外,汉灵帝时有西园八校尉兵之设。
《后汉书·百官志》及注引《汉仪》、《汉官》等史籍对光禄勋、卫尉等官的属官、职责、兵额等有较详细的记载:
光禄勋“掌宿卫宫殿门户”等,属官如五官、左、右三中郎将所领诸郎无载,可略而不计。虎贲中郎将,注引蔡质《汉仪》曰:“主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本文以千人计)。”羽林中郎将,亦引《汉仪》曰:“羽林郎百二十八人。”又据应劭《汉官仪》:“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则光禄勋领导的郎卫之数为2828人。
卫尉“掌宫门卫士,宫中徼循事”。属官除公车司马令所领卫士之数不明外,其余属官南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及诸宫门司马,共领卫士2454人。
北军中候“掌监五营”。所属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共领士3536人。其中长水校尉,注引《汉官》曰:“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应劭《汉官仪》则曰:“长水领士千三百六十七人”。二者记载出入较大。本文以736人计。
执金吾“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注引《汉官》曰:“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共领卫士720人。
城门校尉,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兵考二》云:“惟城门屯兵数无所考,以宫掖门司马所领者推之,多者七百二人,少者止三十人,况十二门止于一校,必非重兵所在,多不过三千人耳。”马氏的推论很有道理,今也以十二城门候领兵3000人计。
另据《后汉书·灵帝纪》载,中平五年(188年),“八月,初置西园八校尉”,以加强京师洛阳的防卫力量。八校尉即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左、右校尉。各校尉的领兵数量史书缺载,不可考。但由于八校尉兵设于东汉末年,存在时间不长,故八校尉兵的数量对整个东汉时期中央军兵力的估计无多大影响。
由上可知,东汉中央军的兵力总额为12538人。曹魏时,王郎在谈及东汉中央军的情况时说:“旧时虎贲、羽林、五营兵及卫士,并合虽且万人。”[①a]这与《后汉书·百官志》、《汉官》等史籍所记东汉中央军兵力总额的数字是相近的。可见,东汉中央军兵力总额为12000人左右,殆无可疑。
东汉中央军兵兵力比西汉大为减少,是汉光武帝精兵简政、压缩中央军的必然结果。
二、郡国兵之兵力
郡国兵即地方军,是汉代军队中数量最多的部分,分布于全国各郡国,由郡都尉或王国中尉直接统领,但服从中央的调遣。
应劭《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所谓“各有员数”,是指各郡国的地方军有一定的数量。但对各郡国地方军的具体数量,则史无明载,只能寻找其他途径来考察西汉郡国兵的数量。
按西汉制度:全国实行征兵制,凡适龄男子一生需服两年兵役,一年在本人所在郡国担任郡国兵,一年为卫士或到边地戍守。卫宏《汉旧仪》曰:“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的话说:“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为卫士”、“屯戍”,是指宿卫京师或戍守边地,时间是一年。“为材官骑士”、“为正”,是指担任郡国兵,时间也是一年。据此,如果知道全国适龄服役男子数量和服役的始止年龄,就可推算出当时全国郡国兵的大致总额。
要知道全国适龄服役男子数,就必须先要知道全国的户口数。《后汉书·郡国志一》注引皇甫谧《帝王世记》云:“然考苏(秦)、张(仪)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尚当千余万。……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以此计算,西汉初年的口数为600余万。这个数字可能偏低,因皇甫氏对战国末年及秦代人口数的估算偏低。试想其时人口千余万,500余万人当兵,1人养1兵,如何养得起。如以4人养1兵,则当时人口当是2500余万。“五损其二”后,西汉初年当还有人口1500余万。又《汉书·地理志》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据葛剑雄先生对西汉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研究,认为西汉初年(前206年)至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汉武帝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增长。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至汉平帝元始二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①b]。如此,西汉初期人口以10‰的自然增长率增长,至汉武帝即位时(前140年),全国当有人口3500万左右。而从后元二年起,人口以7‰的自然增长率增长,至元始二年达到5900余万,则后元二年的人口数必须有3000万左右才会有可能。再据《汉书·食货志》载晁错之语曰:“今农户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现就以每户有二人服役计,又以武帝初年3500万人口数来推算,则当时全国的适龄服役男子数是1400万左右。
一般认为,西汉初期的始役年龄是17岁,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定为20岁[②b],汉昭帝时又推迟到23岁[③b],并成为两汉的定制。汉初至昭帝初期的止役年龄是有爵者56岁,无爵者60岁,昭帝时则统一为56岁[④b]。由此可知,汉武帝时期的始役年龄是20岁,止役年龄如定为56岁,则1400万适龄服役男子在37年中(20—56岁)需每人担任郡国兵一年,平均每年约有42万人为郡国兵。当然,随着人口的增加,郡国兵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加。如以平帝元始二年的人口数计,则此时郡国兵的数量约是70万。
42万至70万郡国兵,应是汉武帝时期及其以后西汉王朝在平时拥有的郡国兵数量。但在战时,西汉王朝所征发的郡国兵数量会大于此数。让我们先看下列史实:
《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前17年)“冬,广汉郑躬等党与浸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
《汉书·西南夷传》:始建国三年(11年)“巴、蜀骚动”,王莽“遣宁始将军廉丹与庸部牧史熊大发天水、陇西骑士,广汉、巴、蜀、犍为吏民十万人……击之。”
《后汉书·耿弇传》:建武五年(29年),耿弇击败张步部众后,“树十二郡旗鼓,令张步兵各以郡人诣旗下,众尚十余万。”李贤注引《东观记》曰:“弇凡平城阳、琅邪、高密、胶东、东莱、北海、齐、千乘、济南、平原、泰山、临淄等郡。”
以上三次发兵的时间,二次在平帝元始二年以后,仅一次在鸿嘉四年,但也只比元始二年早19年。如把这三次的发兵数量和《汉书·地理志》所载上述郡国元始二年的人口数作一比较,就可得知各郡国发兵额与人口数间的比例。广汉、蜀两郡有人口1908178,能发兵30000人,发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63.6。天水、陇西等六郡有人口3603984,能发兵100000人,发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36。城阳、琅邪等12郡国有人口6202829,至少能出兵10余万人,如以12万人计,出兵额与人口之比是1∶51.7。
在这三次发兵中,始建国三年发兵数量最大,为36人出1人;鸿嘉四年最小,为63人出1人。王莽时期及东汉初年,战争频仍,为应付战争需要,故发兵面较大。如战争连年的汉武帝时期,发兵面以36人出1人为兵计,则当时全国郡国兵的数量可达90余万。如平帝元始二年按战时发兵面63人出1人为兵计,则全国可征发到的郡国兵也达90余万。正因为战时西汉王朝可征发到近百万或更多的郡国兵,故当时有“发兵百万”、“将兵百万”之说。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平七国之乱时,“汉发兵百万”;《后汉书·光武帝纪》载,西汉末年昆阳之战时,王寻、王邑“将兵百万”。这虽非精确数据,但它或能说明,在战时西汉王朝能征发到近百万郡国兵这样一个事实。
东汉建国后,刘秀对郡国兵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次年三月又下诏曰:“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惟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①c]。自此以后,内郡都尉官废除,不设常备兵,遇有战事,临时设都尉领兵征伐,事已即罢。只有边郡才设常备兵以戒司非常。因此,东汉的郡国兵主要是指边郡兵。
东汉边郡约36个,即玄菟、乐浪、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代、雁门、定襄、云中、朔方、北地、武威、张掖、五原、酒泉、敦煌、金城、陇西、汉阳、武都、犍为、越巂、永昌、益州、广汉、蜀、牂柯、交址、日南、九真、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从当时边郡发兵的数量来看,一郡之兵多为四五千人。如《后汉书·西南夷传》:“建武十八年(42年),……昆明诸种反叛,杀长吏。益州太守繁胜与战而败,退保朱提。十九年,遣武威将军刘尚等发广汉、犍为、蜀郡及朱提夷,合万三千人击之(案:每郡约发兵4000人)。”《西羌传》:“中元元年(56年),武都参狼羌反,……陇西太守刘盱遣从事辛都、监军掾李苞,将五千人赴武都,与羌战”。“章和元年(87年),(傅)育上请发陇西、张掖、酒泉各五千人,诸郡太守将之,育自领汉阳、金城五千人,合二万兵(击迷唐)。”《南蛮传》:“永和二年(137年),日南、象林徼外蛮夷区怜等数千人攻象林县,……交址刺史樊演发交址、九真二郡兵万余人救之(案:平均一郡发兵5000余人)。”另据《后汉书·祭肜传》载,光武帝建武年间,北方的匈奴、鲜卑、乌桓结盟,入塞寇边,于是“朝廷以为忧,益增缘边兵,郡有数千人”。所谓“益增缘边兵”,显然是指增加北方边郡的兵力。以上史载表明,东汉边郡设有常备兵,每郡郡兵的数量为四五千人,现以4000人计,则36边郡共有郡兵144000人。
三、边防兵之兵力
汉代边防兵是指边郡部都尉统领的戍卒、农都尉领导的屯田卒、属国都尉统领的属国兵和长期屯驻边地的屯兵。他们主要担负守卫边境、抵御外来侵犯的任务。属国兵下面将列专门题目论考,在此省略。
据前面所述,按西汉制度,适龄服役男子一生中要服二年兵役,一年为郡国兵,一年为卫士或到边地戍边。据此,则西汉每年的边防兵、中央军数量之和应大致等于郡国兵的数量,也即是说边防兵的兵力等于郡国兵数减去中央军兵数。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第一,西汉郡国兵未见有免役的记载,而戍卒免役的记记载却多有。西汉王朝在边境安定时常减免一部分戍卒的兵役,而且有时是较大规模地减免。如《汉书·宣帝纪》载,宣帝五凤四年(前54年),“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第二,郡国兵不见有纳赋代役的规定,但戍边男子却可纳更赋代役。“更赋”一词首见于《汉书·昭帝纪》元凤三年(前77年)。如淳注更赋曰:“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往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汉初以来,适龄服役男子一生中要戍边一年(为卫士者不戍边)。汉昭帝时改为在适龄服役期内每年戍边三日,是因为汉之北方劲敌匈奴经汉武帝时期战争的打击,加上内部出现分裂而衰落下去,边境出现安定局面,无需大批男子到边地戍边,于是便以“戍边三日”作为纳更赋代役的标准,天下男子在适龄服役期内每年交纳300钱于官府后,就可免去戍边一年的兵役。每年300钱的更赋不算太重,所以相当部分应戍边的男子都会纳更赋代役,而不亲自去戍边。因此,西汉边防兵的数量比郡国兵数减去中央军兵数计算出来的数字要少得多。
西汉初期,边境的防务由封在边地的燕、赵、代、长沙、楚等诸侯王的王国兵担任。因西北边境有劲敌匈奴的威胁,故中央还派遣了长期屯兵。《汉书·高祖纪》载,汉高祖时西北边境的长期屯兵有20万人。汉文帝时,西北边境的戍卒数量有较大增加,以致出现了“屯戍者多,边粟不足给食当食者”[①d]的困难。至汉武帝时,通过大规模用兵四边,疆土扩大。为加强边境的有效防卫,武帝在边地设部都尉以领戍卒,设农都尉以领屯田卒,设属国都尉以领属国兵,从而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边防防御体系。
据《汉书》《地理志》、《匈奴传》、《赵充国传》、《冯奉世传》、《田广明传》、《扬雄传》、《西南夷传》及《居延汉简》等有关史料的记载,西汉在边地设部都尉56个、农都尉4个、属国都尉8个。即敦煌郡的中部、玉门关、阳关、宜禾部都尉;酒泉郡的东部、中部、北部部都尉;张掖郡的日勒、居延、肩水部都尉和张掖属国都尉、番和、居延、张掖农都尉;金城郡的西部、广武部都尉和金城属国都尉;武威郡的北部部都尉;陇西郡的南部部都尉;西河郡的南部、西部、北部部都尉和西河属国都尉;天水郡的属国都尉;安定郡的属国都尉;北地郡的北部、浑怀部都尉和北地属国都尉、上河农都尉;上郡的匈奴、高望北部、望松北部部都尉和上郡属国都尉;朔方郡的东部、中部、西部部都尉;五原郡的东部、中部、西部、受降部都尉和五原属国都尉;云中郡的东部、中部、西部部都尉;定襄郡的东部、中部、西部部都尉;雁门郡的东部、西部部都尉;代郡的东部、中部、西部部都尉;上谷郡的东部、西部部都尉;辽西郡的东部、西部部都尉;辽东郡的东部、中部、西部部都尉;乐浪郡的南部、东部部都尉;会稽郡的西部、南部、东部部都尉;广汉郡的北部部都尉;蜀郡的西部、北部部都尉和牂柯郡的南部部都尉。
部都尉及其属官的任务是统领戍卒居障塞候望警备外族侵扰。据陈梦家先生的考证,居延部都尉有候官5个,即殄北、居延、遮虏、甲渠、卅井候官。肩水部都尉也有5个候官,即广地、橐他、肩水、仓石、庾候官。甲渠候官所在地破城子出土的汉简有“吏员百八人”、“卒员三百囗口”的记载,由此,陈先生认为甲渠候官“吏员约百人,卒员三百人。其它候官,或较小”[①e]。如平均一候官以有吏卒300人计,则居延部都尉有吏卒1500人。其他部都尉的吏卒数若亦以此数计,则所知的西汉56部都尉共有吏卒84000余人。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农都尉,武帝初置。”前面所列的农都尉数是4个,且只在张掖、北地两郡。这恐怕有漏载,因史载表明,西汉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等郡也有屯田卒,这些屯田卒不可能遥统于张掖或北地的农都尉,这些郡当自有本郡的农都尉系统。一农都尉所领的屯田卒数因史无载而不可考,虽如此,但某一时期的某一地域的屯田卒数,史籍仍留下了一些记载,如《史记·匈奴列传》载: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渡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朔方以西至令居”的地理范围,大致包括朔方、定襄、雁门、西河、上郡、北地、安定、金城、天水、武都、陇西等11郡。“官吏卒五六万人”,应是此时西北边地所有屯田吏卒的总数。
由上可知,汉武帝元狩年间,汉朝在边地的戍边吏卒和屯田吏卒共有15万左右。至武帝元鼎年间,汉在边地的戍边吏卒和屯田吏卒数激增。《史记·平准书》曰:元鼎六年(前111年),“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应当指出的是,这60万人并不是仅指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四郡的戍边、屯田卒数量,而是指这个时期汉在西北边地戍边、屯田卒的总数。加上北方、西南边地的戍卒,那么元鼎年间的边防兵数量当有60余万(不包括属国兵)。从武帝后期开始。因匈奴衰落,边境安宁,汉朝遂大量裁减戍卒,边防兵数量大为减少。《汉书·赵充国传》载,至汉宣帝时,“北边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燧有吏卒数千人”,加上由赵充国统领驻屯金城的一万多屯兵和驻屯西域的一二千屯兵[①f],此时边防兵的数量仅二万人左右。
东汉初期经长期战争之后,边陲萧条,鄣塞亭燧破坏殆尽。据《后汉书·马成传》,西北边境先后由杜茂、马成率兵驻屯防守。至汉明帝时,边防力量得到加强。《文献通考·兵考二》说:“明帝以后,又岁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出戍,所以妻子自占边县,以为常。凡徙者,皆给弓弩衣粮。于是北胡有变则置度辽营,南蛮或叛则置象林兵,羌犯王辅则置长安、雍二尉,鲜卑寇居庸则置渔阳营。其后盗作缘海,稍稍增兵。”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八年(65年),“初置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又《后汉书·乌桓传》载:阳嘉四年(135年),“发积射士二千人,度辽营千人,配上郡屯,以讨乌桓。”可知度辽营至少有兵力千人。《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121年),“初置渔阳营”。李贤注引伏侯《古今注》云:“置营兵千人。”《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四年(102年),“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后汉书》《安帝纪》、《鲜卑传》有“夫黎营”的记载。早在光武帝时即有黎阳营之设,《汉官仪》曰:“世祖以幽、并州兵骄(骑)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史载东汉营兵兵额多言千人,可见一营之兵千人当为东汉制度。如此,则上述五营共有兵5000人。
东汉时期在边地也有部都尉之设,见诸史书的东汉部都尉有13个,即辽东西部部都尉、安定南部部都尉、陇西南部部都尉、金城西部部都尉、张掖居延部都尉、广汉北部部都尉、蜀郡西部部都尉、犍为南部部都尉、益州西部部都尉、九真东部部都尉、交址东部部都尉、会稽东部、西部部都尉[②f]。需要指出的是,《后汉书·郡国志》载,辽东西部、张掖居延、广汉北部、蜀郡西部、犍为南部五部部都尉在汉安帝时分别改为辽东属国都尉、张掖居延属国都尉、广汉属国都尉、蜀郡属国都尉和犍为属国都尉。属国都尉也领戍卒戍边(与西汉属国都尉领属国兵戍守有别)。又《后汉书·和帝纪》载:永元二年(90年),“复西河、上郡属国都尉官”。《张奂传》、《窦融传》分别有“安定属国都尉”和“张掖属国都尉”的记载。由此可知,见诸史书的东汉部都尉、属国都尉共17个(部都尉改为属国都尉的不重计)。由史载看,东汉一部都尉或属国都尉所领的戍卒数比西汉时少,如《张奂传》载,安定属国都尉的戍卒“唯有二百许人”,不及西汉一候官之兵力。这可能是个特例,其他部都尉、属国都尉的兵力或较多,如平均以1000人(与一营兵力同)计,17个部都尉、属国都尉共领有戍卒17000人。
东汉的边防兵除上述外,在西域设置的护西域都护、副校尉、戊己校尉、西域长史也各领有一定数额的边兵(但护西域都护不见有领兵的记载)。据《后汉书·西域传》记载:“护西域副校尉,居敦煌,复部营兵三百人”;“戊己校尉,领兵五百人,居车师前部高昌壁”;“班勇为西域长史,将弛刑士五百人,西屯柳中”。可知,东汉在西域的边兵多时不过千余人。
以上是东汉比较固定的边防兵兵力,至少有24000人(不包括少数民族兵)。因常备边防兵数量不多,在边境吃紧时,东汉王朝多临时征发内郡兵及中央军至边地,配合边防兵、边郡兵作战。如《后汉书·西羌传》载,汉安帝永初至元初年间(107—119年),为平定叛羌,东汉王朝动用了中央军、司隶、冀、凉三州的边郡兵、内郡兵(内郡兵为临时征发)20余万人。
四、属国兵之兵力
属国兵是指在属国都尉统辖下服属于汉王朝的少数民族兵,属边防兵系统。
汉代属国之设始于武帝。据《汉书·武帝纪》载:元狩二年(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五属国”有不同的说法,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张守节《正义》以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为五属国;杜佑《通典》以安定、上郡、天水、西河、五原为五属国。笔者认为杜说是对的。前面所列西汉八个属国是安定、上郡、天水、西河、五原、张掖、金城、北地。查考史籍,未见西汉有陇西、朔方、云中三属国之设置,而金城、北地两属国是始置于汉宣帝时(见下文)。张掖属国也不可能是始置于元狩二年,因为张掖郡的设立时间虽有不同说法,或曰元鼎六年,或曰太初元年,但都认为在元狩二年以后。元狩二年未有张掖郡的设立,就不可能有张掖属国的存在。所以,元狩二年汉所置的五属国只能是安定、上郡、天水、西河、五原五属国。
至汉昭帝末年,五属国的4万余匈奴降众已有部分叛汉离去。据《汉书·冯奉世传》说:“元帝初,上郡属国归义降胡万余人反去。初,昭帝末,西河属国胡伊酋若王亦将众人数千畔”。故最后留在五属国的匈奴降众只有3万人左右。
汉昭帝时,有张掖属国之记载。《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昭帝元凤三年(前78年),郭忠“以张掖属国都尉,匈奴入寇与战,斩黎汗王”,封成安侯。据《后汉书·窦融传》,西汉末年,“张掖属国精兵万骑”。
汉宣帝时,有金城、北地两属国之设。《汉书·赵充国传》曰:神爵二年(前60年)五月,羌“降者三万一千二百人,……其秋,羌若零、离留、且种、儿库共斩先零大豪犹非、杨玉首,及诸豪弟泽、阳雕、良儿、靡忘皆率前巩、黄羝之属四千余人降汉,……初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又《汉书·宣帝纪》载,五凤三年(前52年)“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当户以下降众五万余人来降归义,……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西河属国始置于元狩二年,《汉书·冯奉世传》的记载也表明西河属国在汉宣帝以前就有,西河属国应是复置。原因可能是昭帝末西河属国的匈奴降众数千人叛去后该属国就废止了,五凤三年又重新设置西河属国以安置匈奴降众。又《汉书·匈奴传》说,宣帝神爵三年有匈奴日逐王“率其众数万骑归汉”,但未见汉置属国之记载,抑或这数万匈奴降众安置于已有属国之内?未可知晓。
汉宣帝以后,西汉再无属国之设。以上8个属国共有少数民族降众15万人左右(张掖属国兵未计,日逐王所率匈奴降众以3万人计)。西汉王朝对属国的政策是“因其故俗为属国”[①g],即在不改变少数民族降众的原有部落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前提下,使其接受汉朝的统治。属国设于边郡,平时属国的少数民族降众为汉守边保塞,战时部分少数民族降众就被汉朝征发为兵,充当兵役。
东汉时期也有属国之设,但东汉的属国是在原有郡县管辖地区将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划出来设立的,免去属国的赋役(包括兵役)负担,以别于郡县。所以,东汉时期不存在属国兵。归附汉朝的少数民族则由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和护羌校尉领护。东汉王朝的少数民族兵主要就来自这些少数民族降众。需要说明的是,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和护羌校尉皆始置于汉武帝时,但在西汉时使匈奴中郎将是出使匈奴的使官;护羌校尉因武帝后对降羌是设置属国以处之,故护羌校尉在武帝以后废止了;护乌桓校尉领护的乌桓因居塞外,一般不征发他们当兵。东汉时以上三官皆在边郡设营府,置属官[②g],领护归附汉朝的少数民族,并根据战事需要征发归附的少数民族当兵。
使匈奴中郎将领护南匈奴。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49年),南匈奴单于比将四五万人归附汉朝。次年,汉廷令南单于入居云中郡,“置匈奴中郎将,将兵卫护之”。不久后又将南匈奴分部屯居北地、朔方、云中、五原、定襄、雁门、代郡等7郡。汉和帝永元二年(90年),东汉与南匈奴击败北匈奴后,南匈奴“党众最盛,领户三万四千,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胜0兵五万一百七十”。南匈奴不仅平时替汉“侦罗耳目”[①h],侦察北匈奴动静,而且曾多次配合东汉军队击败北匈奴、鲜卑等族的侵犯,为东汉西北边境的安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从汉安帝时期开始,南匈奴时有部分反叛,但总的说来,终东汉之世,南匈奴的大部分接受了东汉王朝的领护,为汉守边保塞。
护乌桓校尉领护乌桓。《后汉书·乌桓传》载,建武二十五年,部分乌桓部落归附汉朝,“于是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及明、章、和三世,皆保塞无事”。当时归附汉朝的乌桓人的数量史书没有记载,但至汉灵帝时,居于塞内的乌桓至少有15800余落。《乌桓传》说:“灵帝初,乌桓大人上谷有难楼者,众九千余落,辽西有丘力居者,众五千余落,皆自称王。又辽东苏延仆,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据马长寿先生的推算,当时乌桓“每一邑落当有人口一百几十人至二百几十人”[②h]。以一邑落有人口200人计,则15800余落(即邑落)的人口是310余万。当然,这个数字是塞外乌桓乘东汉末年社会动乱之际大量迁居塞内的结果。东汉初期归附汉朝的乌桓人可能只有数万、十余万或数十万。
护乌桓校尉也领护鲜卑。《后汉书·百官志》曰:“护乌桓校尉……主乌桓胡。”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并领鲜卑。”《后汉书·鲜卑传》载:汉明帝永平元年(58年),“祭肜复赂偏何击歆志贲,破斩之,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明、章二世,保塞无事”。汉和帝永元五年(92年),鲜卑占据北匈奴故地,遂叛离东汉。从永平元年至永元五年,鲜卑为汉保塞35年。归附汉朝的鲜卑人数史籍缺载,但我们可从其他方面来推知其大概。据《后汉书》《南匈奴传》、《袁和传》载,南匈奴四五万人归汉时,东汉每年所给的费用是一亿九十余万,而给鲜卑的费用是每年二亿七千万,可知归附的鲜卑人比归附的南匈奴人要多。如给每个人的人头费大致相等,那么归附的鲜卑人约是归附的南匈奴人的2.7倍,即归附东汉的鲜卑人有十三四万。
护羌校尉领护西羌。《后汉书·西羌传》说:光武帝建武九年(33年),“凉州部皆有降羌,……即以牛邯为护羌校尉。”西羌为东汉王朝最大的边患,为平定西羌的反叛,东汉耗费甚多,单永初、元初的14年间就开支军费二百四十亿钱。《西羌传》的记载也表明:终东汉之世,西羌叛离的时间长,归降的时间短;叛离的人多,归降的人少。所以护羌校尉领护的降羌极少,而从降羌中所能征发的兵员就更少,如《后汉书》《西羌传》、《邓训传》等所记东汉一次征发的羌兵仅数百人或稍多些,说明羌兵在东汉的少数民族兵中数量很少,于东汉的整个少数民族兵兵力的估计无足轻重,可略而不计。
综上,如归附东汉的乌桓人以15万计,降羌略而不计,则归附东汉的少数民族降众约有55万人。但汉和帝以后,由于有相当部分归附东汉的少数民族降众叛汉离去,故归东汉领护的少数民族降众也相应减少。
从《汉书·西域传》所记西域各国的胜兵额(胜兵,即可充当兵役的男子)与人口数的比例来看,大都在1∶4至1∶6间。另《后汉书·南匈奴传》的记载也证明,南匈奴“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胜兵五万一百七十”,胜兵额与人口数之比是1∶4.7。现取个中间数即1∶5计,则西汉在宣帝末可征发到属国兵4万人左右(张掖属国兵1万在内)。东汉在和帝初年可征发到少数民族兵11万左右。
最后,把以上所论考的汉代中央军、郡国兵、边防兵和属国兵(东汉为少数民族兵)的数量列表如下:
注释:
①a《三国志·魏志·王郎传》注引《魏名臣奏》。
①b《西汉人口考》,载《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
②b《汉书·景帝纪》。
③b ④b《盐铁论·未通篇》。
①c《后汉书·百官志》。
①d《史记·平准书》。
①e《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8页。
①f《汉书·赵充国传》载,宣帝时为平定叛羌,赵充国用兵一万二百多人“分屯要害处”。《汉书·西域传下》载,宣帝时,郑吉等率一千五百人屯田车师,经营西域。
②f分见《后汉书》《和帝纪》、《傅燮传》、《马防传》、《西羌传》、《郡国志》、《安帝纪》、《西南夷传》、《安帝纪》、《西南夷传》、《桓帝纪》、《南蛮传》、《胡广传》、《顺帝纪》。
①g《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②g应劭《汉官仪》:“使匈奴中郎将屯西河美稷县。”《后汉书·百官志》:“使匈奴中郎将,……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后汉书·乌桓传》:“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后汉书·百官志》“护乌桓校尉”条注引应劭《汉官仪》曰:“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汉官仪》:“护羌校尉都于陇西令居县,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
①h《后汉书·南匈奴传》。
②h《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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